真实与荒谬
——以小说《局外人》为中心
2017-03-12周博
周 博
(郑州大学 文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真实与荒谬
——以小说《局外人》为中心
周 博
(郑州大学 文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在小说《局外人》中,作家阿尔贝·加缪关注到了人类生存的荒诞性问题,并对人类在面对荒诞时的生存选择进行了书写。本文主要通过本我之真实与伦理之荒谬、犯罪之真实与辩解之荒谬以及死亡之真实与救赎之荒谬这三组来对小说中的真实与荒谬问题进行探讨,诠释以小说主人公默尔索为代表的人类个体在反抗人类生存荒诞中可做出的自我选择。
荒谬;反抗;真实;二重性
小说《局外人》是阿尔贝·加缪在1942年发表的,这部小说整体传达的是一种面对生活的荒诞感,具体主要通过主人公默尔索在其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表现反映出来。然而在荒诞之余,作者还通过默尔索表现出一种“新人性”,即无论世界如何,他都忠实于自己的感觉,且是一种绝对的诚实,甚至是一种不被理解的真实。通过查阅以往对小说《局外人》的研究资料可以发现,大多数研究者注重的是立足于“荒诞”这一主题来进行阐释,很少对小说中反映出的内在真实问题进行深刻地解读,因此,笔者主要以小说中反映出的真实元素为切入点,分析小说中体现出的真假二重性以及这种真假二重性下隐藏的深刻原因,以期在真正意义上理解加缪本人在针对荒谬生活时做出的反抗意识。
一、本我之真实与伦理之荒谬
弗洛伊德在其著作《精神分析引论新编》中对人的心理人格进行了解剖,随后将个体的心灵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其中本我是弗洛伊德认为的“我们人格的模糊而不易把握的部分”,它不知道价值、道德和善恶,“它就是一种力求发泄的本能冲动”[1]58,“这些本能冲动的精力似乎与心灵的其他区域的精力的状态不同”[1]58。在这里谈及弗洛伊德的“三我”人格理论是因为在小说《局外人》中,主人公默尔索就表现出非常明显的本我特征,但无疑他的本我特征应该是一种经历了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塑造和制约后的一种本我回归,即看到了太多的荒谬之后对人性本质的一个溯流。
谈及到本我之真实与伦理之荒谬这个问题,就不得不对小说主要的故事情节进行一个简单梳理,此篇小说主要通过三个主要的故事情节展开。首先是在小说的开篇介绍主人公默尔索的母亲在养老院中逝世,但作为儿子的他好像对母亲的逝世毫不知情,文中是这样叙述的,“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天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2]1在这段叙述中一种荒诞感已经油然而生。随后作为儿子的默尔索在到达停尸间后表示不再想看一看停放在棺中的母亲以及之后在守灵时的抽烟、打盹和葬礼后他开始和情人约会、看喜剧电影等更是让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些叙述就成了小说的第一部分。之后小说开始叙述默尔索各位邻居的生活状况以及他如何在沙滩上莫名其妙地枪杀了雷蒙情人的弟弟,以致最终犯下罪行。小说第三部分则主要叙述默尔索被捕之后的情况,其中侧重于描写检察官的审理程序和寻找定罪依据以及律师如何为默尔索开脱罪行和神甫在得知默尔索将被处罚死刑后想给他进行的救赎行为。故事看似简单明了,但却意蕴丰富。通过细致分析首先能看到的就是一种本我之真实与伦理之荒谬的双重交错。然而,在解读文本中体现出的这两种真假交错之前,笔者首先想对我谈及的伦理规范的荒谬进行一个界定,就是说我并没有肯定默尔索体现出的真实就是绝对的真,也没有否定社会伦理规范的荒谬就是绝对的荒谬,我们仍然需要辩证地来看待。
通过阅读文本我们知道,默尔索看待世界的眼光以及在现实中的行为都和一般人存在着根本的差异。“一般人生活在‘局内’,即社会规范与习俗之内,他们相信上帝、拯救、天国、永生,相信人和世界的存在是有意义的、有目的的,因而将一切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看作是天经地义的加以遵循,这一切也就理所当然的构成了他的价值观和道德观”。[3]122然而,默尔索却生活在“局外”,对于他来说,既然人和世界的存在从根本上说就是无法解释的、荒诞的和无意义的,那么日常生活中的社会习俗与道德规范就没有任何遵守的意义,也正是这个根本原因才使得默尔索的很多行为被其他人认为是违反了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因为对于一般人而言,一个失去母亲的儿子理应悲痛,不吃不喝,为母亲守灵,但默尔索却不合时宜地喝起了咖啡,还抽了一根烟,在母亲下葬后的第二天就和女友玛丽到海里游泳嬉戏,晚上还一起去看了喜剧电影,并且在电影院里还笑得前仰后合。然而我认为,促使默尔索有这样的行为除了他认识到人生的荒诞和无意义之外,还可以从三个具体层面进行分析:第一,情感的诉求是因人而异的,不是每个人都对自己的亲人有绝对的真情和留念;第二,情感表达的方式也不一样,不是说哭泣与流泪就一定代表伤心悲痛,而默默无言就一定能说明人心麻木不仁,并且极度的悲痛和自责有时也会使人采用一种完全相反的极端化方式来表达;第三,在人的本我之中是否真的有对待亲情的冷漠甚至是邪恶的想法,我认为应该是有的,就是说从人出生那一刹那,他应该是不懂得感恩、怜悯、悲伤,只是在后来的生活当中慢慢地去理解生命的成长因有父母的培育,有别人的帮助,所以这个时候伦理也就开始在头脑中得到建立,本我的东西就慢慢消退,从而人开始进化到自我、超我的人格阶段。因此,综合以上的分析我认为默尔索尽管不被人理解,但他有真实自我的忠实表达,因为有时候行为和内心并不会完全一致。
除此之外,我认为社会伦理规范却存在一定的荒谬。因为伦理道德同样应该是不一样的,伦理应该只有相对的标准和尺度但不应该存在绝对的统一和正确,就像亲人逝世往往伦理要求我们是哭泣的表达悲痛,但是中国在先秦时却有庄子在妻子死后鼓盆而歌、手舞足蹈,你不能说庄子就不悲痛,就没有良心。同样,在本文中也是如此,尽管默尔索在得知母亲逝世后没有哭泣,在灵堂之上也有种种不合时宜的行为,但你不能随意地判定他是冷血无情,因为我们发现在母亲逝世的几周之后,当玛丽在一个星期天看到他时,还嘲笑他有“送葬的脸”[4]。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下定义说,默尔索的行为就是绝对地不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毕竟伦理规范也不是对所有人都有一致的规定性、正确性。
二、犯罪之真实与辩解之荒谬
通过阅读小说我们可以发现,默尔索杀死那个阿拉伯人也有太多的偶然因素和本能反应的驱使。文中是这样说的,“这一下,那阿拉伯人并未起身,却抽出了刀子,在阳光下对准了我。刀闪闪发光,我觉得就像有一把耀眼的长剑直逼脑门。这时聚集在眉头的汗珠,一股脑儿流到眼皮上,给眼睛蒙上了一层温热、稠厚的水幕。在汗水的遮挡下,我的视线一片模糊。我只觉得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我头上,那把刀闪亮的锋芒总是隐隐约约威逼着我。灼热的刀尖刺穿 我的睫毛,戳得我两眼发痛。此时此刻,天旋地转。”[2]36“接着,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没有显露出什么,这就像我在苦难之门上急促地叩了四下。”[2]37通过这一系列的细节描述我们可以断定,尽管默尔索的杀人有偶然性的因素,或者他是出于一种对内心积压苦闷的畸形释放,但是其真实杀人的犯罪事实是不容怀疑的,由此犯罪之真实与辩解之荒谬这组关系的第一层犯罪之真实就得到了确立。
接下来是关于辩解之荒谬的问题,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反映出来:其一是当默尔索的律师在为其开脱罪行时,他们二者之间出现了一个主体在外而他者在内的荒谬事实;其二是当预审推事在审理这桩杀人案件时,其关注的点不是犯罪过程的本来动机,而是更加关注默尔索对待母亲的态度以及其在母亲葬礼中和葬礼后的表现来判定其罪行的轻重,这也构成了一种对事实的荒谬辩解,只是这种辩解不像律师辩解那样是为了帮助默尔索开脱反而是为了给默尔索找到该判处死刑的最合理证据。关于第一方面我们知道,在审判前期律师与默尔索的沟通中,还有审判过程中,默尔索其实是没有强烈的自我表达的,他更多的是从“局内人”变成了“局外人”,审判者变成了旁听者,似乎杀人案和他没有关系,反而律师成为了被审判的对象,一切的辩解都是由律师在进行,这自然显得非常荒谬和不合乎逻辑。如果说律师的辩解是默尔索授予的,那不一定为荒谬,但律师的辩解却是远离或者说不符合默尔索内心真实意愿的,所以犯罪之真实与辩解之荒谬也就得以出现。其次是预审推事以及审判官在审理默尔索杀人案件上的行为,尽管他们的一系列行为都不是出于为自身的发展与结局,但他们这种为了给默尔索找到所谓的“最合理”“最严重”判刑依据的行为,也构成了一种荒谬的辩解,即这种辩解不像律师的辩解那样是为了被告得以从罪行中逃离反而是为了让被告的判处变成最合情合理。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辩解荒谬呢?我认为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一向追求绝对真实的默尔索并不想撒谎,因此,从律师一开始尝试去做出各种有利于他的辩解时荒谬就已经形成,因为作为真正主体的默尔索事实上是从主体变成了客体,而律师却从客体变成了主体,这就造成一种身份颠倒的荒谬;第二个原因我认为是社会机制的问题,首先社会发展的急剧异化成为促使默尔索意外杀人的原因之一,其次社会评判机制的畸形使得在审理和判决默尔索时不是关注犯罪事实而是关注其生活状况,尤其关注的是他对待母亲的态度。因此,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就造成了一种自我辩解的荒谬和欲使判决合理的反辩解荒谬。
三、死亡之真实与救赎之荒谬
尽管默尔索被宣判死刑的依据不完全是因为他枪杀了阿拉伯人,而更多是由于其对待母亲上表现出来的不合适宜、放荡不羁,但其必须接受死亡宣判却是不容置疑的。然而,不管宣判结果如何,默尔索本人却是拒绝信仰上帝的,他也不主动接受救赎,因为我们知道宗教救赎是需要自我虔诚的,没有自我虔诚的主动接受,一切的救赎都是形式的隆重和内心的心安理得。关于这方面在文中可以通过以下案例展现出来。首先是犯了杀人罪的默尔索在接受预审推事第二次审讯时,后者突然拿出一个银十字架,热情洋溢地说他信仰上帝。接着他问默尔索是否信仰上帝,默尔索两次回答说他不信仰上帝,于是预审推事伤心地说:“我从未见过您这样顽固的灵魂。来到我面前的罪犯看到这个受苦受难的形象,没有不痛哭流涕的。”[3]56
另一个案例是在默尔索被判死刑后,在囚室里他三次拒绝了希望与他谈话的忏悔神甫。到第四次神甫自己来了,他问默尔索为什么拒绝他,默尔索同样回答的是因为他不信仰上帝。神甫说他背负着一桩比杀人更重的罪孽需要忏悔,默尔索却回答说他不知道什么是罪孽,他只知道自己是个犯人以及为此需要付出的代价,除此以外不能对他要求太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这种死亡之真实与救赎之荒谬之间的二重性,因为没有对上帝的信仰,那么救赎又从何谈起。
究其原因,我认为默尔索不相信上帝是因为他不相信永生,即人死之后一切都随之消亡。因此,当他被判处死刑的时候上帝对他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拒绝忏悔的深层原因是因为不相信基督教的原罪论,即‘原罪——忏悔——救赎’的逻辑”[3]56。神甫说他背负着一桩比杀人更重的罪孽需要忏悔,这里所说的罪孽就是指原罪,但对于默尔索这位无神论者来说,人死后将万事皆休,没有永生轮回。所以,在小说中就存在着一种死亡之真实与救赎之荒谬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也更加凸显出默尔索只对自己能够感知的、能够理解的事物的绝对相信,他并不相信生命真实感受之外的宗教信仰以及一切他认为不合乎他本真的伦理规范,由此也就造成了一种绝对生命个体对社会现实生活中不合理成分的个人反抗。
面对世界的荒谬,作为独立个体我们可以做出多种选择。小说主人公默尔索就以一种绝对的真实来反抗世界的荒谬,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内心是积极和充满正能量的。可能也正是基于此,阿尔贝·加缪才在小说《局外人》美国版的序言中说:“在我看来,默尔索不是一个落魄的人,而是一个贫穷而真实、热爱不带任何阴影的阳光之人。他绝非毫无感情,一种深刻的激情激励着他,那是一种追求绝对和真理的激情。”那么,笔者在本文通过这三组真实与荒谬关系的分析也更加佐证了在众多荒谬世界中默尔索本人的坚守,即使这是一种不被理解的自我坚守,但默尔索却始终坚持这样一种生命选择。
[1] (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 (法)阿尔贝·加缪.局外人[M].柳鸣九,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
[3] 黄晞耘.重读加缪[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责任编辑 宋占业]
2017-03-28
周博(1992-),男,云南宣威人,郑州大学文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0.3969/j.issn.1671-7864.2017.04.015
I106.4
A
1671-7864(2017)04-00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