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待遇”与“抽屉文学”
2017-03-11何永康
何永康
“抽屉待遇”与“抽屉文学”
何永康
前不久,网络热传一篇名叫《抽屉待遇》的博文,说的是在香港的爱马仕店里,摆出来的品种款型不多,最好的单品都藏在抽屉里了,因为人家不喜欢一进店就嚷“什么是最流行的?我全要了”的人,不愿意好东西“明珠暗投”。无独有偶,法国人也不愿意卖酒给那些开口就说“来一箱最好的波尔多”的人,人家那酒是用来品味的,不是供你牛饮的,卖给你就是暴殄天物。毋庸讳言,这针对的大多都是我们的同胞。
“抽屉待遇”有点意思,让我很自然地想到了“抽屉文学”。
有人说“抽屉文学”是近几年在网络上的一个热词。此言大谬!它由来已久。应该说,在有了文学这一艺术形态,又有了抽屉这一实用装置以后,就有了这一个种类;而恰恰是在进入网络时代后,抽屉文学才逐渐式微。因为网络无界,是大众发言的平台,谁都可以弄个博客、微博、微信、QQ空间什么的,把自己写的东西迫不及待地发出去换取“点赞”。网络里,抽屉其实是没有了,似乎也没多少真正的文学了。
“抽屉文学”是指放在抽屉里尚未发表的文字。大凡在手写时代搞过文学创作的人,可能都有这样一个“抽屉”,里面存放着或多或少的“文学”。
在中国古代,因为统治者的严苛和文字狱的盛行,必然就产生了很多不敢露头见天的“抽屉文学”;又因为刊刻起来费时费事,很多诗文只好存放起来,束之高阁,只有一小部分通过民间口口相传(如唱小曲和说评书)得以问世,更多的只有在抽屉里安身了。
最有名的“抽屉文学”是《红楼梦》,纵然“十年辛苦不寻常”,在曹雪芹生前仍然没有杀青面世,当然他也就没有获得著名作家的头衔和丰厚的版税——名著其实是遗著,所有的名利都与作者无关了。
“抽屉文学”的出头之日,往往与作者被大人物发现和赏识有关。比如杜甫,虽与李白有交情,但生前并无多大名气,而是在200多年后,才被苏东坡发现并极力推崇,方成“诗圣”;李贺也长期不受待见,但在他死后一千多年后,受到毛泽东的竭力抬举,一下子才火了起来。老杜、小李的抽屉从此才全面开放,存货被一抢而空。
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抽屉文学”的“丰收”时期,这就是“文革”十年。在万马齐喑、百花凋敝的背景下,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填补,心中的愤懑需要宣泄,便有人悄然拿起笔来,或奋笔疾书,直抒胸臆,或迂回佯攻,含沙射影,写出的东西原本是藏在抽屉里的,但还是会不胫而走,形成了那个时期独有的文化现象——“手抄本”,较有影响的有《第二次握手》《一双绣花鞋》《梅花党》《知青之歌》等。昏暗的灯光下,做贼一样手抄禁书是一代人难忘的记忆。
分析起来,“抽屉文学”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离经叛道型。写的东西不为当时的主流社会所接受,有悖于统治者的思想主张,过不了当局的审查关,只有放在抽屉里睡大觉,做美梦,静待风水流转,乾坤挪移,好见天日。
二是孤芳自赏型。这类人封闭而自恋,写出的东西自得其乐,好东西独而食之;差一点的,也敝帚自珍,不容他人目光“染指”。
三是蓄势待发型。胸有大志,目光长远,耐得寂寞。“三年不飞,一飞冲天”是这些作家的状态和愿景。作品从不轻易出手,要不厌其烦地改,改了又放回抽屉锁起来。这让人想起《红楼梦》里贾雨村说的:“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待价而沽,待时而出,这样的作家得了贾氏真传。
四是囤集居奇型。这类作家是市场内的作家,往往根据行情走向(比如今年流行武侠,明年流行言情,后年流行灵异)来决定作品出手还是压在抽屉。他们把利看得更重,名完全可以不要,发表时用的都是花里胡哨的化名。
有了抽屉,就有抽屉待遇,文学也不例外。享受文学抽屉待遇的,首先是识货的知音,其次是相知的老友——这和爱马仕的思路一样。给知音看,不糟蹋自己的东西;给老友看,不担心他告密或泄密。当然,历史上“抽屉文学”惹祸的事情也不少,要么是自己不小心,要么是遇人不淑被出卖了。那个抽屉就不是抽屉,是潘多拉盒子。
这是一个浮躁的世界,这是一个静不下来也慢不下来的社会,必然会有不少急功近利的作家诗人,他们不愿让自己的作品等一等、看一看、放一放,墨迹未干就急不可待地抛出去换取价值。尤其是在网络写作大众化后,人们看得更多的是草稿——虽然是放在博客、微博,也算放在抽屉里,但那抽屉开而不合,更不加锁。这就已经改变和偏离了“抽屉文学”的实质。
开合之间,可见苍穹。
“抽屉文学”其实是一种潜在的写作。在任何时候,潜在写作的潜质潜能都是不可低估的。
我曾经也有这样一个抽屉,里面除了装着一个梦之外,还塞满了手稿、草稿和退稿。后来,我一股脑把洗澡水和婴儿都倒掉了,连澡盆也扔了。现在,我无比怀念那个沉甸甸的抽屉,于是就在电脑里新建了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抽屉”。我会时不时把我写的某些东西放进去,让它成为冷却池、发酵场、培养基、再生地……
世有抽屉,定有“抽屉待遇”。然而,要做一个别人乐意为你打开抽屉的人,这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