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时期民间商贩述略
——以建康地区为中心
2017-03-11徐丽娟
徐丽娟
(盐城师范学院历史系,江苏 盐城 224000)
【文史论苑】
六朝时期民间商贩述略
——以建康地区为中心
徐丽娟
(盐城师范学院历史系,江苏 盐城 224000)
六朝时期,民间以屠沽贩卖为主要生存手段的人较为普遍,除了富商大贾外,农民、手工业者、寒微士人、妇女也是民间商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小商贩来说,经商可以获利,可以作为小农经济的重要补充,更是一些贫穷者走投无路时的无奈选择,他们的商业活动沟通了城乡、乡村,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六朝;建康地区;民间商贩
六朝时期商业发达,除了大批贵族、官僚阶级、军人和寺院地主表现出极高的从商热情,民间以屠沽贩卖为主要生存手段或职业的人也较为普遍。《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载:“丹阳旧京所在,人物本盛,小人率多商贩。”与之前另外立籍的商人不同,这些从事商贩的“小人”既有小生产者,也有专门坐肆贩卖的小商贩。有的从事行商,进行长程贸易;有的从事坐商,进行小额买卖,他们或肩挑,或骑马,或走船,将农工商品运到各处贩卖。
一、商贩类型和经商动机
六朝时期的民间商贩与手工业者、农民没有较为明显的界限,往往是亦农亦商、亦工亦商。因为生活所迫,妇女经商也不罕见,南齐时会稽人陈氏的三位女儿在西湖采绫薄到市场货卖以供养家中老人[1];南朝的诗歌中也有反映妇女坐店列肆卖葛布、酤酒卖茶的情形。此外,寒微士人为生活所迫经商以资生的情况也不少。从经商动机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利益的驱动。如南兖州盐城县居民不事耕作,以鱼盐为业,“有盐亭一百二十三所……公私商运充实,四远,舳舻往来,恒以千计。”[2]此地从事该项贸易非常普遍,且经营食盐利润非常可观。岭南地区基本上不产盐,但依然有大量商贩“鬻米商盐,盈衢满肆”[3],可知这些产业利润之大,故有人为之弃农从商。
第二,经商可以作为小农经济的补充。会稽郡山阴县人多地少,“缘湖居气,鱼鸭为业”[4],这些地区的居民主要养殖鱼鸭来交换粮食。《宋书·孝义传》所载郭原平“性闲木功”,经常于市邑出卖自己制造的木器,此外他还以种瓜为业,是典型的亦工亦农亦商的小商贩。又如《宋书·王僧孺传》记载,王僧儒幼时家贫,其母以织布卖布为业。这些农民及小商品生产者,大多是破产的农民及生产资金短缺的其他阶层的穷人,经商是维持生计之需,并不能赚得厚利。
第三,家贫以末业资生。民间大量破产贫穷的农民及一些寒微士人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做些小本生意维持生计。如《梁书(贺琛传》谓其“家贫,常往还诸暨,贩粟以自给。”梁代沈禹为余姚令,微时常到县市鬻瓦器。《梁书·吕僧珍传》记载,广陵吕僧珍家世微寒,“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所贩之葱,除了自己生产的以外,也贩运他人种植的葱。《宋书·朱百年传》称朱百年“携妻孔氏入会稽南山,以伐樵采箬为业”。
总之,土地兼并和繁重赋役使一些农民和手工业者尝试做些小本生意摆脱困境,同时城市的发展和消费需求也是城镇周边农产品不断商品化的重要原因。
二、经营方式和资本
民间商贩有独资经营也有共同经营。如《宋书·孝义传》的郭世道:“尝与人共于山阴市货物”;曲阿人弘氏要到较远的湘州开展商业活动,“家甚富厚,乃共亲族,多赍财货”[5],这也算是一种家族经营方式。还有就是借贷经商和放高利贷牟利,缺少资本的农民、小手工业者可以通过借贷的小额资本在市场谋求生路,如南梁吴郡吴人陆验贫穷微末之时向富人郁吉卿借贷钱米经商“遂致千金”[6];晋陵郡曲阿商人扬晚,则通过贷款给众多的三吴商人获得利润。[7]
民间商贩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坐店列肆、走街叫卖、远程贸易、集市贸易等形式。每逢集日,挑担小贩或沿街叫卖,或店前摆摊,或售卖自家农产品、纺织品、工艺品,或出卖山间砍来的柴木,或兜售批发来的杂货。这些来自乡间的商贩,走街串巷,加强了城乡之间的联系,促进了城镇的兴起和繁荣。以建康为例,城中有大市、小市、草市,还有门类众多的各种专业集市。《景定建康志》卷十六记载:“(建康)又有小市、牛马市、谷市、蚬市、纱市等一十所,皆边淮列肆裨贩焉。”可见,临淮之地聚集了大量商贩售卖牛马、粮食等物品。这种集市吸引许多外地商人徙居于此,长年累月,促进了建康周边地区的开发和繁荣。
农村也是民间商贩的重要市场,据《南齐书》载,元徽末年,会稽遭遇恶劣天气,“大雪,商旅断行,村里比室饥饿,丁自出盐米,计口分赋。”[8]大概正常情况下村民是通过与深入乡村的商贩交换盐、米等日常必需品的,但是一旦遇到恶劣天气,商旅断行,就会严重影响到村民的正常生活。
此外,还有远程贸易和边境互市。刘宋时很多商人到蜀地贩运丝织品,“资货或有值数百万者”;《宋书·刘粹传》提到,“千匹为货”“万斛为市”“从江以南,千斛为货,亦不患其难也”;南梁时边陲之地郁州,当地人“多与魏人交市”。[9]
三、商税盘剥和商途艰险
城市繁荣,交通便利,各类商业活动兴盛,经商得法,自然有利可取。但是中小商贩的商业活动往往受到官府的种种限制,“限布丝绵各不得过五十斤,马无善恶,限蜀钱二万。府又立冶,一断民私鼓铸,而贵卖铁器,商旅吁嗟。”[10]种种限制和排挤使得中小商贩的小本生意难以进一步发展。
六朝时期商税税目多而重,贵族、官僚地主有免税特权,富商大贾与官方相结合,亦稍有特权和便利,所以商税实际上主要是面向民间中小商贩征收,如市税,即摊点租用费。建康地区的大市“备置官司,税敛既重,时甚苦之”[11],常规交易或特定物品的买卖要立契据按百分收四的比例交税。“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12]此外,小商小贩的零散、小额交易也要交税,“贾客店人随货多少,计其估限,自委槛中。”[13]在水陆交通要道要征收关津税,一些重要的民生物资,如酒、盐、铁、炭、木材等还要收取单项商税,虽然统治者在不景气的年份也实行过减免商税的措施,如宋孝武大明八年诏:“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杂税。”[14]这种措施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和地区实行,并不能因此扩大中小商贩的利润空间。大多数情况下,经过层层盘剥,中小商贩所得微薄,只能维持生计。
除了受到官府的盘剥和压制,商旅途中的各种灾害天气或者劫匪盗贼的伤害也使得民间商贩经商艰辛不易。元兴三年(404)五月,长江“涛水入石头,流杀人甚多……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胔相望。”[15]在这一次水灾中,数以万计的商旅船只受损。
四、民间商贩和城市发展
城市日常消费之需离不开商贩运转。如建康作为六朝首都原本“无田”,是一座消费城市。民间商贩从远方运输物资到京城销售是建康城市物资来源的重要途径。梁武帝时,建康已是居民二十八万户,人口百万的大城市。城市居民中消费人口较多,生产人口少,但是除不可或缺的燃料和粮食以外,其他各种食品的需求很大。宋明帝即位,四方反叛,“商运稀简,朝廷乃至鬻官卖爵,以救灾困”[16],所以商贩转运对京师的日常供应极为重要。商旅往来还促进了城乡之间、乡村之间的交流发展,有利于城市群的发展和形成。如建康,自孙权建安十六年(211)在此建都,民户渐实,商业兴盛促进周边城镇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以建康为中心的城市群。
不可忽视的是,民间商贩的活跃使城市人口中商业人口比重增加,农业人口减少。《宋书》的作者沈约曾说:“事有讹变,隆敝代起,昏作役苦,故穑人去而从商,商子事逸,末业浸而流广。”南梁时,“商旅转繁,游食转众,耕夫日少,杼柚日空……”[17]可见,六朝时期民间商贩的增多虽然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发展,但是不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1]萧子显.南齐书·孝义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2.959.
[2]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24)[M].北京:中华书局,2007.2464.
[3]欧阳询.艺文类聚·治教部·善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946.
[4]沈约.宋书·孔季恭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1533.
[5]李昉.太平广记(第120卷)[M].北京:中华书局,1961.845.
[6]李延寿.南史陆验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1936.
[7]李昉.太平御览·资产部九(异苑[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1.714.
[8]萧子显.南齐书·孝义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2.959.
[9]姚思廉.梁书·张稷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3.272.
[10]沈约.宋书·刘粹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1381.
[11]马端临.文献通考·征榷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6.144.
[12]魏徵.隋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3.689.
[13]李百药.北齐书·陆法和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2.429.
[14]沈约.宋书·孝武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74.134.
[15]房玄龄.晋书·五行志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4.817.
[16]沈约.宋书·吴喜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2117.
[17]李延寿.南史·郭祖深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1720.
【责任编辑:周丹】
K235
A
1673-7725(2017)09-0231-03
2017-07-03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自筹)项目“六朝时期建康城市化推进和特点研究”(项目编号:2013SJD770004)的研究成果。
徐丽娟(1981-),女,江苏盐城人,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