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林业合作社发展状况、问题与对策
2017-03-11福建省古田县林业局兰丽琴
○福建省古田县林业局 兰丽琴
古田县林业合作社发展状况、问题与对策
○福建省古田县林业局 兰丽琴
古田县地处闽东北,为福建省重点林区县,也是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近几年各乡镇林区纷纷成立林业合作社,并不断发展壮大。笔者通过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对古田县林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进行调研,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运作不规范、资金短缺、新型现代林业经营理念淡薄等问题,提出发展对策。
林业专业合作社 发展现状 发展对策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各地农村积极组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走新型联合体的发展道路,实行合作经营生产。这一举措有力地助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古田县广大林农在全省率先组织成立了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并不断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在促进林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笔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析了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围绕产业发展合作社,依托合作社做大做强产业”的发展理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林业资源与生产状况
古田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地处鹫峰山脉南端。境内有林地达243.48万亩,林木蓄积量999.07万m3,毛竹2678.71万株,森林覆盖率高达68.68%。古田县为福建省重点林区县,也是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该县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越的环境资源,积极开发粮、油、果、茶、竹、菌等涉林产业,其食用菌生产已跃居全国之最,被誉为“中国食用菌之乡”。目前,正在构建以林业产业为重点、以林业生态为保障、以林业资源为基础的现代林业格局。
二、林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自2011年以来,全县先后成立了“古田县陈氏林下湖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古田县富全林业专业合作社”、“古田县景峰林下山羊养殖合作社”、“古田县胡老憨林下土鸡养殖合作社”、“古田县徐纯林下蜜蜂养殖合作社”、“古田县林仰华林下养蜂专业合作社”、“古田县绿缘林洋养羊专业合作社”等七家。其中,“古田县陈氏林下湖羊养殖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35人,经营林地275亩,养殖湖羊400多只。该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宗旨,以“社员为社,社为社员”为经营理念,制定了《陈氏林下湖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与管理网络,实行科学管理、规范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古田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总体作用和效果尚不明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和林业快速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不平衡
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是提高林农组织化、规模化经营生产的有效途径认识不足,在宣传、引导、支持、服务方面工作不到位,个别地方未把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纳入议事日程,对如何发展、壮大更是缺乏深入研究。因此,各乡镇的发展情况不匀衡,有些林农对合作社缺乏信心,仍然习惯于传统、封闭、单独的林业经营模式生产。
(二)运作不规范
有的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不规范,运作管理松散,自我服务水平较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没能形成实质上的经济纽带;有的合作社社员在思想认识上存有急功近利想法,把合作社当成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的组织工具;有的合作社内部制度建设不健全,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建社后从未或很少召开过理事会或监事会会议,未能发挥日常管理和监督作用,没能形成社员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导致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有的合作社未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和风险共担机制,合作社与成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部分成员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缺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扶持力度不大
目前,大部分社员的生产资金主要是依靠成员间的集资和其他个体经济实体的帮助。政府部门的专项扶持资金有限,金融等相关单位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也不大。大部分社员难以快速、便捷地申请到贷款,资金短缺成为发展林业生产的制约瓶颈。
(四)社员素质不高
林业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都是农民,传统的单打独斗、封闭式意识较强,组织化、规模化的新型林业生产经营理念淡薄,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专业人才匮乏,难以适应新时期的生产需要。
(五)品牌意识不强
大多数社员在经营林业生产时,囿于小农经济观念,见好就收、稍富即安。对品牌战略认识不足,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宣传不够、推介不力,没有打造自己的拳头产品和创建知名商标、品牌,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古田县发展林业合作社的对策
针对古田县林业专业合作社目前的建设状况和普遍存在的问题,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和其它地区的一些成熟经验,就如何促进古田县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平衡发展
建议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越性的宣传,增强广大林农群众依法办社的意识和团结合作理念,提高办社、参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调政府部门领导要积极依法支持和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
一要健全民主管理机制,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定章程,照章办事;二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项目责任、奖罚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规范运行、正常运转;三要建立利益分配制度,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利益,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二次分配;四要建立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监事会和成员要对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实行监督,真正做到社务公开、阳光操作、健康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壮大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的项目资金扶持,重点在林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营林技术推广、林下经济发展等方面给予倾斜,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能力;二是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要将林业专业合作社纳入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范围,发展林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投保林业抵押贷款,进行优先放贷、重点支持;三是地方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税务登记、营销运输等方面适当减免所得税、增值税。
(四)加强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
一是积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林业技术人员到专业合作社任职创业;二是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加强合作、交流;三是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定期对合作社发起人、建设带头人和植树造林、加工、营销大户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逐步提高合作社的整体素质,提升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打造高端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要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牌求发展的品牌意识。充分发挥本地林产资源、环境资源和地理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打造高端养生产品。当地工商、林业主管等部门要大力宣传品牌兴林、品牌强林理念,强化品牌意识引导,搭建品牌创建平台,精心指导争创著名商标,扩大产品的美誉度和公信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1.古田县林业志编纂委员会.古田县林业志[M]. 古田:古田县民政福利印刷厂,1996.
2.谭智心,孔祥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福建省永安市林业合作社调查报告[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3.王忠昆,王婧,李红勋.福建省林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研究——以三明市将乐县张公村为例[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责任编辑: 关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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