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及其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启示
2017-03-11邓运山刘建武
邓运山,刘建武
(1.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2.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3)
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在深刻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在经济领域存在的各种犯罪现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深刻阐述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途径,从而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我们党针对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要全面从严治党,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不断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因此,重温当年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对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提出的背景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现象,腐败问题原本是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产物,它与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水火不相容的。首先,从客观上讲,在我国当时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中,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的政府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早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又不可能马上建立起来,迫使处于急剧变革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市场行为、企业行为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严格规范和有效调控,因此难免会出现一些体制碰撞、法律漏洞、政策冲突和管理真空,导致少数意志薄弱的党政领导干部有机可乘。其次,从主观上讲,一是由于对外开放以来,随着国门的打开,各种西方资产阶级自私自利的腐朽思想传入国内,使得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二是由于市场经济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导致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三是由于少数党组织治党不严、政府部门管理不善,使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懈。最终,上述种种因素累积起来给党内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生长土壤。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腐败现象通常表现为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行为。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是党政部门出现的权钱交易现象。例如,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一些领导干部以官经商、以权经商,即所谓的“官倒”;一些领导干部奢侈浪费、挥霍公款;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向亲友输送利益,自己从中获取间接利益;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内部信息牟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与党纪国法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违背的。而且近些年来,除了上述腐败现象以外,又出现了一些更为隐蔽的消极腐败现象,例如部门集团利益压倒一切、官僚主义作风严重、铺张浪费风气盛行以及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等。这些因主体消极作为而导致的权力偏离公共职权轨道的权力变异现象,通常因社会公众并不积极支持对其惩罚而成为“白色腐败”。这种“白色腐败”现象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也是一目了然的,它们既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扰乱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动摇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对党、国家和社会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一些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日益增多,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为了守护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对经济领域的犯罪现象产生了高度的警觉性,提出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从而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
二、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的主要内容
针对社会上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邓小平主张从党的自身建设抓起,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坚决反对经济领域内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强调,在我国经济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歪曲现行经济政策以及利用经济管理方面的漏洞进行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的现象,对于这些从事违法经济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坚决与腐败行为作斗争,决不姑息。1982年4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邓小平指出,虽然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时间还不是很长,但是已经有相当多的领导干部腐化变质了,甚至不同程度地卷入了各种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如果我们对这种现象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那么我们的党就有可能变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有可能变色,这绝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事情,因此,我们对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现象,决不能手软,一定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是坚持贯彻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坚决打击各种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同时,这两手也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以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作保障,我们的改革开放才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1986年1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现在我们在经济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功劳,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功。但是,如果社会风气坏了,就算经济建设搞得再成功,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是那样的话,就会因为社会风气的变坏而影响整个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如果任其泛滥发展下去,就会出现贪污、盗窃、贿赂层出不穷的局面。因此,在邓小平看来,当前我们一定要一手抓体制改革,一手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要两手抓,两手都得硬。同年6月,邓小平在政治局常委会上再次强调,端正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必须把它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过程的始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正确执行。从以上邓小平在不同时期关于重拳反腐的论述来看,他紧紧抓住了我们党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软肋,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党和政府指明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
首先,从严治党,重拳反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思想教育先行原则是前提。从本质上来说,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制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是腐败现象赖以生存和蔓延的土壤。因此,在邓小平看来,教育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反对党内腐败必须从治本上下功夫。邓小平一直倡导“必须加强对人的教育”,“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1]368。“要把我们的军队教育好,把我们的专政机构教育好,把共产党员教育好,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2]380。为了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必须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为此,邓小平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
其次,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基础。邓小平认为,反腐败斗争必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相信群众,多管齐下,惩治腐败。他曾指出,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1]332。要把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和专门机构的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始终遵循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不能把反腐败斗争和过去疾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等同起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在法制轨道上有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依靠人民群众反对腐败,有力惩治腐败分子。
再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是关键。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党和国家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工作,其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是关键。因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比其他方面的措施更管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邓小平深感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紧迫性。他曾多次强调,我们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依靠法制建设。在南巡讲话中,邓小平更是明确指出:“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379可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对于遏制腐败现象、树立廉洁奉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至关重要。
最后,坚持高压重拳、持续反腐是保证。在坚决反对腐败,长抓不懈的同时,我们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决不姑息放纵。邓小平多次强调,刹住腐败歪风,一定要从严从重从快,“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2]34。“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反腐是一场持久战,不能一蹴而就,唯有持之以恒。邓小平指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2]164
三、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启示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的“严打反腐”思想是他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集中全党的集体智慧,着眼时代要求,立足改革开放的具体实际进行思想概括和理论创新。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是对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因此,我们重温邓小平的“严打反腐”思想,对于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门的打开,一些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趁虚而入,在政治理念、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方面影响了我们很多人,尤其是年青一代。因此,在邓小平看来,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从治本上下功夫来遏制党内腐败现象的产生。他告诫全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党必须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要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设防,坚决抵制各种错误的、腐朽的思想侵蚀我们的党员干部。他强调:“要把我们的军队教育好,把我们的专政机构教育好,把共产党员教育好,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2]380因此,加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原则和立党宗旨的一件大事。
思想纯洁是共产党员保持党性纯洁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十八大以后,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党内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仍然存在,思想建党依然任重道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为指导,十分注重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预防党内腐败问题的产生,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政治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根本,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才能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有助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党的作风问题,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而且还要有伟大的人格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党的作风建设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政治任务。邓小平指出:“只有搞好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179就党的作风建设问题来说,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作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1]358“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要坚决制止和取缔”[2]144-145。由此可见,邓小平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他始终认为党风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风气和社会安定,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很多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得以解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有的地方和部门正气不彰、邪气不祛;‘明规矩’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受到排挤,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如鱼得水。这种风气不纠正、不扭转,对干部队伍杀伤力很大。”[4]净化政治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严治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出台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反对“四风”、“三严三实”、“五个坚持”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将党的作风建设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几年来,从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整治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到整治“会所歪风”;从狠刹“舌尖上的浪费”,到禁办奢华晚会……,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此,他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性。
(三)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有助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反腐倡廉,除了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之外,还必须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这对于实现党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全党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邓小平针对党和国家制度建设存在的种种弊端反复强调:“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腐败是一种政治行为,其关键是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要有效地遏制和清除腐败,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因此,反腐倡廉还必须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和健全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并完善党内监督、党外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为指导,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进一步为我们指明了依法治腐、依规治腐的社会主义法制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主题,提出许多遏制贪腐的有效措施,使反腐倡廉进一步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民主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前反腐倡廉、正风肃纪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党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此外,我们党还不断健全党的纪检体制,加强反腐倡廉的机制创新,完善对纪委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的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四)从严从重从快出重拳,有助于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力
建立和健全各项法规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无疑对反腐倡廉起着重要作用。但是,除了要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以外,更重要的还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高压重拳的态势,从严从重从快地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持久反腐、常抓不懈。邓小平多次强调指出:“现在刹这个风,一定要从快从严从重。……在近期要抓紧,处理要及时,一般地要严,不能松松垮垮,不能处理太轻了。”[1]403“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2]297。邓小平对腐败事件从不姑息、主张从严从重从快地打击党内腐败分子的一贯作风,对于新时期我们党高压重拳进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的指导下,从“打铁还要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掷地有声,从八项规定的新风拂面到狠抓“四风”的涤荡神州,一边扎牢制度的篱笆,一边剑指沉疴顽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其反腐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和取得的效果之好,是我们党执政60多年来前所未有的,使不敢腐的震慑力得以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得以初步显现,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极大地振奋了党心、军心和民心。[5]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宣示: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任何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不变,把反腐利剑高高举起,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震慑力,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由此可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高压重拳、持久反腐的举措与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相互衔接,充分体现了彼此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
综上所述,三十多年前,邓小平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新旧体制转型过程中经济领域日益滋生蔓延的腐败现象,提出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当前,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与加强我们党执政能力的历史高度,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虽然它们是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治国理政战略思想,但在逻辑上是承前启后、一脉相承的关系。因此,系统梳理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对于新时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有助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力。全党应该以邓小平“严打反腐”思想为指导,以与时俱进的姿态正取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意义,科学分析其时代内涵,准确把握其时代特征,努力开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征程。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7.
[4]习近平.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N].人民日报,2016-05-03.
[5]黄红平,曹海宏.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内容结构体系论纲[J].廉政文化研究,201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