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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与方法

2017-03-10汪火良

关键词:副标题毕业论文法学

汪火良,黄 烜

(湖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与方法

汪火良,黄 烜

(湖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决定毕业论文写作质量的关键性、前提性条件是毕业论文的选题。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兴趣性、价值性、可行性、创新性、多样性等一般原则,具体选题方法有集腋成裘法、笔走偏锋法、抽丝剥茧法、集束发射法、应景突击法、老枝新芽法等,在凝练毕业论文标题时要注意题文相切、凸显核心、吸引眼球、力求简洁和添加副标题必要等方法。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标题;原则;方法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在各大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实践教学环节,而且是法学教学的收关之作。但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在大学教学中的推进状况令人堪忧,法科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亦每况愈下,以至于出现了“取消毕业论文写作”的过激思潮。结合笔者在高校多年的指导毕业论文的经验和体会来看:决定毕业论文写作质量的关键性、前提性条件是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观察学术现象的一种素材,也是以学术研究为研究对象的一种分析单位。”[1]选题是研究主体对某一领域的问题在理论价值、实践意义以及实验手段方面的综合性认识。毕业论文的选题简单地讲,就是选择研究对象或方向,确定论题。法学是实践科学,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更要凸显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爱因斯坦曾说过,“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2]。科学学的奠基人贝尔纳也说过,“提出课题比解决课题更困难……所以评价和选择课题,便成了研究战略的起点”[3]。由此可见,要真正保证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必须从论文的选题抓起,不能让学生跌倒在毕业论文写作的起跑线上。

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毕业论文本身的特性,站在选题者的视角来看,毕业论文选题应坚持兴趣性原则、价值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多样性原则五项原则:

(一)兴趣性原则

“失败是成功之母”,兴趣是成功的不二法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关键性的主体还是学生,论文的写作和完成要靠学生实现,学生在做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和能力提升是教学的直接目的,因此,在论文选题时必须以学生为本位,学生的选题兴趣和意向至关重要。学生只有对自己的专业、方向或某个问题感兴趣,就会主动去钻研,就会有体会和感悟,就能发现问题的症结,选题才不会盲目,好的选题实际上就让论文成功了一半。

从理论上讲,论文选题的“选”取决于问题意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凸显的是社会的规律性认识,社会历史发展是不可试验和重复的,研究者必须要有敏锐的问题意识,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方案,才能让自己的研究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应该以学生的专业兴趣为基础。论文指导教师在明确学生专业兴趣之后可以因势利导,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对于考研究生的学生可以结合他们的报考方向确定论文选题;对于交叉学科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在与法学学科有密切联系的情形下确定选题;对于平时经常做社会调查的学生可以结合社调报告的内容和调查的经历来确定选题。总之,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发挥学生的兴趣,是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和能动性,符合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兴趣性原则是毕业论文选题的第一原则。

(二)价值性原则

价值既是一个“关系范畴”又是一个“属性范畴”,是“客体”物对“主体”人的需要的满足。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认为,价值反映了作为“主体”人与作为“客体”的外界物的实践——认识关系,这种实践——认识关系不能超出历史和阶级的范畴。本科毕业论文尽管有训练学生研究性能力和授予学士学位的目的,但最终作为一项创造性活动是为了实现其社会价值。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体现社会价值,一般包括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理论价值指所选择的论题能够反映学科、国际或国内研究现状,对于学科内某一理论问题具有补充、整合或派生意义;实践价值指所选择的论题是当前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对经济建设、技术开发、文化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对于本科毕业论文而言,实践价值尤为重要。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注重现实性、有实用价值,具体体现在:一是与党和国家或者国计民生有关的重大问题;二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三是未引起社会重视的代表一定倾向的问题。实践价值的实现是实践过程的结果,法科学生选题的实践性来源很广泛,诸如学术活动、法律实践、社会调查等。法律价值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4]。因此,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还要把握一个基本尺度,就是法科毕业论文的选题不能脱离当前党、国家和社会的政治需要、经济需求、文化根基,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结构。

(三)可行性原则

俗语云: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最能体现法律人的理性考量、利弊权衡、统筹协调能力,需要法科学生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上对论文选题有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宏观上,对论文选题的前沿性、价值性、前瞻性有一个大略的了解;中观上,对论文选题的实现条件、外围环境包括所在院系、学校的导师队伍水平、图书资料数量、实践基地情况等由一个清楚的认识;微观上,对论文选题的自身情况包括文献的收集、个人的知识架构和学术视野、思维能力和专业兴趣、个人的外语水平等[5]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握。如果在这“三观”上有整体性认识,就能够避免因选题不适中、条件不具备而中途换题、误打莽撞、捉襟见肘、浪费精力等的发生。

(四)创新性原则

创新的起点是从发现前人成果的问题上开始的,问题意识是创新性原则的前提。毕业论文的选题是否发现了问题、认识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在更深的层面上决定了论文的创新水平。很多学者在探讨毕业论文选题所遵循的原则时把问题意识与创新意识联系在一起①。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创新重在抓住读者心理从法学前沿或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入手,腾出想象空间,在观点、材料、方法、角度等某一或某几个方面有所创新。毕业论文选题的创新离不开对既有资料的收集与积累,要在学术史的梳理上下功夫。一般来讲有两个方法可以借鉴:一是通过对资料的通览后,厚积薄发概括出新选题;另一个是先凭经验和学术的敏感性想出一个新选题,再去查阅资料,看是否有人研究该选题,如果没有人研究就确立该选题。但是,在实际的选题过程中可能两个方法可以结合使用,先凭自己的认知大致想一个方向性题目,再去围绕这个方向收集资料、分析资料,确定该方向的新颖程度,在通过抽象提炼出最终的论文选题,整个过程遵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逻辑进路。当然,本科论文选题在追求创新时还要注意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刻意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其结果就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了!

(五)多样性原则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在两个层次要做到多样化:一是毕业论文选题的类型要多样化,毕业论文可以选传统的研究性论文、也可以选司法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综述、审判卷宗、论文获奖申报等类型;二是论文选题列表的题目要多样化,法科毕业论文选题列表必须照顾到多种专业方向,尤其是交叉学科,在法学领域内又要注意各个部门法之间在选题数量上的平衡,要鼓励在法学理论方面的选题,尽量避免选题单调。总之,要保证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进行选题,原则上应当“一人一题”,不要重复。

二、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具体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毕业论文选题质量的提高依赖于多个方面的努力,掌握了科学的方法将会给论文的写作插上“隐形的翅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具体方法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限定论文选题范围的方法,通过此法可以确定选题的具体方向;二是针对具体的选题,凝练文字来表述论文的标题时所要掌握的基本方法。

(一)斟酌选题的方法

1.集腋成裘法。“问题的发现,是知识长期积累的结果”[6]。论文选题的功夫在平时的积累。廉思博士就推崇“多读书勤积累,多观察勤思考,多请教勤实践”的论文选题方法[7]。这里面突出一个“勤”字,“勤”对于学生而言,就是勤动脑、勤动手。平时有意识地阅读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的研究文献,思考这些研究的理路并把自己的思想火花及时记载下来,建立自己的思想文档库,有了库存作保障,要确定选题时也就是去仓库找宝贝了。

2.笔走偏锋法。笔走偏锋法,也有学者称之为夹空法,是说选题要找理论研究的空白地带。要找到这个理论研究上的空白地带,主要是通过大量阅读相关文献资料来发现,只有在丰富的资料占有和深厚的理论积累基础上,才能发现理论上的空白地,处女地。学者杨立新教授认为[8],夹空法是在法学学术研究中“包打胜仗的灵丹妙药”并以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为例证。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就是攻击敌人,先选择一个防御最为虚弱的点,作为主要攻击点,再选择一个或者数个攻击点作为“面”,对敌人形成夹击,从而取得击溃战的胜利。其实就是避实就虚,在运动战的夹缝中寻找战机。笔走偏锋是软笔书法中的运笔方法,运笔于偏锋之处往往会留白,这个留白之处正是整幅字的精妙之处。毕业论文选题类似于夹空和笔走偏锋,通过广泛阅读文献,避开已经被他人攻占的高地或重镇,也就是学术研究的拥挤区域,开辟新的理论视域,多找空白点,多点开花,形成蔚然大观。

3.抽丝剥茧法。有学者称之为苏格拉底追问法,其中有两层意思,一层是逻辑上的推理法,另一层是思路上的渐进法。推理法是指通过在理论的逻辑推理来发现选题。在已经掌握的,或者前人研究的理论问题中,经过逻辑推理,发现逻辑上的缺漏,这个缺漏就是问题所在,再通过对问题的研究来补充理论缺漏。渐进法是指在找到一个好的选题之后,通过深入思考,顺着研究思路不断发现与之相关的问题,从而形成更多更好的选题。渐进法的具体步骤是确定一个选题之后,进行深入思考,尽量发现与之有关的新的有价值的选题,不断扩展选题的范围,不满足既有选题的研究现状,在广度和深度上进行拓展,并对研究对象进行抽象概括,提升出一个一般性问题和规则,如此反复,最终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4.集束发射法。杨立新教授称之为“集中轰炸”法。集中轰炸是炮群集束发射的结果,万炮齐发、遍地开花,其震撼效果是巨大的。其实,把集束发射的方法应用到论文选题之中要点在“集中”上,一是时间精力投入要集中,二是兴趣点关注度要集中。要确定选题必须广泛收集资料和阅读资料,这就要求集中精力和投入不被打断的时间、连续作业,在筛选材料时要把关注点集中。比如,确定选题方向后,大致上把这个选题分为若干个核心点,围绕这些核心点一个一个去形成论点和组织论据,连接这些“点”就形成了“面”的规模,论文的架构也就基本成型。

5.应景突击法。又叫应急法,对于突然出现的涉及法律的事件,刚公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有关社会的热点问题,如果有学术价值、实践价值或者社会意义,应当迅速抓住选题,进行研究,及时写作,尽快发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也可以利用此法,抓住热点法律事件展开对策性研究。

6.老枝新芽法。又叫超越法,是指在研究前人学术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研究,得出超越前人的学术研究结论的选题方法。这和老树枝发新芽,旧瓶装新酒类似。在毕业论文选题时要贯彻这个办法有两个基本步骤:第一步是检索和比较分析文献,经过检索文献,对现有文献进行比较分析,对研究现状有一个大体的掌握,起码知道现有研究的不足和提升的空间,这样才能保证论文选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不至于做无用功。第二步就是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改进,也就是创新研究。要实现对他人的超越,关键就是形成自己的新观点。在论文选题时一是要注意自己要有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实力,二是要看学术准备是否充分,三是要熟练掌握驳论的写作方法[8]。

(二)凝练题目的方法

论文标题是论文主题和内容的缩影,好比是论文的眼睛,标题表达的好是画龙点睛之笔。一般来讲,论文标题具有简明扼要、严密、用词质朴、立意新颖、突出文章主题等特征。一个好的选题,必须有一个好的标题表达。廉思博士认为,对论文标题的打磨要遵循简、准、明、新、题文相符、段旨撮要等原则标准[7]。有学者甚至把论文标题的凝练提升到审美的高度,如和谐流畅之美、简短精炼之美、工整对仗之美、准确得体之美[9]。笔者认为,在凝练法学论文标题时有以下原则性方法可以借鉴:

1.题文相切原则。法律讲究确定、明确,法学论文的标题要求对象定义准确、范围表达清楚、深度表达恰当[10]。比如,《论合同诈骗罪》、《论集合犯》、《论宪法原则》等单一性概念的标题,论文的概念界定、讨论范围非常明确,在深度上保持了谦逊的态度,没有冠以“论合同诈骗罪研究”的“研究”之类的噱头,留有余地、保持低调。

2.凸显核心原则。论文的主题重心落实到核心词上,因此,在论文的标题中尽量只保持一个中心词,不要出现两个,免得分散论文主题。另外,在论文的标题中尽量把核心词前置,在表达中心词时多用偏正式的表达,少用动宾结构。如“农村承包经营权立法目标模式的建构”、“论我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个代表:社会主义法律价值的最高追求”等,以上标题通过词义的叠加、表达意思的递进、偏与正的领属关系协调等表述方法,较好地凸显出论文的主题。

3.吸引眼球原则。论文标题给读者带来第一印象,“颜值”的高低对第一印象起决定作用。对论文的标题必须进行包装打扮,让她闪亮登场,这样就能抓住读者、编辑、评委的眼球,获得高的印象分。

4.力求简洁原则。论文的标题不宜过长,在表述上要体现简单明快、经济适用、可读性强的特点。对标题的文字提炼要达到多一字累赘、少一字表达不全的效果。

5.副标题必要性原则。副标题与主标题实际是同位关系,副标题可以是对主标题进行补充解释、细节补充、背景交代、分层说明等[11]。在主标题没有办法将文章的内容说全的情况下,添加副标题才有必要,否则就是累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添加副标题:一是论文的主标题不能完全涵盖论文的内容。在论文中除了论述主题之外,还要兼论与主题相关的问题,此时,可以添加副标题。二是需要通过加副标题来烘托和增强主标题的效果。如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的2016年第2期刊载了题为《农村公共事务治理的现状与推进——“村民小组建党支部+村民理事会”的“分宜模式”》的文章,在这篇论文的标题中通过副标题“村民小组建党支部+村民理事会”的“分宜模式”的表述能够起到很强的烘托和增强主标题“农村公共事务治理的现状与推进”的效果。三是以某项内容作为专门的样本进行讨论时,可以设置副标题加以突出[8]。比如,《公共服务延伸与农村社会治理创新——浙江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探索及启示》,很显然该文就是以副标题的“浙江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探索及启示”作为专门的样本来进行讨论。

注释:

① 杨立新教授认为法学论文的选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创新意识、价值意识;梁慧星教授谈到法学论文的选题要注意对策性与创新性;王昭武、钱叶六认为法学论文选题应坚持的原则包括:选题要有问题意识、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参见杨立新:《法学学术论文的选题方法》,《法治研究》,2016年第2期;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页;王昭武、钱叶六:《法科毕业生如何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海峡法学》,2014年第3期。

[1]白建军.法学博士论文选题创新性实证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2]A·爱因斯坦,L·英费尔德.物理学的进化[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62:66.

[3]转引自赵佩华.论创造性与科学性的冲突和消解———从库恩的科学发展模式看科研选题原则[J].云南社会科学,2005,(1).

[4]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72-73.

[5]王昭武,钱叶六.法科毕业生如何确定毕业论文选题[J].海峡法学,2014,(3).

[6]刘亚丁,张献勇.原创性法学学士学位论文写作的三种境界[J].黑龙江高等教育,2011,(8).

[7]廉 思.关于博士论文选题的若干思考[J].中国研究生,2015,(6).

[8]杨立新.法学学术论文的选题方法[J].法治研究,2016,(2).

[9]关开澄.科技论文标题拟定偏剖“五现象”与求美“七原则”[J].大庆石油学院学报,2008,(2).

[10]王士敏,陈玉堂,李 穆.科技论文的标题及其拟定[J].科技与出版,1994,(5).

[11]甄 明.法学论文标题和摘要的英译[J].河北法学,2002,(3).

(责任编辑:王国红)

G642

A

2096-3130(2017)05-0099-04

10.3969/j.issn.2096-3130.2017.05.023

本文为湖北师范大学教研项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法学本科研究性教学机制研究》的阶段成果

2017—02—19

汪火良,男,湖北黄梅人,湖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法治、人权; 黄烜,女,湖北宜昌人,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工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网络技术与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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