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中小僵尸企业”迷局
2017-03-10郭俊良
郭俊良
大连市城建局排水处
如何化解“中小僵尸企业”迷局
郭俊良
大连市城建局排水处
目前对于“僵尸企业”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近几年处置“僵尸企业”连同供给侧改革经常见诸于报端、电视及网络等,2017年国资委继续要完成300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完成500户特困企业专项治理。然而这些全部针对大型国有企业以及产能过剩得钢铁、煤炭、有色金属、船舶制造等大型企业进行的,很少有人把目光投向与这些大型企业遭遇和困境相同的中小企业,也就是“中小僵尸企业”。本文作者根据10余年中小企业财务工作经验,深刻剖析了“中小僵尸企业”的形成原因,治理困境以及解决方法等内容。
中小僵尸企业;危害;化解难题;解决方法
一、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中小僵尸企业”?
“中小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中小企业。“中小僵尸企业”不同于因问题资产陷入困境的问题企业,能很快起死回生。“中小僵尸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他们一般连续亏损3年以上,本身已无“造血”功能,即使短时间注入大量资金,也无法使其摆脱亏损得局面。这类企业一般为民营企业,成立时间10年以上,有一定的规模(尚未达到大型企业规模),曾经经历飞速的发展,几乎都拥有属于自己使用权的土地和所有权的厂房,目前尚有部分国内国外市场,但已经严重不能满足产能需求,也就是产能严重过剩,或者所生产的产品利润率极低,不足以支付利息等费用。这部分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传统生产加工或者是代工行业,他们的产品一直没有更新换代,企业也没有进行转型升级或转型未获成功,目前处于产品或行业的低端,所生产的产品大部分属于波士顿矩阵中的“瘦狗产品”。
二、“中小僵尸企业”形成得原因?
“僵尸企业”的成因较为复杂,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所处生命周期,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等都是其成因之一。“中小僵尸企业”的形成原因与大型“僵尸企业”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其独特之处。大型“僵尸企业”的形成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的重复建设、大规模经济刺激、宽松的信贷政策,以及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后遭遇金融危机,从而造成产能严重过剩,最终导致连续大规模亏损所形成的。而“中小僵尸企业”则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造就的一批有一定经济和资产实力的中小企业,然而在世界经济危机和中国产能严重过剩的时代,由于一部分企业无法进行转型升级或者破产倒闭,而又有相关的资产进行抵押,可以通过财务数据造假、担保保证等手段得到银行贷款,从而导致企业虽然连续的亏损,但是却是“僵”而不“死”,最终成为典型的“中小僵尸企业“。
三、中小僵尸企业存在得危害?
1.“中小僵尸企业”大都存在拖欠工资、不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行为,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生产效率低下,产品次品率很高,加之不饱和生产,使得单位生产成本很高,产品销售单价不高,最终生产的产品没有利润,从而导致公司经营恶性循环。同时由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不缴纳保险会激化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由于其他盈利企业也纷纷效仿,参照少缴或不缴保险,因此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造成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困难。
2.绑架银行,造成资金的浪费。由于“中小僵尸企业”通过财务数据造假等手段,不断的增加银行贷款,最终造成资不抵债。然而银行也在平衡自身利益,一旦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对银行而言,就意味着贷款风险的兑现,也意味着内部严格问责的兑现。特别是在“担保链”背景下,这种风险会被成倍放大,这显然也是银行所不愿看到的。因此,银行宁愿被绑架,从而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在不产生效益的企业身上,而不能真正用在需要资金的企业身上。这不仅浪费了这部分资金的机会成本,同时会造成银行管理者和国家金融机构对市场的研判,最终导致政策的制定出现偏差。
3.易形成不良竞争,扰乱国内国际市场。“中小僵尸企业”抢占了其他健康企业的资源与机会,缺失主动创新、提高效率的动力,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破坏了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和公平竞争的环境。目前有些行业仍处在低于平均成本进行销售的恶性竞争中,导致行业内的大部分企业都处于亏损状态。整个行业产品供过于求,产品价格回落,好企业的效益也难以保障,企业发展创新后劲不足,最终不景气波及到整个行业。整个行业的低迷,加之价格低于市场成本价格,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就容易产生贸易摩擦,近期全球有三分之一的调查针对中国,与这也有相当大的关系。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认为,贸易摩擦多发由多方面因素造成,既有歧视性规则的原因,也与中国贸易“大而不强”、靠量大价低策略取胜有关。
4. “中小僵尸企业”一般都为生产企业,而且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第一、由于企业连年亏损,主要管理者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银行贷款等筹集资金方面,加之企业会采取减员增效的方法,容易造成管理混乱,具体表现为职权错乱,管理失效;责任互相推诿,责任不清,从而导致事故频发。第二、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换代,有时劳保用品都无法按时发放,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和设备不安全因素增多的情况下,造成事故频发。第三、由于企业效益不高,导致员工精神懈怠,加之员工流动性大、培训等相关工作跟不上,也是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事故频发不仅给死伤者本身及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相应的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事故频发与当今社会提倡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背道而驰。
5.浪费社会资源,由于这部分企业已经没有转型升级的动力和潜能,加之落后的管理,使得生产效率极低,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被无效占用,造成生产要素配置扭曲,社会资源整体利用效率降低。
6.“中小僵尸企业”为数众多,拖累市场活力。通过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和2011年发布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方法,将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05-2013年的数据经行统计分类发现,虽然“大型僵尸企业”在大型企业中所占的比例较高,但“中小企业僵尸企业”的数量却占绝对优势,绝大多数僵尸企业仍为中小企业。
四、目前使得“中小僵尸企业”得到化解的难题是什么?
1.银行与企业的互绑:首先是“中小僵尸企业”绑架了银行,前文已经提及,因“中小僵尸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只要能够偿付利息,银行还是会按照良性贷款管理,继续提供贷款支持,心甘情愿的“被绑架”;与此同时,银行同样的绑架了中小企业主,这是与大型国有企业完全不同的。大型国有企业即使没有抵押物也很轻松的能够拿到银行贷款,然而中小企业则不同,不仅要提供抵押物,而且要提供中小企业主的个人担保,这是目前大部分银行的潜规则。一旦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企业主及其家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意味着企业一旦破产,企业主及家庭将一无所有。银行与企业的这种互绑,是造成中小僵尸企业“不敢”破产的原因之一。
2.中小企业主的自身原因:首先涉及的可能是面子问题,一般的企业主都是白手起家,经过十几、二十余年打拼,在本地区和本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有的则是地方性行业协会的头脑,一旦破产可以说一辈子的积蓄全部付之东流,同时自身的社会地位也会一落千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破产是最折面的事情。通过微信及私下与企业主的聊天,了解到他们的心里,有的企业主宁愿选择跳楼也不愿选择自己苦心经营的企业破产。其次是生活问题:企业主由于早期的盈利,均有较高的消费习惯,比如购买豪车、奢侈品、高尔夫和孩子出国留学等,如果企业一旦破产,则继续较高的消费将不可能。最后则是企业仍然有订单,业主也对企业抱有一线希望,也就是死马当活马医,然而他们的主要精力全部放在了寻找救命稻草上,寻找投资者、期待市场好转以及新的银行贷款上。
3.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尚在,在十几年经营中,大多数企业都形成了不怕困难,吃苦奋斗的企业精神,特别是企业中有一批核心人物,他们参与了企业的创业,也曾经历过企业的风风雨雨,他们始终坚持同企业主同呼吸,共命运。“希望还在,明天会好,一息尚存就别说做不到!” 很多企业即使深陷困境,也不承认自己是僵尸企业,对他们来说,寒冷的冬天终有一天会过去,谁熬到最后谁就是胜利者。他们相信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一定会克服困难,既然“寒冰不能断流水”,最终也会获得“枯木又逢春”的美好时刻。因此,谁也不愿先倒下,都在困苦中煎熬,挣扎。
4.政府因素,虽然中小企业在地方经济中总的分量尚轻,但为数众多的企业加在一起,也是个不小的数字,特别是对于统计部门进行GDP统计时,中小企业的统计数据也大有看头。因此,他们既不会有太多的扶持政策来帮助中小企业,也不会出台破解“中小僵尸企业”迷局的方法。
5.变现困难:目前中小企业的资产,主要集中在土地、厂房和设备上,但由于房地产和其他经济的不景气,土地和厂房变现较为困难,价值也不是很高,旧设备的价值就显得更所剩无几了。部分企业主也希望通过资产的变卖来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以便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但事实上根本就行不通。变卖的资产的价值还比不上用这些资产在银行得到的贷款的一半,如果真的变卖资产,那么银行贷款的窟窿就已经堵不住了。因此,资产变现困难常常也是阻碍“中小僵尸企业”破局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什么才是破解“中小僵尸企业”迷局的方法?
对于大型国有企业国家国资委以及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得到了国家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僵尸企业已经得到一定的遏制,然而对于“中小僵尸企业”则尚未有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给出解决之道。本文作者通过类似企业财务相关经验及对一些类似企业及企业主的调查,提供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人民银行出台政策,解绑银行与企业主,不再允许以个人全部资产为企业作捆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出资为限。已经与企业主个人签订抵押担保协议的,给银行和企业一段时间进行消化,在一定时限内最终达成解除与企业主的个人担保抵押协议。
2.出台地方破产补贴政策,类似于为地方经济做贡献的奖励。也可以像报废车补贴那样,给与企业破产补贴。这种补贴要建立在企业债权债务清楚,并且符合僵尸企业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规范等先决条件基础之上。政府相关部门可先拟定相关补贴条例,在进行征求意见、深入调查之后,再进行决策,最终向社会公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事中、事后评估机制监督机制。类似于1997年由农牧渔业部门对其在1993-1996年实施的有关退出计划进行事后评估,以评判公共资金是否被合理使用。
3.各种行业协会发挥出真正的作用,推进行业内的僵尸企业进行破产重组、改革创新。有些时候,行业协会的作用要大于政府部门,但好多行业协会都是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他们只负责收取会费,进行简单的联谊、组织展览等边缘化的小活动,基本上不进行或者说没有能力进行深入行业现状的剖析、行业未来发展的相关规划、企业合并重组的布局、行业内部管理规定的制定等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因此要大大提高行业协会的力量,以便使其能做一些真正能为整个行业带来推动力的事业,特别是目前能在解决行业内“中小僵尸企业”方面起到主导性的作用。
4.企业自行“脱壳”。为了避免陷入更深的泥潭,企业应想办法自行“脱壳”。也就是企业要主动进入资本市场进行“寻亲”,以便让投资者或者投资机构能够认识本企业,并对本企业产生兴趣,从而以本企业为出发点,来进行行业的整合。
5.整顿金融市场,真正加大力度扶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减少整个社会对实体经济的压榨。目前市场的资金仍然游离于非实体的泡沫经济当中,大家都在玩着钱生钱的游戏,但没有看到实体经济已经快无法支撑巨大的泡沫了。
[1]何帆,朱鹤.《僵尸企业的主要危害》,《经济研究参考》2016年30期
[2]朱振鑫:《“让僵尸企业入土为安”的十种方法》,搜狐财经 ,http://business.sohu.com/20160121/n435294864.shtml
[3]聂慧华、江艇、张雨潇、方明月:《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郭俊良,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中级会计师,分别在内外资企业担任财务经理10余年,目前就职于大连市城建局排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