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维吾尔族和卓与农奴关系考
——以夏合勒克乡为例
2017-03-10曹苏苏
曹苏苏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民国时期维吾尔族和卓与农奴关系考
——以夏合勒克乡为例
曹苏苏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本文从和卓与农奴的经济关系、和卓对农奴实行的权力、和卓与农奴生活的对比,以及封建庄园内不同阶层间的关系这几个方面,探讨了民国时期夏合勒克乡的宗教上层和卓与最底层农奴间的关系。
夏合勒克乡;维吾尔族;和卓;农奴
一、夏合勒克封建庄园内的社会阶层
(一)和卓
解放前,夏合勒克乡共有15户和卓,他们利用宗教对维吾尔族群众的影响,用编造的“圣谱”装点自己的身世,自称是圣人穆罕默德的后代,宣称他们的骨头是白的,农奴的骨头是黑的,他们的血液是高贵的。15户和卓不仅占有夏合勒克乡72.9%的土地,还占有30000亩以上的苇湖地与红柳滩,并认为夏合勒克乡的天上地下都是属于他们的。[1]
(二)管理阶层与农奴阶层
阿克撒卡尔、安巴尔奇与道阿属于和卓庄园内的管理阶层,他们分别是管家、财务及跟班。这三类人忠实得执行和卓下发的命令,管理庄园,且都领有较多的份地。“全农、半农、帮农是和卓庄园内一切物质财富的生产者,都是耕种份地的依附农奴,他们在庄园中的社会经济地位也基本上是相近的。”[2]大部分农奴是世袭的,但也有部分是由自由农转成依附农的。庄园里的男仆役叫阿尔切,女仆役叫迪待克,他们有些是被父母按一定期限出卖的,有些是因生活困苦来投奔和卓的,有些是世袭的,也有和卓自小便将其收养的。仆役没有份地,主要任务是侍奉和卓家族,做家务劳动,他们吃住在庄园里,长年无偿为和卓干活。
(三)自由农
自由农是没有领“份地”的农民,他们有些是世袭的自由农,有些是由原先的和卓依附农转变为自由农的。自由农“每年需为和卓服劳役两天、割玉米一天、打场一天”。[3]自由农使用荒地、红柳滩、苇湖地、戈壁滩时必须向和卓服劳役,或提供实物、货币,也不能随意开垦与自己土地相连的荒地。和卓们在缺水的年月会霸占属于自由农的水,并且将各种苛捐杂税推到自由农的身上。和卓们以此来兼并自由农的土地,进而扩大自己的庄园。
二、和卓与农奴的经济联系
(一)农业生产
“和卓庄园的经济是劳役经济,因而在和卓庄园内的剥削,主要的方面表现在对劳役的榨取上面”。[4]一个全农虽只用出一个全劳动力为和卓家服务,一个半农每10天中,有5天得在和卓地里干活,但在农忙时节,全农与半农均须自带耕畜、农具,与妻儿老小一起为和卓们播种、除草、收割等。农闲时节,全农与半农须为和卓开垦荒地,要随时听候和卓们的差遣。除此之外,“敲骨吸髓的劳役制一直深入到了农奴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5]和卓们往往会用不好的地抽调农奴开荒好的地来扩大自营的庄园。
(二)畜牧业、手工业及房屋建造
和卓可以白占农奴养的鸡、鸭、羊;可以随意采摘农奴种植的瓜果蔬菜;可以随便使用农奴的牛、驴。全农与半农的家属须给和卓纺线、替和卓养蚕、代和卓养幼畜等。农奴家中8、9岁以上的孩子就要开始从事放牛、放羊等工作,15岁以上的男孩儿必须像成年男子一样从事劳动了。而帮农大多不从事农业生产,他们“有的从事于放牧牲畜、园艺、看管田禾和果园、打猎、手工业等生产劳动;有的则从事于喂鹰、喂狗、奏乐、打杂等侍奉和卓的非生产性杂役”。[6]
每个庄园中都有不同类型的工奴,如榨油工、裁缝、木匠、皮靴匠等,和卓庄园中需要的手工业产品,“工奴因有着专技,所以活动的范围较广,除对农奴主的无偿工作外,还可在庄园内外,凭着手艺的辛劳,收入一点最低限度的生活费用”。[7]为和卓修建房屋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修建期间和卓庄园里的所有农奴必须到戈壁滩驮石头,到几十里以外的山里驮石灰,之后还要驮土块、烧砖、扛木料、挖土填地基,等最终房屋修建完成时,“有些牲畜累死了,有些农奴变成了残废”。[8]
(三)家庭杂役及农奴向和卓的纳贡
和卓庄园内的家庭杂役主要由阿尔切与迪待克从事,包括:做饭、劈柴、烧火、背水、打扫庭院、挤牛奶、喂牲畜、照顾和卓的孩子、给和卓捶背捏脚、洗衣服、传叫农奴、给和卓当跟班等一系列繁琐的事。在农奴向和卓的纳贡方面,和桌们占有了夏合勒克乡所有的水磨、油坊、水碓,因此农奴磨面、榨油、舂米都不得不向地主交租;若农奴在和卓所属的牧场放牧,须向和卓交牧租;农奴在荒滩割红柳和苇子时,须分给和卓所得的一半,或者给和卓交租。
三、和卓对农奴实行的权力
(一)宗教权力
由于和卓们自称是伊斯兰教的“圣裔”,且统治农奴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宗教,因此,和卓们“对宗教据说是十分虔诚的,同时也责令依附的农民笃信宗教”。[9]在夏合勒克乡,每一个大和卓庄园旁都有一个清真寺,和卓们同样决定着清真寺中伊玛目与买曾的去留问题。和卓给他们分发份地,份地多的相当于一户全农所得,份地少的相当于一户半农所得。在和卓的庄园中,伊玛目除了从事一般性的宗教事务外,还要替和卓书写有关买奴仆、田地,出租土地、牧场的契约;服侍和卓家中的病人;帮助和卓招待客人;代表和卓参加其亲友的丧事;在粮堆上盖章以防被盗。伊玛目在庄园中的地位较高,买曾的地位偏低。
(二)暴力统治
民国时期,夏合勒克乡和卓庄园内发生的案件由和卓自行处理,这为和卓肆无忌惮的施暴提供了一种特权。为了维护自己的暴力统治,和卓们“都有自己的法庭和监房,都有审讯农奴的各种刑具,对其所属农奴施以酷刑和拷问”。[10]和卓惩治农奴时,会采取“吊打、捆打、抬起来打、打耳光、拳打脚踢”[11]等不同的方法对农奴进行非人的折磨。农奴未给和卓请安、直呼和卓的姓名、未按时去田里劳动、私放了渠水、多看了和卓老婆一眼等行为均会被和卓施以酷刑。
(三)约束农奴的礼法
和卓对农奴的衣着、婚姻、丧葬、礼法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包括:不允许农奴穿与和卓家族成员相似的服装;不允许和卓的子女与农奴的子女婚配;和卓家族中的人去世后,不允许与农奴埋在一起;农奴要对和卓言听计从,不能说和卓的坏话,不能坐和卓坐过的地方,不能摸和卓栽种的树、不能骑和卓骑过的马,不能重踏和卓踏过的足印,不能将和卓与农奴的碗筷混在一起洗,不能用和卓使用的厕所,遇见和卓时要在其身后弯腰迎送,不能走在和卓前面。以上都是和卓给农奴定的规矩,“这些传统惯例被作为当地的习俗标准而保留下来,庄园内的经济秩序以及和卓与农奴之间的关系都是依靠这种习俗来制约的”。[12]
(四)农奴与仆役的“自由”
按照习惯法,全农、半农和帮农有权利在合约期满后离开和卓的庄园,但由于强大的经济上的依附,使得农奴们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和卓不会专门划地给农奴去盖房子,因此农奴大多选择在自己领得的“份地”上开荒地、建房子、种树。一旦农奴想离开,那么他们建的房子、种的树木全部要归和卓所有,就算农奴离开,最终也会变得一无所有。当然农奴也有权利依附另一位和卓,但情况大同小异,农奴依然想离开却又不得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得为和卓劳动。阿尔切与迪待克也可等期满后离开和卓庄园,但他们的孩子被认为是属于和卓的,即使父母离开庄园,孩子也不能离开,有些阿尔切与迪待克即使期满了也不让离开。如若和卓家中死了人,和卓生下儿子,或和卓家里连年发生不详的事故,和卓便会选择通过举行一定的仪式释放一些阿尔切与迪待克。
四、和卓与农奴生活的对比
(一)和卓的生活
夏合勒克乡的和卓们每年可收获大量大米、玉米、胡麻、小麦、苜蓿、菜籽、棉花等作物,也可通过出租水磨、油坊、牧场、水碓、驼队、商铺,贩卖玉石、果酱收获庞大财富。因此,和卓们的生活是奢靡骄纵的,与农奴们的生活有着尖锐的对比。在居住环境方面,每一位和卓的宅邸都是高大宏伟的,建筑工艺别具匠心,雕梁画栋,十分耀眼。住宅内有各类不同的客厅、暗室、卧室、粮仓、库房、牛羊圈、榨油坊、果酱作坊、磨房、厕所等。住宅门前往往是一个美丽的花园,玫瑰、牡丹、灯盏、刺梅、粉莲等花朵悉数绽放。花园前则是一座果木园,杏子、樱桃、香梨、石榴、柿子、无花果、葡萄、巴旦木等应有尽有。
在和卓们的家里,仆役与农奴们24小时伺候着和卓的生活,“在家里,有人为他们烧火、打扇、捏腿,外出时,有人为他们备马、开道”。[13]“和卓们夏穿丝绸,冬着皮毛”。[14]和卓们的饮食既丰富又珍贵,除基本的烤肉、奶油馕、抓饭、拌面、牛羊肉之外,还有珍贵的野鸡、野鸭、鸽子等野味。每逢有婚、丧大事,和卓们必定杀羊宰牛、耗费大量粮食大摆宴席。喂鹰打猎、斗狗、养鸽子是和卓们用来打发时光的娱乐活动,往往有专门从事喂鹰、喂狗、养鸽子的仆役,“每条狗每天喂一些驴肉和4至6个玉米馕,等于一个农民一天的口粮”。[15]除了以上嗜好外,和卓们还有诸如吸麻烟、嗜酒、爱打人、爱讨老婆等不良嗜好。
(二)农奴的生活
农奴的生活与和卓的生活有极其鲜明的反差。和卓庄园四周零散分布的小屋便是农奴的居住地,这些小屋“是用柳条苇子和泥土编搭起来的,破烂狭窄而又低矮、阴暗”,[16]虽然农奴们住的简陋,但破败的小屋中却十分干净,房前屋后也种有不同类型的果树,栽有花草。农奴们每年从自己的份地上获得微薄的粮食收入,将田赋粮、宗教粮、其他的苛捐杂税缴纳完后,余下的粮食所剩无几。往往持续几个月,农奴们是靠沙枣、桑葚、苜蓿来充饥的。有些和卓庄园里的仆役一年四季吃玉米馕、穿和卓给的旧衣服,甚至一些阿尔切和迪待克结婚后连一间小屋都没有,只能四处找地方睡觉。有些年老的或者犯了错的农奴和仆役会被和卓赶出庄园,可以说农奴在当时的生活困苦异常。
(三)庄园内不同阶层间的关系
庄园内的总管、财务、跟班是和卓在庄园内的眼线及管理、驱使农奴的人。总管,是除和卓家族外庄园里的最高统治者,享有实权,掌管庄园内的大小事务。农奴向和卓请安、投靠和卓、租用和卓庄园内的一切时都必须提前告知管家,再由管家向和卓转达。管家们通常也会驱使全农与半农无偿为他们耕地,甚至连中午也不让休息。但农奴们也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反抗,“在庄园内农奴并不处处都是逆来顺受的,农奴和管家们的斗争是经常发生的”。[17]和卓的跟班被称作道阿,大道阿会按照和卓的指示,秘密检查管家、财务、农奴的工作,有时连管家都对其忌惮三分,因此,管家们有时也会通过各种方法拉拢大道阿。庄园里的农奴之间常常会互相帮助,“在同伴遇到危难的时候,往往主动伸出援手”。[18]农奴们白天不得不在和卓的地里劳动,晚上则会抽出时间为孤苦无依的老人建新房子,帮患重病的农奴割小麦、种玉米,温情在农奴间处处存在。
结语
综上所述,封建庄园的农奴制严重制约了维吾尔族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夏合勒克乡的农奴长期受15户和卓的剥削与压迫,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在农业、手工业、商业等方面必须为和卓们服务,终日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和卓们利用宗教对农奴实行暴力统治,制定约束农奴的礼法,限制农奴的人身自由,自己却过着锦衣玉食,骄奢淫糜的生活。除了和卓们对农奴的压迫外,和卓庄园内的管理阶层也利用职权压榨农奴,农奴的生活可谓是在夹缝中生存。
[1][2][3][4][5][6][9][11][12][13][14][15][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丛刊编辑组.维吾尔族社会历史调查[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65:42、48、61、46、46、49、65、62、64、70、70、71、71.
[7]苏北海.近现代维吾尔族的封建庄园制度[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89(6).
[8][10]《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资料丛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辑组.南疆农村社会[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53:6、8.
[17][18]谷苞. 民族研究文选(四)[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35、69.
2017-03-01
曹苏苏(1992-)女,汉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新疆大学人文学院2015级民族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关系、新疆中亚历史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