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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探析

2017-03-10

理论与当代 2017年12期
关键词:黔东南州黔东南村落

黔东南州境内传统村落数量众多,保存较为完整,但在乡村旅游开发、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乡村城镇化等多重挑战和冲击下,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传统村落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仍面临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黔东南传统村落保护现状

黔东南州传统村落数量众多,目前有309个传统村寨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入选数量居全国地州市第一,占贵州省545个村落的57%,占全国4153个传统村落的7.44%,是中国传统村落分布最为集中、保存最为完好、最具民族特色的地区。近年来,黔东南州为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立法先行先试

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不能光靠群众自觉,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做保障。从2008年起。黔东南相继出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保护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办法(施行)》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发展规划从无到有

一是制定《黔东南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将传统村落列入规划编制强制性保护内容。防止大拆大建,使传统村落有规可依。二是编制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传统建筑参考图集》免费提供村民建房使用,规范村民建房行为。三是出台《黔东南州中国传统村落十三五保护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传统的十大工程,促使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好、特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良好、群众生活富裕,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三)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

按照“自然环境生态美、村容寨貌特色美、产业发展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要求,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两个方面改善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生产生活条件。今年,黔东南所有的传统村落通油路(水泥路)率达到100%,饮用水安全达标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电网网改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和宽带覆盖率、通电话率、通邮率达到100%。

(四)传统村落旅游初见成效

通过突出山地旅游、民族文化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健康养生旅游,培育传统村落与农业观光、森林康养、手工艺品、文化体验、山水风光相结合等业态,推出了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村民自愿参与旅游发展的积极性在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刺绣、蜡染、银饰等民族民间手工业发展迅速,成为重要的旅游商品。

(五)成功举办传统村落峰会

为搭建对外开放发展平台。从2015年开始,黔东南州秉承“保护、传承、发展”的理念连续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近300位国内外专家汇聚一堂,共同讨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同时通过“办会”与“办事”相结合,借助国内具有先进旅游管理经验的团队及企业建设运营经验,推动我州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第三届“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定于今年11举办。

二、保护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传统村落破坏日益严重。传统习俗、传统风情正在日益淡化,常住居民对传统建筑和传统文化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明显不足。加之由于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一些传统村落日渐消亡,加快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已迫在眉睫。

(一)积极申报和保护缺失矛盾

黔东南入选数量之多,入选比例之高,在全国地州市独占鳌头。这得力于黔东南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和原生民族文化资源。这样的成绩固然值得欣喜。但有的项目申报动机显得十分功利,目的仅仅是为了漂亮的政绩和争取国家保护经费和各级政府的配套经费,该如何去保护传统村落却显得茫然无措。有的村寨一旦申报成功,任其自由无序发展,毫无保护可言。有的村寨开发缺乏长期科学规划,后期往往因简单粗暴的“保护开发”导致更大程度的破坏。

(二)建筑特点与消防保护矛盾

黔东南传统村落,具有独特的文化地域性格,表现出鲜明的地域技术特征、社会时代精神和人文艺术品格。这些独特的传统建筑,是黔东南各少数民族先民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结晶。如侗族居民会选择在地势平坦的地方聚族而居,是以火塘为中心的“前-中-后”序列风格,整体凸显出外廊并联各间,建筑性格外向的特征,也就是俗称的“干栏式”民居;而苗族居民则会选择在山坡地带建寨,房屋以堂屋为中心的“左-中-右”序列,整体呈现出向心性格局的特征,也就是俗称的“吊脚楼”民居。虽然建筑特点风格迥异,但总体上讲,都是以木构建筑为主,木质结构最大的“天敌”就是火灾,而黔东南保存较为完整的传统村落大多分散在大山之中,交通不便,缺乏有经验的专职或兼职消防员,一旦发生火灾,传统建筑就会毁于一旦。

(三)资源富集与保护主体丧失矛盾

众所周知,“人”是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主体,若没有“人”的存在,传统村落便缺失了生命,保护和发展更是无从谈起。近年来,由于城镇化、“打工潮”等原因,传统村落里面的“人”不断流失,尤其是青壮年开始变得越来越少,传统村落空壳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空心村范围变得越来越大。传统村落主体缺失以后,打乱了传统村落稳定延续的状态,开始出现了“病态”,并在痛苦的呻吟中陆续的倒下,如何治理好传统村落的“病”,逐渐成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

(四)个性打造与整体保护开发矛盾

通过几年的建设和营销,黔东南州旅游业的“井喷”式发展步伐正在逐渐加快。一批传统村落被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旅游景点。如西江千户苗寨被打造成苗寨古建筑典范,肇兴被打造成侗族古建筑代表,岜沙被打造成枪手部落,小黄被打造成侗族大歌之乡等等。然而,当一些景点被无数人追捧的时候,另外的许多点却在慢慢被人遗忘。一个西江“热”了,但是沿线的郎德、南花却“冷”了。从江小黄的侗族大歌声“响亮”了,但是榕江、黎平传统村落的大歌声却快要销声匿迹了。现代旅游业仅凭某一个卖点已很难留得住游客。要想游客留得住,让黔东南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就必须在整体保护、开发上下功夫。必须让民族服饰、民族饮食、民间风俗、民间节日、民间宗教、民间语言、民间信仰、民间工艺、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等多种文化元素参与进来。同时兼顾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兼顾民族村寨原生性的保护,才能从整体上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

(五)商业运作与专业指导矛盾

目前,黔东南的旅游业发展的热度持续上升,但是传统村落的有序开发还显得不够。开发的主体多以政府和开发商开发为主,缺少谙熟本土文化的学术界专家。这种开发组织建构上的错位,常常导致出现低水平重复开发项目。许多开发商在商业开发过程中受利润最大化的影响,往往对传承建筑和文化的保护不够。有些地方政府受短期政绩的影响,要求开发项目“短、平、快”,忽视了长远的发展保护,缺少了专业指导,注定不能取得长期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的对策

(一)整体性保护和原真性保护相结合

对整个黔东南民族村寨的保护,不仅要注意对旅游景点村落的保护,还需对非旅游景区的保护;不仅要注意对黔东南苗族侗族传统村落的保护,还需注意州内其他民族村寨的保护;不仅要考虑传统村落的人文景观的保护与发展,还需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确确实实地从整体的角度保护和发展好黔东南所有的民族村落。一定要让整体性保护成为黔东南州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最基本原则。同时,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还需注意到传统村落的原真性保护。黔东南州地处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盆地过渡地带,民族文化类型属于典型的“山地民族”特征。苗族村落多分布于半山腰,具有“一山一岭一村落”的分布特点;侗族村落往往依山傍水,村落一般以鼓楼及周边的鼓楼坪为中心向外延伸,辐射构成蜘蛛网状格局。苗族侗族村落分布特点虽有不同,但都与所处地形地貌、山水等自然环境和谐统一,遵循因地制宜的布局原则和“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因此,在保护利用这些传统村落时,显然需要注意到该地村落分布的原真性特点。不能搬照平原地带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而要综合各种因素,走出一条整体性保护与原真性保护的有机结合的路子。

(二)静态性保护和活态传承相结合

静态保护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建立传统村落档案手段来实现。传统村落档案需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文字资料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村落基本信息、村落史料、家谱、碑刻、文人著述、少数民族文字等;其二是图片资料。其内容包括村落面貌、历史见证、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生活、生产方式、人物、其他资料。其三是视频、录音资料。其内容包括该地区语言和重要民俗活动。

活态传承则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培养,要通过各种渠道,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趋于合理,知识面更加广泛,若能将静态保护和活态传承有机结合,传统村落一定会保护好,利用好。

(三)挂牌保护与自发保护相结合

在传统村落保护一片乱相的背景之下,必须要按照各个传统村落的现状划分保护等级,实行挂牌保护。传统村落内的建设活动,必须实行严格的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并为每个传统村落指定一名专家为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保护不力的传统村落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甚至除名。同时建立和完善村民保护自制措施,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和保护原居民的利益,让他们认为参与保护工作是有利可图的事情,强化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信心,切实提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总结推广《锦屏县华寨村村民自治合约》《丹寨县王家村五户联保公约》《占里公约》等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在村规民约中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治理。

(四)搭建官员、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需要建立起官员、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投入和引领,需要政府部门从行政层面建立其完善的保护机制。保护机制,如何完善,则需要由专家学者的参与。专家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给传统村落该如何保护献计献策。群众是传统村落中的主体,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直接操作者,没有群众的参与,再好的政策法规、保护机制,或者也只能算是空中楼阁,不接地气,因此,建立起官员、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才能避免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少走弯路。

(五)大力实施农文旅一体化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重点围绕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目标,发挥黔东南大生态、大文化、大旅游的长板优势。一是做到景观亮丽化、文化独特化、建筑民族化、通道“绿彩化”、商品特色化、餐饮绿色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精细化、发展持续化,彰显“一园一特”“一村一韵”。二是要坚持大农业发展理念,突出抓好林下经济、稻鱼、稻蟹、稻虾等共生体系,着力生产中高端农产品,生产方式上要生态化、绿色化、有机化,注重休闲、体验、观光,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原生态走向现代文明的生态。三是挖掘和提炼黔东南苗族特色服装、饰品、婚嫁、歌舞、饮食、医药、节庆等文化,注重文化的故事化,鼓励故事创作的社会化参与,加强黔东南文化故事的传说和传诵,并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将村寨作为最重要的节点,以差异化打造旅游品牌,吸引游客人想进来,进来了能住得下,离开了还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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