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道”之上
——从天使的形式质料论看阿奎那世界体系的确立
2017-03-10匡宏
匡 宏
在“五道”之上
——从天使的形式质料论看阿奎那世界体系的确立
匡 宏
(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湖南衡阳 421002)
通过对阿奎那哲学的天使形式质料论的解析,理清了阿奎那哲学的世界体系从“五道”论证所给出的单线序列,发展到形式与质料、潜能与现实双重区分所规定的完备系统,并在这一系统中实际蕴含了一种他本人或许没有完全意识到的辩证运动结构的逻辑理路.
天使形式;质料;潜能;现实;体系
提起托马斯·阿奎那的理性神学,人们大概很容易想到他那赫赫有名的对上帝存在的“五道”论证(Five ways).但是,“理性神学有四个研究内容: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属性,上帝与万物的关系,上帝与人的关系”.[1]25所谓“五道”论证,只是通过对经验世界中的某种因果序列、精妙秩序、完满性等级等等的追溯,推断出上帝的“存在”,还没有能够说明上帝的“属性”或“本性”.[2]255第一,我们只是“看到”了许多经验性的序列、秩序、等级等,但这些序列、秩序、等级究竟是什么呢?它们究竟是可感世界中的一种真正的序列、秩序、等级,抑或仅仅是我们有限的理智对随意选取的某些有限事实所进行的有限概括,然后又把这种有限的观察和概括进行了夸大呢?如果仅仅是后者,那么它们似乎不足以构成对上帝这样一个全知全能的卓越存在者的证明.第二,即便“五道”论证所利用的那些序列、秩序、等级是名副其实的序列、秩序、等级,它们实际上也还只是从普通人对一切可感的物质性被造物的认识中概括出来的,但是上帝具有大能,他还可以创造精神性的被造物,那么,物质性被造物的序列、秩序、等级与精神性被造物的序列、秩序、等级有没有内在联系呢?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似乎就很难坚持说:这两类被造物都是由同一位上帝所造的.
“五道”论证本身就是阿奎那把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如现实潜能说、四因说等等)引入基督教哲学的产物[3]374,于是从逻辑上看,“五道”论证的这些局限性,就必然要求阿奎那进一步运用并发挥亚里士多德学说尤其是亚氏用来解析一切实体的“四因说”,来阐明和辨析一切被造物尤其是基督教所要求的那些精神性被造物,做到既能让一切被造物的秩序、等级和结构都内在地贯通起来,又不损害基督教信仰中对上帝和精神性被造物的正统观念.阿奎那对天使的形式质料问题的探讨,就比较典型地体现了他在对精神实体的论述上力图调和理性与信仰,并且在信仰的引导下对理性作出更深入的挖掘,以最终确立一个符合他的神学理想的世界体系的种种努力.
在«神学大全(The Summa Theologica)»的“论天使(Treatise on Angels)”中,阿奎那讨论了“天使是否由质料和形式复合而成? (Whether an angel is composed of matter and form?)”的问题[4]480.阿奎那的立场是:天使作为一种非物质性的被造物,并不是由质料和形式复合而成的.他从这个立场出发,不但正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也对四种反对意见进行了答复.
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学说,一旦用于分析个别实体,就会暴露其自身的一种矛盾.这是因为,亚里士多德一方面认为质料是无差别的一般,一方面又认为形式是普遍本质,形式与质料相结合的意义就在于形式被质料分化为特殊本质,因此质料又被称作个别化原则.[3]386那么,质料究竟是无差别的一般,还是个别化原则呢?11世纪的著名犹太哲学家阿维斯布朗(Avicebron)就认为,质料是无差别的一般.不仅如此,他还在创世学说上彻底发挥了这个观点,认为精神实体的质料和有形实体的质料是相同的,精神实体与有形实体的不同,只在于构成这两种实体的形式是属于不同的等级的.[3]301阿维斯布朗之所以持这种观点,是因为他还受到新柏拉图主义“流溢”说的影响,认为既然低级事物要从高级事物流溢出来,那么作为低级事物的有形实体中的质料也必然是存在于作为高级事物的精神实体中的.[3]301-302那么,天使也必然是由形式和质料复合而成的.阿奎那在论述天使的形式质料问题时首先考虑的对手正是阿维斯布朗.[4]482
在阿奎那看来,按照阿维斯布朗的说法,会导致如下问题:第一,从上帝或神那里流溢出的是“原初质料”,首先与高级形式(无形形式)结合形成高级实体(精神实体),然后继续向下流溢,与低级形式结合形成低级实体(有形实体、物质实体).这实际上就变成了“多次创造论”,也就是说,上帝实际上只是直接创造了最高级的实体,其它实体其实是由较高级的被造物一层层逐渐创造出来的[4]614.这就等于说,除了最低级被造物之外的所有被造物,都是在某种程度上的“造物主”.这显然是正统基督教信仰所不能容忍的一个结果.[3]440-442第二,如果说“原初质料”一层层地流溢,并结合各种形式而形成了各种实体,那么这实际上等于把一定的“主动性”赋予了质料:是质料运动于各种不同的形式之间,进行某种选择或者至少是主动“适应”.[3]424、427这样的观点如果发展到底,“质料”就会变成一种无须依赖上帝也能发挥作用的“第二因”.这种观点又是为正统信仰所不容的思想.[3]443
阿维斯布朗认为,凡是理智能加以区分的东西,在现实中就一定是有区别的.理智在无形实体中领会到了无形实体与有形实体既有区别,又有共同点.而这区别就在于形式,而共同点就在于质料.所以他得出结论:精神性事物和有形事物所具有的普遍质料是一样的.区别就在于:精神性事物的质料上被加上了无形实体的形式,而有形事物的质料上则被加上了量的形式.[4]482-483
阿奎那的反驳是,精神事物和有形事物具有相同的质料,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精神的形式和有形的形式是被质料的同一部分所接受,那么就会导致同一事物既是有形实体又是精神实体,而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只能认为这两种形式是被质料的不同部分所接受.但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要把质料“分”成部分,那么被分割的这整个质料就必须服从量的形式,这也就意味着精神实体的质料也服从量的形式,而这是不可能的.[4]483这是因为,如果质料服从量的形式,那就会形成有形实体,所以如果精神实体的质料服从量的形式,那就还是会导致同一事物既是精神实体,又是有形实体.
不难发现,阿奎那对阿维斯布朗的这个辩驳是有问题的.阿奎那的辩驳暗含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一切质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只能被分为相互外在的“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因此,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无论是不是占有“同一部分”质料,都会像以上他所推理的那样,导致“同一事物既是精神实体又是物质实体”的矛盾.但是阿维斯布朗并不会承认阿奎那的这个前提,因为上面已经说过,阿维斯布朗的观点的理论基础是新柏拉图主义.而按照新柏拉图主义的观点,从“太一”流溢出来的东西,“从这里流出来,然而又没有流出去,它们知道应当从哪里流来,往哪里流去”[5]190,这就犹如太阳“发出”光芒,而本身并不会因此而“减少”光芒,而是继续保持着它的全部光芒一样.所以阿维斯布朗说的质料从“高级实体”流溢到“低级实体”,其实并不意味着“一部分”质料从高级实体流向低级实体,“另一部分”质料则留在高级实体那里,而只能是全部质料都流向了低级实体,同时,这全部质料又都留在高级实体之内.因此,精神实体的质料和物质实体的质料并不是“同一部分”的质料,也不是“不同部分”的质料,而是同一的“全部”质料在不同的等级上被接受.而阿奎那的那个辩驳的前提,认为一切质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只能被分为相互外在的部分,实际上是已经肯定了一切质料都只能是服从量的形式的物质实体的质料.他接下来大费周章地论证,其实不过兜个圈子回到原地而已.
但是我们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领会到阿奎那对“质料”的一个基本规定的推导:“质料”如果要和不同的形式结合,那就必须可以区分为“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而可以区分为“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就意味着一切质料本身必须服从“量”的原则.而阿维斯布朗自己也承认,服从量的形式的质料就是物质实体的质料,因此,一切质料都是物质实体的质料,本身都具有形状、大小这些“量”.不难发现,这实际上是接受并发挥了亚里士多德关于质料是“个别化原则”的观点,把这个“个别化”落实到了形状、大小这些空间上的“量”:事物之所以能成为个别的,也就是说,之所以可以区别为“这一个”和“那一个”,是因为它们分别占有了“质料”(在量上各不相同)的“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这就突破了那种认为质料毫无任何规定性的观点,实际上已经蕴含着近代机械论自然观把物质实体归结为广延的思想.[3]386、388
阿奎那只承认质料是个别化原则,是因为他的神学信仰.阿奎那所信仰的神学体系是一个有高低层次之分的等级序列.[3]381-383大体说来,这个序列的高低是按照普遍性大小来排列的,居于最高位的是上帝,上帝的本质与存在是合一的,因此上帝是纯存在,而“存在”不能从属于任何“属”或“种”,是最普遍的概念.而作为被造物的精神实体就要低了一个等级,因为它们的本质不同于它们的存在,也就是说,对于精神实体,我们不能仅仅说它“是”,而必须说它“是什么”——这个“什么”就是不同于它的“存在(即“是”)”的一个“本质”.很明显,有了“是什么”,也就等于“不是别的什么”,所以精神实体的“存在”受到了“本质”的限制,普遍性比上帝要小了.有形实体的等级更低,也就要求它们所具有的普遍性更小,而这原因就在于“质料”能使有形实体在空间上分割成互相排斥的“这一个”和“那一个”.两个有形实体,哪怕它们在其他方面是一模一样的,只要在空间上可以彼此分开,或者大小形状不同,那它们就是“两个”.
但阿奎那质料观的意义不能仅仅被归结为是近代机械论物质观的滥觞.质料作为无规定性或者只有最低限度的规定性的东西,恰好具有无限的“可被规定性”,其中每一种被规定的可能性都是不同的.而质料要结合“形式”才能形成实体,而一个形式结合“这部分”质料而不结合“那部分”质料,另一个形式则结合“那部分”质料而不结合“这部分”质料,这原因肯定和这些“形式”本身有关.阿奎那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提出了与特定质料相结合的“实质性形式”的概念.这个单一的“实质性形式”其实就是规定特定实体之为这个实体的“质”.所以阿奎那说:“对事物可作双重区别:事物中的质料在数量上各不相同;事物中的形式在性质上各有差别.”[3]388可以看出,阿奎那并没有像近代机械论物质观那样,把物质实体完全归结为广延之类的“量”,而是在质和量两个方面都对个别实体作了规定.
以上我们分析的是阿奎那以反驳阿维斯布朗为引子而作的对天使的形式质料问题的正面阐述.下面,阿奎那还直接对四种反对意见进行了答复.由于本文意在分析阿奎那被造物体系的整体逻辑结构,所以只讨论其中的第三种反对意见和阿奎那对它的答复.
上面已经提到的阿维斯布朗的反对意见是从“下层”,即从有形事物与精神性被造物的关系方面提出来的,而下面波那文都的这个反对意见是从“上层”,即上帝与精神被造物的区别方面提出来的:“形式是活动.所以一个东西如果只是形式,那它就应该是纯粹的活动.但天使并不是纯粹的活动,因为只有上帝才是纯粹的活动.所以天使不只是形式,而是在质料中拥有一个形式.”[4]482
阿奎那的答复是:天使中并没有质料与形式的复合,但有潜能与活动之别.在有形事物中存在双重复合:质料与形式复合成它的“本质”,但这一“本质”并不就是它的“存在”,因为“存在”是活动.而如果没有了质料,形式仍然是形式、本质,但仍然不是它自己的“存在”,它仍然要作为“潜能”而与“存在”这个“活动”复合.[4]484
这就是阿奎那对被造物的双重区分:潜能与活动的区分是适合一切被造物的区分,质料与形式的区分是只适合物质实体的区分.精神性被造物和物质实体都是复合的,但前者只有一重区分,而后者则有两重区分,所以精神性被造物与物质实体既有统一性,又有高下之分.由此,阿奎那的被造物已经成为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系统,这个系统的秩序、等级已经不像“五道”论证中所列举的那些序列和等级一样只是一种经验性的、特殊的、外在地单线排列的东西,而是已经深化和横向展开为一种普遍性的逻辑结构了.
但如果对这个体系只分析到这个层次,那么这个系统虽然是普遍的逻辑结构,却还只是一个静态的结构.“五道”论证的确有其经验性、单线性、不全面性的局限,但却有一个重要的优点,就是它在某种意义上的“动态性”:它是在通过一条条线索来展示世界上的万物及其各种性质是“怎么来的”.而现在通过潜能与现实、质料与形式的双重区分,我们虽然得到了一个等级分明的连贯系统,但对这个系统是“怎么来的”却产生疑问了.
实际上,阿奎那的这个系统也包含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这里的关键在于,他区分存在与本质,一方面认为存在是“现实”,另一方面认为存在的“现实性”并不是现成地摆在那里的现实,而是使潜能转变为现实的“活动”.[3]380-383换句话说,使现实“成为”现实的“活动”,要比摆在那里的“现实”更现实.上帝是纯粹的活动,而他之为纯粹的活动并不仅仅在于它是纯粹的主动性,其它一切东西都要由它来推动,而是在于它让一切东西“在起来”,而且它在让一切东西“在起来”之后,仍然保持着它自己.本来,形式就是现实,形式加之于质料也就是质料的现实化了.那么,在有形实体中,在形式已经加上质料成为“本质”的时候,为什么不说这个本质就已经是“现实”,而还要另加上一个作为“存在”的现实呢?很多人都对此感到无法理解,所以无怪乎有学者要说阿奎那对存在的论述“是洞见与混乱的奇异混合”[6]27了.但是阿奎那体系实际展示的是,上帝作为“纯存在”“纯现实”高踞于上,而这个“纯存在”在其下的每一个等级中,都既是它让本质“在起来”,又因此而使自己受到了限制[3]382.所以,实际上是“存在”自己在限制自己,但同时又保持着自身,也就是保持着进一步“现实化”的能力(只不过在阿奎那那里,存在的这种“保持”自身是这样被表示出来的:“存在”与由它自己在每一个层次上形成的“本质”“复合”或者说并列起来了).因此,不难看出阿奎那的这一体系其实具有一种黑格尔式的自我限制、自我否定的“活动”韵律.阿奎那在神学的信仰的支撑下,把理性的辩证性质发掘到了一个相当的深度,使他的对被造物系统的逻辑架构获得了某种动态的生命力.但是,同样是因为他的神学信仰,他的作为“纯存在”的上帝只能作为最大的现实而居于顶端,而不能同时也作为最大的潜在而成为起点,所以他没有也不可能说出“纯存在自己分裂自己,自己限制自己,自己发展自己”,因此这种生命力也终于没有被他彻底发挥出来.
[1]Kretzmann.The metaphysics of Theism[M].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7.
[2]斯通普夫,詹姆斯·菲泽.西方哲学史[M].丁三东,张传友,邓晓芒,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5.
[3]Aquinas:Basic writings,Volume one-II[M].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7.
[4]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三卷[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6]安东尼·弗卢.新哲学词典[M].黄颂杰,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7]赵林.基督教思想文化的演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编校 舒易红)
Beyond“Five Ways”——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quinasƴWorld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 Discussion on Matter and Form of Angels
KUAN- Hong
(Law School of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Hengyang Hunan 421002,China)
In the light of the background of Aquinasƴwhole philosophical system,this thesis articulates through an analysis of his discussion on the problem of matter and form of angels the logical evolution of his system of world from a linear sequence based on“Five Ways”to a complete system based on a two-folded distinction between form and matter,potentiality and actuality which implies,but perhaps not fully presents to him,a structure dialectical of movement.
angel form;matter;potentiality;actuality;system
B503.21
A
1673-0313(2017)04-0025-04
2017-12-23
匡宏(1978—),男,湖南耒阳人,讲师,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