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机监理职能作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017-03-10陈志勇陈贵娟
陈志勇 陈贵娟
摘要:随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落实,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响应,踊跃购置农业机械。农业机械保有量不断攀升,但是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也随之增多。农机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面对当前严峻形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存在执法依据不足、经费投入不足、行政执法手段薄弱、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乡镇农机监理人员工作不固定等问题。因此,解决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职能作用,才能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对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时期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7.04.013
随着国家惠农、强农、支农政策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逐步加大,掀起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潮。姚安县2011年至2016年累计发放购机补贴998万元,农业机械总动力从2006年底62670千瓦增加至2016年底184220千瓦。截至2016年11月,全县登记注册的拖拉机1836台,其中:挂云23牌证的拖拉机1234 台,云NJ04牌证的拖拉机602台,已登记备案的小型手扶式拖拉机及微耕机5509台,异地注册登记的拖拉机128 台;联合收割机24台;水稻插秧机5台;全县累计在册拖拉机驾驶人2399人,其中:持G证1779人、持H证67人、持K证553 人。农业机械保有量不断增加,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不断增多,农机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强农机监理各项工作措施是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有力手段。面对新形势,只有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解决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职能,把事故隐患扑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提高农业机械作业效率,才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为新农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保驾护航的重大作用。
1 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农机监理的部分职能移交交警部门,农机安全监理失去了执法检查的主体地位;条文中虽然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理管理的范围,但农机安全监理面对点多面广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通過田检路查等动态管理手段取缔打击违法行为,仅仅依靠开展安全学习教育活动、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进行管理,久而久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有机户对农机监理人员的告诫可听可不听,农机安全监理的威信将不复存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越来越难开展。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规定了拖拉机归农机部门管理,却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行政许可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农机部门却没有对该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职权,造成农机安全监理监管手段严重缺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于各地地方政府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差异,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委托农机监理部门进行道路安全检查,也可以不委托;农机安全监理部门没有上路检查权,而公安交警部门因为警力不足等原因,对乡村道路上行驶拖拉机疏于管理,形成乡村道路拖拉机安全监管的真空区,存在着较大的事故隐患。面对公安交警无力管、农机监理无权管的尴尬局面,为有效消除乡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该在对上道路拖拉机的管理上形成一个相互配合的有效合作机制。
1.2 农机安全监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缺少专门的经费来源,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面临较大困难;农机监理经费的投入并未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加之无其他经济来源,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缺乏必要技术装备,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基础,没有必要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别是在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方面,仅凭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传统的人工检验,达不到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缺乏必要的客观科学依据。
1.3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广度不够,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交警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农业机械进入农村千家万户,涉及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农机安全更是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是少之又少;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深度不够,对不同的受教育群体未能因人施教、有针对性的进行深入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近几年来享受购机补贴快速增加的微耕机机主,未能进行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存在较大的事故隐患。
1.4 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工作不固定,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人事、工资划归乡镇管理,业务由县监理部门领导,双重管理形成管理的盲区,造成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任务不能很好的完成。
2 新形势下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的对策
2.1加快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进程
加快农机安全监理立法步伐,应尽快制定国家级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或法规,明确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罚的权利,同时法律条款应当解决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因职能交叉而出现的执法问题;在出台国家级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后,中央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处罚、农机安全检查等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的依据,加快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2.2加大财政对农机安全监理技术装备的投入
各级政府有财政支持农机安全监理,加强技术装备建设的责任和义务,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与各级政府协调,制定持续投入推动农机监理技术装备建设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的规范化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2.3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工作,教育先行。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同时把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年度检审、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田检路查、专项整治等农机监理工作各个环节,不断努力提高群众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为农机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心下沉、防线前移、不留死角”的要求,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街天赶集时机,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在乡村道路口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悬挂宣传布标和张贴宣传标语,营造一个全社会参与,对农机安全生产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坚持认真组织好每个季度一次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学习交通安全、农机安全监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警示教育力度等,不断提升安全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深入乡村、学校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做到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攀爬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对于备案登记管理的微耕机机主,在进行备案登记、发放安全使用说明书、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同时,还应多发放一些农机安全监理宣传资料,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其纳入安全学习教育和监管的范围。
2.4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双重管理
乡镇党委、政府可以抽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从事政府中心工作,有的甚至几年抽调到乡镇其他部门单位工作,造成农机安全监理人员长期脱岗或不在岗的状况,严重影响了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落实。为改变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在职不在岗状况,应当理顺管理机制,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加大与乡镇的沟通,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将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人事管理划归县农业部门,明确县农机部门为主管部门,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作为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和人员,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对县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责,认真开展好乡镇的农机安全監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3 结语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核心,随着农业机械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诸多的考验,对当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新形势下,应以“服务现代农业,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职能作用,排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作者简介:陈志勇,大专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农机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