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身考
2017-03-10田国庆
摘 要:从《妙法莲华经》来看,以身供养,是要服香,饮香油,身涂抹香油,用宝衣缠体而灌诸香油,自燃其身。此宗教仪式可从古印度的《奥义书》得到印证。烧身仪式来自古印度的祼祭仪式。烧身供养实际上是僧人净化灵魂,洗净罪孽,往生极乐,得证佛果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我认为,佛教的烧身仪式可能来源于古印度的祼祭和火祭。烧身供养的罪业净化和往生彼岸的思想也来源于古印度祼祭和火祭的信仰。
关键词:烧身;奥义书;祼祭;罪业净化
作者简介:田国庆(1991-),男,汉族,广西玉林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在读研究生,中国古典文献学硕士,研究方向:佛教文献。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03-0-02
烧身的研究,张师子开的观点和分析最具有代表性,认为是毁灭肉身来修正法身,以获得升天的修炼方式。[1]本文主要以《奥义书》的关于古印度祼祭、火祀[2]的记载和中国僧尼传中烧生供养两者进行对比分析,初步得出结论,两者的无论从宗教仪式上分析还是从宗教内涵上都有高度的相似性。故认为古印度的祼祭和火祀对后世佛教烧身供养具有重要影响。
《比丘尼传》中关于烧身供养的记载一共有六则,一则是冯尼烧六指以供养,其余五则为烧身供养,有三则记载比较详细分别是:妙善尼、慧耀尼、昙简尼[3]。《高僧传》卷十二<亡身篇>中记载比较详细的有六则:释法羽、释慧绍、释慧益、释僧庆、释法光、释昙弘。[4]《续高僧传》卷<遗身篇>[5]有:释法凝、释大志、释会通。
从上面所引之例子來看,烧身供养之地理分布非常之广,非一时一地之僧众所为。南起交止,北达并州,东至广陵,西止陇西。不仅有僧尼,还有在家之信众。《妙法莲华经·药王菩萨品》:“‘我虽以神力供养于佛,不如以身供养。即服诸香——栴檀、熏陆、兜楼婆、毕力迦、沈水、胶香,又饮瞻卜诸华香油,满千二百岁已,香油涂身,于日月净明德佛前,以天宝衣而自缠身,灌诸香油,以神通力愿而自然身,光明遍照八十亿恒河沙世界。”
烧身供养当为《法华经》流行中土后才有的现象,儒家之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烧身供养与之格格不入。中国古代用火处理身体,见于羌人和仪渠。如《墨子·节葬下》:“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6]又《吕氏春秋·义赏篇》:“地羌之民,其虏也,不忧其系垒,而忧其死不焚也,皆成乎邪也。”[7]此是先民用火藏处理死者之记载,断无生者自愿而以身投火者。《妙法莲华经》中,以身供养,服香,饮香油,身涂抹香油,用宝衣缠体而灌诸香油,自燃其身。中土僧众基本遵循这些仪式。这可能来自古印度的祼祭。祼祭需向火祷告,以酥油灌火。
《考史多奥义书》第二章[8]:“如有求莫一宝物者,当在圆月或新月之夜,在上弦半月中,吉祥星象下,燃火如仪,周遍扫除,散布圣草,咒言散水,如法为之已,屈其右膝,以祭杓或以木杯,或以铜盂,斟酥油而灌于火,[向之而祝曰:]“于是嗅此烟气,以酥油涂其肢体,禁默不语,往而申其所求于其主者,或遣使者求之,则得之矣。”
《考史多启奥义书》中记载了古印度举行祼祭仪在月夜之下祈求,其月亮为通往大梵世界的大门。中国僧尼烧身亦多在月夜之中,亦是黑暗之中大放光明,以度化众人,仿效菩萨自燃其身。如比丘尼妙善,昙简,比丘释慧绍,释慧益,释慧益等均是夜中烧身。佛教的烧身供养从仪式上和古印度古老的祼祭仪式的基本要素具有极高相似性。如妙善尼,至四月八日夜半,以布自缠而烧其身体;法音寺昙简尼以建武元年二月十八日夜,登此积薪,引火自焚;两者于时间点上都和《考史多奥义书》第二章记载的祼祭在圆月或者新月的夜半举行相符。《法华经》中烧身要以酥油涂身体,《考史多奥义书》中祼祭亦要“以酥油涂其肢体已”。
又《出世奥义书》[9]:“于是,有人安立祭祀之火者,其卒也,斯逝者之福乐,以《韦陀》之咒颂而兴。或亦有人处安乐境,而愿超出人生诸期;乃撷集献祀祖祢之蔬果,入乎林间,于黑半月初一日之晨,犹(最后一次)安置祭祀之火,祭献祖祢,备飨讫事,则以酥油食物等投火中敬献大梵神,而咒祝曰:‘彼全知,遍明,是智成光热,献与此圣灌,永生庶可得!于是更从而诵曰:‘大梵升于天,弥漫此界彼界,遍生成万物,愿我善愿神,赐予一切福。”
后世佛教的烧身的具体的仪式细节还与古印度的祼祭保持者高度的一致。韦伯认为,宗教仪式的高度稳定性是为了保证整个仪式的有效,任何背离了仪式的轻微改变都有可能造成仪式的无效,故而宗教仪式总是十分稳定的[10]。
然细细推究,此种相似性还是有所变化的,印度之祭祀在月夜之中,是因其月亮信仰,月是往生大梵世界的门户,故在其下祈求。中国僧尼之月下烧身是为了在用黑夜来凸显烧身仪式的庄严,以达到度化众生宣传佛法的目的。如释慧绍,“即于焚身之日。于东山设大众八关。并告别知识。其日阖境犇波。车马人众及赍金宝者。不可称数”。释慧益,“至大明七年四月八日将就焚烧。乃于钟山之南置镬办油。其日朝乘牛车而以人牵。自寺之山。……帝亦续至。诸王妃后道俗士庶填满山谷。投衣弃宝不可胜计。”烧身本身就能够产生轰动的宣传效果,故于月夜中烧身之人更为瞩目,肉身毁灭的苦痛,和心灵解脱的宁静两者统一,在月夜之下,烈焰之中更显明晰。当能震撼俗众,使人心生赞叹,礼敬皈依。如烧身供养之人亦应选择在林中之月夜,深山密林之中无人能够阻止烧身之人以身供养。
烧身的仪式来自古印度的祼祭仪式,这只是仪式的相似性,烧身供养实际上是僧人净化灵魂,洗净罪孽,往生极乐,得证佛果的一种重要手段。古印度人认为人身在火之中罪业能够得到净化,人能在火之中得到锻炼。《白净饭者奥义书》[11]:地、水、火、风、空,五德瑜伽起,得瑜伽火身。(徐注:“宛若此物理之躯,经此一番锻炼,乃近金刚不坏云。)
按照弗雷泽巫术的交感原则来看,火能带来给人光,光给人在黑夜中以行动能力,火给人带来了热,热能让人在寒冷和潮湿的自然气候中更好的生存下去。对于火仪式的解释,弗雷泽在《金枝》里面介绍了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看法:“一个是,篝火是太阳魔法或者巫术仪式,是根据模拟巫术的原则,点起火来,在地上模仿天空中光合热的伟大源泉,以求得人、畜、植物所需要的阳光供应,这是威廉哈德曼的看法。”[12]另一个方面,篝火仪式不一定与太阳有关,其目的是希望得到净化,只要烧掉并毁去一切有害的影响,不论是人的形式,如巫婆、魔鬼、和妖怪,或者是一种非人的形式,一种扩散开来的污秽或者空气的污染。古希腊的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天火來凡间被宙斯处罚,天火代表的是一种神性的力量。从《奥义书》所记载的火祭和祼祭我们也可以看出,人们向火来祈祷粮食的丰收,子孙的延绵健康。《大林间奥义书》[13]:“子生已,(其父当)燃火,抱置膝上。金属器中和凝乳酥油,勺此凝酥油灌献于火而祝曰:“在尔身我增千万,我家荣华大权势,或于嗣续或牛羊,毋有伤于苗裔!娑诃!”
这种篝火仪式的祈求内容,在全世界内有很多相类似的记载。在莫郎书附近,人们把一个草人放在火堆里烧掉。年轻人和孩子们围着火堆唱歌跳舞,并且得从火堆上跳过去,以求来年丰收,婚姻美满,或者皆此来预防腹痛[14]。法国阿登山区把猫扔到火里,或者在火上烤死。让牲口从烟和火焰中穿过,以预防疾病。瑞士的花火星期日,人们认为在黑暗中劈劈啪啪地烧着的篝火愈多,当年的收成就会更好,在火边跳的越高,亚麻长得越高[15]。这些风俗的记载中,篝火仪式往往由两种功用,一种是以火的光热为动能,促进事物的发展,如让庄稼丰收,子孙繁盛。一种是以火光热的作为毁灭性的能量,消灭对人类不利的事物。如治疗疾病,驱除自然灾害。在弗雷泽的《金枝》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外国的许多关于火的仪式的内在含义都是和罪业净化类似。如爱尔兰的科马克的贝尔坦节,祭司念咒,燃篝火,将牛群赶到火边,或者从火烟中走过可防疾病。这体现了火的破坏性力量,但是这种破坏性的倾向在宗教仪式中被人为的引导到了对人有利的方向上去,更多地体现在对疾病,邪恶事物的毁坏之中。在中国古代,同样有火葬而使得灵魂登天的记载,如《墨子·节葬下》:“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16]又《吕氏春秋·义赏篇》:“地羌之民,其虏也,不忧其系垒,而忧其死不焚也,皆成乎邪也。”[17]此两者皆是古代先民之火葬习俗的表现。先民以类比之思维形态,凡俗之物能在火中得到锻造,如锻造金属,在火中淬炼留下的是精华,不能留着,为于人无用的废弃物,故类而思之,灵魂亦能在火中得到锻造,而肉体是被焚毁的无用之中,人的灵魂能在火中得以往生天堂。《白净识者奥义书》中的瑜伽火身,《十四婆罗门书》中“罪恶如何多,皆必尽消,净化而纯洁,不老而永生矣!”《考史多启奥义书》所说月夜之中,在火旁祷告,以期望能往生大梵世界。皆为采用火毁灭凡体、罪恶,而灵魂得以净化升天之明证。《妙法莲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言烧身供养,必当得佛金色之身。皆以火之毁灭净化功能而为烧身之宗教行为的内在精神依据。
因此,我认为,佛教的烧身仪式来源于古印度的祼祭和火祭。烧身供养的罪业净化和往生彼岸的思想也来源于古印度祼祭和火祭的信仰。
注释:
[1]参见张师子开《傅大士研究》第九章之“烧身考”第341——350页,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
[2]见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32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7年。
[3]梁·释宝唱着,王儒童校注《比丘尼传校注》第84页、第115页、第145页,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4]《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0册,第404-405页。
[5]同上,第678-683页。
[6]孙诒让《墨子间诂》上册第187页,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
[7]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上册第32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8]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31—34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下文所引《奥义书》之内容皆为此书。
[9]同上,第734页。
[10][德]马克思 ·韦伯《宗教社会学》第15页, 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1年。
[11]同上,第265页。
[12][英]G.J.弗雷泽《金枝》第984页,汪培基、徐育新、张泽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
[13]同上,第465页。
[14]同上,940页。
[15]同上,945页。
[16]孙诒让《墨子间诂》上册第187页,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
[17]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上册第328页,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参考文献:
[1]张勇《傅大士研究》第九章之“烧身考”第341——350页,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
[2]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07年。
[3]梁·释宝唱着,王儒童校注《比丘尼传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4]刘亚丁《佛教灵验记研究——以晋唐为中心》,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
[5][德]马克思 ·韦伯《宗教社会学》, 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11年。
[6][英]G.J.弗雷泽《金枝》,汪培基、徐育新、张泽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
[7]孙诒让《墨子间诂》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
[8]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