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三岔口处话和解

2017-03-10白惠元

艺术评论 2017年1期
关键词:潘金莲雪莲冯小刚

在中国,“冯小刚”三个字始终是电影票房的金字招牌,因为他来自民间,并且深谙市民趣味。当然,人总是渴望远方的,如此说来,我们当然可以理解冯小刚愈发坚决的艺术渴望。近年来,冯小刚一直试图在作品中证明:他不只是稳赚不赔的商人,也是一位艺术家;他不只会制造喜剧情境,也很懂电影语言。就在这时,《我不是潘金莲》出现了。继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 “金贝壳奖”之后,冯小刚又凭本片捧回第 53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导演奖”。这一结果,无疑是对冯小刚的重大表彰,并适时缓解了他整个职业生涯对于“导演艺术”的焦虑。评审团主席许鞍华认为,冯小刚最终胜出的理由是“实验创新的拍法”,奖项应该表彰这位成熟导演的自我突破。那么,从小说到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究竟做了哪些加法与减法?如何评价其电影改编的得失?冯小刚真的实现了 “自我突破”吗?

加法:官民相遇的“三岔口”

从“导演痕迹”看,冯小刚的圆形画幅确实是创举。但作为一种电影语言,我们对圆形画幅的评价标准首先是形式与内容的匹配度。我们必须可以感知到使用圆形画幅的必要性,否则,这就只能沦为形式主义奇观。在欧洲三大电影节的视听语言体系中,画幅变换象征着一种艺术电影身份,或者说电影节场域内的文化资本,这种形式创新是用来指涉年代感的,例如韦斯 ·安德森的《布达佩斯大饭店》(2014,柏林电影节评审团奖),泽维尔 ·多兰的《妈咪》(2014,戛纳电影节评审团奖),贾樟柯的《山河故人》(2015,戛纳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等等。冯小刚显然并不满足于此,所以他才会感叹:“现在连方的也变成烂大街了,难不成要做成圆的? ”[1]

有趣的是,冯小刚的画幅变换并不是时间意义上的,而是空间意义上的。乡土中国是人情社会,讲“关系”,是“圆”的;城市空间是法理社会,讲“规矩”,故而是“方”的。到了影片最后,前县长史惟闵与李雪莲在阳光普照的饭馆中重逢,在这个“光明的尾巴”里,李雪莲心生悔意,画面铺展为 16:9的宽银幕画幅,达成了“方”与“圆”的和解。到头来,冯小刚的画幅变换仍是通过“差异化”的形式策略,完成一种空间意义上的文化弥合,圆形画幅由于失去了棱角,因而变得更加审美化,无论是更像“窥视”还是更像园林造景,总之,这都是对社会矛盾的又一次遮蔽。

冯小刚是通达人情世故的,他很擅长在安全范围内打擦边球,然后再完成一种和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不是潘金莲》最具导演智慧的“加法”,或许是马市长等官员在台下集体观看的京剧《三岔口》。这是小说里不存在的场景,是真正的“电影制造”。那么,冯小刚加入的《三岔口》究竟有何叙事功能?我们需要回到戏曲的故事情境中:宋朝年间,焦赞因杀死谢金吾而被发配到沙门岛,途经刘利华的客店,入住其中;任堂惠奉命暗中保护焦赞,也住进此店;夜间,任堂惠与刘利华发生误会,导致一场恶战,焦赞出面,方解此围。而京剧《三岔口》的华彩段落,正是任、刘二人表演摸黑对打的武生戏,电影中复现的这一场景,可谓精巧。

首先,作为一出“哑剧”,《三岔口》的美学精华是在明亮的戏曲舞台上虚拟表演一种摸黑厮打的状态 [2]。这种光天化日下的沟通绝境恰是李雪莲告状二十年的隐喻:为了说清楚一件事,李雪莲需要连带说清楚许多件事;为了状告一个男人,李雪莲需要把层层官员都告一遍。到了最后,李雪莲被整个社会孤立,连赵大头也背叛她,利用她,她甚至失去了表达自己的能力,只能选择上吊,希求一了百了。可以说,遭遇“潘金莲”正是李雪莲人生的“三岔口”,她选择了继续告状,也就选择了追求真理,而求真的过程往往是悲剧的。

其次,由于《三岔口》是一出没有唱腔的短打武生戏,其所有伴奏完全依靠打击乐进行,节奏推进的方法正是鼓点的加速。这一音响效果与《我不是潘金莲》的配乐方式高度吻合。正所谓“击鼓鸣冤”,鼓声引发了电影观众的一种民间疾苦想象,而《三岔口》里的鼓点更是密不透风,加快了电影的心理节奏,并对位于“李雪莲逃跑”的情节转折。声画相应,实在精彩。

最后,《三岔口》现今主旨中的“误会”与“和解”,其实是历史流变的结果。新中国成立前的《三岔口》里,刘利华本是蛮横凶残、杀人劫财的黑店主,他是准备杀死焦赞的,舞台脸谱也可谓穷凶极恶。 1951年,为了在出国演出时能让欧洲观众理解剧情,戏曲表演艺术家张云溪、张春华对故事进行了改编,将刘利华改写为仗义助人、爱憎分明的正面人物。于是,任堂惠与刘利华的摸黑对打,不再是正义与邪恶的对抗,而是一場好心办坏事的“误会” [3],正如李雪莲与 28个男人的较量结果一样。

因此,《我不是潘金莲》对《三岔口》的引用意图并非制造冲突,而是暗示一种“和解”:官与民都是良苦用心,黑与白都是情有可原。那么,究竟是谁错了?这是影片无法碰触也无力解决的问题,也是冯小刚导演艺术的“三岔口 ”所在。

减法:不够荒诞的“牛”

从十几万字的小说,到140分钟的电影,冯小刚一直在做“减法”。整体看来,创作者针对剧情体量的剪裁还是得当的,如果有遗憾的话,恐怕是对小说中那头 “牛”的处理,因为 “牛”关涉着影片的风格定位:是更现实,还是更荒诞?对此,冯小刚是有过思考的,他在谈及圆形画幅时就已说明:“为什么拍一个圆的?因为有一种旁观者,第三只眼睛在观察的感觉。这个故事是现实主义的,但是它又有一些荒诞性,这个圆也会让你感觉到,它和现实之间有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 ”[4]

20年后,当所有人都在担心李雪莲继续告状的时候,她却听了牛的话,不告了。这听上去有些荒诞:她是真的不想告了吗?还是存心奚落马市长呢?在电影中,“牛”成为了情节变量的直接动因。这是有些突然的,缺乏必要铺垫,因而观众也就无法进入李雪莲的内心世界,很难与之发生“共情”。电影观众只能认为,李雪莲真的是在“骂人 ”,是为了荒诞而荒诞,这个农妇正在变得疯狂而刁蛮,正如官僚眼中的李雪莲一样。

然而,刘震云的小说却远不是这么回事,他笔下的“牛”是李雪莲生存困境的象征,这种荒诞是有现实根基的。“二十一年前,这头牛还是头牛犊,跟着它妈。二十一年前,李雪莲跟丈夫秦玉河商量假离婚时,就在家里的牛舍。牛舍里拴着一头母牛,还有一头牛犊,在撞着母牛的下裆拱奶吃。除了这两头牛,世上无人听到这假离婚商量的过程。 ”[5]21年间,李雪莲年年告状,逐渐被乡里乡亲孤立,她只能每天和牛说话,结果这两头牛却相继死去,李雪莲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这是李雪莲在小说中第一次大哭,她的泪水因何而流呢? “牛”的死去,意味着她失去了真相的唯一见证者,也失去了跟这个世界交流沟通的唯一桥梁。刘震云曾在《一句顶一万句》里告诉我们:“说话”是现代人抵御孤独感的最后方式。如今,牛不在了,李雪莲再也没法说真心话了,她的孤独是彻底的。

遗憾的是,如此打动人心的细节,却被电影大幅度削弱了。当然,这可能是出于对拍摄难度的考虑。别忘了好莱坞的那句名言:小孩、动物和水是电影界最难拍摄的三大元素,因为它们并不能主观理解导演的意图。可是, “牛”毕竟构成了李雪莲这 21年日常生活的基本内容,是她的情感场域。我们走进李雪莲内心世界的方式,绝不是通过她的告状行为,而是通过她的日常生活。如果李雪莲算是“典型人物”,那么 “牛”就是她的“典型环境”,少了“典型环境”,人物也就立不起来。对比 20年前的《秋菊打官司》,整部电影最动人的场景,正是秋菊发现妹子走丢后,在城市街道上大哭寻人。在《秋菊打官司》里,“妹子”没几句台词,也难称表演,她只是秋菊告状路上的稳定陪伴,其叙事功能正如《我不是潘金莲》里的“牛”。但正因为有了这种情感寄托,秋菊的人物形象才立体丰满,她是具体的,来自生活的,而不是对抗国家机器的抽象符号。

因此,看过电影之后,留存在我们脑海中的,除了李雪莲飞速奔走在告状路上的“侠女”身影之外,再无其他。这个人物是抽象的,是缺乏生活质感的,而“牛”作为我们进入其内心世界的关口,也被电影封闭了。我们自然可以说,李雪莲的“抽象”正服务于整部电影的风格,它间离了我们的观影经验,使我们随时意识到自己是会思考的主体。然而,以牺牲人物的方式来提升“导演艺术”,这种做法真的可取吗?恐怕是见仁见智了。

性别立场:作为常识的“潘金莲”

“我们觉得她是 ‘小白菜,她前夫说她是‘潘金莲,她说自个儿冤得像‘窦娥,这不就成仨人了?这仨妇女,哪一个是省油的灯?单拎出一个人就不好对付,仨难缠的人缠在一起,可不就成三头六臂了?又跟白娘子练功似的,一练练了二十年,可不就成精了? ”[6]在法院院长王公道的眼中,李雪莲是个难缠的狠角色,是非人的“妖精”。这不只因为她是令官僚集团恐慌的 “小老百姓”,更因为她是“妇女”,而且是中国民间文化中多位知名妇女的集合体,这才是电影台词中秘而不宣的真相。

因此,“性别”是讨论这部电影不可绕过的基本议题。从小说到电影,那句“我不是潘金莲”颇有些“标题党”的意味,它让我们满怀热情期待着,导演究竟会对“潘金莲”有何新解读。遗憾的是,电影因循了民间文化对于“潘金莲”的刻板印象,这依旧是男性视野中的“潘金莲”——她是李雪莲竭力摆脱的“恶名”,也是女性向男权社会“洗白”自己的直接动因。乍看去,“我不是潘金莲”似乎是一句铿锵有力的自我争辩。然而,它真正试图征用的是这样一则“常识”:潘金莲是个十恶不赦的坏女人。正因为潘金莲是坏女人,李雪莲才是好女人。

警惕“常识”,是我们反思社会文化的起点,因为任何“常识”的形成都是某种意识形态运作的结果,关于“潘金莲”的“常识”同样如此。从《水浒传》到《金瓶梅》,潘金莲的黑点是“通奸”与“杀夫”,然而,这则“常识”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成因,那就是“包办婚姻”。归根结底,潘金莲与武大郎的婚姻是先天不足的,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本来就是对双方的深度禁锢。难怪,女性创作者对“潘金莲”总是抱以深切同情,例如《潘金莲之前世今生》,从李碧华的小说到罗卓瑶的电影,潘金莲即便轮回转世,也始终恨意难平。我理解,她的“恨”是朝向她的“恶名”的,是朝向关于她的“常识”的,更是朝向生产这一“常识”的男权社会的。

但冯小刚毕竟是男导演,我们或许不该对他有这样的企求。当他在旁白中对李雪莲表达悲悯时,他也就将潘金莲推向了更深的渊薮。事实上,冯小刚的电影甚少以女性为主角,如果有的话,《唐山大地震》算是其一,《我不是潘金蓮》则是其二。对比这两种女性形象,前者是绝不改嫁的节妇,后者是自证清白的烈女,再加上导演本就深入人心的“老炮儿 ”形象,真可谓绝对意义上的“直男中心主义 ”。当冯小刚感动于李雪莲锲而不舍的洗白行为时,我心里是不买账的;而当李雪莲的告状中止于丈夫的死去,我更多了一声叹息。

李雪莲本应该告下去的,因为她真正该告的不是丈夫秦玉河,而是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是生产潘金莲之“恶名”的社会机制。在这个意义上,李雪莲恰恰不是太疯狂了,而是太理性了。丈夫死了,她就不告了,她是在恰当的时候做了恰当的事,实在不够可爱。试想,如果她坚持告下去,和那些男性官员风月连连,然后再高喊“我就是潘金莲”,电影会不会更有趣呢?然而,这毕竟是来自一个持女性主义立场的观影者的狂想。

征用民间常识自然是冯小刚的长处,但“常识”的限度却也是他无法突破的瓶颈,于是只能强言“和解”。在这个意义上,“三岔口”就是“潘金莲”,它不只是一个叙事装置,也是冯小刚导演艺术的隐喻:在市场与艺术之间摇摆,在现实与荒诞之间游移,最终在民间叙述与官方叙述之间迷失了焦点。

注释:

[1]杨文山.冯小刚:中国电影商业了咱就文艺点[N].北京青年报,2016.7.6.

[2]田甜.从京剧《三岔口》看京剧表演中的虚拟性[J].音乐大观,2014(9).

[3]张云溪.《三岔口》的改编与演出[J].人民戏剧,1980(1).

[4]陈晨.冯小刚:我对冒犯观众特别有兴趣[J].东方早报,2016.3.20.

[5] [6]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I].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145,119.

白惠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博士后责任编辑:蔡郁婉

猜你喜欢

潘金莲雪莲冯小刚
为什么雪莲不怕严寒
韩红三录《绒花》
潘金莲人物形象的深层解读
冯小刚 不做“假评委”
砒霜与酒
冯小刚,领导喊你导春晚
怕打针
捐赠
辛苦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