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西壮族民歌类型及音乐风格特征
2017-03-09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覃正湖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覃正湖
壮族人民不论是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姻喜庆、逢年过节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可谓是无事不歌,以歌代言。壮族山歌经过世代相传,得到了壮大和发展,数量很多,形式多样,韵律独特,曲调丰富优美,语言形象生动,风格多变,艺术特色浓厚。由于各地的地理环境、地方方言、生活习俗的差别,广西各地壮族山歌的风格、体裁和叫法也各有差异,归纳起来有五种类型:欢、西、比、加、论。
一、优美动听的“欢”
主要分布于广西北部的右江、红水河、柳江及其上游各支流的广大壮族聚居区。“欢”的曲调种类繁多,有单声部的,也有多声部的,大多由上下句构成乐段,或由一个基本上下句段变唱为多段形式。旋律简洁刚健淳朴敦厚,缠绵婉转,优美动听。特别是歌中没有自由的拖腔和忖词,以一字一音为主,旋律起伏不大,主要在五度以内进行,较为平稳,多为五声调式或徵调式,音列为5、6、1、2、3。“欢”一般由四句构成,属于起承转合的单乐段,每句由五言 组,歌词可以千变万化,使得“欢”本身变化无穷,但保持“欢”的鲜明音乐特征和艺术特色,很受广大壮族人民的喜爱。
“欢”的歌词多以五言四句为基本段落,但也有些变化形式,如凌云县的巫调《壮家不变是山歌》就是五言三句体的形式。
还有一种特殊的结构形式——“勒脚歌”,即用一种特殊重复的方法——勒脚方法,把五言四句为一段的两段歌词,唱成三段为一首,一咏三唱,节节紧扣,韵律迂回缠绵,便于抒发情感,突出主题,加深印象,同时也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二、亲切朴素的“西”
主要分布在广西左江、右江分流地区的扶绥、大新、宁明、龙州、靖西、德保、那坡、崇左等地,壮语称:“西”。“西”是在“欢”基础上融化了汉诗七律和汉族民歌的某些特点,把五言一句变为七言一句。曲调明快流畅,亲切朴素,旋律起伏较大,调式多样化,多为宫调式,音列为1、2、3、5或1、3、5。如宁明壮族山歌《妹是墙上紫金花》:
从曲式的结构上看,“西”比“欢”较为活泼,从歌词的韵律结构上看,“西”没有“欢”那种腰脚韵或头脚韵互押,结构形式也不比 “勒脚歌”结构严格,可长可短,不定句。歌词吟唱朗朗上口,旋律比较优美动听。
三、短小精悍的“加”
主要流行于广西左江流域的壮汉杂居的崇左、邕宁、扶绥、大新一带,大多用汉语方言演唱。“加”受到汉族诗歌的影响较大,歌词的句式和押韵与汉族民歌相似,结构严谨。“加”的形式短小精悍,歌腔多带叙咏性,没有太多的装饰音,多用与表现爱情生活,都是单声部民歌歌,词是以七言四句为基本段落,一般是第三乐句是第一乐句的变化重复,第四乐句是第二乐句的变化重复。严格来说“加”的结构形式是上下句结构,第二乐句和第四乐句落音均在羽调式的“la”音上,是非常明显的五声羽调式。如扶绥壮族山歌《现在劳动最光荣》:
“加”是汉族民歌传入壮族地区后为壮族人民所吸收并不断加以改造、发展而赋予本民族特色的一种壮歌,也是广大壮族地区人民最为喜爱的歌种之一,他们可以自由地无拘无束地抒发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感情。
四、高亢嘹亮的“论”
是桂西南山区的一种高腔单声部山歌,方言称“论”,有“哈伦”、“论推”、“论西”、“话论”等多种叫法。主要流行于广西大新、宁明、龙州、靖西、德保、那坡、崇左等地区。“论”的音调高亢嘹亮且优美,气息悠长,旋律委婉多变,起伏也很大,衬词衬腔使用得比较多,节奏自由而富于变化。句与句之间往往有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高音,显得舒展奔放粗狂有力,曲调形式自由,具有明显的即兴性和抒咏性,歌词多为七言四句,押尾韵。
五、细腻多变的“比”
主要流行于桂北一带的河池、东兰、巴马、凤山、天峨、罗城、环江、都安等地区,壮族方言称山歌为“比”,而“唱山歌”则为“顾比”。“比”的特点与“欢”相似,同时也受到“西”的影响,既有“欢”那样淳朴响亮的音调,又具有“西”那样明快流畅的特色,装饰音较多,多为宫调式和羽调式,旋律起伏不大,一般在五度内进行,调的基本格式为6、1、3,接近壮语的说话语调。歌词多以五言四句为主,讲究脚韵,多用于对歌。
按分布地区来讲,广西壮族山歌又可以分为北路民歌、中路民歌和南路民歌三大部分。北路指的是右江上游,红水河、柳江流域等地区,北路民歌主要集中“欢、比”等山歌形式,音调多粗犷、淳朴、敦厚。中路指的是右江河谷、邕江、郁江两岸,是壮族南、北路方言交汇的地带。中路民歌受到南北路山歌的影响,形式特别丰富,“欢、西、比、加、论”五个种类都有,别具一格,其中以邕宁坛洛、隆安的高腔欢最富有特色。南路指的是广西南部的左江流域即西南布方言区的那坡、德保、靖西等地区,属壮语南部方言区。南路民歌有“西、加、论”等种类山歌,除了高亢、嘹亮的高腔山歌外,大多南路山歌的旋律婉转优美,富于歌唱性,抒咏性很强。
总之,不论是“欢、西、比、加、论”,还是北路民歌、中路民歌、南路民歌,都是广西壮族人民群众在长期的自身社会实践中,用勤劳的双手和高度的智慧集体创作的,是壮族人民表达自己思想、意志和愿望的一种艺术形式,是壮族人民生活中最亲密的伴侣和精神食粮,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我们应加以传承和保护,使这民族之花更加绚丽夺目、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