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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的警民关系

2017-03-09◆王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7年1期
关键词:警民公安机关公安

◆王 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2600)

网络环境下的警民关系

◆王 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2600)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警察与群众间基于法律形成的相互理解、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在新时期网络环境中加强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和谐警民关系的定义和范围出发,探析了网络环境中的和谐警民关系的主要内容,指出了当前网络环境中的和谐警民关系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了构建网络环境下的和谐警民关系的策略。

构建; 网络环境; 和谐; 警民关系

0 前言

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走群众路线,是人民公安的优良传统。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工作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公安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其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国已拥有超过4.2亿的网民,在网络环境中加强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对于强化警民关系,完善公安职能、提升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 和谐警民关系理论探析

警民关系,是由警察职能作用所决定的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社会关系,是警民间必然存在和发生的,且由法律加以规范的一种鲜明的公共关系。具体指的是警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与人际关系。在我国,最早提出和谐警民关系是在2008年9月公安部举行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指警察与民众间,基于法律形成的对称平衡、水乳交融、相互理解、彼此信任、同舟共济、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和谐警民关系的范围包括警察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爱警察、拥护警察、支持警察、监督警察[1]。

2 当前网络环境中的和谐警民关系的现状

2.1 警察队伍自身存在的原因

从警察队伍整体看。有些公安机关自身的组织结构、警力配置、管理方式不够科学合理,警种之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机关化倾向严重,集中导致了公安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不高、公信力下降、警民关系张等被动局面。在执法中,有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的领导和警察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大呼隆”、突击性、运动战式的管理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热衷于搞大范围、大兵团作战的专项斗争或专项行动,“头痛治头,脚痛医脚”,鲜有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措施,在执法过程中不注意方法,不注重体会群众的感情,暴力执法、刑训逼供等事件曾出不穷。在社会管理中,有的公安机关管理方法简单陈旧,只知道收费、审批、处罚; 管理过程不够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现象,贪腐现象有所抬头,有的管理程序繁琐,环节多、限制多、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为群众办事带来了困难,有的对面临的新宿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应对措施不多。

2.2 老百姓认识的偏差

一些群众认为警察是无所不能的,对公安工作的期望过高。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犯罪的手法日益多样化,科技含量逐步提高,为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虽然我国公安部门已经从多方面,加强了针对新时期犯罪的建设。但是相对于曾出不穷的犯罪手段,还需要有时间去研究工作的新方法、新技术,公安工作相对于犯罪的新方法,出现的纰漏、滞后在所难免。而群众大多对这些并不理解,只相信破案的结果,不理解破案的过程。与公众的高期望值相对,尽管近些年来公安机关的工作效能与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仍难以让群众100%满意。

2.3 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

社会媒体的放大作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人们传递信息、表达需求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一些社会媒体片面追求新闻效应,把警察事件当做“噱头”进行炒作,以增加点击率,带来经济效益。而置于事件的社会影响于不顾,把小事恶性放大,对极少数不合格警察的不良行为无限夸大,对涉警负面问题和重大治安事件,不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使得网上对公安工作和警察责备的舆论此起彼伏,致使公安工作的社会支持度下降[2]。

3 构建网络环境下的和谐警民关系

3.1 贯彻政治建警方针,加强网络环境中警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建设是增强警察战斗力,改善警民关系的首要条件。在新时期,舆论导向多元化,公众意愿多样化,更要求必须深入贯穿政治建警的方针,加强警察队伍建设。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穿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到日常工作中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警察的头脑,把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铭记在心,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权力观,以平和的心态看待权力、金钱,要保持警察的纯洁性,不被金钱、权力、美女所诱惑[3]。

3.2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网络环境中民警执法水平

网络时代,提高公安机关的法治化建设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法治化是网络环境下公安改革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方式。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我国当代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必然趋势。要促进公安机关在职能履行中,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警、依法治安、依法办案,尽快实现由传统的主要以政策和行政命令为依据向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

3.3 加强警民之间的平等广泛的沟通,在网络环境中缩短警民距离

要利用网络,积极进行警民沟通。要保障公民通过互联网享有必要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及相应的责任。进一步畅通警务监督渠道。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开通公安局网站和公安局长投诉电子信箱,建立公安电子论坛、QQ群,使群众把意愿发表到公安部门的网络上,坦诚面对网民提出的问题,使公安部门掌握、解决群众的诉求。

[1]朱彩霞.论新型警民关系的构建[J].山东大学学报,2014.

[2]林小龙.现代警务视角下的警察公共关系制度建构[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

[3]周建.论警察执法中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J].湖南大学学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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