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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社会治理的创新分析*

2017-03-09杨爱杰门婷婷

关键词:公民政府政治

杨爱杰,门婷婷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社会治理的创新分析*

杨爱杰,门婷婷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使得公众了解和参与政治更加便利快捷,传统媒体的单一制传播模式逐渐转变成为传播与反馈双向互动的舆论表达模式。网络政治参与在民主生活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并逐渐成为反映政治文明和社会治理状况的一块“晴雨表”。网络政治参与下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方向需从控制型治理向服务型治理转变;从一元化治理向多元化共治转变;从权威治理向民主协商转变。针对当前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非理性行为,不均衡分布,有效性相对缺乏和非制度化等问题,提出网络政治参与下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完善网络监督体系;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强化法治原则;注重网民自我管理;增强社会心理疏导;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网络政治参与;社会治理;网络舆情

网络政治参与是传统政治参与方式在互联网大潮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新兴事物,更是对传统政治参与手段的革新,这一过程中,网民和网络社团都成为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公民的网络投票、官员的网络问政、政府的网络监督都成为网络政治参与的新方式,公民细枝末节的自身利益和整个国家的治理制度都成为网络政治参与的讨论客体。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使得公众了解和参与政治更加便利快捷,网络舆论的出现促进了政府对民生的重视,政府利用网络舆情了解社会民意,衡量政府建设成果,同时也利用网络媒介宣传政府形象,引导公众进行正确的政治参与。网络舆论通常具有时效性和突发性,政府应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督,及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了解民生民情,以便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风范。目前,我国政府对网络政治参与还缺乏相应的重视,忽视对网络中民声民智的思考和反馈,政府单一地对社会治理的包揽和错位、越位等行为不但增加了行政成本和行政负担,也影响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使得部分公民把社会问题的矛盾对准政府。因此网络时代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维护公民政治参与权利,培养公民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公众自我治理、自我协调能力,以便社会实现良好有序的运行。

一、网络政治参与下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方向

(一)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治理转变

网络环境下政府对社会的治理不再是传统的单一控制型治理,而是要依据社会和人民的需求,在治理方式上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治理过程中逐渐提高自身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使公民获得更加全面的发展。网络社会中重负的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以及在设立相应法律法规的同时,都应依据公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而不仅仅是以单一的控制治理为依据。政府在新型治理方式上应该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服务于民”,以服务为主的发展应该是当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环境下社会治理创新的主流。

(二)从一元化治理向多元化共治转变

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环境之中,不单是政府的治理方式需要由一元化治理向多元化治理方式转变,社会各界的大中小企业、社会组织等的治理都逐步向多元化共治的方向进行转变,并在其组织构成、运作模式上实现专业的细分和功能的健全[1]。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实社会向网络社会的过度,公民在网络环境中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要求更加凸显,不同阶层多样化的利益要求对政府和社会的治理提出了相应的挑战。通过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的推动,政府也从单一制管理的神坛走下,实现政府、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多元化共治治理。

(三)从权威治理向民主协商转变

在计划经济的治理模式下,社会公众需要对政府领导者的无条件服从,而市场经济的运行则强调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其法律的设定在具有权威性的同时,也更加注重保护人民的基本利益,保障公民权利的合法实施。在网络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下,政府对公民的网络言论和网络行为不再只是单一的制约管理,而是积极引导,在治理模式上以法律为依托,以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为前提,由权威治理向民主治理进行转变。网络政治参与环境下治理和法制的结合,促进公民民主意识的发展,是当今社会有效治理的客观要求。

二、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第一,非理性行为。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等特征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传统媒介失去了原有的话语权,公众在网络的发展中更加倾向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发展然后根据各人判断对其作出评论[2]。但传统媒介对信息的发布往往起到一个把关作用,他们传递给公民的信息往往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而网络中极端、欺诈信息的传播则导致公民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化,将公众的态度和行为导向一个错误的轨道,为政府的治理形成阻碍,更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极大的影响。

第二,不均衡分布。网络政治参与的不均衡分布往往是由信息的不均衡分布所引起,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网络水平差距、各国之间计算机发展技术的差距、贫富家庭网络设备之间的差距、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计算机掌握水平的差距,这些信息传播和沟通的不均衡容易导致政治参与过程中公民地位的不平等,不利于我国社会民主政治的全方位发展。因为网络设备和网络技术的分化,发达地区的人和网络资源丰富的人在社会政治发展过程中逐渐上升为精英阶层,他们频频发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些观点和看法的集中则会对社会的变革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而那些社会底层人士往往由于缺乏网络使用环境,信息传播和获取不畅,在社会发展中沦为信息贫困阶层,逐渐远离网络中公共事务的探讨,丧失向外界发声和参与公众决策的权利[3]。经济发展导致的信息获取不平等是导致网络政治参与不平等的根源,信息的不平等又导致新一轮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尤其是现阶段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的趋势下,一旦信息获取或者经济发展不均都会使社会的发展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状态,而网络政治参与的不平等则会对我国民主社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有效性相对缺乏。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革新,政府职能被要求更加全面和广泛,然后政府职能升级的背后也要求对社会信息的收集和了解,公民在民主意识的觉醒过程中也要求政府的政务公开和透明,以维护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虽然国家倡导政府治理工作的透明化,但对政府工作公开和重要文件保密这几方面并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即使在已经确定信息公开的省市,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容仍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4]。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中由于缺乏对国家政治和政府治理草案的了解,造成政治参与中专业性的缺乏,达不到应有的参与和监督成效。网络的及时性使得信息传播和反馈的速度都得到大幅度提升,也拉近了普通民众与国家高级治理者的距离,电子平台削弱了传统的等级观念,打破了传统政治参与中将政治参与层层传递的过程,让公民通过网络直接与高层进行对话,促进了民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我国近年来以鼓励公民积极投入到政治参与中来提高民主化程度,但由于公民长时间受传统思想束缚,缺乏和国家、政府之间的互动,在政治参与方面还未达到一定的主动性。只有加强对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对政务进行严格的公开和透明,提高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效性,才能鼓励公民真正参与到国家的治理决策中来。

第四,非制度化。我国的政治民主和国家的基本政策都提倡公民积极参与到国家的政治治理中来,但我国政治参与过程中的保障机制、参与渠道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仍然存在很多欠缺,特别是在网络参与的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的治理和法律法规的约束,网络政治参与的非制度化特征不断凸显[5]。由于制度化治理的缺乏,不法分子以普通民众的身份造谣生事,大肆通过网络散播虚假言论,造成社会恐慌,煽动网民负面情绪,更有甚者对国家和政府进行恶意攻击,歪曲事实,故意引导错误的舆论走向,破坏社会的团结稳定。发生在2007年的“厦门PX事件”便是一种典型的非制度化的网络政治参与。2007年沧海PX项目投产于厦门,但由于项目地址距市区较近,且传说PX具有致癌与导致胎儿畸形的危险,所以该项目的进行受到众多厦门居民的据理抗争,他们起初通过网络发表“保卫厦门,还我蓝天”等言论,但随着事态的发展,许多网民把对PX项目的示威从网络发展到现实,开始在道路、墙壁、电线杆上图画“我爱厦门”、“反对PX”等标语口号,这些不合法的示威抗议引起了所有市民的恐慌,影响了市民生活的和谐稳定,并对政府的治理造成极大的阻碍。公民政治表达渠道的匮乏和政府反馈机制的落后,导致了这种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频频发生,“厦门PX事件”一方面说明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增强,主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公众政治参与的非制度化和治理机制的匮乏。需要国家在鼓励公民进行网络政治参与的同时,建设相对完善的治理体制和法律体系,并革新治理观念,把网络政治参与放在与传统政治参与相等同的位置。

三、网络政治参与下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充分完善网络监督体系

知识经济的发展和信息化浪潮的出现使得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相互作用,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反映,而现实社会又是虚拟社会的表现,加强对网络社会的治理是社会治理创新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虚拟网络社会的治理,我们应该以加强网络体系建设为根本目标,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对照结合起来,依照“积极引导、依法治理、全面控制、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设立和健全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舆情危机和网络犯罪进行实时全面的控制,确保网络政治参与环境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6]。

此外,除了政府加强对网络监管和引导的同时,也还要要求网络媒体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进行严格的审查,建立自我治理和自我监督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同时还要要求网民对网络体系的建设进行协助,主动参与到规范网络秩序的队伍中来。以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对民意的发展进行实时的了解追踪,树立相应法律法规,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分析,加快推进网络体系建设的道路。

网络监督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如何保障公民网络政治监督的良性运行是当前网络环境下社会治理创新的首要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是依据对网络政治参与和网络监督法律法规的设立和完善,只有对网络监督的具体行为和具体问题进行详细分类,才能真正把网络舆论与网络法律结合起来,使之具有权威性,并在网络社会治理中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推动我国民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同时网络监督和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设施还要与当前社会的网络发展相适应,才能使这一法律法规在体制内得到很好的运行,并真正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应有效用。

在加强推进网络立法的同时,党政机关更加需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收集各个不同利益阶层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人民的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可行性,保证相关网络立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法治应该是一个双向的法治,社会公民需要知法懂法守法的同时,行政执法人员更要以身作则,有法必依,保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网络政治参与切实走上规范合法的道路。

(二)加快转变社会治理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我国改革的总目标,要求将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以此来适应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首要条件是加快转变社会治理理念,特别是党政机关应该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对于日常工作的治理要做到从习惯治理和人情治理发展成为法制治理,加强政府治理的权威性,使治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政府治理人员还应该把对社会的治理从一项普通的工作发展成为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强调仔细听取人民诉求,寓治理于服务,在良好的服务态度中实现对社会的治理;从传统的单一制管理发展为借助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公民的合力,将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进行良好的运用,增加社会各界对社会治理的参与程度;从传统的有问题再治理转变为日常生活中对社会的良性监督,预防舆情危机的发生,把问题控制在源头,进行针对性的治理,避免问题的发展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不良的影响;把传统的硬指标、硬要求、硬手段的治理方式真正转变为利用法律、道德、经济、技术等手段的多元化应用和宏观调控,多管齐下对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处理[7]。只有加快转变社会治理理念,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才能有效避免社会治理资源的浪费和政府行政的重叠和盲点,对当前社会进行全方面的科学治理。

(三)加强落实法治原则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确立,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行政问责制度随着法律的确定也将更加强化。这也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以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为前提,在健全法律制度的同时加强对行政监督问责制度的建设,对各种监督体制和监督措施进行完善和落实,使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依法行政,以推动职能部门和法治政府的形成。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环境下行政监督问责制度的建设的重点在于加强政府的行政监督能力,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的执法手段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下社会治理创新的行政问责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应该放在两个方面:第一,社会治理创新的决策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行依法责任制,治理者必须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勇于对社会治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承担和改正;第二,行政监督问责制度必须根据现有社会状况进行变革和创新,只依据传统手段进行治理,并不能完全解决当下社会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同时,还需要对为改变传统观念、未进行治理创新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问责。总之,从社会治理创新的角度强化行政监督问责制度,明确每一个治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在治理中细化执行要求和治理范围,使行政问责与社会治理一样齐头并进,加强行政监督问责和社会治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更有利于网络环境下政治参与的发展。

(四)注重引导网民自我管理

无论是网络政治参与还是社会治理,其管理方式逐步从政府的自上而下管理演变成为公民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政府各部门并不能完全解决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社会治理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要依据公民主体的自我管理对自身的社会行为进行控制。公民主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法律道德方面的学习,有利于保障自身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同时也对他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监督作用。这种公民主体的自我管理有利于激发公民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并从问题根源出发,遏制不良行为的产生,同时也为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减少国家在社会治理方面的成本和负担,也使公民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主动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来,从而真正形成多元化的治理格局。

(五)全面增强社会心理疏导

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也使得现代社会的竞争日益激烈,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负担都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造成各种心理疾病的频发,当代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程度大大削弱。由于当前公民对心理健康重视的缺乏,许多人因为对心理问题的忽视导致自身心理危机的产生,这种大面积社会群体的身心不健康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潜在的危机,使其将过激情绪发泄于网络政治参与中,引起了网络舆情危机的产生。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社会治理不应该只是对公民网络行为的治理,还更应该对公民网络参与的心理进行治理,以社会的力量动员全体成员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展开心理咨询沟通,鼓励公民表达和抒发个人情感,减少社会中心理疾病人群的占有率,从潜在问题上保障社会发展的稳定和谐。

(六)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实现,社会体制和人民群众的思想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同阶层的利益格局、文化层次、精神诉求都存在极大差别,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治理不可能涉及到各个阶层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这种情况下,社会组织就成为疏导各种利益诉求的“窗口”。随着国家对社会组织的鼓励发展和规范治理,社会组织通过自我治理和自我服务,解决了一系列国家在社会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在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更多的社会组织通过网络这一平台,广泛地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网络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发展中的不良情绪进行疏导,以更快捷和更广泛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其影响力不断增强,在网络政治参与发展的背景下使社会组织服务群众和治理方式得到发展,办事效能得到提高,办事方式得到创新,才能开拓社会组织治理和服务的新局面。

四、结 语

互联网的出现给了公众一个平等的交流平台,维护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社会公平和正义,有利于激发公民对社会建设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发挥其政治参与的权利和义务。要实现网络环境下的公平正义,关键是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并进一步处理好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网络环境中处理民众诉求,在满足公民基本公共利益的同时,应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这样才能有利于维护现实社会中的公平正义,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1]苏卫娥.强化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路径依赖[J].经济研究导刊,2009(35):99-101.

[2]孙志凯.构建服务型社会管理体制机制[J].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09(6):143-144.

[3]张恒山.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创新[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2:108.

[4]胡 泳.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40.

[5]陈卫星.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30.

[6]何增科.中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路线图[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29.

[7]李 鹏.网络舆情监管难题探析[J].信息网络安全,2010(6):44-46.

(责任编辑 王婷婷)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on the Background of Network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YANG Ai-jie, MENG Ting-ting

(SchoolofMarxism,WUT,Wuhan430070,Hubei,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ation of network, it is more convenient and efficient to make public understand and participate in politics. At the same time, the unitary transmission mode of traditional media is gradually transformed into a two-way 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 and feedback of public expression patterns. The proportion of network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the democratic life becomes increasingly heavy and gradually becomes a “barometer” which reflects political civilization and social governance. The basic direc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in respect of network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needs change from control type management to service-oriented governance, from centralized governance to diversified cohabitation and from authoritative governance to democratic consultation. Based on the problems of current network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such as irrational behavior, uneven distribution relative lack of effectiveness and non-institutional, this paper puts up the realization paths of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under network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to improve the network monitoring system to the concept of social governance; to strengthen the principle of rule of law; to pay attention to self-management of netizen; to enhance social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and lay stress on the rol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network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social governanc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2017-03-12

杨爱杰(1969-),女,湖北省武汉市人,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社会治理研究; 门婷婷(1991-),女,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社会治理研究。

安全预警与应急联动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资助项目(JD20150215)

D621.5

A

10.3963/j.issn.1671-6477.2017.0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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