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地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2017-03-08刘卫东韩坤王国祥高宗华
刘卫东,韩坤,王国祥,高宗华
(滨州医学院,山东烟台264003)
构建地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刘卫东,韩坤,王国祥,高宗华*
(滨州医学院,山东烟台264003)
通过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历程的研究总结,构建地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评估;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医学院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对教育质量的关注日益强烈,如何提高和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成了20世纪80年代世界高等教育研究的主题。但由于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等教育质量观等不同,使不同国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用于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等教育持续发展。世界各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政府、高校、社会协调型,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民间主导型,三是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教育评估理论的发展和各国评估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建立和完善评估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高等学校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历史与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扩大高等学校在招生、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任免干部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这种“放权”为高校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及时自主调整科系和专业结构,在办学实践中努力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决定》还明确提出要对教育进行评价,并第一次明确使用了“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这一词语,首次提出了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对高等教育进行评估的要求。从此,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始逐步由单一的政府主管部门的集权化控制管理走向以政府评估为主导、高校教育质量监控为主体、社会机构积极参与评估的新格局。
1990年,在有关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原国家教委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对高等教育评估的性质、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形式做了明确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性文件[2]。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致力于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索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质量的宏观监控体系,建立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4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至此,高等教育评估的地位得到了法律保障。自1994至2002年先后对1976年以来新建的院校进行了评估。
2003年,建立周期性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被提上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议事日程。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机制”,要“健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和咨询机构,实行以五年为一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还要求“规范和改进学科专业教学质量评估,逐步建立与人才资格认证和职业准入制度挂钩的专业评估制度。建立教学状态数据统计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从此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进入一个新的阶段。2003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正式启动了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本科工作水平评估,确立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制订了包括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教学经费、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方案。2003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共评估了589所高校[3]。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也是中国开展规模最广、历时时间最长、促进作用最大、影响最为深刻的一次周期性高等院校评估。
在2008年首轮评估即将结束时,教育部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教学评估工作的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加强分类指导,统筹院校评估及专业认证,丰富评估手段,规范评估行为,不断提高评估专业化水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2011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对新一轮高校教学评估做出了全面规定,明确了评估的意义: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意见对新时期国家教育评估制度进行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即“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和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高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审核评估自2014年进行,评估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
教育评估作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历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十年的教育评估也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属于政府主导型[1],基本建立了政府主导、学校自评、专家与师生共同参与的评估制度,有效保证了高等教育质量,为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对于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加大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和高校对教学工作的投入,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树立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合理定位和构建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新时期进行的审核评估更加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是典型的等级化评估[3],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次,审核评估采用形成性评价,更加注重学校自身的建设和发展。
2 以评估为核心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滨州医学院为省属高等医药院校,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工作,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立校之本。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坚持“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面提高”的理念,构建以评估为核心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4],即以周期性的外部评估为主导,常规性的内部评估为主体,外部评估与内部评估有机结合的保障体系。学校内部构建“以专业评估为基础、课程评估为核心、教学条件评估为保障、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为根本、学生水平综合评估为目标的评估框架,建立和完善评估制度和标准,有效保证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及教学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1 科学设置教学质量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了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教学委员会和教学专家督导组,设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处),对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策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与评价,各院(系)建立了相应的二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专家组。
2.2 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
(1)学校重视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和完善了教学工作规范、校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条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临床教学规范和临床教学质量监控暂行办法、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和学生课程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且根据这些制度和标准加强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
(2)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教学质量的最终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等内容。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要求以及学校办学宗旨和目标进行制(修)订。
(3)制订教学大纲,明确教学项目的质量标准[5]。教学大纲是每一项教学项目的质量标准,也是衡量教授此教学项目的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习此项目的学生所应该获得的知识、能力和态度的标准。因此,教学大纲是教学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的关键性标准,是检验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
(4)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明确授课质量标准。教师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可控因素。目前,抓教学质量主要从这方面下功夫,通过加强教师培训,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使教师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2.3 校内评估的基本做法
2.3.1 完善专业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专业保障体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等内容。例如,我校制订了《滨州医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基本设施、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专业特色7个一级指标和32个观测点,学校分别于2006、2010、2014年对本科专业进行了评估。通过专业评估并结合医学类专业认证,极大地促进了专业建设总体水平的提升。
2.3.2 制定课程评估制度,强化课程的分类建设高等教育主要是专业教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主要通过课程学习来提高自己。课程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单元,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所以对课程的评估是评价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为此,我校制订了《滨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主要从课程基本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与水平、实践教学与改革等方面进行评估,包含14个一级指标和52个观测点。对课程进行分类(校级精品课程、校级优秀课程、校级优秀课程筹建点),并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加强建设。
2.3.3 完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6]实施以学生为主体,督导专家、教师同行和领导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有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评价手段和教学效果等。
2.3.4 强化学生水平综合评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制订了《滨州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每学年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学习素质和拓展性素质)进行测评,将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推荐毕业生就业等的重要依据。
2.3.5 常规检查规范化,保证教学有序进行(1)教学检查制度。坚持每学期实施期初、期中、期末3次教学工作检查制度。期初重点对教师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计划制订等进行监督与调控,其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合理性等。期中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质量。期末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考试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质量等。(2)临床教学基地评估制度。制订《滨州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设置教学地位、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实施与管理、教学改革与成果、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活动与落实措施7个评估项目,28个评估指标(一般指标15项、核心指标13项)。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基地进行评估,从中遴选优秀基地进行表彰,对在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3)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估制度。学校修订完善了《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对指导教师的遴选、学生选题与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及答辩、论文质量评价等做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程序、明确了质量标准和监控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奖工作,提高了师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积极性。
3 结语
学校内部构建以评估为核心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首先,学校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质量意识和人才培养观念进一步增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主体地位更加牢固;突出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育人为根本的思想观念,确立了培养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其次,学校主动接受外部评估,通过接受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临床专业认证等,对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学校2006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临床医学专业以“6年完全认证”通过教育部认证。制定了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与评价制度,通过对用人单位、家长、学生的调查分析,利用中介组织对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评价报告,了解本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及社会声誉。再次,二级院(系)都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子系统,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开展教学评估以及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是立校之本,教育评估是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1]吴启迪.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教育发展研究,2009(3):38-41.
[2]杨晓江.试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建立[J].云南教育,2002(24):69-73.
[3]吴岩.构建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
[4]陈然,李大胜.以教学评估为核心构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J].高等农业教育,2013(3):81-84.
[5]丁晓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
[6]尹宁伟,廖飞跃.我国高等教育评估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黑龙江教育,2008(1):154-156.
(*通讯作者:高宗华)
G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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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46(2017)14-0001-03
山东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2012374);2014年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项目(LCY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