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精神养老问题探究
——以菏泽市Y村为例
2017-03-08高婷婷
高婷婷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00)
一、引言
《2016中国统计年鉴》发布的数据,在201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中,60岁以上人口比例为16.14%,在65岁以上人口比例为10.46%,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2亿人,65岁以上人口超过了1.3亿人其中,超过半数的人生活在农村。现阶段农村养老中,基础的物质保障和生活照顾可得到满足,但是精神赡养出现了缺失,实现老人的精神养老对于建设“三农”问题、实现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的作用。
对于精神养老概念的界定,陈昫认为不同于精神赡养,它不仅包含精神服务的接受者与提供者的关系、提供的方式,也包括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满足;[1]马可、张丽华等把其定义为通过社会和子女给予父母精神关爱并且父辈们自我充实精神世界,使他们获得高质量的老年生活。[2]对定义的叙述虽不完全一样,但凸显了一个特点,与物质需求相对应,对精神养老的满足来自不同的场域,主要侧重于精神上的交流、疏导和关爱,让老年人度过充实幸福的晚年。
Y村是山东省曹县的一个新农村的代表,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社区”,由13个自然村合并而成,在《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指导下,2011年新村建设开始启动,于2012年5月份全部建成。2014年,县旅游局和镇政府编制了《Y村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致力于打造集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生态文化园,通过复耕的土地,建设了百果采摘园,不仅可以发展旅游产业,还为本地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大大提高了本地的就业率,增加了本地村民的收入。该村负责人 L书记说道:改变村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不是建设新农村的最终目的,如何让村民们发家致富,过上幸福的生活,才是村建设发展的长久大计。
该村共有5000多户,村民近30000人,而老年人约4300人,占全村人口的14.2%,其中48%的老人是空巢老人。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老人寿命不断增加,村现在90岁以上的老人有十几个,四世同堂的家庭也有几十个,很多子女不在身边,老人会有孤独感和失落感。新农村完成后的Y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得到了保障,一些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子女的老年人由政府基金保证养老,在物质之外,老年人还有精神需要,渴望得到精神满足,丰富生活娱乐方式,得到子女、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二、Y村精神养老的困境和成因
(一)家庭原因导致精神养老的缺失
Y村大多数老人没有退休金,家庭养老是主要模式。笔者对Y村老人G(女性)进行了访谈,老人三儿无女,儿子们都已成家,G和老伴儿生活,老人有些积蓄,足够日常花销,老大和三儿在外地工作,老二留在村里。老人去年 9月患病住院,儿子们从外地回家,分别带了3000元钱,和老二一起陪床照顾,老人身体遭受病痛,但是看着三个儿子陪在身边,心里止不住地高兴;隔壁床位的老人,只有一个女儿陪伴,两个儿子都没回来,对G特别羡慕。后来老人病情好转,出院回家休养,儿子们也都回到各自岗位,原来热闹的一家只剩两个老人,冷冷清清,老人叹气说希望一直在医院。
对大多数的农村人而言,“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他们面临的困境,由于家乡产业种类少、收人低,年轻人选择外出务工,以求金钵满盆。村里的子女外出务工者,通常一年回家两次——过年和丰收时节,随着农业工具的革新,实现了大机器收种,儿女们甚至一两年不回家。老人即使想让儿女经常陪伴,但是迫于现实,也无法实现。
(二)个人精神养老意识没有唤醒
为了解Y村老年人如何看待精神养老和更深层次的精神需求,笔者对该村老年人进行了半结构化访谈,对于设定的第一个问题,“您认为精神养老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重要么?”结果有十之八九的老年人认为幸福就是吃饱穿暖。H姓老人则回答说不清楚什么是精神需求(通过访问,该村约 40%左右的老年男性没有接受过教育,而高达 80%的老年女性没有接受过教育),在交流解释后,H姓老人表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年龄的增长,不用进田劳作,本来是好事情,但总觉得缺少什么,生活并不十分开心,或许是没有实现精神养老。
农村的老年人,大多不了解精神养老本就是养老的一部分,没有充分理解什么是精神养老,更不知道如何精神养老和精神自养,即使有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需求,子女不在身边,也无法通过和子女的交流来缓解失落感和孤独感,他们会自我遏制精神需求,认为自己要求太高,默默承受自己的忧虑和不安。
(三)政府无法充分落实主体职能
政府是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提供的主体,养老作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离不开政府的支持。Y村建成时间较短,经济发展缓慢,基层政府财政能力薄弱,关于农村精神养老的法规制度不健全,公共设施不完善,与见效慢、投入大的养老服务相比,政府通常会倾向于一些成本低、见效快的公共工程,导致精神养老服务不足;在精神养老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制定上,基层政府的自主治理能力弱,没有足够的权力。
书记 L表示:村里需要建的东西太多,现在正在完善公共学校、医院和中心广场,村里孩子多,学校是重中之重,医院也是重点,而政府资金短缺,物力和财力不足,这些工程只能一项一项来,老年人虽然多,还有子女照顾,养老服务只能放在后面。
(四)社会未形成精神养老的普遍性概念
在公共治理中,社会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弥补政府和市场失灵的不足之处,在养老服务中也是这样。市场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农村经济不发达,必然处于弱势;政府事务繁杂,难以兼顾所有方面,农村老年人的精神养老容易被忽视,希望得到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关注老人的社会组织多集中于城市,呈现出城乡发展的二元化和不均衡的特征。
农村地区的精神养老方面的社会机构数量较少,社区自治能力不足,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国内对农村精神养老的宣传不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和关注,没有形成专项产业;精神养老的职业教育投入不高,缺少专业人才,没有足够的沟通,无法真正了解老人的精神需求,不能有效解决老人的精神压力。
(五)农村传统孝道文化的衰落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文化的深入,带动了文化的传播,呈现出东西方文化的不断碰撞、冲突和交融。西方社会中注重个人独立意识和自由意志的思想,冲击了中国传统的以家庭为整体的观念,影响了当代年轻人的传统孝道文化,一些人认为个人应该是独立自主的,父母应该有国家和社会养老等片面的观念,忽视了中西方文化、国情和风俗的差异。
社会结构的日益变迁,淡化了敬老、爱老的孝文化意识,有些子女不关注老人所需,以自我为中心,甚至出现了谩骂、殴打老人的恶性事件,从侧面也反映出农村的传统孝道观念遭遇了严重的道德危机,重塑孝文化意识、拯救传统孝道的行动急待展开。
三、我国农村精神养老的借鉴来源
(一)美国精神养老服务的构建
美国是养老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有丰富的经验,二战后,美国经济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升,国民寿命的延长,使得老龄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成为美国当代社会突出的问题。物质养老基本满足人们需求,为了提升精神养老水平,将养老服务作为一项特殊产业进行发展,并把精神养老作为重点。
在社会组织方面,美国建立了诸多非营利性社团,政府鼓励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有老年教育、技能培训和法庭陪审,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老年人的再造能力;在宣传方面,美国社会较为注重养老服务问题,当老年人表现出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时,社工人员和志愿者组织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定期回访;在城乡方面,美国养老服务设施比较完善,保持了城乡之间的分配均衡,有助于社会公平和个人权利的实现。中外国情并不相同,在学习国外经验的过程中,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符合我国实际。
(二)城市精神养老服务的完善
与农村相比,城市中的资源更丰富和完善,老年人得到的关注不只局限于家庭,也有社区、政府和社会。在内容上,精神满足包括三个层次,以打发时间为目的、实现自我价值为目的和精神升华为目的;[3]在养老主体上,以家庭提供的亲情养老为主,辅之以社区和同龄人的友情支持,还包括社会道德规范和政府法律法规的支持,这种规范有目的性和导向性,促进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
满足老年人的精神诉求,由于受教育程度、阶层、身份、爱好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精神诉求,有强化型诉求,即对目前的养老状态比较满意,希望持续下去;替代型诉求,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希望可以改变当前的养老模式;递增型诉求,老人有更高的价值实现的需要,希望可以老有所为。老年人对精神养老的感知和满足,不仅存在于现实的基础,更大程度上是对价值实现的期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我国农村精神养老的应对之策
(一)巩固家庭依托能力,传承优良家风
家庭作为不可缺少的单元要素,是其成员的重要精神寄托,老年人的幸福观就是儿孙绕膝,家庭和睦。传统概念中,家庭是成员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若子代和父代住在一起,可以深化交流,关注其精神状态,促使老年人保持一个平和、积极的心态;对于外出工作的子代而言,可以通过电话和老年人交流,抽时间常回家看看,陪伴父母,体谅和关心老年人。
如何对待老人,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家庭的家风状况。培养优良家风,不仅有助于个体发展,还会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父母要以身作则,对待长辈时刻体现出尊重和关爱,对孩子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其以实际行动传承孝道。Y村正在不定期举办优秀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内容不仅包括老人的精神风貌、家庭关系,还包括家庭集体活动和邻里间相互沟通养老经验等,增强家庭精神养老支撑能力,注重精神养老的代际传递。
(二)提升个人独立意识,增强自养能力
陈赛权提出了养老资源的自我积累制,他认为自我应当及早积累的养老资源“不仅包括物质资源,还包括健康资源和生活照料资源及精神慰藉资源”。[4]“打铁还需自身硬”,老年人应该树立独立个体意识,改变传统观念,避免把所有情感都倾注在子女身上,寻找生活意义,提高生活境界,做到老有所乐。
根据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在各个领域之内,都有一个或多个场域发挥作用,每个身处其中的个体都会受到这个场域和其因素的影响,对场域有一定的反作用。实践逻辑的关键涉及“客观的社会结构和个体的惯习”。[5]增加和同龄人交流,参加老年人的集体活动,进行适度健身,增强体质,丰富生活内容,缓解生活中消极的情绪。
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很多学习平台和工具,老年人可通过学习,来丰富自我,提高自身修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境界。
(三)加强政府主导治理,发挥主体作用
法约尔指出:“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补充。凡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就必须有责任。”[6]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是主权者,权力由人民赋予,必然要服务于人民,保障人民生活安全健康幸福。弗雷德里克森指出:“倡导公共行政的社会公平是要推动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福利转向社会中那些缺乏政治、经济资源支持、处于劣势境地的人们。”[7]农村老人作为弱势群体,政府在分配资源和系统建设方面要侧重于农村,实现城乡的均衡。
1. 规范精神养老制度设计
建立农村精神养老保障体制,完善物质保障设施,促进公共设施的构建,涵盖社区图书馆、公园及其健身器材、老年人俱乐部等;设置精神养老专项经费制度,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实现资金投入制度的法制化;建立老年人继续教育机制,农村老人普遍的知识水平不高,不利于老年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当地政府应该引导和支持发展老年教育。
2. 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设
在当前养老的法律体系中,主要是物质养老的法律规定,精神养老由于不易量化,很难做出准确规定,通常借助于道德评判。自国家出台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来,社会才更多地关注老年人的需求。各级政府要响应中央政府的规定,积极制定与新的保障法相协调的法律法规,结合农村老人的精神需求,用制度保证子女“常回家看看”,规定精神养老的主体和内容。
(四)发展多元社会组织,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与社会组织的互动,鼓励多种形式的养老组织发展,加快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和培养。利用Y村现有的劳动力资源,组织中年和低龄老年人,安排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常为其开展有关老年心理健康、照料护理、老年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基本的精神养护专业技能。[8]
借鉴美国精神养老经验,将精神养老作为特殊产业发展,与社会公益性组织合作,增加潜在工作人员数量,提高精神养老服务的影响力。与职业学院合作,定向培养学生,提供专业性人才,根据针对性、目标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对培训合格的学生,发放资格证书。获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在加入社会养老组织后,可以获得固定薪资,享有参加定期的培训和对外交流的机会,以加强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社区治理模式,提高自主能力
社区作为地方的服务性和引导性组织,是基层政府工作的后续力量,利用群众基础雄厚、灵活性和亲和性的特点,组织老年人参与集体活动,集体看望身体状况不好的老人,进行心灵感悟交流;组织老年人读书,Y村在前任村长的领导下,建立了“十三读书会”,选取简单易读的老年读物,定期交流心得体会;成立了“老当益壮”太极拳组织,增加了老年人的身体灵活性和柔韧性,舒筋活血,缓和情绪。
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功能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根据标准化、法制化和信息化的要求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让老年人自己提升自己,自己发展自己,既减轻了子女的压力,又增强了自己的生命力和活力,也有助于社区组织的不断健康发展。
(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倡新型孝道
宣传新型孝文化,建立舆论认同感。在Y村,通过信息公告栏以绘画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宣传爱老敬老优秀人物事迹,并发放宣传画册;借助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工具,举办精神养老特色专栏;通过邀请专业服务人才,向村民讲解尽孝的原因和方式,耐心地对待老人的需求,使关爱、敬重、知恩、感恩、报恩的新型孝道理念深入人心[9],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
培养新型孝道文化从孩子抓起,开展敬爱老人宣传周和主题班会,让孩子们分享家里和身边的敬爱老人的故事,带领孩子们去敬老院以及拜访空巢老人,为老人表演节目,传递优秀文化。
五、结论
精神养老和物质养老同为养老的组成部分,其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物质养老。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在追求中国梦的新阶段,精神养老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事,更是社会和国家的大事。目前,我国农村精神养老尚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切实维护好、实现好老年人的精神养老权利,让老年人有尊严安享晚年,这不仅是每个人应享有的权利,也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
[1][3]陈昫.城市老年人精神养老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4).
[2]马可,张丽华等.传统敬老文化对现代社会精神养老的借鉴[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4(10).
[4]陈赛权.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初探[J].人口学刊,1999(05).
[5][法]皮埃尔·布迪厄.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M].谭立德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135-136.
[6][美]法约尔.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M].周安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24.
[7]H·George,Frederickson. 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M].Tuscaloosa: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80:6-7.
[8]张晓杰.医养结合养老创新的逻辑、瓶颈与政策选择[J].西北人口,2016(01).
[9]申喜连,张云.农村精神养老的困境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