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价值链金融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以广东省湛江市对虾产业链为例
2017-03-08马九杰
马九杰, 罗 兴
农业价值链金融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以广东省湛江市对虾产业链为例
马九杰, 罗 兴
分析广东省湛江市对虾产业养殖环节和流通环节的价值链金融的运作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发现:在农业价值链金融中,基于风险控制的承诺可置信的前提条件是农超核心组织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全流程控制,包括农业核心组织对农业生产过程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对流通环节中的采购、仓储、交易、结算等进行全流程的把控。全流程控制是信息优势、基于抵押和高转换成本的威胁和惩罚以及监督优势的前提。因此,农业核心组织和金融机构应该基于价值链再造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全流程控制进行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的创新,从而更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促进金融普惠。
全流程控制 可置信承诺 农业价值链金融 对虾产业链
一、引 言
农业价值链金融,又称农业价值链融资或农业供应链金融,是指农业核心组织或者金融机构基于农业产业链上不同主体之间的商业关系而对核心组织上下游主体提供的信贷服务(马九杰,2011)[1]。根据资金的不同来源,可以将农业价值链金融划分为农业价值链内部融资和农业价值链外部融资(Miller and Jones,2010;Quiros等,2011)[2,3]。农业价值链内部融资是农业价值链上的核心组织(企业或者合作社)通过赊销、预付等方式为其上下游主体提供短期的流动性资金,也称为商业信用或者贸易信贷。典型案例如畜禽产业中的温氏集团,它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对上游农户赊销生产资料(如鸡苗、饲料等),同时给予一定的养殖技术指导,在鸡养殖到一定标准后,再进行回购,回购过程中扣除生产资料款即为农户收益(姚淑芬,2011)[4]。农业价值链外部融资则是金融机构借助价值链上的核心组织(企业或者合作社),为核心组织上下游的农户或者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其主要模式为金融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中间商等合作,结合“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包含合作社、基地、经纪人)+农户”等模式中的订单质押(预期商品质押)、核心组织担保等方式,实现对上下游主体的贷款发放(马九杰、张永生等,2011;马九杰、周向阳等,2011;满明俊,2011;宋雅楠、赵文等,2012)[5—8]。具体案例如金融机构同大豆产业中的仓储企业、咖啡产业中的加工厂合作,为上游的大豆、咖啡种植主体提供融资服务;青岛平度银行与农业龙头企业山东得利斯合作,利用后者的担保,为养殖户提供贷款等(宋雅楠,2012)[9]。一定程度上,无论价值链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都依赖于核心组织的信用,区别仅在于前者是直接授信,后者是间接授信。
农业价值链金融为什么会存在呢?农业产业链上的核心组织通过贸易信贷或者参与价值链外部融资为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或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有利于控制上游原材料质量和数量,配合自己产品的营销来扩张自己的市场势力,节约存货成本等(Burkart and Ellingsen,2004;Atanasova,2012)[10,11]。对于信贷获取方而言,农业价值链金融过程简化、条件简单、和经营周期吻合,增强了信贷可获得性(马九杰,2011;Biais and Gollier,1997)[1,12]。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农业价值链金融能够增加农业信贷投放,不仅完成涉农贷款任务,还能够增加收益(关喜华,2012)[13]。但是农业价值链金融的优点仅是其存在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信贷市场上的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由于双方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很难形成借贷关系(Stiglitz and Weiss, 1981;Williamson,1981)[14,15]。双方要达成交易的话,交易一方首先必须对另一方有履约预期(先行行动者对后动者未来所采取行动的期望),即自己的先行让步(出借行为)不会被后者背叛所利用(不还款);而履约预期的前提条件是资金需求者做出的还款承诺是可置信的(Williamson,1993)[16]。在信贷契约达成之后,需要一些机制设计来促使信贷契约的执行,一般通过激励机制的设计,促使借款者能够自动履约;或者通过外部制度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层化组织、社会网络和基于文化的惯例等来保障交易(Williamson,1981;罗家德,2001)[14,17]。契约的执行机制也能够增强承诺的可置信程度。
农业价值链金融中出借人对借款人的履约预期是如何形成的?又有哪些机制来保障信贷契约的履行?工业价值链金融更多地依靠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存货的质押(胡跃飞、黄少卿,2009)[18],但是农业价值链中的融资主体主要是核心组织的上下游农户或者经销商,很少存在应收账款或者预付款(一些经销商除外),那么农业价值链金融如何控制风险呢?目前的研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核心组织拥有行业知识并通过交易积累了关于“客户”的“超额信息”,核心组织能够利用这些信息评估“借款者”的信用,筛选出能够做出可置信承诺的客户,从而减少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Biais and Gollier, 1997)[12];(2)核心组织在抵押品评估和处理上具有优势,可以通过抵押担保来构建可置信承诺(Burkart and Ellingsen,2004)[10];(3)核心组织垄断能力强,可能是上游的少数销售渠道或者是下游客户的定制化产品提供商,可以通过上下游客户的高转换成本来构建可置信承诺(Frank and Maksimovic,2004)[19];(4)核心组织通过对上下游客户的监督,来提升其风险应对能力和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并以此来构建可置信承诺(Jain,2001)[20]。
充足的信息能够让核心组织事前知道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但是价值链金融中的充足信息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抵押品处置是一种可置信承诺,但是抵押品优势从何而来?高转换成本威胁的前提是什么?有效监督又需要什么?对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的农业而言,农业价值链金融中的不确定,仅是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吗?农业价值链金融如何防范和控制农业经营的不确定?上述关于农业价值链金融的问题,目前的理论并没有给出统一的回答。因此,本文试图利用农业价值链中的全流程控制概念来解释和回答上述问题,提出全流程控制是充足信息、抵押品处置优势、高转化成本以及有效监督的基础,是创造出可置信承诺进而进行风险控制的基础。下文结构安排为: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全流程控制的作用机制;第三部分以广东省湛江市对虾产业链中的价值链金融为案例,剖析全流程控制的具体作用机制;第四部分是研究结论和建议。
二、理论框架
“可置信”是博弈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可置信”问题是动态博弈的一个中心问题。所谓可置信是指动态博弈中先行动的博弈方是否该相信后行动的博弈方会采取事前承诺的行动(张维迎,2003)[21]。对于供应链内部融资而言,融资者对核心组织做出事前承诺;对于供应链外部融资而言,融资者对金融机构做出事前承诺,或者融资者对核心企业先做出事前承诺,然后核心企业对金融机构做出事前承诺。承诺具有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未来的不确定性。借贷契约中借款人的承诺可置信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还款的意愿和还款的能力,分别对应于上面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不确定性。Williamson(1983)[22]将可置信分为“可置信承诺”和“可置信威胁”,前者用于支持结盟和促进交换,后者则出现在冲突和对抗的情况下;抵押是一种实现可置信承诺的方式,抵押在事前甄别和事后约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度作为社会中博弈的规则也可以提供可置信承诺,促进契约的执行;可置信承诺除了制度约束之外,还有履约的能力(North,1990)[23]。
目前关于农业价值链金融中的可置信承诺主要集中在信息优势、抵押优势、高转换成本以及监督优势。本文认为承诺可置信的充分条件是核心组织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全流程控制。全流程控制是信息优势、基于抵押和高转换成本的威胁和惩罚以及监督的前提。全流程控制是指农业核心组织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或者对流通环节中的采购、仓储、交易、结算等进行全流程的把控。
(一)全流程控制与信息优势
判断借款人的承诺是否可置信,可以通过获取信息来判断其还款能力和意愿。传统的贷款5C评估法主要依据借款人品德、能力、担保、资本及经营状况等信息(庄毓敏,2008)[24]。信息可以分为硬信息和软信息,硬信息是指以数字形式定量存在的,借助非人格化的手段获得,不含主观判断、意见或者观察;软信息是指以文字形式定性存在的,通过人格化方式搜集获取的,主观判断、意见和观察是其一部分(徐忠、邹传伟,2010)[25]。但是农业经济的运行规范化程度低,农业信息尤其是农户信息具有明显的不易观察、不易识别以及不易传递等特征,农村信息呈现出人格化、碎片化及社区内部化等特征(王元,2006)[26]。这类非标准化信息具有软信息的特征,现有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渠道及手段很难获得或者获取成本极高。但是核心组织通过全流程控制,进行多重交易如提供农业生产投入品、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农产品销售服务等,可以低成本且系统地获取这些信息。比如,核心企业的经销商、业务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在负责企业产品销售、技术推广活动中,能够积累一定的基于交易的硬信息(如生产投入、生产过程以及销售状况的准确信息等);此外,他们还可以利用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获取更多的非交易类的软信息(如个人信誉、家庭财产、个人能力等)。全流程控制基础上的动态交易和服务还能使得企业获取交易主体的动态实时生产信息,实现信息的不断更新和前后验证。此外,当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全产业链信息的动态掌控时,企业的信息垄断又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上述信息的获取嵌入在核心企业的业务行为之中,或者说核心企业具有信息积累的能力,从而并不额外增加信息获取成本。总之,全流程控制使得核心企业拥有了丰富的信息类型、较高的信息有效性以及较低的信息获取成本,从而使得核心企业拥有了自身提供价值链金融服务或者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推荐客户形成价值链中的金融垂直联结的基本能力。
(二)全流程控制与抵押优势
信息机制是指事前了解或者预判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但是信息总是不对称或是不完全的,因此又创造出抵押担保机制来使上述承诺可置信(Williamson,1983)[22]。在全流程控制下,基于供应链的融资创新可以扩充有效抵押物的范围,使得一些没有完备交易市场且不被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认可为有效抵押物的专用资产成为有效的抵押物。产业链上的核心组织在提供价值链金融服务时,一方面提供实物产品,当客户无法按期履约时,可以重新拿回产品,其价值要高于银行处置的价值,这个前提条件是核心组织进行了全流程控制,能够拿回产品;另一方面,核心组织可以以更高的价值处理专用性的生产设备,如被核心组织自身或者行业内其他组织所利用,但前提条件也是核心组织进行了全流程控制,能够获得并以较高的价值处置这些设备(正是由于很多企业进行了全产业链拓展,进行了全流程控制,所以生产设备于自己是有用的)。全流程控制扩大了抵押物的范围和抵押物的处置价值,使核心组织接受抵押物范围和处置能力与正规金融机构有了较大区别。
(三)全流程控制与高转换成本
顾客转换成本是指顾客由于转换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而引发的成本,它是一种专有性投资,即一旦双方进行了交易,维持交易关系能够产生通过其他交易所不能产生的额外剩余(汪涛、何昊,2006)[27]。交易成本、学习成本、人工或合同成本、重复购买优惠等是几类常见的转换成本。在价值链金融中,由于和核心组织之间存在转换成本,客户偿还核心组织的动机要高于非价值链金融中客户偿还金融机构的动机,因为对前者违约可能导致供应商转换、生产停滞等,成本要比对金融机构违约高(Frank and Maksimovic,2004)[19]。
核心组织进行全流程控制可以进一步提高可转换成本。单独的销售合约并没有多少约束力,转换成本低;但是若同时销售原材料和提供回购或者提供原材料的同时又提供服务,上下游客户与核心组织就会形成更稳定的关系,从而增加上下游客户在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转换成本。
(四)全流程控制与监督优势
在全流程控制模式下,核心组织利用自身具备的产业信息优势,可以根据价值链特点,设计出特殊的生产经营风险控制机制,如投入品风险控制、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市场风险控制等,从而发挥多重监督优势,降低信贷风险。在农业价值链中,由于生产对象的特殊性,农业经营面临多种风险如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病害风险、投入品质量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直接影响价值链上农业经营者的经营成功率,从而影响还贷能力。实践中,农户违约多数源于农业经营的失败而非主观违约(陈雨露、马勇,2010)[28],也即可置信承诺中还款能力是重要因素。核心组织通过提供从投入品、技术服务、回购等全流程的服务,将农业经营的风险变为可控风险,从而弱化分散控制下的农业投入风险、农业经营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
此外,由于掌握了全流程的信息,核心组织可以设计动态的风险控制策略。比如,可以结合整个行业的经营风险情况以及融资方的动态行为,判断融资方的动态信贷偿还能力,一旦预估未来行业风险下行,或者企业的信贷偿还能力下降,可以及时调整信贷政策,降低风险损失的概率。
图1 理论框架图
三、案例分析:对虾产业链中的价值链金融
(一)对虾产业链介绍
对虾产业链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上游辅助环节如苗种供应;饲料供应、疾病防治、养殖设备供应;中游的对虾养殖环节;下游流通、加工、销售等环节。目前,广东省湛江市有堪称全中国最完整的对虾产业链,形成了苗种、饲料、药物、养殖、流通、加工、出口一系列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其中,养殖环节和加工销售环节相对分散,而上游饲料环节和下游流通环节较为集中。对虾主要由农户进行养殖,在养殖成本中,饲料投入能占到60%—80%。上游饲料企业市场份额较集中,当地主要的饲料供应商有粤海、恒兴、海大以及正大等企业。对虾消费多集中于城市和国外,“虾中”(专门从事对虾运销活动的贩销户)和批发市场在对虾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户的虾收成之后,一般会由“虾中”采购,之后“虾中”将虾运输到批发市场上销售给对虾采购商。对虾的采购商主要有中小型的加工厂、外地的批发市场以及本地的零售商。批发市场一般采取代理模式,即代理商从市场管理方租用档口进行中介交易,“虾中”和采购商在代理商的撮合下当面议价,代理商仅按照交易量提取佣金。对虾产业虽然形成了以对虾加工企业“国联水产”为代表的“公司+农户”的模式,但是此模式下对虾的产量和交易量只占到很小部分。湛江的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是对虾流通最主要的渠道。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是全国对虾交易中心和全国最大的海鲜市场之一,衍生出三大中心——宝满冻品中心、远洋捕捞海产品交易中心、活鲜干品综合交易中心,已成为容纳捕捞、养殖、加工、流通、冷藏、物流、融资等环节的全产业链的国际性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市场内200多家商户紧密联系着来自全国的采购商和山东、海南的对虾主产地的虾农渔农。三大中心2014年总交易额达300亿、交易品种多达2 000种,其中南美白对虾年交易额超100亿,占全国的三分之二,占全球的三分之一,是全球对虾交易价格的风向标。
图2 湛江市对虾产业链
(二)全流程控制与供应链内部融资的风险控制——对虾养殖环节的贸易信贷
1.对虾养殖环节的价值链金融
对虾养殖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养殖设施、设备等固定资金投入以及虾苗、饲料等流动资金投入。饲料在整个资金投入中比例高达60%—80%,并且在养殖期间具有持续性的需求,一般一造虾从养殖开始到结束需要70—90天,此期间,养殖户很容易面临资金缺口。饲料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规模,会对下游养殖环节提供内部价值链金融即赊销。具体的方式有饲料企业的直销模式和通过饲料经销商进行销售的模式。
(1)直销模式。在现有的饲料企业销售链条中,有一些企业采用直销的方式,直接出售饲料给养殖户。这种模式一般是中小型饲料厂对接中小型规模的养殖户,养殖户通过将自有虾塘抵押给饲料企业或者通过信用的方式进行饲料赊购,待养殖户回款后再偿还给饲料企业。此外,近年来,随着养殖户兼业经销商的趋势的出现(这种情况出现的背景是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外出务工收入增加,加之近几年对虾病害严重,小养殖户不断退出),一些大型饲料企业在部分直销渠道中,也通过信用或者虾塘使用权抵押的方式,将饲料直供上述兼业养殖户,而这些养殖户又作为经销商可以顺便销售饲料给其他养殖户。
图3 对虾产业价值链金融模式(1)
(2)经销商模式。大部分饲料企业通过经销商进行饲料销售。一般饲料经销商会对养殖户提供赊销,赊销能力依赖于自身的融资能力。饲料经销商一般向银行申请融资,由饲料企业为其推荐和担保,银行对饲料经销商各个方面(交易信用、饲料经销规模、销售能力、个人技术水平、家庭背景、家庭财产等)进行评估和考核,确定经销商的授信额度、还款时间。获得资金后,经销商向饲料企业购买饲料(支付部分资金),同时饲料经销商向养殖户提供赊销,待养殖户收获销售后,再支付饲料款。资金的风险主要由饲料经销商与饲料企业分担。对于饲料经销商而言,风险主要在于养殖户的经营风险和自身的流动性风险,因此,饲料经销商对养殖户可能采取的是部分赊销而非全额赊销。只有在对虾养殖成功率较高时,才会采用全额赊销的方式。
图4 对虾产业价值链金融模式(2)
2. 对虾养殖链的全流程控制
对虾养殖具有明显的技术性强、养殖投入成本高、自然风险大、季节性强等特点。对虾行业发展在不同产业发展阶段面临着不同的风险,同时在一年内不同阶段也面临着不同的风险,而这些风险的存在也威胁着养殖户对虾养殖成功率。为了控制风险,保证饲料销售,在养殖环节,饲料企业一般推行全流程控制模式,即对农业经营过程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或管理,通过种苗—虾药—饲料—服务一体化模式,将养殖户的不可控风险包括种苗风险、养殖户技术风险、水质管理风险、病害风险、部分自然灾害风险以及市场风险逐渐变成自身可控的风险,从而提高养殖户养殖成功率。全流程控制具体表现在:出于种苗环节生产混乱、养殖户容易购买到假种苗的考虑,饲料企业自己培育种苗;针对目前虾药、动物保健品市场混乱,企业自己生产动物保健药品、水质调节剂、培藻剂以及虾药来预防养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病害袭击;通过业务员对养殖户的池塘管理、疾病预防、水质调节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降低在养殖过程中因为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排塘、减产等;在对虾的销售过程中,部分饲料企业或者经销商会帮助虾农寻找虾中销售对虾或者部分饲料企业也进入到对虾加工行业,开始直接回收对虾。
以海大集团为例来说明企业是如何进行全流程控制以降低对虾养殖风险,提高养殖户养殖成功率的。为了应对风险,从20世纪开始,海大集团就推出了“海大养殖模式”,尝试从种苗投入、饲料投入以及养殖技术等方面,综合解决养殖户养殖成功率低的问题。通过为养殖户提供“投苗—放养模式—水质控制—疫病防控—饲料”的“海大养殖模式”,借助全流程控制来降低养殖户养殖中面临的种苗质量风险以及养殖技术风险。在最近的模式中,海大一般也会要求购买海大饲料的养殖户购买海大的种苗,这样可以获取一系列的养殖服务,提高养殖成功率及单产。2009年海大模式用户(海大料+海大苗+海大模式)养殖成功率为92.3%,而市场同期仅为70%;2010年海大模式养殖成功率为86.6%,而市场同期仅为40%。
为了推行全流程控制,海大集团建立配套服务体系。海大集团从20世纪就开始提出通过建立技术服务队伍来指导养殖户的养殖技术。海大集团的技术服务队在对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的同时,可以实时监控到不同地区在不同季节的养殖情况,同时也在不断积累实地养殖经验和技术,不断研发养殖技术,建立起适合在地化模式的技术指导服务和养殖模式。
表1 海大养殖技术与模式升级
资料来源:实地调研。
表2 海大集团服务体系升级路线
资料来源:企业网站及实地调研。
3.全流程控制与供应链内部融资的风险控制
养殖户和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金融机构对其的金融排斥,而企业的优势则在于可以借助全流程控制,实现养殖户的承诺可置信,从而产生供应链内部融资。
(1)全流程控制与信息优势。在对虾产业中,饲料企业经销商、业务员可以通过平时的交易情况获取到养殖户的养殖规模、饲料赊销量、饲料款偿还期、家庭资产、地区对虾养殖概况等信息,而饲料企业的技术服务队则可以实时地服务养殖户,获取养殖户的养殖信息和状况等硬信息,这些信息对于饲料企业提供赊销弥足珍贵。同时,饲料经销商利用其在地化的优势,可以获取养殖户的软信息如个人养殖技术、养殖意愿、个人信誉等。硬信息和软信息的具体内容见表3。饲料企业、业务员的信息多数还是基于历史信息,饲料企业在提供金融策略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技术服务队则可以通过技术指导服务的方式了解到不同区域的虾农最新养殖情况,获取到养殖户更为私有的信息,例如池塘水质情况、对虾病害类型、病害持续时间、对虾进食情况等,从而确定饲料企业月度的赊销比例;饲料经销商在给养殖户配送饲料时,可以获取到养殖户最新养殖情况,例如对虾成活率、对虾进食速度、对虾病害爆发情况,也可以根据养殖户的大致情况预估所属养殖区域的养殖情况,从而做出下一步的决策。
在信息搜集过程中,养殖户的信息通过饲料企业的销售网络向上输送,这种信息流是动态的、甚至可以做到实时更新,并且其获取成本几乎为零。整个信息获取过程,除了借助原有的社会资本渠道外,最主要的还在于饲料行业经营方式的变化(如饲料配送、养殖技术服务指导),增加了饲料经销商与养殖户之间的互动,从而增加了养殖户的个人信息积累。随着企业与养殖户之间关联交易链条的增多,获取信息的源头也越来越多,核心企业的信息优势也逐渐得到强化。这种基于全流程控制的内在优势是处于价值链链条外的正规金融机构无法通过常规技术手段获取到的。
表3 信息分类
(2)全流程控制与抵押优势。在全流程控制模式当中,基于价值链的融资创新可以扩充有效抵押物的范围。在对虾上游产业链当中,企业将技术、种苗以及病害等可能产生的风险内化为自身可控风险,在降低其外部性的同时,养殖户所具备的生产资料(鱼塘、增氧机等)对于企业也产生了较大的价值。例如,企业可以接受虾塘使用权抵押,最主要是企业自身需要培育种苗的虾塘。一旦发生违约,虾塘不能够对外流转时,企业可以将虾塘使用权回收自用,降低养殖户违约带来的损失。比如当养殖户无法及时偿还饲料款时,恒兴饲料厂将虾塘收回用作种苗基地和规范养殖基地建设。而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仅仅是一个信用中介,在此类资产尚没有完备的交易市场情况下,不认可其为有效抵押物。
(3)全流程控制与高转换成本。当饲料企业进行全流程控制时,一般提供多重服务(尤其是提供给客户的服务,多数具有定制化、差异化的特征),并通过推行种苗—虾药—饲料—服务一体化模式,让养殖户与核心企业建立从产前到产后的稳定关系,从而增加了养殖户生产和交易的转换成本。对养殖户而言,上述多重交易相当于进行了大量不同资产的投资,包括配套设施、养殖技术惯性、信息获取渠道、重复购买优惠等,若养殖户选择新的供应商,则会面临重新接受新信息、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问题,即面临高转换成本。海大养殖模式和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大大降低了其应收账款的坏账率,部分原因在于高转换成本对养殖户形成了较强的约束。
(4)全流程控制与监督优势。在全流程控制的服务模式下,企业在降低养殖户经营风险,提高养殖户收益的同时,也能够保证自身赊销饲料款的回收。全流程控制下的价值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在于,通过一些措施将整个经营过程置于企业的监督之下,从而将养殖户的养殖性风险(可控风险)逐渐变成自身可控的风险。此外,在对虾的下游销售中,由于对虾价格不透明,虾农在整个销售中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而相对于养殖户,饲料企业或经销商自身具有较多的社会资本,可以更好地监督价格信息和交易过程,从而可以帮助虾农找到出价较高的收购商或者加工厂,帮助虾农以较高的价格销售。甚至在某些情况下,饲料企业与经销商会在给予虾农0.1—0.2元/斤补贴的基础上回购对虾。
此外,还有一项重要的风险控制策略是饲料企业/饲料经销商的阶段性赊销。对前期的0#、1#料,饲料企业/经销商一般不会采取赊销,而在养殖户开始投喂1.5#、2#号料时,饲料企业才开始提供价值链金融服务。阶段性赊销实际上是饲料企业/饲料经销商依据养殖户对虾养殖情况,当对虾生长到一定阶段,才开始对养殖户进行的赊销。是否赊销关键是看对虾的生长程度是否具有足够的市场价值。原因是早期养殖风险过高,一旦养殖户养殖不成功,饲料款就成为坏账;而在1.5#、2#料投喂时(此时饲料需求也大),对虾已经基本度过危险期,且具备了一定的市场价值,即使将来因为技术、病害等方面的原因养殖失败,养殖户仍然能够将死虾捕获销售,偿还饲料款。阶段性赊销能够实施的关键也在于全流程控制的实现,能够动态掌控养殖户的信息。
(三)全流程控制与供应链外部融资的风险控制——以“霞山水产贷”为例
1.基于水产批发市场的价值链金融
养殖户的对虾收成之后,一般会由“虾中”采购,“虾中”支付现金,然后将虾运到批发市场。在代理商的撮合下,“虾中”和采购商双方当面议价,市场代理商按照交易量提取佣金。由于对虾交易的季节性非常强,对虾加工类型的采购商需要在旺季一次性采购全年的原料,而一次性采购资金需求量大,会出现资金不足,所以加工企业有延期支付采购资金的需求。由于“虾中”和采购商之间的交易关系并不稳定,并不了解采购商,且采购原料虾也需要大量资金,“虾中”一般要求现金结算。为了促成交易,且由于代理商和采购商有长期的稳定交易关系,市场因而承担了采购商融资的功能,即代理商会垫付资金给“虾中”。
图5 市场+加工场模式的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
为什么加工企业不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季节性采购的资金压力呢?小型加工企业由于交易信息不完备、符合条件的抵押物较少、缺少大型冷库保存对虾而不能进行质押融资等原因而无法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代理商对本地的加工企业的资金垫付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加工企业的资金问题,但也将资金压力转移给了代理商。由于抵质押物缺乏,在传统信贷模式下,代理商同样面临着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排斥。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自己的融资问题,但融资成本较高。
代理商融资难阻碍了批发市场的交易。为了解决批发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霞山水产批发市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行“平台金融模式”,以解决代理商融资问题。按照市场提供的服务和建设的阶段,可把供应链融资分为两段:依据信息流和现金流的“一代霞山水产贷”;依据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的“二代霞山水产贷”。 既然加工企业类型的采购商才是资金需求的根本来源,金融机构为什么不直接贷款给加工企业?主要是因为银行和代理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批发市场解决,而且代理商对采购商比银行直接对采购商有信息优势。
“一代霞山水产贷”最先由中国工商银行推出,主要是依靠批发市场来解决可置信承诺和契约执行的问题。该产品引进专业市场经营方为集群融资的管理合作方,由合作方提供银行融资所需的充分信息并协助做好对融资方的监管工作;市场同时建立一个“担保池”,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借款人方面,则采用了借款人联保及个人股东担保的方式。2009年,工行仅选择了年销售额在5 000万元以上的大经销商34户,向其发放贷款8 750万元,贷款到期全部收回;2010年,向年销售额达到1 000万元以上的85家经销商贷发放贷款29 700万元。2011年,在银行信贷普遍收紧的情况下,“霞山水产贷”规模进一步提高。2013年贷款规模超过8亿元,且 “水产贷”至今仍保持着无不良、无逾期的纪录。经过多年的培育,代理商的金融意识逐步增强,贷款需求进一步扩大,目前已有包括工行、建行、农行、南粤银行、广发银行在内的5家银行参与对代理商的信贷支持。
“二代霞山水产贷”是基于宝满冻品市场的建立而开展的。宝满冻品市场于2012年2月建立,包括原料虾交易区、初加工区、深加工区以及冷库。原料虾交易区目前有88个档口,2013年交易量超过100亿元,是全国最大的对虾批发市场。初加工区规划了113个档口,租给加工企业。初加工区从事简单的初加工如去虾头,之后将成品放入冷库进行急冻。园区里有6家大型深加工企业和若干家中型深加工企业,年加工量在10 000吨左右。园区的核心是5万吨的冷库,是国家的保税仓,提供储藏服务和监管服务,目前主要存放肉类冻品和海鲜冻品。“二代霞山水产贷”为宝满冻品市场中冻库和加工区的建设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基于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供应链融资工具。
2.全流程控制
流通环节的全流程控制由核心组织批发市场进行,对对虾流通环节中的采购、仓储、交易、结算等进行全流程的把控。第一,代理商准入。批发市场对代理商进行充分的信息审核和备案,并且实时更新信息。第二,采购商准入。市场通过采购商市场准入以及事中事后监督来保证代理商应收账款的安全。市场通过发放采购证对采购商进行审核和准入,采购商进入园区采购必须要有采购证,而采购证的获取需要采购商提供相关资料如厂家规模、以往市场收购量、厂家信用水平、以往赊销货款回笼时间等进行备案。事中监督就是监督采购商当年的采购量以及货款支付情况。事后监督就是走访采购商了解产品销售情况、货款回笼情况等信息。第三,市场设有信息中心和交易结算中心。信息中心能够详细记录代理商的交易情况,市场通过信息中心将统一的交易合同录入到电脑系统里,并且通过代理支付控制资金流,采购商在结算中心刷卡支付到市场管理方的账户,待其将货运走后,市场再把钱划给代理商。第四,宝满冻品的全流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原料虾交易区、初加工区、深加工区以及冷库的建设,增强了批发市场对流通环节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进一步掌控。
3. 全流程控制与供应链外部融资的风险控制
(1)全流程控制与信息对称机制。“霞山水产贷”的流程:代理商提出申请;市场做前期的审核(代理商必须在市场上经营超过一年,市场根据交易量以及交易的具体情况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可以担保的额度,贷款额度依据其历史交易量来确定,少则300万,多则1 000多万);之后由市场发起成立的担保公司与银行进行沟通并提供担保。银行和批发市场合作,可以充分了解代理商的信用情况及真实的交易情况。市场管理方很了解代理商,且有多年评估,并且担保公司有专门的人员去跟踪。
对于“二代霞山水产贷”而言,首先,加工厂的集聚使得可以对加工企业进行物流监控,从而信息更加透明。由于加工厂开始向园区集聚,市场管理方就能够对加工厂的加工和物流情况进行及时监控,能够让代理商和加工厂之间的信息更加对称,保证代理商的应收账款能够及时收回。其次,代理商向下游初加工业延伸,减少了交易环节,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得代理商成为产业链上真正的资金需求者。市场和金融机构只需要监测代理商这一个主体以控制风险。监测主体的减少能够提高监测的效率和减少监测成本。最后,由于加工厂和冻库的建立,分散的加工厂集聚在园区内,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园区对加工厂交易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进行监控,从而解决了以前因加工厂分散导致的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使加工厂可以直接成为承贷主体。
(2)全流程控制与多重担保。批发市场发起成立担保公司并提供担保。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于2008年成立独立法人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 000万元,主要服务于市场中的代理商,担保费为1%—2%。目前担保公司发挥的作用仅是信息收集整理以及担保和反担保手续的处理,最终为银行提供担保的是市场管理方而不是担保公司。目前经担保获得贷款的大概有100多家,包括代理商、大的采购商。同时,采取代理商联保机制。五个代理商进行小组联保,每户提供10%的担保金。此外,市场提供35%的担保,银行承担15%。一旦一户出现风险,各参与主体按照前面的比例承担风险。最后,建立反担保机制。市场在给代理商提供担保时,后者需要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物为代理商部分房产、汽车、库存虾以及对采购商的应收账款等。冻库的建设为产品质押提供了可能。冻库的建设解决了对虾储存时间短、容易腐烂的难题,同时也解决了对虾因储存时间短而不能够成为抵质押物的问题,开拓了融资的新模式——仓单质押模式,即金融机构、加工厂和市场签订三方协议,加工厂利用存货或者仓单质押去融资,而市场去监管加工厂的存货。
(3)全流程控制与高转换成本。代理商信贷违约成本极高,因为获得金融服务的代理商一般在市场里经营时限都很长,积累了大量的关系型资产,一旦违约,就会被清理出市场,损失很大。
(4)全流程控制与监督优势。市场通过采购商市场准入以及事中事后监督来保证代理商应收账款安全。市场通过发放采购证对采购商进行审核和准入,采购商进入园区采购必须要有采购证,而采购证的获取需要采购商提供相关资料如厂家规模、以往市场收购量、厂家信用水平、以往赊销货款回笼时间等以进行备案。事中监督就是监督采购商今年的采购量以及货款支付情况。事后监督就是走访采购商了解产品销售情况、货款回笼情况等信息。市场设立支付结算中心,记录交易信息,并且通过代理支付控制资金流。采购商在结算中心刷卡支付到市场管理方的账户,待其将货运走后,市场再把钱划给代理商。对代理商的资金流控制一定程度上可作为一种风险控制和处置机制。
四、结 论
本文详细分析了湛江市对虾产业养殖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农业价值链金融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发现价值链金融中,出于风险控制的承诺可置信的前提条件是核心组织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全流程控制,包括农业核心组织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或者对流通环节中的采购、仓储、交易、结算等进行全流程的把控。全流程控制是信息优势、基于抵押和高转换成本的威胁和惩罚以及监督优势的前提。第一,全流程控制使得核心组织拥有了丰富的信息类型、较高的信息有效性以及较低的信息获取成本,从而使得核心企业拥有了自身提供价值链金融服务或者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推荐客户形成价值链中的金融垂直联结的基本能力。第二,全流程控制扩大了抵押物的范围和抵押物的处置价值,使得承诺变得可置信。第三,核心组织进行全流程控制可以提高可转换成本,减少价值链金融者的违约动机。第四,在全流程控制模式下,核心组织利用自身具备的产业信息优势,可以根据价值链特点,设计出特殊的生产经营风险控制机制和动态风险控制机制。因此,基于农业价值链的全流程控制是农业核心组织和金融机构在提供农业价值链金融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农业核心组织和金融机构应该基于价值链再造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全流程控制进行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的创新,促进“三农”融资困境的解决,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缓解三农问题。
[1] 马九杰.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缘起与发展. 人民论坛,2011(27):68.
[2] CALVIN MILLER, LINDA JONES.AgriculturalValueChainFinance:ToolsandLessons. Practical Action,2010:1—3.
[3] RODOLFO QUIRS (ed.).AgriculturalValueChainFinance. FAO and Academia de Centroamérica, 2011:20—22.
[4] 姚淑芬.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价值链金融探讨——以温氏集团为例.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07—109.
[5] 马九杰,张永升,佘春来. 基于订单农业发展的农业价值链金融创新策略与案例分析. 农村金融研究,2011(7):11—17.
[6] 马九杰,周向阳,蒋逸,张永升. 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与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龙江银行“五里明模式”剖析. 银行家,2011(11):107—109
[7] 满明俊. 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比较与金融服务创新——基于重庆调研的经验与启示. 农村金融研究,2011(7):24—29.
[8] 宋雅楠,赵文,于茂民. 农业产业链成长与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机理和案例. 农村金融研究,2012(3):11—18.
[9] 宋雅楠. 农业价值链金融特征及国外经验启示. 中国物价,2012(11):53—56.
[10]M. BURKART, T. ELLINGSEN.In-kindFinance:ATheoryofTradeCredi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4(6):569—590.[11]C. ATANASOVA.HowDoFirmsChoosebetweenIntermediaryandSupplierFinance?.Financial Management, 2012(41):207—228.
[12]B. BIAIS, C. GOLLIER.TradeCreditandCreditRationing.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1997(10): 903—937.
[13]关喜华.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索与实践——基于龙江银行农业产业金融创新的调研分析. 银行家, 2012(11): 110—113.
[14]J. STIGLITZ, A. 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1,71:393—410.
[15]OLIVER WILLIAMSON.TheEconomicsofOrganization:TheTransactionCostApproach.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1, 87:548—577.
[16]OLIVER E.WILLIAMSON. Calculativeness,Trust,andEconomicOrganization. The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1993,36 (1): 453—486.
[17]罗家德.人际关系连带、信任与关系金融——以镶嵌性观点研究金融组织之利基. 清华社会学评论,2001(2):19—50.
[18] 胡跃飞,黄少卿. 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 金融研究,2009(8):194—206.
[19]M. FRANK, V. MAKSIMOVIC. Trade Credit, Collateral, and Adverse Selection. Unpublished Manuscript, University of Maryland, 2004:1—40.
[20]N. JAIN.MonitoringCostsandTradeCredit. The Quarterl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2001, 41: 89—110.
[21]张维迎. 信息、信任与法律.北京:三联书店,2003:29—31.
[22]OLIVER E.WILLIAMSON.CredibleCommitments:UsingHostagestoSupportExchang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3,73(4):519—540.
[23]DOUGLASS C. NORTH. 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54—60.
[24]庄毓敏.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10—111.
[25]徐忠,邹传伟. 硬信息和软信息框架下银行内部贷款审批权分配和激励机制设计——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启示. 金融研究,2010(8):1—15.
[26]王元. 信息处理、博弈参与和农村金融服务中介. 金融研究,2006(10):162—169.
[27]汪涛,何昊. 试论转换成本分类、测量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 外国经济与管理,2006(8):19—25,48.
[28]陈雨露,马勇. 中国农村金融论纲.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86—88.
【责任编辑:于尚艳】
2016-12-12
F832.35
A
1000-5455(2017)01-0076-10
马九杰,山东郯城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中心)常务副所长;罗兴,湖北随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