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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孝德的践履与核心价值观的落实

2017-03-08龙静云

中州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孝德日常生活核心价值观

龙静云

摘要:社会主义孝德是在对传统孝德进行传承、改造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节现实社会关系的一种具体德目。它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践履,对于融洽血缘亲情、维系家庭和谐、建设良序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而言,社会主义孝德亦为此提供了非常现实的可行性路径。社会主义孝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民主、自由、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等理念为内在本质与基本底色,是孝心、孝情与孝行的有机统一。把个体的孝德转化成一种普遍的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关键词:日常生活;孝德;孝风;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1-0081-0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故而通过何种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是当前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域。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孝德结合现时代的要求给予损益,且在日常生活中细化到孝心、孝情和孝行上,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意义非常重大。

一、在日常生活中践履孝德对核心价值观

落细落小落实的意义所谓日常生活,就是现实中人们每日重复进行的衣食住行、人际交往、公共活动和履行工作职责等活动的总和。它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是二者的辩证统一。人的日常生活离不开道德的指引和规范,而孝德作为一种最具基础性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是调节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润滑剂。正如有学者所说的那样,孝德是“一代代炎黄子孙沿袭而成的子女、晚辈对父母、前辈的赡养、尊敬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实践的复合文化,积淀为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内化于中华民族每一个成员的心灵深处,其表征着中华民族的伦理思想、行为规范、道德生活乃至礼仪、风俗习惯等”①。社会主义孝德则是在传统孝德基础上,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对其进行传承、改造和创新而形成的一种具体德目,它对于维系血缘亲情、促进家庭和谐、建设良序社会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孝德为维系血缘亲情提供现实根基

在自然性上,子女由父母孕育而出,是一种血缘关系,因而由自然性必然生发出一种强烈的骨肉亲情之爱。在社会性上,亲子之间也是一种社会关系,无疑要受到社会的规范和约束。但无论是从自然性还是从社会性来看,对于子女而言,生身父母都具有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这既是“天伦”,也是“人伦”,是“天伦”与“人伦”的统一。如同每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生身父母也是唯一的。唯一的生身父母不仅给予子女唯一的生命,而且也是为子女成长、成才付出心力最多的人。正因如此,亲子之间的血缘亲情弥足珍贵。要使亲子之间的血亲之情得以维系,不仅需要父母对子女的爱和付出,同样也需要子女对父母的爱和感恩。只有子女自觉践履日常生活中的孝徳,尽到孝敬父母的责任,才能从根本上维系和深化亲子之间的亲情。否则,即使是血脉相通的父母和子女,如若子女大逆不道,违背人伦,也可能使血缘亲情一步一步淡化,甚至走向彻底决裂。

2.孝德对促进家庭和谐具有重要价值

家庭是每个人生活的主要环境,家庭生活是平平常常的,但也是最为真实的。不论时代如何沧海桑田,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生命终止,没有一日不与父母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父母对子女的爱与付出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但这并不是说子女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单方面一味地向父母索取而不给予任何回报。亲子之间实质上是平等的、互利互惠的,而不应该是父母单方面对子女的付出和牺牲。这也是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之一。在父母年老体衰、生活难以自理时,子女应对他们有赡养、孝敬之行,以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精神愉悦度和幸福感。当下,一些家庭内部不和谐的原因之一就是子女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自觉履行孝敬父母的义务。例如,有的子女与父母争房产、地产,有的让父母帮助带孩子、做家务且不知感恩,有的甚至暴力殴打父母。这些行为无疑会打破家庭的和谐关系,有的甚至从此形同陌路,做父母的也会因此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这说明,子女积极主动地对父母尽孝行孝,是家庭关系和谐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3.孝德是建设良序社会的一大法宝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良性运行必须以和谐的家庭为基础,而和谐的家庭要以孝德为基石。作为调节日常生活关系的孝德,对保障社会良性运行具有支撑与稳固的作用。《孝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孝德对于家庭、家族、家国都举足轻重。《孝经》中还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②就是说,一个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主动践履孝德的人,往往会以这种道德精神对待身边的其他长者、上司、亲戚、朋友甚至是陌生人,每一个人都这样做了,就会形成一个和谐有序的良性社会。正因为孝德具有这种特殊作用,所以这个原本仅适用于调节家庭内部关系的道德,在中国历史上甚至上升为“以孝治天下”的“宪法”精神。《孟子》中就有“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③。由此,和谐社会便会随之到来。

从当今社会需要的视角看,孝德之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殊意义和价值在于,它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细落小落实提供了非常现实的可行性路径。根据西方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理论,人们一旦选择了某个体制或制度,由于规模经济、学习效应、协调效应以及适应性预期等因素的存在,使得该体制或制度沿着既定的方向发展下去并不断地自我强化,这一惯性的力量会使某种选择在很长时期内难以改变。这就是制度选择中的“路径依赖”。据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细落小落实也有自己的运行轨迹或“路径依赖”。因为历史上的孝德就发挥了落细落小落实主流价值观的作用,如前面所提到的“以孝治天下”的主张,实则是统治阶级把自己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大众对封建帝王的“忠”,经由“孝”這一百姓寻常生活道德规范及其践行而获得“合法性”,故而“忠”与“孝”在封建社会被相提并论,其中,“孝”是“忠”的前提条件,“忠”是“孝”的必然“升华”。由此,家国一体成为人们普遍的道德认知,并指导自己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自觉地以“孝”德让位于“忠”德。历史证明,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做法,也是主流价值观大众化的“路径依赖”。根据这一历史经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也必须有其科学合理的管道或载体,而社会主义孝德的提倡和普遍践行,恰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实现落细落小落实所依赖的有效和可行的路径。

诚然,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是一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代表人民大众价值取向的科学价值观,它已经抛弃了封建社会价值观中的所谓“忠”等糟粕,然而在其落细落小落实方面,它依然选择了孝德作为主要载体和路径,只不过这里的孝德是超越了封建孝德的社会主义孝德,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精神旨趣、伦理意蕴和价值指向上高度契合,具有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自觉地孝敬父母、尊老爱幼、扶弱助残、关心他人等,恰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民主、自由、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与伦理精神在孝德实践中的折射和反映,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践履孝德的过程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实践过程。因此,社会主义孝德的提倡和普遍践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细落小落实提供了非常适合的载体、管道和路径。

二、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三个维度

社会主义孝德,实质上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自由、文明、和谐、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等价值观念为内在本质与基本底色的“孝心”“孝情”与“孝行”三方面的统一。因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孝德方面主要是通过孝心、孝情和孝行来落细落小落实的。

1.孝心

孝心是子女对父母之养、父母之爱、父母之育、父母之恩的回馈报答之心,是对孝德规范的积极认同、主观自觉和思想意识。它包括亲爱之心、敬重之心和报恩之心三个基本层面。

其一,亲爱之心。孟子“五伦”说的首伦即是“父子有亲”。这里的亲即亲情,它是任何其他感情都无法替代的。但在我国的封建社会,由于孝德被人为地异化为一种“父为子纲”的具有统治性的道德,其本质是一种父子权利与义务严重失衡的道德架构。如此一来,原本子女内心中自然具有的对父母的亲爱之情被这种异化、残酷的父子关系无情地消解和磨灭。亲子之间只有尊尊而无亲亲,只有等级森严而无脉脉温情。对此,有学者指出:“在以父权为基础的权威主义之下,父母对于家庭财产、子女婚姻、子女行为,甚至子女人身都拥有绝对支配权。在这种情形之下,本源于亲子之爱的孝不可避免地被扭曲为敬畏,尽孝只是成了为人子女这一角色必须要履行的义务。”④这一说法切中了问题的要害。而现代性日常生活中的孝德因为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主、自由理念中人与人的人格、尊严、价值平等的内涵,因而可以完全解放被传统道德所抹杀的亲子之间原本具有的“亲亲之爱”。子女对父母的亲爱之心,是生发孝心的原动力。诚如肖群忠教授指出的:“爱,是一种道德感情,说爱是孝的伦理精神本质,是指‘善事父母的孝道首先要从内在精神上具有爱父母之情,不爱父母而迫于外在压力做出的‘善事父母之行,就不具有太高的道德价值;二是说‘善事父母之孝行是在爱父母的自然亲情的推动下、支配下做出的。”⑤这种亲爱之心,实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尊重的基本人伦亲情。

其二,敬重之心。孔子强调“敬”是孝德的重心:“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⑥曾子也认为:“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⑦这也是在强调子女不能轻慢父母,应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孟子亦十分强调尊重父母的重要性:“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⑧用现代的话说,孝子最大的德性就是从心底里尊重自己的双亲,由此突出了日常生活中尊敬父母的无比重要性。今天我们所说的孝德,更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内含的平等、敬重、和悦、友善的精神纳入其中,因而体现了现代文明的精髓。它剔除了父权至上的历史糟粕,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平等观念取代之,这能够给予父母莫大的精神赡养,使其因感受到子女对自己的爱戴和敬重而内心无限愉悦和快慰。

其三,感恩之心。佛法中有“报四重恩”之说,认为人的一生,一要感念佛陀授我以正法之恩;二要感念父母生我养我育我之恩;三要感念师长启我懵懂导我入真理之恩;四要感念施主供养滋润我色身也即感念自然界和芸芸众生供我生存发展所需之恩。“父母之恩,昊天罔极”!知恩图报,善莫大焉。对于做子女的我们而言,父母之爱,不可谓不真挚;父母之恩,不可谓不深厚。我们的每一次成长和任何一点点进步,都离不开父母的教导和帮助。铭记恩情存如血,我们只有用一颗感恩之心、一腔感激之情去报答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伟大而无私的爱,才能对得起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⑨可以说,只要是有“良知”之人,尽皆能够深切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爱与恩情,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孝敬父母,并由此推至师长、朋友和每一个为自己成长创造条件的熟悉之人和不熟悉之人。

2.孝情

所谓孝情,是指子女在孝心的引领下,对自己自小就与父母朝夕相处并沐浴其恩养之中而在内心日渐积淀起来的一种最为深厚的情感。它主要包含对父母的依恋之情、牵挂之情和怀念之情三个层面。

其一,依恋之情。从个体呱呱坠地那一刻始,我们就一直沐浴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与呵护之中。青少年时代与父母长期的相处,使得子女对父母的依恋感十分强烈。孩子们常被人们称为“绕膝儿女”,他们通常都希望一生与自己的父母在一起而永不分离。因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旦要离开自己的父母而外出读书、工作或生活,一些孩子甚至成人,总是依依不舍,而父母更是含泪相送。这种对父母的不舍和依恋之情,是激发我们热爱父母、敬重父母、报恩父母的内在动力。

其二,挂念之情。牵挂之情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对父母孝敬与感恩的心理和情绪体验。台湾诗人余光中在《乡愁》中写道:“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这首诗表达了诗人余光中对母亲深深的牵挂之情。心学大师王阳明曾说:“诚于孝亲的心,冬日里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个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的热,便自要去求个清的道理。”⑩意思是说,感恩父母的子女会在心里时刻挂念着父母的暑热冷寒,并且总是想着怎么去为其解决这些问题以使父母生活得更好,更舒心,更幸福。历史上之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之说,其原因就在于,人們对自己的父母无比牵挂,若是自己走得远了久了,有可能见不到父母。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子女对父母的挂念会转化为一种特殊的心理感受与体验——对父母的忧思。孟武伯请教孝德于孔子,孔子说:“父母,唯其疾之忧。”其意是说,对父母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当父母年迈或者体弱多病或者年迈又出现健康问题时十分忧心,也是子女有孝德、懂得感恩父母的一种表现。古书《二十四孝》中有“尝粪忧心”的故事,它固然属于“愚孝”,但这种对父母的身体健康忧心之至的精神是值得我们传承的。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今天,我们还要加上一句:“儿行千里担忧父(母)”。

其三,怀念之情。怀念之情是指父母离世以后,子女对父母的悼念和追思之情,它同样是孝德的内在精神之一。对父母的悼念和追思既是血脉延续的表现,也是为人子女的义务。当宰我问孝于孔子时,孔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很显然,孔子所言的守孝三载,已经不合时宜了。然而,这种行为所传达出来的伦理精神则是应当发扬的。像古时一样,在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子女为自己的已故父母扫墓,正是对父母怀念追思这种深厚情感的流露和体现。这种“怀亲思远”的深切之情,客观上也能起到增强民族认同感与弘扬孝德的积极作用。

3.孝行

孝行是以孝心、孝情激发出的热爱父母、敬重父母、报恩父母的积极而主动的道德践履活动。它内含奉养之行、陪伴之行、立业之行、诤谏之行、丧葬之行等五个层面。

其一,奉养之行。奉养双亲是孝行的主体,是子女践履报恩之行的中心任务所在。就基础层面而言,日常生活中的孝德所提倡的“奉养之行”,要求子女要无条件地赡养年迈的父母或无生活能力的父母,为其提供衣、食、住、行、医等多方面资源,保障其晚年生活无忧无虑。《孝经》中有“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这说明,即使是在古代社会,最基础的孝行也是赡养父母,这是日常生活中孝德的底线。其实,奉养父母的核心伦理旨趣在于“敬”。“敬”既是一种对待父母应有的心态,更是一种真真切切的道德实践活动。日常生活中的孝德要求子女要对其父母“养而有敬”,既要满足父母的物质利益需求,更要关心和满足其精神利益需要。诚如于丹教授所说,真正奉养父母的行为是“内安其心”与“外安其身”的有机结合。让父母在安闲和敬重中优雅地老去,并为他们献上一份“老后幸福存折”,是真正道德价值层面上的奉养父母,是孝德的真谛。

其二,陪伴之行。在现代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的陪伴显得越发重要与可贵。这是因为,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和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们的生存、学习、生活压力也不断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子女不得不将自己的绝大多数时间用在学习与工作上。成家以后,工作学习之余的时间又要用于接送孩子上学和培训上,陪伴父母的时间更少了。而年岁较大的父母亦是社会的弱势者,他们出行不便,社会交往大大减少,往往处于独处状态,内心很容易滋生孤独、寂寞、凄凉之感。他们是最需要子女陪伴的一族。因而身为人之子女,无论日常学习、工作、交际有多忙多累,也一定要拿出一些时间来陪伴自己年迈的父母,这是公平正义理念和精神的内在要求。在互联网背景下,子女对父母的陪伴可具体化为“网下网上”两个方面。就网下而言,陪伴父母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选择与父母促膝长谈或吃团圆饭,也可以在节假日期间带着他们一起外出度假、旅游,陪着他们去外面走一走,看一看。条件许可的话,甚至可以与父母一同参加体育活动。而就线上而言,若子女不在父母身边或没空回家看望父母,则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微博、视频等现代通信工具在线上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聊天谈心、闲话家常等。这是目前实际可行的线上陪伴。

其三,立业之行。自古至今,子女事业有成都是孝德的题中应有之义。俗话说:“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有哪一个父母不期盼着子女能够干出一番事业有所作为呢?由于亲子之间以血缘亲情为基础,兼具“天伦”与“人伦”双重属性,且父母对子女的爱与付出是无以复加的,故而,从很大意义上说,亲子之间内在地具有一种契约关联性。也就是说,父母对我们的生养和我们对父母的报答,实质上是一种隐形的契约关系。既然父母对我们付出了无限的爱与心力,依照契约法则,做女子的必须履约,不可违约。而履约的前提则是子女待父母以诚信。那么,怎么才算是子女对父母的诚信履约呢?那便是我们所说的“立业”或事业有成。《孝经》中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便是这个意思。以现代性纬度观之,子女的“立业”包括:在上学时学习成绩优秀;在工作中业绩卓著;适时地建立自己的家庭;等等。这些都是具体的“立业”之行,也会使父母为此无比骄傲、欣慰和幸福。反之,若缺乏家庭责任感与担当意识,学习上不思进取,工作中三心二意、不务正业,“花花公子”或是“啃老族”“榨老族”等行为,都是极其缺乏孝德的行为,它不仅使自己的人生灰暗而被动,也让父母无比忧心,缺乏幸福感。由此可见,志向高远、锐意进取、事业有成、“兼济天下”,是子女给予父母最好的精神慰藉和心灵滋养了。

其四,诤谏之行。合理的诤谏父母也是一种具体的不可或缺的孝行。孔子说过:“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魏英敏先生认为,《孝经》中认为的子女对父母盲目服从不是孝,主张“从义不从父”,发现父有不义时,子女有谏诤的义务,使父不离善道,这才是孝。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子女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和善恶判断标准以及自己应坚持的价值原则,因而在发现父母日常生活中出现错误甚至是恶的行为时要适时地进行劝谏。随着时代的迅猛发展,知识演化与观念更新十分迅速,即使是年轻人也无法保证能完全跟上时代步伐,年龄大的父母在思想、言行方面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与失妥之处,这也无可厚非。但若有的父母因为一念之差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时下偶尔发生的老人“碰瓷”现象,就是值得我们警醒的一例。对此类行为,子女应及时诤谏父母,对他们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及时劝导,以帮助他们弃恶从善。只有这样,才能够及时纠正父母的错误,对于社会和他人,也会因此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因而是一种十分有价值的孝德行为。

其五,丧葬之行。在父母年迈离世之时,合时宜地进行丧葬也是人子之道、孝德之行。孟懿子问孝,孔子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人之生死固然是自然輪回,但父母一辈子对我们无私付出心血与汗水,在其百年离世之后按照礼俗适宜地对其进行丧葬活动,使其“入土为安”,这既是人之常情、社会常俗,也是子女应有的报恩之行。然“办丧事”应重在表达对父母逝世的哀伤之情,反对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的丧葬活动。正像《礼记》中所说的:“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祀,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意思就是反对讲排场、比阔气的形式主义丧葬活动,强调丧葬要以表达生者对死者的悲痛与敬爱之心而非自己的面子为根本。这是值得我们记取的金玉良言。

综上观之,在孝德的谱系中,孝心属于意识层面,孝情属于情感层面,孝行则属于实践层面,三个层面的内在统一构成了孝德的完整内容。它们在社会实践中相互联系,彼此促进,互相转化。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自由、民主、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亦在孝德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就使孝德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具体载体和途径之一。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追求的价值目标所谓孝风,是经由孝德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自觉践行而蔚然形成的一种社会风尚。在历史上,孔子是孝风的首倡者之一。《礼记》中记载的孔子的社会理想是人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孟子也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孝道之风。自此以后,孝德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基调,孝风也成为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孜孜以求的道德目标和政治目标。就当前的我国而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思想指南,而文化强国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在整个社会形成一股从善如流的孝风。也就是说,形成孝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最终体现,也是核心价值观实践着力追求的重要目标。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孝风并非是自动形成的,只有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共同努力和形成合力,才能使这一目标尽早实现。

1.政府要积极担责,科学作为

与历史上各时期不同的是,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不再仅仅是家庭和子女的义务,也是现代民主国家及其政府的重要责任。但由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不够发达,国家的财力尚不可以完全承担起这一重任,因而在现阶段,家庭依然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在此背景下,政府的责任主要有两点。

其一,制定完备和富有人性的法律法规。对子女的养老义务从法律方面加以明确,对遗弃、虐待老人等拒绝承担养老责任的子女给予法律上的严厉处罚。唯有以法律为后盾,那些自觉性较差的子女才会由于害怕被处罚而不得不履行养老义务。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但仅有此条文还不够,法律还要增加对社会上存在的嫌弃、侮辱、殴打他人父母等行为的明确禁止条文,让那些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付出必要的代价。这对于扬善惩恶具有积极作用。不仅如此,法律的执行过程也对人们具有教育作用,因而是扬善抑恶的必要手段。由此可见,良好的法治才能为孝德的普遍践履和蔚然成风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其二,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安排上,要进一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保证城乡养老保障均衡化的基础上,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制走向成熟化。与此相联系,还要建立一定数量与规模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帮助年轻人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追求事业和个人发展。现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从城市普遍推广到农村,如从2009年开始,我国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新农保”规定,农村居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每月55元的国家普惠式养老金。正是类似于这样的制度安排和更多的相关制度的出台,那些身后无子的老人也将病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孝风昌盛由此获得实质性保障。

2.社会要义务分担,发挥优势

仅仅依靠政府承担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設的重任,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社会主体的责任分担,以其特有优势弥补单纯依靠政府的不足。具体说来,社会可以在以下方面积极作为。

其一,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介入作用。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点明了志愿精神的本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恰恰与社会主义孝德的基本精神相一致。志愿者组织在亲老敬老爱老等方面可以积极作为,他们通过向迫切需要的老年个体或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给予医疗卫生保健和心理咨询,这对于老年人尤其是那些身后无子却又疾病缠身、无力雇请服务的老年人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这些都是积极有效的孝敬老人、关爱老人的措施,值得在全体社会成员中提倡。

其二,通过一些民俗和节庆开展敬老活动。我国有着十分丰富的民俗和节庆资源,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及其他各类节日,这些可以为我们借鉴和利用。例如,福州的“拗九节”经过漫长岁月的发展,现在已成为敬老、爱老、助老的“孝顺节”,代表了福州人对美满家庭生活的祈福与向往。孩子们参与到“拗九节”的公益活动就会慢慢从小培养起尊老、敬老、爱老、敬老的美德。杭州灵隐寺联合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连续多年举办慈孝文化活动,如2016年8月1日在浙江省图书馆举办的2016中华慈孝文化书画展,就是2016中华慈孝文化节的重要活动之一。类似于这样的民俗和节庆,为有效传播孝德文化、营造孝德氛围、推进孝风的形成,提供了很好的管道。

其三,定期举办孝德孝风大讲堂和定期评选“大孝子”活动。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道德大讲堂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它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教身边人”的形式,传播凡人善举,已成为群众乐于参与、易于参与道德建设的平台和载体,带动了更多的社会成员尊道德,讲礼仪,成教化,美风俗。评选道德模范,也是人民群众创造出的一种道德建设模式。就孝风的形成而言,孝德孝风大讲堂的开展和大孝子的评选意义重大。因而,各地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可以定期举办孝德孝风大讲堂活动,各地也可以定期评选出当地的“大孝子”。通过这两项活动,可以广泛传播孝德知识,树立可供人民大众学习的榜样,进而推进孝风的逐步形成。

其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领作用。长期以来,传统主流媒体一直是我国社会舆论引导的主要力量。但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主流媒体已经面临着新兴媒体的挑战,因而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从“相加”到“相融”,是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领作用的关键。在推进孝风的形成方面,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络电视、微博、微信、视频以及各种各样的信息平台等,都可以发挥传播孝德理念、树立孝德典型、鞭笞违背孝德行为、营造孝德文化氛围、提升孝德正能量的积极作用,因而有利于孝风的形成。

3.個人要信守孝德,躬身实践

古人云,善之极者莫大于孝。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来说,要想使自己成为有德之人,首先要自觉履行对父母的孝敬责任,并在日常生活中尊重、礼敬老人和长辈,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但随着老年人讹诈现象的不断发生,有人会问,老年人总是与慈祥、怜爱、公正、宽容、友善等道德特性联系在一起,而现今的老年人似乎不再是这样的人,我们还有必要孝敬、尊重、关爱他们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因为少数老年人“人心不古”并不能成为我们不尊重、不孝敬、不关爱他们的理由与借口,更何况这种现象只是个例,并不能代表整个老人群体。相反,面对犯错的老年人,我们更要抱着一种宽容、关爱和帮助的心态对他们进行劝解和引导,并为改善他们的生存生活状况而努力。这不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践履孝德的必然要求,更是对那些误入歧途的老年人实施道德拯救的重要途径。就像《道德经》里所说的“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故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运用“推恩”的方法,给予除父母之外的老人、长者以同样的敬重与关爱。如果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设身处地地为父母之外的老年人着想,将子女对自己父母的孝心、孝情与孝行向外推而广之,那么,一种从善如流的孝道之风必将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也能尽早实现。

注释

①余玉花、张秀红:《论孝文化的现代价值》,《伦理学研究》2007年第2期。②《孝经》,李隆基注,邢昺疏,金良年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1、25页。③⑥⑦⑧⑨《四书五经》,线装书局,2008年,第46、8、160、51、59、25、10、8、105、126页。④周山东、程林辉:《论传统孝道的现代转换》,《桂海论丛》2006年第3期。⑤肖群忠:《“夫孝,德之本也”——论孝道的伦理精神本质》,《西北师大学报》1997年第1期。⑩王守仁:《传习录一》,《阳明先生集要》,施邦曜辑评,中华书局,2008年,第3页。陈叶军、刘赫:《孝道的时代新意与伦理重塑——访著名学者于丹》,《人民论坛》2012第11期(上)。魏英敏:《孝道的原本含义及现代价值》,《道德与文明》2009年第3期。王文娟、马国栋:《孝道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功能变迁》,《天府新论》2010年第6期。

The Practice of Filial Piety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re Values in Daily Life

Long Jingyun

Abstract:Socialist filial piety is one special kind of the traditional filial piety, formed on the basis of the inheritanc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on of reality of social relations. Its common practice in daily life, for harmonious blood affection, to maintain family harmony, the construction of a well-ordered societ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make socialist core values practicable in terms of implementation, the socialist filial piety also provides a very realistic feasibility for this path. Socialist filial piety takes the civilization, harmony, democracy, freedom, justice, rule of law, good faith and friendly idea in socialist core values as the essence and basic background, it is an organic unity of the filial mind, filial feelings and filial conduct. Converting the individual′s filial piety into a common social fashion is one of goals for making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practicable.

Key words:daily life; filial piety; filial piety wind; the core va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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