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出台的农业扶持和补贴政策系列报道之三
2017-03-08
1 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在2015年开展了家庭农场登记制度的探索工作基础之上,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引导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发展,主要包括:建立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名录,探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信息直连直报。继续开展家庭农场全面统计和典型监测工作。鼓励开展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
2 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资金达20个亿,在北京、吉林、浙江、湖北和重庆开展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改革,支持发展粮食、畜牧、林果业合作社;落实国务院“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2015年启动国家示范的合作社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资产等信息。2016年,将继续落实现行的扶持政策,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评定一批国家示范社,鼓励和引导合作社拓展服務内容。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3 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2016年,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将继续推动各试验区深化改革探索,组织实施好深化1个体系、3个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十三五”深化农村改革决策部署,落实2015年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汇报会精神,组织开展试验区中期评估和到期试验任务验收,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广;部署安排新增试验任务,拓展试验范围;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规范试验区运行管理。
4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6年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农业改革试验田、区域农业展示板。一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示范区安排1 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引导示范区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二是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每亩建设投资不低于1 500元,其中中央定额补助1 200元。三是探索金融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办法,搞好27个示范区的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试点,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的贷款支持力度。四是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推动各类资源、各方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5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励或补助的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228亿,各级财政拨付的奖补超500个亿,2015年加大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力度和中央财政奖补的力度。
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摘自http://news.wugu.com.cn/article/739305_1.html,201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