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风险治理研究
2017-03-07雷云云
雷云云
[摘 要] 游客出游的出发点与归结点均为文化,文化成为了旅游的灵魂,更是旅游持续发展的动力。旅游业对于风险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在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情况下,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风险也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内容。以山西为例,分析了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网络性、结构性和周期性风险,并且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治理路径。政府应该加强网络管理,科学调整产业集群结构,加强旅游产品创新,加大宏观调控和交流合作。
[关键词] 文化旅游产业;产业集群;风险治理
[中图分类号] F590 [文献标识码] B
前言
文化旅游产业当前已经成为了促进世界各国经济、文化、社会交流的重要载体,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有利于促进国际交流,有助于共享并传播文化,亦有助于世界与社会和谐。但是,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在先进网络时代背景中存在较高风险性。由于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属于新型的组织形式,在区域经济发展当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其表现除了一般产业集群的特性,还表现出了自身的特性,近年来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风险更是频发。基于此,有必要对文化产业集群风险及其治理路径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文化旅游产业概述
文化旅游产业属于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学术界以及省市政府近年来的研究与关注,大部分人均认为旅游业主体应该是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在旅游业主体当中包含了旅游住宿产业、旅游交通产业、纯自然观光型景区等。该种观点事实上将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进行了混淆。真正的文化旅游产业应该是指由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所得的旅游产业,主要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提高人们的旅游活动质量。在文化旅游产业当中,核心应该为创意,强调文化旅游产业当中的“文化”是一种生活的状态,而“产业”则应该是一种生产行销模式,二者相互结合便为“创意”[1]。对文化旅游产业进行定义应该为:文化旅游产业主要是指以旅游经营者创造的观赏对象和休闲方式等作为消费内容,促使游客获得大量富有文化内涵以及深度参与旅游体验的旅游活动集合。
二、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风险
(一)网络性风险
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风险当中的网络性风险,主要是指山西文化旅游集群的竞争优势一般来自于该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中的分工、合作、社会网络,以及各个部分之间、集群以外多项资源良性互动。在此过程中,网络效应得以充分的发挥,集群的供给能力得到了全面的扩展。由于山西文化旅游产业对集群网络具有比较强的依赖性而产生的竞争优势,一旦出现不良的管理现象,便会使得网络结构进入僵化状态,难以对文化旅游产业资源进行良好配置,创新与互动能力亦严重不足[2]。同时,网络外部性功能不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整个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将陷入到严重的网络性风险当中,严重威胁了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稳健发展,制约了山西经济水平的提升。
(二)结构性风险
对山西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情况进行分析可知,相关文化旅游产业大都是围绕着特定的旅游资源,如四大佛教胜地之一的五台山、建于北魏时期的恒山悬空寺、平遥古城等进行的“生产”和“组装”,无论是产业集群的组织结构,还是产业集群的产品结构,其在协调度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旅游集群结构性风险。一方面,结构单一、种类趋同的同质化旅游产品势必会引起集群内各旅游企业的过度竞争,导致不同区域同类型文化旅游产品的可替代性增强,而且还会削弱特定的文化旅游集群的可识别度,久而久之,文化旅游集群组织结构与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将最终导致产业集群发展的恶性循环,从而降低省内文化旅游集群的整体水平,阻碍省内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3]。
(三)周期性风险
对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周期性风险进行分析可知,其是由于经济的周期性变动进而导致产业集群产生的衰退风险。通常情况下,产业集群的周期性风险同一国经济的发展情况具有密切关联,对于较为开放的且对外依赖程度较为严重的国家而言,其产业集群的周期性风险更易收到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对山西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进行分析可知,由于该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处于我国地域环境中,故其不仅会受到国内、国际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微观层面的经济影响,例如,2015年,山西省GDP增速仅为3.1%,在全国仅次于辽宁,排名倒数第二,GDP增速缓慢,导致省内文化旅游集群的整体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周期性风险而言,其是一种突发地且无法人为控制的风险,此种风险可能存在于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生命周期的任一阶段[4]。
三、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风险治理路径研究
(一)加强网络管理
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网络性风险的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网络管理力度严重不足。鉴于此,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必须要加强网络管理,保证网络结构以及网络外部性功能均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顺畅性。通过比较稳定的网络管理,促使整个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对游客的旅游状态、需求等也能够作出及时的了解和调整,在良好创新与互动的基础上,充分發挥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优势[5]。与此同时,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亦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的规划产业集群,加强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建设,创造友好发展环境,采用先进技术促使产业集群在良好的网络管理下得以提升行业竞争能力,获取更佳的经济效益。
(二)科学调整产业集群结构,加强旅游产品创新
首先,山西省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应在对本省文化旅游资源分布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省内旅游资源的实际情况,对文化旅游产业的集群结构进行科学调整。一方面,可借助相关技术,如GIS或遥感技术等对省内旅游资源进行勘探,并以相关文化旅游资源为核心,组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另一方面,通过给予旅游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从而引导其向产业集群靠拢并最终纳入到产业集群当中,增强产业集群的整体实例[6]。其次,对于产业集群内的各个旅游企业而言,应围绕地区旅游资源,加大对旅游产品的创新力度。例如,可投入适当资金并招聘专业领域人才,强化产品创新,使同一集群内旅游产品形成差异化,进而降低地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结构性风险。
(三)基于宏观与微观两层面的周期性风险的治理
从宏观层面来看,政府应加大对山西省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当前,山西省GDP增速全国排名几乎垫底,而要想从宏观层面提高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风险治理效果,有必要也必须加强对山西省经济的宏观调控。政府部门需要加快对山西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满足人民粮食需求和交易的基础上,适当降低第一产业比重,并提高二、三产业比重,特别是第三产业在其GDP中的比重,通过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内容,从整体上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为降低其文化旅游集群的周期性风险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7]。在微观层面,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提高资源共享水平,从而构建其产业集群内部的战略联盟,通过对地区现有的旅游资源进行联合勘探、开发和构建,从而促使集群内统一战略联盟企业资源利用率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高。此外,对于省内不同文化旅游集群的旅游企业而言,为进一步促使产业间良性竞争的形成,集群内旅游企业还可引入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构建省内文化旅游集群资源共享平台,通过这一信息平台,集群内的旅游企业能够了解地区游客的实际需求,并通过准确定位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在提高游客忠诚度、满意度的基础上,降低文化旅游集群的周期性风险,增加地区文化旅游景点的重游率,实现产业集群的健康、持续发展。
结论
综上所述,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门,对促进山西乃至全国的经济、文化发展均具有重要积极意义,还承担着向世界宣传并弘扬中国文化的重任。与一般产业集群相同,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过程当中还会出现一定集群风险,包括网络、结构、周期、竞争等多个方面的风险。为了促使山西文化旅游产业集群获得良好的发展,使其能够继续为推动山西乃至全国的经济、文化、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有必要全面分析且认清文化旅游产业集群风险情况,并且必须要从上述产业集群风险方面入手制定风险治理路径。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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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