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著作权转让的相关问题解析
2017-03-07范文彬
范文彬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11-000-01
摘 要 著作权属于无形财产的一种,其价值需要通过使用或者转让的方式才能实现。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使用和转让占据了很大篇幅,可以看出著作权使用和转让的重要性。但是有的专家和学者认为,在《著作权法》只是明确规定了著作權的使用,并没有规定著作权的转让,使得我国著作权转让非常了混乱,严重影响了作者的自身利益。基于此,本文就结合理论与实践,以我国最新的著作权法为基础,对著作权转让的基本要求、特征、合同中种类、合同内容四个问题浅要分析,希望对国著作权转让的合理性、合法性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 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法 相关问题 探究解析
所谓的著作权也就是版权,指的是作者或者拥有著作权利的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权利对所著的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专项发明的具有各项权利的总称。在最新的著作权法中有明确规定,著作权包括的作者和发明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当一部文学作品、艺术作品、专项发明通过发表、使用、转让以后才能实现其价值。著作权的转让指的是著作的权利拥有者把自己的作品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当转让成功以后,对方就拥用著作的全部权利。如果转让成功发生侵权事件,无论是受让人还是及作者度都可以对侵权人进行是诉讼。
一、著作权转让的基本要求
在新著作权法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转让的基本要求,需要订立书面合同,而著作权转让书面合同的含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人要想获得某些著作的权利,就必须得著作人的允许,并进行明确授权。另一方面,用文字准确记录著作权转让的相关内容,并签订权利转让书面合同。因为著作权合同转让比较复杂,涉及到权利的种类、范围、转让对象、转让费的支付等等。所以要求当事人和受让人必须签订是转让合同书,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在签订著作权合同过程时,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不能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坏公共利益。比如:很多图书出版部位,经常会利用是作者着急出书的心理,向作者高价出卖书号,在这样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属于违法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同时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要遵循公平、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保证作者和受让人给你共同承担转让风险,利益共享的平等关系。
二、著作权转让的特征
(一)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有很大区别
著作权转让的主体是级是著作权,也就著作权人发生变化,当著作权转让成功以后著作权的一些权力就会转移到另一个主体上,而著作权人就失去了相应的权利。而著作权许是著作权的主体并没有发生改变,著作权人通过允许第三者使用上,而获得相应的报酬,实现著作应有的价值。
(二)著作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受到的作品期限制约
作者享有的著作财产权通常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期限,也就说著作权赚钱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当中才有效。我国新著作权利法中的规定公民的作品的发表权和注重财产权的规定期限都是“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的50年”,所以在这一期间才能进行著作权利转让。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期限,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作者权终止,相应的转让也是无效的。
(三)著作权的转让不一定发生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而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在新著作权法中有明确规定当美术作品原件在所有权转让时,不能当做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是美术作品的的创作者拥有相应的展览权。如果画家把原件都转让以后,就只要很少一部分的展览权,及包括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包括没有发表的作品的展览权。此过程中如果受让人需要转让作品的原件,必须得到是作者的同意。著作权的转让不一定发生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而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这一点只适用于美术作品,其他作品需要重新衡量。
(四)著作权受让人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
当著作权转让完成以后,受让人并没有享有对财产的处分的权力,也就不能对作品进行相应的处理,也不能用自己的名字,或者除作者以外的名字进发表,跟家不具有随意更改作品的权利,必须征得原作者同意许可以后,才能进行技术修改或者增删。从而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著作权的转让才具有实际的意义。
三、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作者是就原始著作的段权人,通过和签订书面合同来转让著作权。当作者去世以后,如果著作权还在保护期限中,作者继承人或者和遗赠人降低就是该著作的权人。可以和他人签订使著作权转让合同,如果没有相应的继承人,也没有遗赠人,著作所有的权利归国家所有。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一揽子转让合同”和专项转让合同两种。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转让价金、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内容
四、结语
综上所述,著作权转让实现作著作价值主要途径,随着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使得著作权转让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本文结合理论和实践,从著作权转让的基本要求、著作权转让的特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种类和内容四个方面分析了著作权转让相关问题,希望的有关有一定帮助。
参考文献:
[1] 马利.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权利转让条款——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视听表演权利转让的修订[J].社会科学,2012.11.
[2] 唐艳,苏平.论著作权转让与登记制度型构——兼论对民法物权理论的借鉴与扬弃[J].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6.
[3] 姚长青,武小茜.中国科技期刊论文著作权转让及许可协议的调查与分析[J].科技导报,2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