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级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探析
2017-03-07苏可馨耿梅英
苏可馨 耿梅英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对外事警务人才需求不断加大。涉外警务人才的管理以及质量直接影响到国际警务人员的司法和国际形象,培养优秀的高级涉外警务人才的需求已经时不我待。近两年来,公安高校也在相关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是改革还需要继续进行,以保证其有效性。
一、我国高级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概况
1.高级涉外警务人才概念探析
涉外警务是公安机关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项行使管辖权的行为,是公安涉外管理的总和。涉外警务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外国和国际因素,主要是指法律关系各要素中存在外国的成分。涉外案件基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即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主体中涉及外国人或者国际人,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客体位于外国,或者是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涉外警务人员具有国际执法和国内执法的双重性质,因此,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尤其是警务外语应用能力,掌握公安学和治安学等理论知识和公安实践技能。高级涉外警务人才是指具备过硬的涉外警务基础理论、警务通识知识、具备出入境管理、涉外案件处置、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等方面专业技能,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具有基本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在公安机关从事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国际社区管理、涉外案件查处、维和警务、涉外警务联络等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业人才。
2.高级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急迫性和重要性探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迅速融入世界的政治经济大潮中,有两点集中体现,第一,我国境内外来人口急剧增加,大中城市境外人员数量有着快速上升的态势。以2012年到2014年三个国际性大都市北京、上海、广州外来常驻和暂住人口变化为例,请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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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中看出,从2012年到2014年,三个城市的外国驻华人口数总体呈现上升的稳定快速上升局面,而且这种城市也聚集着众多的大中小型跨国公司和企业,很多外籍人士是以工作的目的来华居住,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涉外案件,比如涉外诈骗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等等。除此之外,我国居民出国劳务、留学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中国公民涉及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数目也在激增,公安机关不得不采取外调或者聘用兼职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状况。从这一方面而言,高级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变得非常急迫和重要。
二、我国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和一线涉外警务工作需要的,懂中国、懂世界的具有专业警务外交能力的宽口径专业人才。只有以此为培养目标,我们的外事警务人才培养才能够跟一线涉外警务工作充分对接。实际上涉外警务工作是一种警务外交,所以涉外警务工作者代表的是国家形象与人民警察的形象,因此,在培养目标上要求该专业的学员要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方面比较其他警务专业学员占绝对优势。
在涉外警务专业业务能力培养上目标上要求涉外警务专业学员要有扎实的外语功底,即听说读写能力娴熟,此外要具备基本的警务外语口笔译能力。其次对我国以及所涉外国家的概况(基本人文情况包括政治、法律、法规、政策、宗教等)能够进行全方位的掌握。在思想政治方面,要有明确的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然也应该要求政治面貌为党员,目前公安部招录对外警务联络官选拔硬性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另外,要能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就是要求熟悉公安业务,执法能力强,掌握犯罪规律,有着扎实的克敌手段和破案技巧。
2.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现状问题
我国警察队伍可分为两部分,即职业制警察和武装警察。目前我国警察人员的招录对象主要是警察学校的毕业生和非警察院校毕业生,即地方院校学生通过公务员考试加入警察队伍。对警察学校毕业生招录的岗位以执法勤务类(如巡逻、治安检查、侦查犯罪案件)和勤务技术类(如刑事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打击等)为主。而涉外警务专业人才主要依靠相关院校的相关专业、地方院校外语专业获取,或者来源于公安类院校的外语特长生,还有涉外警务类专业学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涉外警务专业方面最早进行了探索,培养了一批精通外事警务的人才,也是国内涉外警务人才输送最多的院校。地方公安院校大部分模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在治安管理专业下设立涉外警务研究方向,进行人才创新培养。例如浙江警院与国外司法院校合作办学,创造了“2+1+1”的人才培养模式;江苏警院则实施精英教育,通过考试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成涉外警务班,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养。相比较之下,东北地区由于过去一段时间开放程度较低,所以公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的时间较晚,重视程度也不高。近几年来东北一些公安院校也采取了同国外大学联合办学的模式及人才培养“2+2”模式。例如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和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也采取了“2+1+1”的模式进行联合办学培养国际警务人才,基本上采取前一到两年在刑警学院学习,后一到两年到国外学习,毕业之后可以获得国内国外两个学位。由此可见,各大公安院校在涉外警务人才培养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不得不承认,在高级涉外警务人才输送方面,的确不能满足一线实战需求。
以某市出入境管理局为例,该管理局长期缺乏从事翻译的外事人员,偶尔接到涉外案件,找到语言沟通顺利的相应人员比较困难。外聘翻译多为备案的职业口译笔译兼职人员,但是很多翻译由于对专业知识不了解,导致有些法律术语以及警务术语翻译不准确,影响了办案质量。而另一方面由于公安民警多毕业于公安类院校,地方院校招录的警察外语水平也十分有限,影响了警务外事工作的开展。
此外,警务外语语种不全,小语种人才缺乏也是目前我国涉外警务专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去年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基础部到沈阳市皇姑分局进行调研,据反映皇姑区管辖的西塔地区居住着大量的韩国居民,有时候这类人员涉案一时间很难找到合适的人员进行翻译,给办案造成很大麻烦。目前公安类院校的外语类教学设立的语种基本为英语,缺乏小语种。因此,有必要在公安院校中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小语种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地方的需要在招警过程中招录小语种专业人才。
三、高级外事警务人才培养方法探析
1.打造全新高质的精英教育理念以及有效的学员录用办法
首先,在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方面公安院校培养单位要树立具有高度的切合实际的正确的教育理念,要明确我们培养的不是学术类人才,是专业技术人才,是具有警务外交智力的专业技工。这就要求教师本身做到自我角色的转型与调整,即走上讲台的每一位教师自己本身就应该是一位老的警务外交技工。因为此类学生在工作以后需要涉猎的内容非常广泛,所以在课堂教育教学领域,教师要做的就是弱化知识点的教学,强化能力教育培养,即从知识点一言堂为中心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实践操作能力训练为中心的教育模式。教学人员必须明确:我是“trainer”而非“lecturer”。
此外,要确认培养对象是正确的,是热爱涉外警务工作,身体心理健康,并且初步具有外交天资的学员,要确保在单位时间内的培养效果。这样就自然涉及了一个问题即涉外警务预备培养人才选拔办法。笔者认为,培养警务人才信息接纳和输出是能力培养的核心。众所周知,在子集范围领域的外交人才所涉猎的领域也是非常广的,学生毕业工作后还会接触到很多非在学校里面学习的内容,培养学生的信息接纳能力无疑解决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公安院校应该设立“外事高级警务人才二次选拔方案”,选拔预备培养人才。以法国米其林公司招聘面试“IE”为例,招聘对象并不是“IE”专业,而是具有从事“IE”资质并且外语技能好的各个专业的毕业生。其中设置逻辑能力测试环节来考证候选人是不是具备培养价值。目前好多大型跨国企业以及外国银行包括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等都采取这种人才招录方式,所以其科学性已经得到证实。
公安院校在招录外事警务人才候选人的时候可以设立相应的资质能力测试环节。把信息接纳输出能力分为四个模块,即LR(listening Reception)、SR(Sight Reception)、TR(Touch Reception)、CR(Combination reception),解释为听觉信息接收、视觉信息接收、触觉信息接收和综合感官信息接收。对候选人进行四种接收信息能力测试,并且着重录用前两种信息接收能力强的人作为培养对象,因为前两种信息接收能力属于信息接收能力中最高级并且最常用的两种能力。
2.建立合理的涉外警务人才测评机制
缺乏合理的评测机制也是制约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因素。警务人才培养并不属于一般大学的学术人才培养范畴,它实际上属于技能型人才培养范畴。而到目前为止,警务人才培养专业即涉外警务专业和与国外联合办学的“2+1+1”模式都是采取校内独立传统的考试测评模式,并没有统一的业内等级考试或者是专业的从业资格测评,这样对专业人才的培养缺乏刺激。根据国际通行做法,专业的外事警务人才测评机制应该包括两大方面:警务英语交际能力和警务英语口笔译能力测评,警务外事专业常识测评。两个科目分数占比分别为60%和40%。第一项考试可以效仿雅思托福及国内catti考试口译实务类的IBT考试模式,第二科目应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公安类院校应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设立国内统一的高级外事警务人才考试资格评审考试,考试对象为已经成为警察的有外语特长的民警,或者公安类院校的在校生(英语通过6级),考试通过人员入人才储备库。为了培养高精尖的外事警务人才,公安院校应该设立专门的课程组对考试通过的学员进行短期的外事警务课程培训。
3.革新教学方法以及课程设置
在高级警务外事人才培养方面,合理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是不可或缺的。人才培养应该明确两大主打方向,即学员应该具有专业的警务英语水平和警务外交能力。在学习过程中,警务外语课程应该伴随学员学习的始终。具体课程可以分化细化,加强培养较强的专业能力。即设置警务外语口语、听力、笔译和口译的课程,充分保证高级警务人才培养在语言并且是警务专业语言方面掌握的过硬。所有警务英语课程应该以实验课为主,采取多媒体模式模拟教学,引入同传shadowing(即影子练习法)、viewing interpretation(即视译练习法)和交替传译中的note taking(即笔记训练法)对学生进行高强度的训练,确保教学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在专业设置上要在突出公安业务的同时淡化专业界限,在保证只是培养的同时突出能力的培养。
在教法上,教师要淡化自我的课堂角色,避免一言堂情况的出现,保证学生充分与全面的参与互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客体的教学模式是现代教育教法改革的方向,也是西方教学在教育教法领域树立的典范。笔者在所任职的公安院校从事“2+1+1”模式课程的双语教学,在教学资源选择即教材选择、教学目标设定、教学方式、课程讲授、教学评价全程接纳学生的参与。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设置“presentation”环节,即教师提前给出下节课程讲授内容,让同学进行自主学习,然后以演示文稿方式展示课前自主学习成果,这种教学方法也是西方高校一种主要的教学模式。倡导双向提问式互动讲课方式,即在教师的授课过程中,允许学生随时提问,然后由教师进行解答,或者让大家参与到问题的解答环节中,鼓励同学们以讨论的方式解答问题;此外,就某个课题或者话题可以模拟辩论模式展开正方反方讨论,让学生做到真正参与并且成为课堂的主体,边学、边用、边思。学生参与教学的目的不仅在于达到某种目标或者机械性地完成某种任务,更在于在参与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变客体为主体的体验。这种方法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应用灵活、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能深刻地领会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形成深刻的印象。
到目前为止,所有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在学习专业英语基础上额外学习的课程包括涉外警务概论、国际法、国际司法与警务合作、中外司法制度、维和警务、国际移民、出入境管理、涉外刑事案件侦查等警务外事通识课程,但是基本上该类课程都是采取传统的通识类课程教法并且进行的是汉语教学。为了充分体现专业性,应该改革此类课程,以双语教学的模式进行教学。除此之外,专业系部应该举办外交礼仪以及国情和国际形势讲座,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内国际形势。
4.教学团队建设
在教师的培养上,公安院校的相关部门应该与公安实战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给教师提供一个相对长期的实践机会。有条件的公安院校应该参与一些有规模的外事外交活动,给教师提供锻炼施展才华的平台。另外,公安院校应该与国内外知名警察大学开展交流合作,定期派年轻教师到国内外院校去学习交流,扩展他们的视野,收集国内外的最新信息和理念,丰富他们的知识和见识。另外,系部专业内也应该建立相应的互相听课学习机制,互相交流学习。
四、结语
当前,公安部门在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跨国犯罪案件侦破、国际执法联络等领域内需要大量熟悉国际执法、国际关系、国际法律及外交礼仪的专门人才,这对公安院校的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既要加大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力度,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主动给学生提供相应的对口实习机会,使学生在实际锻炼中培养能力。同时,针对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要积极探索改进途径,到公安实战部门调研,了解用人需求,优化课程设置,明确目标定位,有针对性地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人才的有效成长。
[1]向党.涉外警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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