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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模式促进行政效能提升

2017-03-07周泽磊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7年11期
关键词: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公民

◆周泽磊

“互联网+”政务模式促进行政效能提升

◆周泽磊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颠覆了传统产业,社会经济形态发生了深刻变革。互联网思维在商业领域的成功,既倒逼了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也为政府优化行政管理模式提供了借鉴。政府治理与互联网的结合必须深入到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当中,基于现有电子政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互联网+”政务模式,促进公共行政效能提升,优化公共产品供给。

互联网+;子政务;机制改革

一直以来政府都在致力于管理效能的提升,但是以官僚制组织形态为依托的传统组织模式是与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的产物,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社会形态的深刻变革,尤其是信息共享模式的颠覆性变化,对政府的组织形式提出了严峻挑战,政府管理效能急需提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政府效能提升中遇到的瓶颈根本还是工业化与信息化两次现代化之间的矛盾。

一、思想先行——回归公民本位

(一)回归公民本位。对于封建残余的“官本位”思想要坚决的予以清除,对于“政府本位”思想要加以纠正。尤其是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要坚持以公民需求为根本导向,以便民惠民为根本原则,以提升公民满意度为根本目标。通过反思长期的教育,使公务人员回到人民公仆的应有位置、摆正心态、安心服务。

要以公民的需求为导向。从那些公民最需要改革的部门和服务入手,比如行政审批、商业服务等领域。公民的日常生活构成比目前政府复杂的部门体系要简单的多,因此要以公民的生活所需为中心进行流程再造,而不是现有某个部门为核心。基于公民的生活需要划分服务板块,每一个板块进行流程再造。一方面形成一站式的网上用户界面;另一方面要在网下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打破原有部门壁垒。对于企业用户同样要依据企业的生产需要划分服务板块。政府要由管理者变为服务提供者,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清理那些不必要的部门和不必要的办事环节。这会涉及到很多公务员的分流问题,难度很大,要谨慎对待。

(二)培育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共供求关系的紧张是服务型政府和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我国是政府主导型社会,政府还需运用互联网手段,对公民的公众意识的进一步挖掘与培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认识到自己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这样才能为服务型政府与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拓展网络——跨越鸿沟

“数字鸿沟”属于信息资源不平衡众多问题中的一个,也是最为突出的一个方面,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消除“数字鸿沟”主要对策如下:

(一)加大投入,缩小差距。我国的“数字鸿沟”主要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城市与乡村地区。其原因是在于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技术水平的差距,根本上还是经济上的差距。而经济上发展的差距是短时间内难以消除的。在经济发展鸿沟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要加大对落后地区的信息化投入(含硬件和教育两方面):加大落后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投入,提升落后地区的信息装备水平;加强对落后地区的公共教育培训,提升其使用信息的能力;照顾弱势群体,采取人性化服务等等。

(二)三网并行,跨越鸿沟。三网并行是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互相兼容、相互渗透、并逐步整合成为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三网并行之后民众就不需电视有条线、电话有条线,一种线路所有服务都可以得到——可用电视遥控器打电话,在手机上看电视剧,随需选择网络和终端。

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5年6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已至8.97亿户,对移动电话用户的渗透率达到69.4%;手机上网的用户数回升至8.53亿户,对移动电话用户的渗透率达到66%;三网并行稳步推进, IPTV用户总数达到3796.8万户。以前三网并行的条件不成熟,使之一直停留在口头上。如今技术上基本成熟,4G技术、IPTV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用户的井喷式增长,为我国电子政务提供了契机,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跨越鸿沟。

三、机制改革——三管齐下

(一)动力机制多元化。电子政务发展要实行动力机制的多元化,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做到取长补短,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首先,要发挥市场高效、开放、持续的特点,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进一步扩大对民间力量的采纳,可以采用BOT模式,降低建设成本,同时也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其次,要发挥法治推动作用;再次要高度重视社会推动,一方面要在电子政务功能设计上充分体现公民需求,另一方面要让公民参与到电子政务建设的决策机制中来,要切实还权于民;最后要规范地区竞争推动作用,防止其由于攀比而导致重复建设。需要注意的是各种方式的组合运用不是几者的机械累加,而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的效率为手段,以法治的权威为保障,以地区的竞争为动力,以政府的规制为核心。四种方式协调运用,共同促进电子政务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这一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两方面的建设:

一是基层电子政务的建设。由于是中央政府推动层层传达,故我国基层电子政务网点的力量较上层要薄弱的多,在多元动力机制下,要充分调动市场、社会的作用,促进基层政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政务。

二是适当时机实现电子政务向电子公务的跨越。电子公务一词是由北京大学李立明教授提出,其主要针对的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电子社区不能和谐共处,不能通过有效途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进公共产品的供给。李立明教授认为电子公务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和电子产品的有机组合。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分别占据和谐三角的一条边,围绕电子产品组成了等边三角形,通过物质流信息流的交互达到动态和谐。与电子政务相比电子公务最大进步在于主体的广泛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由政府扩展到社会组织、公民、企业等,这是服务型政府的最和谐状态。

(二)推进机制统一化。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采取的是传统的固定资产投资模式,即各部委、各地方政府先立项、申报,经由各级信息交互部门审批再由财政部门拨款这样一种多头体制,带来了以下危害:a、各级政府缺乏统一规划,重复建设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b、由于拥有审批权的层级多,造成了技术标准不统一、信息资源难以在各政府部门间共享,条块分割现象严重、部门等级森严、信息资源的效益低、信息孤岛林立。针对这一多头体制其根源在于传统的部门职能划分和部门利益斗争,要解决由“多头制”带来的弊端,电子政务建设需建立统一化推进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中央收回各级审批权,由中央政府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各部门各地方的电子政务建设都应在中央的统一规划下进行,并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否则不予立项。

其次,建立电子政务的顶层协调机制。[汪向东.我国电子政务的进展——现状与发展趋势]由国务院经领导、协调各部委垂直系统电子政务的建设,信息部门只有参与权、建议权。各级行政部门应承担主要建设和维护职责,确保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并举。

再次,由中央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包括全国各项主要数据库的建设,地方以及各部的电子政务建设应以此为平台,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地方以及各部的电子政务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侧重于应用层,真正实现“平台上移,服务下移”。

最后,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中央的统一规划并不代表不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在地方层级要鼓励以项目为中心的电子政务推进方式。这种方式是在不打破原有部门职能体系和组织构架的基础上,以项目为中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其主管部门从各职能部门抽调所需人员组成临时小组,小组成员的从属关系不变,归原单位。小组成员围绕项目展开分工合作,项目结束后小组解散各自到原单位。这一模式最大优点在于动态适应性,能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多种具体项目任务展开工作。这一模式已在内蒙古、石家庄等地的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三)层级扁平化。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充分调动人民和各行各业基层的积极性。原有体制不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充分授权以及层级过多,扁平化组织和科层制组织的重要区别在于层级的划分。要由科层制组织向扁平化组织转型必须减少行政层级,同时赋予基层更多自由裁量权。依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授权是以责任制为条件的,在拥有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以公民的评价作为考核依据。这样既可以调动基层人员的积极性,又可以提高公民参与的热情,体现公民本位。这方面深圳市已经进行了大胆尝试。深圳市将区政府和街道变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这样以前的三级政府就变为两级政府,缩短了市政府同社区间的距离,这是组织形态扁平化的体现。

四、技术保障——确保安全

2007年的“熊猫烧香”事件至今还让大家心有余悸,这也敲响了我国信息安全的警钟。随着我国电子政务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以及电子政务应用的深入,原先隐藏的或不明显的问题如今开始呈现出来。要确保信息安全,需做到以下方面:

(一)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广大公民的信息安全教育,让其认识到网络犯罪的危害,提升自我隐私保护意识。广大公务人员要在传统保密意识的基础上树立信息时代的保密观,纠正可能危害电子政务系统的日常行为。

(二)预防为主加强内部管理。信息安全受到威胁不仅来自外部,也有来自内部人员的有意损害。故应加强机房等信息重地的管理,要从物理上确保上网的安全稳定,要大力推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三)加强技术研发。掌握核心IT产品的知识产权,打破长期以来受制于西方的局面,确保国家安全;要深入研究强制后门控制技术、可信计算技术等信息安全技术;制定信息安全标准,定期展开测评、分等级管理。

(四)加大立法力度。依靠法律提供权威保障。一方面要对信息版权问题加以界定,将其纳入到知识产权的框架下;另一方面要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重大危害要承担刑事责任。

[1]李立明.电子公务[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汪向东.我国电子政务的进展——现状与发展趋势

[3]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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