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地方感与恋地情结的文学抒写
2017-03-07徐汉晖
徐汉晖
(1.湖北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2.凯里学院 人文学院,贵州 凯里 556001)
空间、地方感与恋地情结的文学抒写
徐汉晖1,2
(1.湖北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2.凯里学院 人文学院,贵州 凯里 556001)
地理环境是文学活动发生、开展的物质基础与空间存在,文学与空间之间有着无数的纠葛、纠结、交织及多重复杂关系。每一位作家一生都匍匐于大地之上,从年幼时以家乡为起点,到青少年时游历、游学四方,再到成年时定居或漂泊某地,他们始终在认知与感受地理空间、了解与体悟地方特性、依恋与眷念故地,由此产生一种“地方感”。地方既给文学提供审美关照的对象,又给文人提供了情感触发的物质机缘。由于人类对土地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因此文学对地理空间的精神体验、对地方的感知、对故土的依恋之情就无处不在。
地方感;地方特性;地方依恋
地理环境是人类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与空间存在,“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1](p271)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地理空间一直扮演着“舞台”、“场所”和“背景”的积极作用。就本质而言,人类作为社会性动物,也是“空间性的存在者,总忙于进行空间与场所、疆域与区域、环境和居所的生产。”[2](p5)由于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介入,纯粹的地理空间已有相当一部分逐渐变成了“人化”的人文空间,不再是空洞和毫无意义的空间存在,地球上几乎每一处自然空间都已被人文化,大地被人类开垦和发展成若干农业区、工业区、林业区、畜牧区、渔业区,以及乡村和城市等生活区,这些地理空间的功能各有不同,但对人类的意义却不言而喻,包括桥梁、铁路、公路及航线等将绵延万里的地理空间既切割又紧密连接在一起。
可见,自然界中纯粹的地理空间已经实实在在地“人文化”了,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被赋予了存在的表象和语义,“它往往蕴含着某种意义。”[3](p83)从一定程度上讲,“现代人生存的最重要的事实是社会的空间差异,而不是自然界的空间差异。”[4](p127)自古以来,人类除了在不断地感知空间、认识空间,其实还在不断地创造和生产新的空间,教堂、宫殿、博物馆、学校、医院、监狱、工厂、百货公司、电影院、咖啡馆等,既是一种人文景观,又是居于地理空间之内的人造空间。还有社会中存在的阶层群体、等级秩序等社会空间,以及由人类的心理感知和逻辑思维所想象和概念出的精神空间。可以说,空间无处不在,人类生活在地理空间之中,又在不断地创造和生产着各种空间,他们对地理空间的感知、认知和精神体验从未停止过,形成了一种久远的集体无意识代代相传。“空间感”是每个人的一种潜在本能,是个体“对自己熟悉的空间方位及诸多意象的总集,”[5](p9)也是人们对自己生活场所和地理环境的一种感应、感知和体验。
地理空间作为“人类生活环境的容器,”[6](p121)每个人对他的感知和精神体验与生俱来。而文学既能书写作家自己的空间体验,又能传达人们普遍的空间体验,每一位作家从小就在不断地进行地理空间的精神体验,同时也在接收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提供的空间观念和空间信息,并吸收、消化,最终内化为自己独特的空间感知、地方感受和空间认同。他们由对空间形态的外在感知逐渐形成自己对地理环境的价值理解,最终内化为一种较为稳定的空间价值观和地方情结的人格特征,从而升华了自己对人生、对世界、对宇宙的感悟能力、辨别能力和审美能力。
一、成长地域:作家“地理自我”的情感坐标
由于生存的需求,人类总在不断地认知土地、探寻地理,了解空间、改造自然。从原始的采摘狩猎、逐水草而居,到农耕定居,再到工业化和信息化时代,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人类与地理空间形成了一种“相融”和“互建”的关系,既在物理性的自然空间中生存,又在不停地创造新的人文空间。对地理空间的感知、体验和认同伴其一生,因为每个人从呱呱落地都有属于自己的成长地域、发展地域和定居之地,甚至死亡了,还会选择一块墓地空间让自己的尸骸和灵魂永世安息。可以说,地理空间与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有具体的联系,尤其是成长地域会深刻作用于人的心灵,帮助他形成具有个人价值系统的空间认知和地理情结,从而进入“地理自我”的更高阶段。所谓地理自我,是一种基本的空间意识、地理认知和地方情结,即“每个具体的人,都是一个具体的自我,他对地理事物有独特的认同,对景观、区域、地方等,有一个具体的结合方式,形成一套以具体的个人为核心的地理体系,一个地理要素的体系。”[7](p229)地理要素与一个人的关联性在于,他来自什么地方?在哪出生和长大?家乡在哪里?最向往的居住地是哪里?最认同的地方是什么?这些地理要素积淀与充实于个人的内心,逐渐塑造与奠定出个人的地理价值系统。
纵观现代文坛,有很多作家从年幼时以故乡为生命依托和起点,到青少年时游历和游学四方,再到中年以后定居某地或依然漂泊天涯,他们始终行走在路上,一直在感受与认知地理空间、了解与体悟地方特性、依恋与眷念着家园故地,因此会产生一种与众不同的“地方感”、“恋地情怀”和“空间认同”。其实,这种极具个人情感色彩和价值观的“地理自我”与作者的成长地域紧密相连。通常而言,故乡即为一个人的出生地和成长地,作为人们生命的“起源”之地,“对每个人来说便是全世界的中心。”[8](p124)它始终烙印着每个人对世界的初始感受和对地理空间的本能认知。
就个人而言,成长地域犹如母体的子宫或婴儿期的摇篮,是具有历史意义和情感内涵的精神母地与爱的空间。无论他们在外面是飞黄腾达,还是穷困潦倒,成长之地始终是个人地理自我的情感坐标或参照体系,早已内化与凝固为心灵深处的某种地方归属感,如影随形、挥之不去。文学不仅是对世界的描绘,也是对作者空间体验的表达,现代文学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农村题材作品、乡土小说和思乡诗作都反映了一种复杂又丰富的地理感知和空间认同的思想。
二、地方感:文学恋乡情结的地理因子
何为地方感?简单而言,即对某一地方的感受、感知、认识、了解与评判,“地方感是一种强烈的、通常是积极地将我们与世界联系起来的能力。”[9](p244)不过,要真正了解地方感的概念内涵,必须首先从“地方”谈起。地方是文学地理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地理学概念。地方的英文对应单词是“place”,在《简明牛津词典》里的含义有20多种;我国《新编现代汉语词典》对其解释为:“①我国各级行政区划的统称,跟‘中央’相对;②本地,当地;③某一区域,空间的一部分,部位;④部分。”[10](p240)显然,这里对地方的理解站在纯中性的客观立场,忽视了人类在地方生存中的主观性和情感性内容。在人本主义地理学者看来,人类是生活在充满意义内涵的世界中,地方是人们对世界的一种主观态度和情感体验,而非冰冷生硬的空间存在。人文地理学家爱德华·瑞尔夫(Edward Relph)在20世纪70年代指出:“地方是通过对一系列因素的感知而形成的总体印象,这些因素包括环境设施、自然景色、风俗礼仪、日常习惯,对家庭的关注以及其他地方的了解。”[11](p144)可见,地方的概念至少包含三个层面,一是作为地理环境的地方,它是地球表面的一个点;二是作为人类活动的地方,它是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空间场所;三是作为精神体验和心理想象的地方,它是能让人产生依恋感与归属感的空间存在。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地方既是一个物质形态的空间地点,也是一个包蕴人类情感的主观场景和心理空间,它是动态而非静止的,是开放而非封闭的,是独特而非普遍的。实际上,一个地方的动态性、开放性、独特性与地方的自然条件及人文活动紧密相关,“正是人类实践中形成的文化、语言促成了地方的意义。”[12](p100)
由于地方与人类的历史活动密不可分,所以在人与地方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地理空间会反作用于人类,并赋予人们一种特殊的空间体验,于是真正的“地方感”就产生了。从哲学和人文地理的角度而言,“地方感指的是人们在地方经历中的情感和知觉。”[13](p1390)包含了他们对地方价值功能的一种情感上的认可和欲望上的依附,因此,地方感来源于地理要素的综合作用,是心灵深处具有价值内涵和情感张力的一种“地理因子”。
从以上概念分析可知,人们对所经历的地理空间总会形成一种心理的感官认知,不管是喜欢或讨厌、肯定或否定、依恋或厌倦,地方感带有明显的主观情绪和情感倾向。而且,地方感一旦形成,并积淀在心里具有较为稳定的长久记忆。一般来说,个体心中的“地方感”包含四个层面:对故乡的眷念,对自然风景胜地的膜拜,对人文地理胜地的向往,对居住地的情感态度。正因如此,每一位作家对他们所生活过的地方,尤其是对自己的成长地域都会产生强烈的“地方感”,也往往会在他们的文学创作中有意识与无意识地显露出来。“恋乡”作为地方感的第一层面和基本维度,最能反映出人与土地的“血脉”联系,构成了文学书写经久不衰的主题。从中国古代到现代,无论封建士大夫阶层或新式的知识分子,他们都生长于成长在一个以农业文明为显著特征的国土上,其精神的根须无不伸向脚下的土地,扎根在养育过自己的乡土上,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是以自己的故乡为人生的起点和原点,走向远方的仕途或文学之路,故乡犹如一块精神高地始终占领着他们的内心。从项羽的“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到陶渊明的“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再到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和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还有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以及柳永的“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等等,这些诗作反映了古代文人的思乡情结,构筑了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重乡情、恋故土”的文化心理,无不影响着后世文人地方感的形成。
与诗歌、散文中大量描述乡土空间、抒发乡土情感不同,中国古代小说更重视人物的传奇性经历和故事的曲折性、连贯性,有意淡化了作品的地理空间背景,但现代小说却打破了这种写法,很多现代作家都喜欢以“故乡”或“故乡的影子”创设一个地理空间,将人物活动的背景和故事发生的场所置于具有个人话语经验和情感色彩的地域中。鲁迅小说所虚构的故事地点几乎都在他的故乡绍兴,绍兴鲁镇的地理意象频繁地出现在他的作品中,包括他对乡土人事兴衰的感叹,对故乡凋敝的忧伤、对乡民愚昧的批判,这种情感实际上是故乡地理空间深刻作用于作者心灵之后的一种文学折射与镜像反映。童年时期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少年之时对故乡人事冷暖的感知,以及青年之后异地求学的经历,再到他中年辗转各地的生活经历,鲁迅以旅行者的姿态见证了许许多多的地方,获得了丰富的地方感。而在当时风沙扑面的中国,他所历经的地方难免充满灰色与惨淡的冷色调,以及满目疮痍与悲哀的地理景象。所以,在鲁迅以鲁镇、赵庄、未庄等地点为故事空间的乡土作品中,无论鲁镇祭祀的习俗,还是未庄的民风,都显示出浙东水乡的地域色彩,但鲜有温情脉脉的一面。鲁迅以一个游走于现代都市空间的知识者身份,带着深切的爱、悲悯地俯视故乡,对这些地域空间的人物总流露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复杂情感。无论《祝福》中的祥林嫂、《故乡》中的杨二嫂,还是《明天》里的单四嫂,或《风波》里的七斤嫂,她们都不再是传统文学中贤妻和慈母的形象,而是一些愚昧、可怜又可嫌的村妇。乡土在鲁迅的笔下不再是诗意的唯美空间,而是一个亟须变革与发展的凋敝之地。虽然如此,但“故乡的人事风华、不论美丑,毕竟透露着作者寻找乌托邦式的寄托,”[14](p227)鲁迅是以“现代性”的眼光打量故乡风土人物中保守、陈腐的一面,实际上他将乡土置于批判性空间的同时,更寄寓了对这片土地的爱与恋,因“爱”之切,所以“批”之深。哪怕故乡是不毛之地、穷山恶水,但在一个具有忧国忧民情怀的现代知识分子心里,“同样是故土和热土。”[15](p30)可以说,对于“故土”的依恋与亲近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情愫,中国现代作家普遍都具有鲜明的乡根性。自古以来,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土壤和华夏民族“土色土香”的乡风民俗所积淀和凝固成的“思乡恋旧的社会文化心理,必然会潜在地影响现代作家。”[16](p5)
像20世纪20年代登上现代文坛的很多作家,他们得心应手的文学题材和书写经验就是乡村。许钦文笔下的“枫桥村”,王鲁彦的“陈四桥”,废名的“黄梅竹乡”,蹇先艾的“贵州山道”,彭家煌的“谿镇”等等,都是以各自家乡为原型或样板的地理空间,如同鲁迅笔下的“鲁镇”,是他们爱恨交织、剪不断理还乱的现实乡土的文学折射。包括三四十年代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边城”,萧红书写的“呼兰河”,端木蕻良心怀不忘的“科尔沁旗草原”,孙犁建构的“白洋淀”,赵树理小说的“晋东南山地”等等,既是一个个具体的地方存在,有着各自不同的地域自然特征与人文情调,又是一个个经过作者精神体验和审美体验之后的文学空间。这些地方是他们真实故乡的心灵记忆,反映到他们的小说里则具有“真实”与“梦幻”交织的空间色彩,地方感极强,同时浸透着作者对这一片地理空间的深情眷恋。“故乡的空间定位,增强了侨寓者对故乡的伤怀和怅惘。”[17](p65)这些以乡土空间为偏好的现代作家们都是大地的儿子,离开了故土他们就感到灵魂孤独。鲁迅在《故乡》的开篇就言明“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18](p42)沈从文在《长河》里也提到“去乡十八年,一入辰河流域,什么都不同了。”[19](p339)无论漂泊多远多久,他们依然心系故土,成长地域的乡土永远是他们梦牵魂绕的空间所在。从地理学意义上看,他们是以都市空间寄寓者的身份回望故乡,“不是乡土的叛逆者,而是依恋者,”[20](p177)如同从故乡飘入外面世界的一只风筝,无论飘来飘去十年或二十年,但“心灵之绳”依然系在故乡的横梁上。
所以,许钦文总忘不了“父亲的花园”,鲁迅也去深情回忆故乡的“三味书屋”和“社戏”,周作人念念不忘故乡的“野菜”和“乌篷船”。可以说,“中国现代作家情有独钟,持久地、执着地眷恋着乡村、土地,”[21](p4)故园旧土始终是他们心中的一方神圣空间和安顿灵魂的地方存在。
其实,仔细梳理后不难发现,最早具有鲜明地方感和地方色彩的现代文学作品,并不是作者在自己家乡之地所完成的,往往是在旅居之地“通过追忆故乡的方式激活了某种沉睡的地方意识”[22](p251-252)之后创作发表的。20世纪20年代,那些来自浙江、湖南、贵州等地的作家旅居北平所写的乡土题材小说即为明证。更不用说那些以地域命名的文学流派了,如“海派”、“山药蛋派”、“荷花淀派”等这些充满地方色彩的文学派别,其创作具有明显的地方意识,分别凸显了“上海”、“山西”、“白洋淀”等地的风土人情。如果这些流派的作家对以上地方的地理环境毫不知晓,与这些地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没有发生任何关联,没有经受任何地方风物的熏陶和浸染,他们作品鲜明的“地方感”从何而来?因为,从人文地理的角度而言,“地方不仅仅是地球上的一些地点,每一个地方代表的是一整套文化。它不仅表明你住在哪儿,你来自何方,而且说明你是谁。”[23](p131)
可见,建立在地方感基础上的恋乡情愫,它的形成与文学呈现与作家对自己成长地域自然和文化的深刻的生命体验有关。小说中的地方世界往往是作家头脑中那个鲜活的“地方感”的投影与映照,地方性是文学地域流派的写作胎记,“地方感”则强化了作家的土地情结和思乡心理,同时也塑造了作家建构个性化地域空间的审美特质。
三、地方依恋:作家归宿之地的空间认同
“地方依恋”指某个地方因自身独特的魅力得到了认同,并对社会个体或群体构成了情感上的吸引力。这个概念来自环境心理学和游憩地理学关于“思乡情怀”的理论。美国华裔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著有《恋地情结》一书,他把地方依恋主动引入人文地理的研究,阐释了人对地方的爱恋和依恋之情。当然,地方依恋产生的前提是个体对地方空间的清晰认知和认同,并对地方有过居住、旅居或游历的实践经历,由此与地方产生了情感上的联结,它是个体对地方的一种单向和正向的情感。古人云,生寄死归。有生之年,人寄居于大地之上,死亡以后,再回归土地,人对土地和居所的依恋完全是一种本能的情感。一般而言,成长地域是地方依恋的直接和首要地方;而且,地方依恋最突出的特征是在内心深处藏有一块思念之地,并把它当成了自己肉体和灵魂的栖居地、归宿地,家园或故乡作为一个人的成长地域很容易成为地方依恋的“落脚点”。地方依恋的终极情感体现在对归宿之地的空间认同上,以及回归与拥抱此地的欲望和冲动。因为,家园和故乡“是给人以归属和安全的空间。”[24](p88)
从根本而言,归属感就是对某地的一种依恋心理,这个地方就是他心里的“宇宙中心”或“世界中心”。王安石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抒发的就是一种地方认同感和归属之心。还有崔颢的诗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同样表达了回归故里的迫切心境,日暮黄昏,宿鸟归林,江上烟波浩渺,而家乡在远方却不知归途,诗人不禁愁肠百结、悲从中来。苏轼的“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虽然抒发的并非思乡之情,却是地方依恋的真实写照。岭南荔枝的美味让人回味无穷,异常想念,因此诗人不愿离开此地,期待长长久久地做一个岭南人,反映了他对岭南地理环境的真实眷恋和喜好。当然,地方依恋的文学书写既可采用这种“直接抒情法”,还可采取“间接表述法”。刘禹锡的诗句“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就是对地方依恋的间接表达,诗人被朝廷贬谪到遥远的巴蜀荒凉之地,时隔二十多年后回归家乡,目睹了家乡物是人非的变迁,将对故土的爱恋之情置于对巴蜀凄凉之地的辛酸控诉中。他采用“反向情绪”,把对家乡的“爱”藏于对贬谪地的“恨”中,即使二十三年过去了,故乡依然是诗人认同的美好空间和心仪的归宿地,拳拳之心,溢于诗行。
其实,在文学世界中,地方依恋往往通过“思乡主题”、“家园情结”和“爱国主题”呈现出来,由此表达作者对家乡、对国土的认同感和归属之心。就成长地域而言,家乡是一个人实实在在的成长地域,有具体性和可指性的地理内涵;国家也是一个人的成长空间,但作为地域空间具有更多的抽象色彩和普泛意义。当一个人被问及“你是哪里人”时,假若他身处国内,便会以自己的家乡所在地来回答,若在国外就会以自己祖国的名称作答。中国现代作家与古代文人一样,都具有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精神和恋地情结,他们深爱自己的栖居地、家园和祖国。闻一多写于1926年《死水》把黑暗的中国比喻成“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实乃因对中国每一寸土地爱得太深太切。1925年他抱着殷殷的爱国之情从美国留学提前归来,不料看到的是国内军阀混战、生灵涂炭、满目疮痍,因此以揭露与批评的视角从负面上表达了对祖国大地的正向热爱。可见,“地方依恋”的情感结构应该是多维的,有时会以负面和消极型的情绪反应表现出对“此地”和“彼地”的高度依恋与热爱。艾青写于1938年的《我爱这土地》更是将“恋地情结”推向一个情感高潮,“为什么我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25](p298)当时日本已经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大地正遭受日军铁蹄蹂躏,诗人对祖国山河的爱化为了一种悲愤与无奈的感伤。郁达夫写于1934年的《故都的秋》,虽不是对自己故乡的怀念与赞美,却表达了对旅居之地的深情顾念和向往。北平的秋如此之美,北平如此宜居,他在文中直言“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26](p86)留住这北平的秋,可见他对北平的依赖情感有多深和多真。
鲁迅虽在北平旅居多年,但他从未表达过对北平的赞美和依恋之情,倒是以客居北平的“北漂身份”写过不少直抒胸臆的乡愁之作。“乡根性是中国现代作家所具有的普遍情感,”[27](p6)很多现代作家在乡土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光,故乡作为养育他们体格和心性的原初地域,凝固了他们的童年经验、乡土认知和亲情观念,使之永远无法割舍。故乡既是他们生命征途的起点,也是灵魂的归途。海德格尔曾说:“接近故乡就是接近万乐之源。故乡最玄奥、最美丽之处恰恰在于这种对本源的接近,绝非其他。”[28](p87)
从文化心理上看,故乡等于家园,是给人提供衣食温暖和安全庇护的场所,对故乡的接近与向往是一种潜在的生命冲动。海德格尔的观点实际上反映了把故乡视为乐土、视为人生归宿地的隐秘心理,这是地方依恋的终极心理图式,恰恰与中国传统的“安土重迁”、“叶落归根”或“魂归故里”的文化心理相符。数千年以来,中国人一直重视“归乡”,流落异乡、羁旅他乡始终成为文学抒写的感伤题材,现代的乡土文学、恋乡之作和古代的羁旅诗、乡愁诗从情感上一脉相承。“中国人生存的最终归宿就是灵魂回到祖坟,”[29](p183)他们最怕客死异乡成为孤魂野鬼,魂归故乡既是人生旅程的最后一程,也是对归宿空间的最终选择,更是他们生命价值观的地理逻辑。叶落归根的传统思维不仅仅是对归宿之地的简单追认,更流露出中国人骨子里视家园、故乡为母性大地、母性空间的心理,故乡不只是物理场的空间存在,更具有一种心理场的空间意义和存在价值。
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重农抑商”,把“耕读传家”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基于农业耕作的主要生产方式,乡土自然成了人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以家庭为本位的文化思想与乡土中国的生产方式紧密相连,还乡即为回家,回家意味着踏上故土。故乡带给离乡者的体验不仅仅是空间感知和童年记忆,更有一种精神信仰和文化皈依感。“一个民族,永远留着他乡土的痕迹,”[30](p275)人对故土的“魂归”之心从离开乡土漂泊异地的那一刻就产生了,他身上始终带着乡土的地理因子和生命体验。“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回家对于许多文人而言是一件畅快之事。在乡土中国长大的现代作家们与自己的家乡有化解不开的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他们从潜意识里对成长地域深深眷念、难舍难分,对故乡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思念情绪,还有精神回归和肉身栖居的心灵渴望。于是,背井离乡即宣告着漂泊,预示着无奈和痛苦。鲁迅《孤独者》所写的魏连殳,郁达夫《沉沦》中的留日学生,师陀《狩猎者》中的孟安卿,艾芜《南行记》流浪于边地的知识青年,闻一多诗集《红烛》中的“孤雁”形象,等等,都是一些心怀梦想的离乡者,他们辗转浪迹天涯多年之后,心中的故乡依然如磁场一样具有巨大的吸附力,人在旅途、心念故土似乎成了乡愁作品的永恒模式。人于年少之时往往渴望仗剑走天涯,幻想在外面的世界里“挥斥方遒”,一旦在异地历经了强烈的生活体验后,美梦初醒后才发现自己的灵魂其实已无处安放,此时故乡便成了他们惆怅又遥远的记忆。许钦文在《父亲的花园》中以儿童视角、采用对比手法,深情回忆了儿时的花园,那里曾有无限欢乐和无限美景,如今却是一个断壁残垣、满目残败的场所。
尽管如今的故乡物是人非,但儿时故乡美好的一面毕竟深刻烙印在这些作家心间,故园的每一处场所早已幻化为一种精神乌托邦之地,寄寓着他们孤独疲惫的灵魂,是他们“弃甲归田”、精神归宿的诗意栖居地。
总之,地方依恋首先建立在地方感和地方认同的基础之上,然后才会对此地产生喜欢它、厌倦他或拥抱和回归他的情感倾向。由于文学是对世界的反映和对人生的关照,每一位现代作家在他生命的旅程中与成长地域的交流、联结必然会形成对地方的感知,产生固有的家园情结,最终形成人地之间的生存默契和对地方的精神依赖。对于很多现代作家而言,故乡的溪流水塘、田野村舍、山林谷地等这些家园景象早已沉潜到他们的生命体验中,成长地域作为他们感知最深的地理空间无疑是他们逃离异乡世俗世界的一片精神净土,也是烛照着理想之光的桃花源地和休憩安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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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9
A
1003-8477(2017)11-0119-07
徐汉晖(1978—),男,文学博士,湖北大学哲学院博士后,凯里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邓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