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治疗时机的研究及分析
2017-03-07王秋成
王秋成
(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中心卫生院, 吉林 吉林 132214)
·临床交流·
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治疗时机的研究及分析
王秋成
(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中心卫生院, 吉林 吉林 132214)
目的分析研究高血压脑出血手术的治疗时机。方法选取我院2013年6月到2015年9月间收治的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195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按照从发病到接受手术治疗时间的不同分为三组,超早期治疗组、早期治疗组、晚期治疗组分别有53例、101例和41例,分别对三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及术后再出血发生率进行比较。结果超早期治疗组、早期治疗组、晚期治疗组的治疗优良率分别为24.5%、29.7%、22.0%,以早期组最高,但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其再出血发生率分别为20.8%、9.9%、4.9%,则有超早期治疗组显著高于早期治疗组和晚期治疗组的情况,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对于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早期个体化治疗的治疗效果、安全性俱佳,是比较理想的手术时机。
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治疗时机;效果
脑出血是临床常见脑血管疾病,具有起病急、致死致残率高的特点,有调查数据显示,超过95%的脑出血与高血压有关[1],本文就我院2013年6月到2015年9月间收治的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195例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高血压脑出血手术的治疗时机。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3年6月到2015年9月间收治的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195例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经颅脑CT或者MRI等影像学手段检查确诊。患者均在发病72 h内到我院就诊,出血量≥30 mL,符合脑出血手术治疗的指征[2]。
排除标准:合并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合并颅脑外伤或者其他脑血管疾病的患者。
按照从发病到接受手术治疗时间的不同分为三组,超早期治疗组(≤6 h)、早期治疗组(6~24 h)、晚期治疗组(≥24 h)分别有53例、101例和41例。
超早期治疗组患者中,男29例,女24例,患者的年龄在47岁到82岁之间,平均年龄为(62.6±3.8)岁。脑出血的位置位于位于基底节区的患者有46例、位于大脑半球的患者有和丘脑的患者各有3例,位于脑室的患者1例。平均出血量为(58.2±10.3)mL;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评分为(9.2±1.2)分。
早期治疗组患者中,男56例,女45例,患者的年龄在45岁到8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63.9±3.4)岁。脑出血的位置位于位于基底节区的患者有89例、位于大脑半球的患者6例,位于丘脑的患者5例,位于脑室的患者1例。平均出血量为(57.5±10.9)mL;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评分为(9.4±1.1)分。
晚期治疗组患者中,男23例,女18例,患者的年龄在46岁到83岁之间,平均年龄为(64.1±3.5)岁。脑出血的位置位于位于基底节区的患者有36例、位于大脑半球的患者有和丘脑的患者各有2例,位于脑室的患者1例。平均出血量为(58.8±10.8)mL;格拉斯哥昏迷指数(GCS)评分为(9.3±1.0)分。
三组患者在性别、年龄、脑出血位置、出血量、GCS评分等方面的比较均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患者入院确诊,并确定无手术禁忌症后,经积极的术前评估(出血部位探查、出血量测算等),选择合适的手术方法,一般情况下,出血量较小的患者可以选择小骨窗开颅血肿清除术或者钻孔穿刺血肿吸除术,如果出血量较大,或检查中发现合并脑疝情况,可选择实施大骨瓣开颅血肿清除术。术后给予常规脱水、血压控制、抗感染等治疗。并对其进行定期复查,了解是否有再出血发生,记录再出血量,并给予保守治疗(再出血量<30 mL)或去骨瓣减压血肿清除术(再出血量≥30 mL)。
1.3 观察指标和评价标准
分别对三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及术后再出血发生率进行比较。
疗效评价标准[3]:以患者术后的恢复效果良好,可以正常生活,伴有或不伴有轻度神经功能障碍,格拉斯哥预后(GOS)评分为5分记为优秀;以患者术后生活基本可以自理,合并中度神经功能障碍,GOS评分为4分记为良好;以患者术后意识清晰但无法自理,合并重度神经功能障碍,GOS评分为3分记为中;以患者术后处于植物生存状态,GOS评分为2分记为差;以患者术后GOS评分为1分为死亡。优良率=GOS评分4-5分患者/患者总数×100.0%。
2 结果
超早期治疗组术后GOS评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的患者分别有2例、11例、20例、8例、12例,早期治疗组分别有4例、26例、38例、15例、18例,晚期治疗组分别有1例、8例、15例、9例、8例,各组的治疗优良率分别为24.5%、29.7%、22.0%,以早期组最高,但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其再出血发生率分别为20.8%(11/53)、9.9%(10/101)、4.9%(2/41),则有超早期治疗组显著高于早期治疗组和晚期治疗组的情况,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
3 讨论
临床治疗高血压脑出血以手术为主,降低颅内压、解除脑组织压迫,促进脑脊液循环改善则是主要目标。按照患者的出血量、出血部位等的不同,手术时机的选择不同,患者的治疗效果也有差异。本文比较了发病时间在6 h内,6~24 h及24 h以上的患者实施手术治疗后的效果及再出血发生率,结果可见三组患者的治疗优良率相差不大,但发病时间6 h内实施手术再出血率极高,综合来看,发病时间在6~24 h内的治疗优良率与安全性俱佳,是理想的治疗时机。
[1] 贾伟一,张 舜.高血压脑出血的综合治疗进展[J].中国实用医刊,2013,40(11):114-115.
[2] 谢振都.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时机与术后再出血相关性研究[J].当代医学,2012,18(14):85-86.
[3] 张 俊,宣宏飞,谢仁龙.高血压脑出血患者不同手术时机治疗与术后发生再出血及近期疗效的关系研究[J].中华全科医学,2014,12(4):551-553.
R743.34
B
ISSN.2096-3718.2017.44.8526.01
本文编辑:柯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