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激进哲学的伦理底蕴

2017-03-07王绍文孙建茵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赫勒乌托邦伦理

王绍文,孙建茵

(黑龙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80)



·文艺理论与文学批评·

激进哲学的伦理底蕴

王绍文,孙建茵

(黑龙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80)

东欧新马克思的重要代表人物阿格妮丝·赫勒,在东欧社会主义进程和西方左翼激进运动的双重影响下,逐步建立起以“激进需要”为基本内容的、独特的激进哲学。依托马克思的需要理论,秉承着“世界需要一种变化革新的哲学,哲学也需要一种变化革新的世界”的基本思路,赫勒在激进哲学中始终关注着人类生存的伦理困境,对多种异化的道德展开了批判。在此基础上,赫勒设想了三种道德理想,为人类未来的走向提供规范。借此,每个人根据合理性地思考都能成为自律的道德的存在,世界也由此成为道德的世界。赫勒的激进哲学既具有深厚的伦理底蕴又具有鲜明的现实维度,既有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诉求,又有对“新历史唯物主义”的建构。这是《日常生活》之后,赫勒对现代人异化的生存状态进行道德革命的再次强调。探究赫勒的激进哲学的伦理底蕴,有助于更深入地挖掘赫勒思想的丰富内涵。

阿格妮丝·赫勒;伦理;激进哲学;乌托邦

在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赫勒在伦理学方面的建树是颇为引人注目的。赫勒的理论研究范围广泛,但是批判道德危机、寻求道德重建一直是她的理论的核心内容。赫勒完成于移居生活之后的《激进哲学》,无疑也具有重要的伦理学内涵。在这本著作中,赫勒把激进哲学定义为提供有别于现存规范的一种哲学。它以世界需要一种变化、革新的哲学,哲学也需要一个变化、革新的世界为中心内容。从反思在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出现的,但不能被满足的需要为切入点,赫勒批判了实然的社会,构想了一个具备全新道德秩序的世界,并把新道德世界的主体、道德革命运动的主体定位在具有激进需要的个人之上。由此,具有现代性批判这一强烈的现实指向的激进哲学蕴含着深厚的伦理底蕴。进一步而言,赫勒的激进哲学,不仅是左翼激进主义的文化批判与社会批判理论,更是一种有关日常生活革命的伦理理论,她旨在引导社会个体走出日常生活的道德困境,走向新道德秩序所建构的新道德世界。

一、激进哲学的批判指向:伦理困境

赫勒对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的一个基本判断就是,它充斥着摆脱了道德责任、丧失了道德判断力的异化的个体以及异化的道德。早在《日常生活》中,赫勒就曾经指出,在迄今为止的社会中,有很多这样的现象:日常交往是不平等的异化的交往,其突出特点是把他人当作手段而不是目的进行交往,个性的生成与发展没有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个人也没有自觉地做出道德选择并承担道德责任。“就排他主义个人来说,责任是外在的,正因为如此,他认为对某事他可以洗手不干,因为他对此无能为力;然而,对个体而言,责任是‘内在的’——不仅是责任而且是责任的接受。如上所述,对排他主义个人来说,命运是高居于他之上的飘忽不定的力量,而个体则把‘命运’视为自己的命运。”[1]对日常生活领域道德异化的批判成为后续赫勒伦理学研究的基础和主线,在激进哲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论证。赫勒从左翼激进主义的视角,发现了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更多的道德异化现象。这就意味着,赫勒激进哲学的批判指向是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的伦理困境。

首先,赫勒批判了激进需要的困境。“我们把所有在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出现的,但在这样的社会中不能被满足的需要表征为激进需要。它们是这样一些需要,即只有这样的社会被超越,这些需要才能被满足。”[2]123赫勒认为,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所有满足价值合理性的需要都必须被承认。然而,在现存的半自然的社会分工状态下,在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不计其数的激进需要有待被承认和满足。激进需要之所以得不到满足,是因为在以依附与统领关系和利益冲突构成的社会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人的需要与处于支配地位的人的需要相排斥,对后者需要的满足导致了人们放弃了对前者的需要。而这在赫勒看来是不公平的。

其次,赫勒批判了价值理念的困境。在赫勒看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长久支持的、得到社会认可的、被筛选出来的那些普遍有效的价值理念应该被普遍化。但是,在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许多价值无法实现普遍化。实然社会中的价值“处于‘意见’层面——借用一个哲学术语——因此它们也是特殊的”[2]95,受个人主义的引导。并且围绕普遍有效的价值理念展开的、视人类为最高利益的哲学价值讨论也得不到普遍化。实然的价值讨论中双方的关系总是处在不对称状态,总是存在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存在一方以某种权利威信终结讨论甚至使之排除在外的可能。由于固化的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因素,社会中的价值理念也处于困境之中。

再次,赫勒批判了道德个性的困境。在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里,个人面临着自然分工的不平等,“这样社会生产的是带有片面发展能力的人,是人们在社会分工的位置和与之相伴的角色期望的结果”[2]164。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受权力控制,相互关系是不平等的,人总是被当作手段而不是目的,人是不自由的,这产生了带有依赖性的个体。道德个性的发展在实存社会中无足轻重,社会并没有把个体视为最独一无二的基本价值。社会“规则体系的规则往往具体表现为由相互连接的规范构成的网络,按照这些规范行动始终是他们的义务……规范根据阶级、社会阶层甚至是对象化的不同而不同:从某一种观点看正在履行义务的人,从另一种观点看可能并没有履行义务……在义务的丛林中徘徊的人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具有道德个性的人”[2]143。

最后,赫勒批判了道德良知的困境。实然的社会中,“道德异化的结果就是对于个体来说自觉地反思道德困境,自觉地以之为己任并使之成为现实变得越来越难”[2]143。意识形态带来的道德困境,在依附与统领关系的作用下,被特殊性动机的合理性取代。陷在不同义务编织成的网中的个体,“被迫质疑规范的有效性,或者不再承认它们的任何效力或干脆让自己的行为归于某一种有效的价值之下,因为他们忽略了具体的情境、他们自己的个性以及需要所影响的人”[2]143。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的成员个体,忽略了应该通过理性和自由自主的思考去占有社会的丰富性,发展自己的能力与需要,与自己的人之本性建立自觉。他忘记了应该有思想地活着。个人被相互冲突的规范左右,摆脱了道德责任,丧失了道德判断能力。个体没有做出合适的道德选择以及承担道德责任,道德良知处于无意识的状态。

概括地说,根据赫勒的表述,在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伦理学表现为具体的规则体系构成的结构,由多样的甚至是彼此矛盾的要求构成,造成个人处在“自我强加的不成熟”状态,身陷多重伦理困境的漩涡。在这方面,赫勒基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关于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本质的理解,揭示了人类生存样态的伦理困境。在此基础上,赫勒延续了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构想,并将合理性的未来的人类社会理解为一个伦理社会。她进一步论证了这样一个以新道德秩序为基础的世界,即“激进”的乌托邦。

二、激进哲学的目标建构:新道德秩序世界

在批判了现实的道德困境之后,赫勒对于历史上形成的普遍有效的道德标准进行了归纳。在此基础上,赫勒设想了一个新世界的应然状态,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的“激进”的乌托邦价值理想。在赫勒看来,马克思构想了一个新道德秩序的世界,那就是内在于人类未来的,对立于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共产主义。在这个世界中,个体与类之间的矛盾得以克服,人类成了一个自由人联合的共同体。继承了马克思的基本精神,以激进需要理论为补充,赫勒发展了自己的伦理规范,在理论上建构了新道德秩序的世界。

赫勒指出,这些真实的伦理价值规范,“它们要么是普遍有效的,要么能够与普遍有效的价值相关联:因此它们总是包含道德。与真实的价值相关联的行为要求持续地支持一个包含道德内容的价值,如同每个价值合理性行为所做的那样”[2]91。也只有包含道德的价值才有资格“建构”我们的个性并给我们的行为以确定性。哲学若是想要给世界制定规范,那么它就在道德和理解上找到了自己的家园。因而赫勒认为,自己所构想的“激进”的乌托邦就是世界向人类家园的回归。当然,关于“激进”乌托邦的道德价值内涵,赫勒有更清晰的叙述:

第一,“真”的理想价值,预设了“理想交往共同体”的“不受支配的交往”。“不受支配的交往”意味着利益冲突的废除,利益调控本身的废除。利益将失去作为表达需要的中介的作用,将被肃清。赫勒借用哈贝马斯的论点来描述“真”的理想,“合理言语的基本规范可以被提高为在推论中得到证明的意见产生过程的组织原则,换句话说,就是允许需要被修正的方式来阐释它们”[2]138,这个“合理性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是普遍的社会组织原则,与此同时,它还是个性的价值,因为每一个人都作为合理性的存在者参与到这个制度保证的“意愿形成的过程”中。这是民主理念的真正实现,它是所有统治的消除,它包括了平等的权利分配,包括每一个人都能够安排社会的财务和人,所有人都能在不同和具体的价值讨论中决定管理权问题。然而,作为善的真并不是善本身,只是最高的善的一个方面。

第二,“善”的理想价值,包含对所有需要的承认和对所有需要的满足。“既然每一个人的需要都应该被承认,那么这一价值指涉的就是终极的普遍,就是人类。既然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人的需要都应该得到承认,那么这一价值就关系着终极的个别实体,就是个人。同时这种价值不仅保证了需要的多元性,还恰好以之为前提。”[2]140赫勒分析指出,对所有其他人类需要都承认和接受,就排除了把他人当作工具来利用的做法。调节性理念被作为具有构成性社会功能的来应用,按照善的道德规范要求行动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在承认所有需要都应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当此时此地自我和他人的需要不能同时被满足时,人们就要赋予他人的需要以优先权。个人在这里所持有的态度,不仅是民主的个性的一部分,更是好人的行为,是善的行为,是道德的个性。在这个“善”的乌托邦里,人不再能划分成现象界的人和本体界的人。

第三,“美”的理想价值,预设了个人的自我完善。“以一种适合于个体自己的方式,通过占有类的丰富而实现人的类的所有肉体的、心理的和精神能力的发展,以及个体自身肉体的、心理的和精神能力的全面且和谐的发展。”[2]150同马克思“类”与“个体”统一的理论旨趣相合,赫勒的“美”的理想意味着人的“类”的丰富与“个体”的丰富同时发生,“个体”的丰富意味着个体对类的占有能力的发展,“类”的丰富意味着所有表现类之特征的发展。在“美”的理想中,人类是最普遍的基本价值,个体是最独一无二的基本价值。以一种适合于个体自己的方式,通过占有类的丰富而发展,个体与类相合,每个人都有了与类的自觉关系。“具有发展的需要和能力的全面且和谐的人就是美的人”,“美”的理想预设了需要的多元性,能力的多元性,和生活方式的多元性。

赫勒指出,三种理想之间并非独立的,它们全部依赖于最高的善,即“自由”,它们都是“自由”的表现形式。当三种理想发展为普遍有效的理念时,也就意味着“自由”的价值理念被奉行为普遍有效的行为规范。依赫勒之见,“激进”乌托邦理想既是普遍的,又是个性化的,是以作为普遍有效的社会群体的人类为参照点的,是人向真实存在于其中的家园的回归,是与迄今为止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相对立的真实的历史,它是人的“类”实现,是历史发展的终点。在新的道德秩序的世界里,基于普遍有效的价值理念的内化而生成的个性不仅仅是一种民主的个性,也是一种道德的个性。然而这种个性恰恰是要通过个体做出善的决定并自觉地承担道德责任来形成和完善的。赫勒多次强调,合理性的乌托邦并不能等同于一个超越义务的世界,具体的义务网络是不存在了,可是价值理念是施予我们以义务的,我们是要为自己的价值选择与行动负责的。赫勒认为她的“激进”乌托邦理想是个性和善的伦理学,是超越义务的道德:保留了善的强制性特征,指涉义务但又超越了义务。它没有把任何独特的具体的行动设定为义务,具体行动的决定权掌握在个人手中。以激进乌托邦的价值理想为人类未来的走向,每个人都根据它们合理性地思考而成为自律的道德的存在,世界也由此成为新道德秩序的世界是赫勒的根本目标。然而,“哲学不是神,它自己不能改变世界。尽管如此,就它为世界呈现的规范可以给规范一个世界的程度而言,它也是改变世界的一部分。今天,所有那些想要结束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的人都需要哲学。他们需要哲学提供一种使他们可以改变世界的规范和理想”。在论述新道德秩序的世界基础上,赫勒给出了乌托邦理想的实现所依附的主体。

三、激进哲学的行动主体:自律的道德的人

哲学具有塑造历史的功用,但哲学理论本身并不能改变世界。赫勒也指出:“哲学的应然必须变成人的意志,以便有一天可以说:它确实发生了。激进哲学必须变为激进运动的哲学,它必须‘打动群众’,必须‘变为物质力量’,以便有一天可以说:它确实发生了。”[2]119赫勒还明确说明,她与表达需要一种自由人的共同体以及需要共同决定价值的所有激进运动,即与所有旨在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实现自治的所有激进运动具有亲和性。赫勒多次强调,“激进”乌托邦的价值就在于,为所有那些想要结束以依附与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的人,提供一种可以改变世界的规范和理想,即内化成革命者的意志。也就是说,“激进”乌托邦的道德理想也必须在行为中、经由总体的社会革命才能实现自身,必须经由自律的道德的人的实践在应然与实然之间、在伦理困境与新的道德秩序的世界之间调节。

因此,为实现新道德秩序的世界,赫勒预设了一场总体的社会变革。不过,赫勒预设的总体变革不是工人阶级的暴力革命,而是日常生活的伦理革命,变革的承载者也不是具有激进需要的工人阶级,而是所有那些向往一种与它们迄今为止都在使用的方式完全不同的方式来思考、生活、行动的人,所有想结束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的人——自律的道德的个人。一言以蔽之,新的道德秩序的世界实现的行动主体,定位在自律的道德的个人进行的伦理革命。更深层面的,建构乌托邦的激进哲学力图使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独立思考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到自己作为主体的本性,自觉地把所有的价值和行动都相关于三种普遍有效的价值理念,按照新的价值理念去行动,将其作为衡量行为的道德内涵的尺度。但是,该如何被具体奉行,激进哲学并没有制定丝毫有约束力的规范,价值的具体实现交给了个人。它只是向人们表明现在应该在前进方向上所朝向的相对目标,以及人们今天能够如何行动。

自律道德的个人应该如何行动?激进哲学启示个人应思考这样几个方向性的问题:第一,“考虑你应该如何思考”。激进哲学提供了思考方式的关键因素,提供了从人性、人的“类”理想出发的思维方式。它研究人的社会本性及其所固有的可能性,不断地从具体冲突的情境切入,研究实现乌托邦的可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它还提供一种历史地自我反思方式,研究现存社会结构的起源,解释社会范畴的历史性与普遍性如何能够统一。第二,“考虑你应该如何行动”。激进哲学想要将“不是这个而那个是真实的”价值判断普遍化,从而提供全新的、对立于以依附与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的生活方式,发挥乌托邦理想总体性批判的作用,并为政治行动制定出建立在合理性的乌托邦之上计划。第三,“考虑你应该如何生活”。激进哲学推荐了一种生活方式。对哲学的完全接受者而言,它的回应是“按照你的哲学生活”;对部分的接受者而言,它告诉部分接受者要从选择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开始,才能更接近哲学地生活,直到他们对哲学完全的接受。基于以上内容,赫勒又进一步分析,对于一个不以承袭的分工为基础的、一个人们能够掌控自己生存的社会条件的世界来说,它形成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尽管只是作为一种理想——每一个人都能参与价值理念的形成。在行动中,每一个人都要对根据自己的判断,道德感和才智做出的行动,对具体应用普遍的规范负起责任。

关于社会的动态应是怎样的,激进哲学认为只能由一种民主的价值讨论来决定。每一个人都要作为合理性的存在者和参论者参与到民主的价值讨论之中,都珍视人类的价值观念,平等地进行价值讨论,其中每一个参论者都承认并把他人尊视为人类的代表。尽管哲学的价值讨论在以依附和统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不可能,但哲学的价值讨论确实应该存在。赫勒分析指出,只有在实践中解除这个悖论,才能打破世界遵循现有的方式继续运转的模式,参与哲学的讨论,就表明参论者自觉地接受了道德困境,接受了对价值的奉行与特殊情境或个人的适当性。讨论中每一个参论者都会受到社会的丰富性应该得到发展这一调节性理念的引导。而哪种价值应该具有优先权,必须继续在一场权衡所有真实价值的合理性谈论中再讨论决定。在每一场价值讨论中,作为合理性的存在者的个人都得承担责任,对价值选择和合理性行为肩负起个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通过总结以上内容,赫勒得出结论,当道德主体采取了自主的思考与行动,自觉地承担道德责任,其结果就是道德的异化,在道德上自律的人不仅是合理性的存在者和道德律令的承载者,还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的那一刻,获得扬弃。在新的道德秩序的世界里,自律的人道德的人能自主自由地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普遍化自我。道德也会发生根本性变化,道德不再是一个规则体系,新的伦理学即将成为“善”和“个性”的伦理学的统一体。

结 语

从批判现实的道德困境,到建构新的道德秩序的世界,赫勒不断地启迪人们自觉地去做一个有个性的人,保持内心的良知,自主地做出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承担道德责任,关心他人对价值合理性的需要,关心共同体的命运,做一个好人。可以看出,在激进哲学理论中,赫勒仍延续着把日常生活世界当作异化的领域加以批判的做法,也延续着把日常生活世界当作新道德秩序的世界将要回归的家园的做法。相比批判色彩更浓厚的《日常生活》,赫勒在这里更多关注的是个体道德的应然。赫勒不仅仅追求建构知识体系,她更关注人之为人的价值与理想。在寻求日常生活能在人道的、民主的、和社会主义的方向上得以改变的路径时,她定位在了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改变——自由自主地思考、自由自主地选择自己的道德价值并为自己的道德选择负责。在赫勒这里,激进需要的革命就是日常生活革命,就是人类学的伦理革命。遵循了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精神,也由此为她的激进哲学获得了人道主义的超越意义。

赫勒把激进哲学的使命规定为把人类的理想表述出来,把长远的、美好的东西诉诸在日常行为中来实现,把整个社会的变革诉诸个体伦理道德的作用的发挥。从理论上来看,这种团结了全体社会力量的日常生活变革好像势不可挡、充满希望;但从实践上看,赫勒的“激进”伦理不免又有令人遗憾之处。她的“激进”的乌托邦是为现在而构想的,仅给出了当下应如何的答案,可当内心道德的制高点与个体现实的物质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性自私的一面会被完全抛弃吗?总体社会革命的成功真的可以单纯地依靠个体道德进步作保障吗?民主的价值讨论决定社会的发展会不会有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效率低、耗时长的困难呢?不过,尽管在这些问题上赫勒的想法过于乐观,一定程度上也是过于理论化的,但是毫无疑问,赫勒一直在坚定地相信,人类的道德良知虽有式微之势,但绝不曾泯灭。她始终怀着积极的愿望认为,个体有能力重建道德世界,更把个体道德的复归视为共产主义实现的必要条件,这对当今人类道德的继续发展来说绝对是莫大的鼓励与肯定。赫勒的激进哲学是她审视和批判现代化危机得出的结论,是她布达佩斯学派时期形成的左翼激进主义政治诉求的直接体现,也是她主张多元价值和多元生活方式的表征。探究赫勒的激进哲学的伦理底蕴,有助于更深入地挖掘赫勒全部思想的丰富内涵,有助于理解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要义。

[1] [匈牙利]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M].衣俊卿,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23.

[2] [匈牙利]阿格妮丝·赫勒.激进哲学[M].赵司空,孙建茵,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修 磊]

2017-01-18

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伦理学研究”(UNPYSCT-2015021)

王绍文(199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孙建茵(1980—),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I0

A

1007-4937(2017)03-0135-05

猜你喜欢

赫勒乌托邦伦理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丹麦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的精彩人生
艺术乌托邦的缔造者
戏剧“乌托邦”的狂欢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阿格妮丝·赫勒:做一个理论家,书写自己的人生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哲学的乌托邦精神
——评阿格妮丝·赫勒的《激进哲学》
赫勒历史理论的基本维度
医改莫忘构建伦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