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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赶太阳的珲春司法人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纪实

2017-03-06李佳宝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1期
关键词:珲春市司法局普法

文 李佳宝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司法局]

追赶太阳的珲春司法人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纪实

文 李佳宝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司法局]

巍巍森林山,曙光普照气象万千;滔滔图们江,碧波荡漾风景秀丽。

这是一片古老而年轻的边陲土地,浸润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洋溢着蓬勃的时代气息。

这是一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热土,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中俄朝三国相连,是全省发展的排头兵、开发的桥头堡、改革的试验田,是国家“一带一路”新的节点城市,演奏着开发开放、科学发展的恢弘乐章,书写着珲春司法人追赶太阳、筑牢基础、夯实司法行政基层根基的优美篇章。

多年来,珲春市司法局在解放思想中激发活力、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完善思路、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大踏步前进,按照吉林省、延边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五化”总体要求抓落实,现已全面走向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夯实根基促发展

早在2002年珲春市司法局就借助形势,抢抓机遇,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落实组织机构正规化建设,以“不怕碰钉子、不怕跑酸腿、不怕磨破嘴”的“三不怕”精神,在当年就实现了13个基层司法所立户列编垂直管理,落实了经费保障。根据当时司法所编制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先后公开招聘了19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列入司法行政事业编制,经过3个月培训和实习后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并在全省率先争取了30个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2009年省厅购买公益性岗位39名,充实到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使各司法所在编人员达到了3人以上。全面实行了所长负责制和党(团)关系属地管理,形成了以司法局为主导、地方党委为辅助的双重管理体制。

珲春市司法局利用国债资金为9个驻乡(镇)司法所建成了面积120平方米、具有独立产权的办公用房,内设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档案室等,充分满足了各项业务需要。4个驻街道司法所的办公面积全部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面积。在经费保障上,司法局班子采取上级拨付专项装备资金和争取市财政投入双管齐下的办法,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装备投入,为司法所配齐了电脑和打印机,达到了人手一台。每个司法所都配备了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传真机、远程视频、业务用车等办公设备,实现了从办公设备到交通工具全部现代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筑牢了基层基础。

服务基层送法送戏活动

珲春市司法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普法宣传

司法所办公环境

内外兼修树形象

珲春市司法局在所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本着用制度管事管人的原则,司法所规章制度全部公示上墙,规范所务管理。实现了司法所工作职能、纪律、流程、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公开;每日工作去向公开;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公开和司法所十项制度上墙。建立健全和规范了各种业务台账、登记簿册,使司法所的各类业务台账登记册和登记簿册统一规范。他们除了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外,还制定实施了绩效考评、车辆管理制度等自选动作,约束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每名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制作了岗位职责牌、去向牌、胸卡牌,在岗时三牌齐全,缺一不可,培养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

珲春市司法局把队伍规范化建设作为固本强基的举措长期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5年来,通过公务员考试、省厅代培、公开招聘等整合措施,使13个司法所的33名在编政法干警,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打牢了坚实基础。珲春市司法局又把眼光瞄向了业务能力建设上,把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体学习培训时间,还选派优秀司法所长进驻市信访局、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挂职锻炼,并以轮岗交流的方式,把机关与基层人员按比例、分批次地进行身份置换,互相体验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和工作对象,以工作创新和绩效论英雄,从中发现人才、利用人才、提拔人才。除此之外,每年都组织岗位练兵、观摩交流和实战技能考核。建立和完善了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制度和考核细则,以量化指标落实到人,把考核与奖惩、晋升等制度相结合,不仅实现了队伍建设规范化,而且激发出创新活力。几年来,先后有20多人进行了轮岗交流,有6人走向科长、主任、所长岗位,有4名司法所长被市委组织部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普法宣传结硕果

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珲春市司法局以“五个利用”发动群众全民学法普法,走出了一条百花齐放春满园的普法新路子。他们利用民间文艺团体资源组成了普法小分队;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资源刊登和播发普法文章和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就;利用“百姓说事点”建成普法大讲堂;利用村组、居民楼院的通知板、回音壁、学校墙报等作为群众学法阵地;利用老干部资源发挥余热。实现了由“法律六进”到“多进”的跨越式转变,呈现出 “普法小分队走街入村、新闻媒介惠普民生、说事点里指点迷津、板报墙报图文并茂、法律讲堂热闹火爆”的新气象。目前,全市每个乡镇都建立了一个法律辅导站,每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律图书角,每个自然屯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家庭培养了一名法律明白人。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抗洪救灾捐款

矫正花开别样红

珲春市司法局充分整合内部和社会两种资源,开展了以“隐形高墙工程”建设为基础,以“心灵净化工程”“关爱帮扶工程”“行为改造工程”和“一所一品工程”为框架的“五项工程”建设。制定了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和链条式的无缝衔接制度。层层落实了风险评估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采用GPS手机定位系统的科技手段增强了日常监管能力。建立起一支由36名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心灵净化“工程师”队伍。先后组织了“浪子回头颂党恩”“矫正花开别样红”汇报演出和抗雪救灾等大型社区服务活动。开展了“一帮一”“多帮一”等活动,形成了边教育、边改造、边安置、边就业的一体化模式。安置帮教工作稳中求进,网上核查率达到100%,建立了5处安置帮教“彩虹”基地,采取安置与支持自主创业的方法,使安置帮教率达到了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人民调解解民忧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珲春市司法局把建立联动联调机制作为筑牢人民调解防护网的重要手段,使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珲春大地竞相绽放。整合军警、大学生村官、站办所干部、志愿者和物力等资源,在全市各行各业、各村、社区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形成了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活跃在基层一线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并设立了统一标牌、机构健全、业务规范、制度完善的办公室。五年来,共培训人民调解员2491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66次,摸排线索1745条,预防纠纷731件,化解疑难复杂案件420件,代表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纠纷844件,成功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500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13条,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0件500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40人次,村屯零激化率达100%。

珲春市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举办“矫正花开别样红”汇报演出

珲春市司法局把设立在群众密集地点的150个“百姓说事点”实行“一点多用”,将其建设成反映百姓心声的倾诉室、法治宣传的教育室、化解纠纷的调解室、排查隐患的情报室,成为司法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五年来,利用“百姓说事点”收集民生信息1106条,依法解决民生问题647件次。

法律服务惠民生

珲春市司法局深度聚焦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多元普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了以市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辐射13个驻乡镇司法所的法律服务站和164个村屯(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选派13名党员司法所长进驻民营企业挂职法制副经理,建立了150个企业联系点。仅2015年,各司法所就为20多家重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风险评估、合同修正30余次,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78件次,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14件,防止上访事件8件32人次,为全市127件信访积案定性处理提供了法律意见。

播下一粒种子,收获一片硕果。岁月见证了珲春市司法局十多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也见证了珲春司法行政工作者发展不息的脚步。目前,全市已有3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示范化司法所”,5个司法所被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2015年敬信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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