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看云起时:当代设计展赛评选乱象直观
2017-03-06周鼎周晴
周 鼎 周 晴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贵州 贵阳,550001)
坐看云起时:当代设计展赛评选乱象直观
周 鼎 周 晴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贵州 贵阳,550001)
时下,设计同人的关系日趋紧密,设计展览和赛事评选活动也一时风起又乱象纷呈。设计展赛的山头“林”立、以“权”定级和 以“利”为“的”之“象”交错纷呈,让人真假莫辨、疑窦丛生。经由生存现象学对“现象”以作为“自身显现”与他者“呈报”视角的剖析,发现除了山头“林”立以假象的方式接近评选的真相外,拼“权”、逐“利”现象等则实已远离作为“自身显现”的现象而异化和变味。当前,只有将现象正确领会为“自身显现”才能实现去伪存真,并在客体匿名、主体回避、多元对话的均“评”基础上,通过去功利化的让“在”活动最终,实现对各类设计展赛评选活动异化现象的超越。
设计展赛;评选乱象;现象;异化;直观
随着社会物质享有水平的迅速提升,大众对审美价值的审视日趋重视,与大众生活紧密相关的设计开始从幕后走向舞台的中心,追光灯下的设计从未像今天这样同人的关系如此紧密。与此同时,各类设计展览和赛事(下称展赛)评选活动层出不穷,此起彼伏,确实起到了对设计艺术的促进与传播的正面作用。但是,过多过滥的展赛,其质量不免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审视之下其中难免乱象纷呈,恍惚中让人不免心生疑窦,即这现象是涵括一如生存论者海德格尔所谓的假象等在内的“现象”,还是剔除假象等后的“现象”本身 ?对此又该如何明辨和处置?
1 山头林立:展赛的当下“现象”
时下的设计展赛活跃,然稍加留意便会发现,“山头林立”已成展赛的一道风景。
实际上,若以“设计艺术学”的增列为起点,国内正式的西方设计教育无非是20世纪末晚近之事,而其展赛则成了当时仅有的几所工艺类院系的“独秀”,甚至连专事展赛机构也多落足校方,如1998年林家阳的“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靳埭强设计基金奖”[1]就曾先后依托江南大学等高校;至于当时的政府或企事业的独立展赛则更少,如在1999年增设全国美展设计展和“宁波国际海报双年展”[2]之前,即便加上中国台湾时报“金犊奖”[3]也堪称凤毛麟角。
然而,进入新千年后国内展赛“忽如一夜春风来”。这时纷呈入目的“现象”,一是高校纷纷增设或改建设计院系,毕业展赛随之启动,有的还推出了专业性展赛,如2000年中国美院设立“白金创意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4];二是政府参与或支持的展赛异军突起,如2003年文化部批设了“中国国际海报双年展”[5]。此外,企事业的展赛也如雨后春笋,如先后推出了“中国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6],甚至于国际展赛也开始在华摇旗呐喊。
显然,展赛的山头林立令人惊喜,但振奋之余也并非毫无争议,甚至也让人犹疑。
2 以权定级:展赛现象中的“现象”
展赛的林立现象让人犹疑,即这种现象是种真实呈现还是“假象”?因为在这种现象中实则还有“现象”,即以“权”定级的问题。
所谓“以权定级”,即展赛的实际操作多取决于导师或评委的身份。这是因为,在展赛林立的同时,尽管也是各类美言迭出,如“提倡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贯彻高标准、高水平的严格评审制度”[7],在实际的展赛中往往并非如此。比如,不少师生私下认可高校毕业设计,但并非都能评奖和入选毕业优秀作品展。同样,政府和企事业展赛的拍板权也多取决于主办方领导或委托的所谓权威专家。
这或许同法国后现代主义论者福柯指出的“权力即真理”的思想有关,即“权力制造知识”[8]31,而这种知识又作为“各种规则的全体”即“真理产生权力效应”[9],因为时下依然盛行这种“整体统一的理论”并“以一步一步的知识的名义和独断的态度对之进行筛选、划分等级和发号施令”[10]219。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校内未被认可的某些设计可能在校外展赛中崭露头角;而某些征集中被“毙”的设计,也可能在某个时候被主办方悄然部分或全部无偿采用[11]。于是乎类似某文博部门院徽展赛时所引发的纠纷[12]就不可避免了。
可见,以权定级已成展赛林立中之现象,但这现象中还有玄机,即在这拼“权”的现象中显然还有“现象”。
3 以利为“的”:展赛现象中的现象之“现象”
展赛的拼权现象中实则还有现象,即以“利”为“的”问题。展赛以“功利”为中心而不囿专业和学术。从理论上讲,无论是高校还是政府及社会专业的展赛,专业与学术无疑是其首要标准,如“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宣称“旨在弘扬中国文化精神。倡导设计创新,全面提升中国的设计教育水平”[13],然而以利准“入”[14]、以重奖为“饵”或以“免”准入再转而以其他形式收费[15]的种种“功利”行为几乎已成惯例。
其中,尤以重奖为“饵”方式最为隐蔽。比如2014年某大赛拟定年度最佳某奖1名“贰万伍仟元”,但参赛费单件30元、系列60元[16]。这里若以2012年总收件数22,355[3]计,其利惊人。其实,这种让落选者买单的展赛模式本身就值得反思。
这种以利为“的”的现象尽管较隐蔽,但难免不让人心生隐忧。
4 现象之“真”:国内设计展赛评选乱象的异化之辨
4.1 现象,非现象:展赛的自身显现与他者呈报
时下的展赛评选现象真假莫辨,这无疑与其乱象有关,同时又引发时人去伪存真的思考。
诚然,“现象”在流行观念中多指“事物表现出来的”那种“能被人感觉到的一切情况”[17]。然而, 在海德格尔看来,“现象”在古希腊语中即“显现”,就是“就其自身显现自身”[18]64,就像流星以划过天际的“自身”来“显现”流星即“自身”;“假象”也是“现象”,但只是一种“显象”[19]51,即“作为假装的‘现象’”或“显似”[18]62,一如微服私访的 皇帝状若平民但非平民。相反,“现像”则连假象都不是,因为“现像”仅为作为“外表”的“现相”[19]]51。 即仅“通过某种显现的东西呈报出某种不显现的东西”[18]64,一如尚方宝剑在即意味着皇帝在;而“纯 粹现像”则是某种固化现像,即康德所主要强调的那 种与本质相“对立”[20]的“经验直观的对象”[18]64,也就是将“现像”进一步标识或“把握为从那种本身就不公开的东西”、并“被设想根本不会公开的东西” 身上“浮现”,或那里“辐射”出来的“东西”[18]63即所谓的“单纯现相”[19]52,一如灵光“呈献”佛祖或上帝。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展赛的林立现象,“就其自身显现自身”而言也是“现象”,但只是种“假象”[18]62,因为展赛的林立貌似展赛的繁荣和发展,而实非尽然;至于展赛的拼权与争利则连“现象”都不是,而只能归诸“现像”乃至“纯粹现像”,因为它并非自身“显现自身”,而是由某种身份和缴费人头数这一他者来“呈报”。
显然,国内展赛评选的乱“象”,实为现象与假象及(纯粹)现像的纷呈错杂使然,但究其根源无疑就在于设计展赛评选的异化。
4.2 忘“在”与沉“沦”:展赛现象的异化之因
如前所述,展赛的乱象根源即对展赛的异化,而异化之因则在于忘“在”与沉“沦”。即处身于“现存一切无条件的物化”时代而将人之“向死而在”[21]56的本真“存在极度遗忘”[22]30,和因刻意“逃避死亡”之“在”而耽于日常的“闲谈与流言”[23]19、27。于是“一切无条件的物化”[22]50反映在展赛中便是山头“林”立成为一种“假象”,而拼“权”与逐“利”表面上混同于展赛“现象”并纷呈交错,实则与其本质初衷渐行渐远,以至展赛出现某种异化倾向。
“异化”一语时下理解各异,但与卢梭等的社会契约学说将之归诸为“一种损害个人权利的否定活动”,即“权利的放弃或转让”[24]的观点不尽相同。在马克思看来,“异化”就是劳动“成为同他对立的独立力量”的一种“外化”[25],这与拉丁文原义所指“使神性丧失以及罪人与上帝疏远”[26]有异曲同工之妙。从这个意义而言,国内展赛的“异化”,即原为打造学术高地和激励优秀人士的某种神圣性活动,悄然滑向主办方获利、参与方沽名的一场名利交易。
由此可见,要消除展赛评选的乱象,这就需要实现对其异化的超越,否则只能深受其困。
5 均“评”与让“在”:展赛异化的克服或超越及其乱象的消除
5.1 匿名与盲审
所谓客体匿名,就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展赛参与者的个人简介和所在单位或部门等信息同所提交展赛作品进行分离,并作匿名化处理,力求以作品本身质量而非参与者的个人身份或所在部门的“出生”差异为评选根据,以期更为有效地实现对主办方以外参与者所提交展赛作品评选的公平性。这种客体匿名有点近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匿名“盲审”,但展赛的客体匿名又有别于类似学位论文“盲审”中所倾向的“双向匿名”,因为评审主体“匿名”在实际操作中不仅容易引发“暗箱操作”的质疑,甚至会降低公众的可信度。
目前,匿名制在国际上一直较为流行并多用于学位论文的评审,但为保持展赛的相对公平性,时下引进这种匿名方式在高度市场化的中国也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因为这种客体匿名,至少在主办方以外参与者所提交展赛作品评选中,可以暂时克服近似拼“爹”之类的拼“山头”或拼靠“山”而致的由“山头”林立所引发的展赛“异化”现象。
5.2 主体回避:规避利益攸关的专家参与评审
客体匿名较为有效地实现了对主办方以外参与者的相对公平性,然而,对于主办方内部人员参与者的评审客观性却依然存疑。特别是在涉及重、特、大项评选的时候,因为主办方内部参与作品可能因评审专家的事前“指导”而产生某种“面熟”感,以致即便是展赛盲审也不免受到某种感情倾向的干扰。所以,当前许多入选或获奖比例较高的主办方内部参与展赛作品,除去作品本身的优秀或具所谓的“主场优势”外,不能排除评审专家的感情倾向使然,反之亦然。
为此,对利益攸关的主体的回避,无疑应成为克服展赛“异化”现象的又一选项。所谓主体回避,类似现代国考命题或古代科举中的“回避”制[27]63,就是在参与客体匿名基础上,主张事前曾接触或指导过本次展赛作品的所聘评审专家应予回避、或直接回避由主办方内部人员参与的展赛作品部分的评选,以便更好地规避怀杂私念的以“利”为“的”等展赛“异化”现象的滋生,从而实现均“评”即主办方内外参与者的公平性。
显然,在匿名基础上的主体回避,能在更大程度克服以“利”为“的”等展赛“异化”现象。
5.3 多元对话:精英与草根相结合的综合评审
客体匿名和主体回避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对展赛“异化”现象的滋生,就此而言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若从生存现象学来看,这种“单纯正确的东西却还不是真实的东西”[18]926,因为这种“克服”不仅仅是基于或还停留在广大参与者与少数评审者的一种“陌生化”的外在关系上,而且也忽略了参赛作品与“生活世界”[28]14中作为“还能够发问存在的存在者”,即“此在”[18]34之人的广大人民群体的本质关系,以致仍然交由少数精英来以“权”定“级”的展赛“异化”现象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采取多元对话的方式才有可能对其较为彻底克服乃至超越。
所谓多元对话,就是展赛中至少采取主办方、评审专家同广大草根相结合的综合评审。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单纯由主办方或少数精英来以“权”定“级”的展赛“异化”现象,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摆脱那种“陌生化”的外在关系的束缚,并转向对参赛作品与“人”的内向关系的审视。这是因为在实际的生活中,真正优秀的展赛设计作品不只是依赖于主办方或少数专家即精英的学术认可或个人好恶,有时可能恰恰是“生活世界”[28]中的广大群众才最具发言权。就是说,当前的设计作品,无论是物质性设计还是非物质性设计,最终都应回到“生活世界”并得到作为消费者广大群众的生活检验。否则,就失去其自身存在的意义。
显然,这种在匿名与回避基础上所采取的多元对话评审,较为接近吴冠中的评选观点即“群众点头,专家鼓掌”[29]的要求,尽管忘了将主办方的意志纳入其内。
5.4 去功利化:以对人的自由本质的直观或对象化与否展开评审
在匿名和回避基础上所采取的多元对话即多方结合、综合评审,可以从根本上克服仅仅由主办方或少数精英来以“权”定“级”的展赛“异化”现象,不过以“利”为“的”的展赛“异化”却没有根本变化。为此,只有回到去功利化才能最终实现对以“利”为“的”的展赛“异化”现象的超越。
所谓去功利化,就是回到“实事本身”[30]21即回到展赛活动中主要作为“生活世界”[28]的那个“世界”[31]99,并以对人的自由本质的直观和“对象化”[31]91充分与否展开评选。这是因为,展赛作品如果就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言,无疑也凝结着劳动,而“劳动的对象化”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之“产品”亦即“劳动的实现”[31]91,而当这种“劳动”作为人的自由“本质对象化”即“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时[32]63便可以说“劳动创造了美”[33]55,而这种“对象化”越充分就意味着越“美”,否则,就滑向或依然停留在“异化”上。
为此,只有回到“生活世界”并在人之“存在”之“真理”本质即“自由”[34]62-63中,将展赛归诸为一项赛事活动,并将之回落到类似人类最初那种仅仅用于“行祭礼以酬神”的活动[35]上,那么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自觉地将与之无关的功利活动予以暂时终止,一如古希腊进行奥林匹克运动时“必须休战,忘掉仇恨与战争”[36],以停止土地和人口的掠夺,从而在彼此竞相“酬神”的活动中达至“天、地、神、人”的“四重整体”[18]1192-1193,最终实现人“诗意地栖居”[18]463。
综上所述,对于山头林立、以“权”定“级”等现象引发的试图以拼“山头”或靠“坐庄”的“主场优势”而致的“物化”现象,可以通过客体匿名和主体回避及多元对话等方式进行克服;对于以“利”为“的”的展赛“异化”现象,则只能回到“生活世界”,通过去功利化,即以对人的自由本质的直观或对象化上来,才能放下物欲,从而最终实现对展赛“异化”的超越。
6 结论
老子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恍兮惚兮,其中有象”[37]57-58。时下,设计展赛评选活动风头正劲但也乱象纷呈。对此,曾有专家含蓄地批评为“论资排辈”等“不太正常”现象[38]13,然而,展赛评选乱“象”中的真假依然难辨。显然,对此“唯当我们一开始就把现象概念领会为‘就其自身显现自身’”这一真相时,“我们才能廓清‘现象’的上述形形色色混乱状态”[18]65,并在客体匿名、主体回避、多元对话的均“评”基础上,通过去功利化的让“在”活动,真正告别忘“在”与沉“沦”实现对异化的超越,从而在对乱象的“悬置”中直观“坐看云起时”的真谛,才能风景这边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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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
周鼎(1972-),男,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视传设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E-mail:zhouziyuelang@aliyun.com
2017-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