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思考
2017-03-04韩建秀李超张春億
□韩建秀李超张春億
(1南阳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办公室;2南阳市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
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思考
□韩建秀1李超2张春億2
(1南阳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办公室;2南阳市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委、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河南省缺水城市要限期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文章分析了创建节水型城市的现实意义,结合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体系,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节水优先方针,提出了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供创建城市及相关部门参考。
节水型城市;对策措施;河南省
1 创建节水型城市的现实意义
1.1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首次明确了“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构想。同时,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约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呆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等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新时期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节水型城市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落实节水优先,推进我省节水型城市创建,是河南省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之一。
1.2 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
随着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水平不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在增加供给、抑制需求等开源节流措施下,2020年全省需水总量为306.80亿m3,可供水总量298.66亿m3,供水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相比,仍有缺口。
目前,河南正处于城镇化深入推进的重要时期,水资源对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越加明显,要求通过节水型城市创建,强化水资源管理,优化用水结构,促进生产生活节水,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加强水价调控,建立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实现城市用水需求的合理增长。
1.3 “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下达的工作任务
根据河南省委、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政〔2016〕39号)、河南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安阳、新乡、濮阳、鹤壁、商丘、周口、巩义等严重缺水城市2017年要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其他缺水省辖市2018年底前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2 节水型城市标准体系
为了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城市水资源,提高科学用水,合理用水水平,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障城市经济和建设可持续发展,1996年12月,原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印发了《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字第593号),在全国组织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活动;2006年6月,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城〔2006〕140号出台了《创建节水型城市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与《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2年4月,为进一步加强对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国家节水型城市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改善城市水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城〔2012〕57号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通过对新旧考核标准的比较分析,城市节水理念由过去单纯关注“解决水资源短缺危机”转变为关注“城市可持续发展”,突出了城市节水规划的地位,增加对城市水环境质量的考核,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地方节水财政投入以及全民参与节水的考核。节水型城市的标准体系更加科学,申报与考核程序更加规范,但标准提高,加大了创建的难度。
目前,全国已命名了七批共72个国家级节水型城市(不含第八批已经公示的珠海等10城市),分布在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南省的郑州市、济源市、许昌市分别于2002、2010、2013年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城市”。2014年底河南省南阳市顺利通过了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被命名为“河南省节水型城市”。
3 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对策措施
3.1 完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
3.1.1 建立健全城市节水法规体系
出台地方城市节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等方面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加强城市节水和供水、地下水保护等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1.2 完善城市节水管理体制
建立市、区、取用水户三级管理体系,形成节水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加服务意识,提高节水管理水平。
3.1.3 完善城市节水规划体系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高水平编制城市节水规划、节水型城市创建规划,与城市供水、再生水利用等规划组成指导城市节水和推进创建工作的规划体系。
3.1.4 完善城市节水统计体系
按照国家节水统计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建立覆盖规模以上全部工业、用水量较大的生活取用水户以及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相关单位的节水统计网络。制定并落实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建立系统的创建基础技术资料数据库。
3.2 建立创建的支撑保障体系
3.2.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节水型城市创建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宣传工作要提高针对性、有效性,要科学客观地宣传市情、水情,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要广泛深入宣传创建行动计划和配套政策,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形成创建合力;提高节水知识普及率,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使珍惜水资源成为自觉行为。
3.2.2 建立多元化节水资金投入体系
增加政府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安排的创建专项资金不能少于创建标准要求。建立节水激励和补偿机制,重点支持创建规划编制,节水型载体创建,以及工业和城市生活节水示范工程建设等。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节水工作,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
3.2.3 建立创建的组织领导体系
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十分繁重,为此,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创建任务清单,建立责任制和考核通报、奖惩机制,狠抓措施落实。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各级党政机关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厉行节约,率先建设节水型机关,在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中发挥好表率作用。
3.3 加强城市节水工作
3.3.1 封闭自备井,优化水资源配置
按照优先利用南水北调中线水,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最大限度利用再生水的原则,加快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优化城市供水水源结构。按照河南省委、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政〔2016〕39号)和《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的要求,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强化地下水压采。
3.3.2 扩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在加强水质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大型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提高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3.3.3 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实施城区内河综合整治,采取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源等措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3.3.4 加快创建载体建设
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社区活动,树立一批高水平、高质量和规范化运作、科学化管理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全而推动节水创建工作。
3.3.5 强化工业节水
加强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管理。通过水资源论证、环评及节水评估,确保新建工业项目工艺技术及用水效率处于先进水平。以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为切入点,推进现有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3.3.6 强化城市生活节水
一是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行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二是推行居民家庭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三是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四是严格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
4 建议
一是开展培训及交流活动。省发改、住建部门邀请《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的参编人员或节水型城市验收专家解读标准,组织申报城市人员到最近验收通过的国家级节水型城市交流学习。二是资金投入是推进创建工作的基本保障,应严格执行基本条件中“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标准,对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不达标的,建议一票否决。三是重视创建的过程管理,对申报城市开展多期次的评估、指导工作。
F205
:B
:1673-8853(2017)08-0014-02
2017-05-25
编辑:刘长垠
韩建秀(1966-),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城市节水、水资源研究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