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017-03-04河北厅河长制工作组
河北水利 2017年11期
我省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我省根据中央精神,立足实际,系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面建立河长制各项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方案全面出台。针对全省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级编制了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月9日经省委深改组第二十六次会议研究通过,于3月1日正式印发,同时积极指导市县乡方案编制,11个设区市、193个县(市、区)、2148个乡镇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到6月底全部出台。
二是机制全面建立。按照中央要求,省级建立健全了《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河北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河北省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河北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河北省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等6项制度,市、县还结合实际出台了河道巡查制度、河长责任制度、河道警长制度等多种制度,构建了上下齐抓、规范灵活的河长运行机制。
三是河长全面履职。全省分级分段设立省市县乡4级河长共15240名,其中省级设立双总河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在七大水系中选取11条主要河流和白洋淀、衡水湖2个重点湖泊设立8位省级河长,同时设立市级河长140位、县级河长2256位、乡级河长12834位。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省级总河长、省长许勤先后到白洋淀上游8条河道及秦皇岛市进行河长制实地调研,省级河长也分别到负责河流、湖泊现场调研,市、县、乡各级河长已累计巡河4.4万余次。
(厅河长制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