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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爱情”毁了我

2017-03-03鞠慧

祝你幸福·最家长 2017年1期
关键词:有恒爱情学校

鞠慧

“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我和卢苇在同学的生日聚会上相遇了。

几乎是一见钟情。那天聚会,我俩不知不觉聊了3个多小时还难舍难分。

我告诉卢苇我的家在市里。我从小爱好美术和写作,但偏科导致我没考上高中。爸妈托关系找门路,把我送到了这所县城封闭式的中学。因为他们听说这里可以住校,老师管得严,教学质量好。

卢苇告诉我,她家就在离学校不到两站地的一个小区里。爸爸是公务员,在乡镇上班。妈妈一大早就去老城那边的服装店里打理生意,晚上才回家,也没多少时间管她。

聚会散后回家的路上,喝了酒的我和卢苇走到一处没有路灯的地方,也不知谁先谁后,也许根本分不出先后,我们两个人几乎是在同时伸出双臂,紧紧抱在了一起。

热恋尝“禁果”,拍下裸照舍不得删

我和卢苇很快进入热恋。学校老师管得是很严,但那么多学生,他们也不可能一个个都管得过来。

我和卢苇热恋了不到两周,就忍不住跨越了红线,做出了中学生不应该做的事。

为了与卢苇来往更方便,我以方便学习为由,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

自从我租了房子,卢苇也常以家里有事、身体不适等借口跟老师请假。周末,她常常以去同学家学习、出去买东西等为由,跟父母撒谎,偷偷跑到出租屋里来找我。那些日子,我和卢苇都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我们俩坚信,相互的思念、缠绵,就是爱情。

寒假前,跟老妈软缠硬磨,换了部苹果手机。本来,学校是不允许学生带手机的,但班上一大半的同学都有手机,只不过用的时候避开老师罢了。

学校放假的那一天,我没告诉爸妈,他们也就没来接我回城。卢苇的爸爸妈妈正好也不在家,我们就一起回到了出租小屋。

当卢苇洗完澡从洗手间出来时,我抬眼看到长发上滴着水珠、脸蛋红润水灵、像鲜花一样的卢苇,忍不住举起手中的手机,对着她连拍了好几张。晚上,卢苇要回家了,特意跟我说:“把照片删掉吧,万一让别人看到,那还得了!”

“行,一会就删。”我当时正在玩手游,随口应着。

卢苇见时候不早了,怕太晚了爸妈起疑心,就匆忙离开了我的出租屋。

卢苇走后,我重新打开那些照片,慢慢欣赏着。当我真要按下删除键的时候,又犹豫起来。这几张照片,比雷诺阿名画里的出浴少女还要美。

过了些日子,卢苇再想起此事时,她拿过我的手机来仔细检查了一番。傻丫头,我早就把它们珍藏起来了。

新鲜劲慢慢消失,莫名被甩我想报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卢苇之间的新鲜感渐渐淡了,两个人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矛盾。

寒假过后的一天,我收到了卢苇的短信,她说对我很失望,我们之间结束了。以后不要再找她了。

看着那条短信,我愣了。虽然,我心里也不再有最初的那些幻想,对卢苇的某些言行也感到了失望,但收到这样的短信,我还是觉得有些失落,有些别扭,有些生气。

分手不要紧,但我要知道为什么。

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在QQ上和微信上留言,也没有半点反应。

我试图找到单独接近芦苇的机会,但总是无法如愿。我知道,她一定是故意的。

有天下晚自习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卢苇。她跟一个高个子男生走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我又气又急,想过去质问。但是,那个男生长得太壮实了,我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挨打没什么,但我不想在卢苇面前挨一个男生的打。

在我犹豫的时候,卢苇跟那个又高又壮的男生,已快步走出了校门,眨眼之间消失得无踪无影。

回到租住的屋子,我越想越气,原来,卢苇是跟别的男生好了!血一下涌到了脑门上。拿起手机,我拨打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但這次并不是拒接,而是根本就无法接通了。是卢苇把我的号码拉进了黑名单!没想到卢苇会如此绝情!

我想喊叫,想哭,想找人打一架。拉开衣柜门,拿出一瓶藏起来的啤酒一气喝了下去。这酒原本是想等周末的时候我和卢苇一起喝的。可是,卢苇却不会再来了。

第三瓶酒下肚,心中有一股越烧越旺的火不可遏制地冒上来,卢苇,你让我难过,你自己也别想好过!

快速打开电脑,我把藏在文件夹里的那几张裸照发到了网上。魔鬼附体一般,我又在照片的旁边,标上了每张十元的价格,在联系方式后边,打上了那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号码。

酒醒之后,追悔莫及

我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伸手想拿电话的时候,视线突然落在了电脑屏幕上,冷汗刷地冒了出来,瞬间湿透了全身。

顾不上看手机,我不停地晃动着鼠标,想找到那组照片,想赶快把它们从电脑上删掉。

可是,那些照片,却像是藏了起来,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电话铃声还在响,我心里乱极了,一只手移动着鼠标,另一只手按下接听键,机械地把手机放在耳边,虚弱地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大很亮,我终于明白了,打电话给我的,是警察。

庭后絮语:

中学期间喝酒、谈恋爱并偷食了禁果,这本来就是非常有风险的。更糟糕的是,还拍了裸照,还发到了网上,最终,触犯了法律。

续有恒面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以后的路,也许将不会再如此平坦。

而女孩卢苇,因为裸照的事,休学了。她是否能重新回到学校,以后的路怎么走,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开庭时,续有恒的父母双双到庭。

庭审结束后,续有恒的爸爸说:怪我太粗心了,当初他要在学校外头租房子的时候,他说学校集体宿舍里人太多,不方便学习。我知道他从小就喜欢写作,上小学的时候,他的作文还获过市里的征文奖。我就想,写作当然应该有个静的环境呀,就给他租了。

我和他妈周末有空的时候也会过来看看,给他带点好吃的,顺便帮他收拾一下宿舍。我们没有他出租房的钥匙,每回说让他另外配一把给我们,他都以各种借口拖延。有时我和他妈过来了,他没下课,冬天天冷,我们有时在他住的房子外边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就是这样,他也没配钥匙给我们。我也生气,但也知道这个年龄的孩子也许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隐私,哪怕这个人是他们的父母。但万万没往这上面想。后来出了这事,才反应过来。我真的很后悔给他租房子。

续有恒的母亲是位长相文雅、戴着眼镜的女性。庭审期间,她始终静静地坐着,静静地听着。偶尔,她会慢慢抬起有些瘦弱的手臂,悄悄擦一下眼泪。她替儿子向女孩和她的父母道了歉,并愿意在经济上给女孩些补偿,期待能得到女孩和她家人的谅解。

她流着泪,冲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续有恒看母亲这样,忍不住大声哭起来。边哭,边试图抬起戴了手铐的双手,去砸自己的头。两名法警一左一右抓牢了他的胳膊。

庭后,从学校老师那里得到一则消息:续有恒的一篇作文,获得了省里的征文奖。如果不出这个事,续有恒能在颁奖仪式上见到他特别崇拜的一位大作家。

不知这份通知书,续有恒是否知道,也不清楚他如果知道了,会做何感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续有恒的行为,符合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续有恒的行为已构成侮辱罪。

经查证,案发时,续有恒已17周岁,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归案后,续有恒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属初犯、偶犯。事发后,续有恒的父母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在对续有恒的量刑上,应酌情从宽。

综合各种因素,法院最后以侮辱罪,判处续有恒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心理咨询师点评:

这悲剧看起来好像是一连串偶然事件酿成的,比如:如果续有恒和芦苇只是友好地相互欣赏,没有那么任性地发展成深入的两性关系;如果续有恒没有拍下那些照片或者动动手指把它们删掉;如果那晚他没有喝酒,更没有一气之下把它们放到网上,似乎悲剧就不会发生——其实,这悲剧的发生有一系列必然的原因。

而始作俑者还是他们的父母,也就是他们的原生家庭。

芦苇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和生意,很少关心女儿。续有恒也很少能感受到父母的关心,虽然他的父母生活上对儿子有求必应,为他包办所有的日常照料,但他们很少有情感交流。一般来说,感受不到家庭温暖的孩子,更容易比较随意而任性地进入两性关系,试图从中寻找温暖,却误以为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爱情,并深陷其中。而这正是悲剧发生的基础。

更重要的是,续有恒父母对儿子的教养,除了关心他的学业,对其他的方面几乎没有任何要求,他基本上生活在一个自我中心的没有任何规則的世界里。他不需要力所能及地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所需,从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后果,无论发生了什么,都由父母决定和摆平。对他只有物质满足缺少关心和规则的父母,竟然同意刚上高中的儿子单独在外租房居住,且没有任何具体指导和有效的管控措施,作为监护人,不仅是极大的失职,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而一个连自己的日常生活都不需要自己料理的孩子,更难以理解“责任”这两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也难以真正承担起自己人生的责任。只图一时痛快,不计任何后果,正是这些孩子的行为特征。

没有规则就没有边界,没有边界就没有了尊重,没有了安全,也就没有了底线。很多看起来不可能发生的事,于是就成为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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