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禁打屁股法规”解读
2017-03-03徐民彦
徐民彦
在欧美的许多国家,打孩子属于违法行为,但一直没有看到很具体的条文规定,对其认识只是停留在“听说”之上。前不久,此事有了进展,有一篇时间、地点、出处都不是十分明朗的报道说,法国日前通过法案禁止对孩子一切形式的肢体暴力,包括家长行使权利时,也不能打孩子。法国人将其称之为“禁打屁股法规”。还说,这项法规会在市府公证结婚仪式中宣读,还会写在户口簿上,提醒为人父母不能打孩子。
由此我生出两点想法,这个日前通过的“禁打屁股法规”说明此前的法国并未制定过相关的法案。原来所传各国禁止家长打孩子的说法,并不包括法国。此其为一。第二点想法是,各国禁止打孩子的行为未必都有成文的法律规定,有的国家可能就是一种家庭教育的方法,慢慢形成共识而约定俗成。
为了更加清楚地弄懂法国出台的“禁打屁股法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我发微信询问在法国定居并且已经有两个孩子的侄子。
我问:法国有一个“禁打孩子屁股”的法规吗?
侄子的回答:可以啊,不能乱打,可以打屁股。
我又问:怎么算乱打,有没有明文规定?
侄子回:打屁股不能算乱打。
我再问:只能打屁股吗?
侄子答:对。
我补充:我说的是日前法国发布的“禁打屁股法规”。
估计侄子并没有看到此法规,听我这么一说,有所领悟,或者进行了相关询问后回答:以前允许的。
我接着问:是不是以后就不允许了?
侄子回:对,现在打小威的屁股不合法了啊。
小威是他儿子,尚不满四岁,十分顽皮,家里人除了害怕爸爸打屁股,其他人都镇不住,只能用吓唬的口吻说:再不听话爸爸就打屁股了。我跟侄子开玩笑,可别让小威知道有这事,以后他会给你宣读法条的。
侄子表示,趁他不知道还可以打两次。我去!!!到处都是下有对策。
侄子是在国内成长起来的,而且我们又是一个大家庭共同生活,爷爷奶奶惯着,还有老爷爷看着。加之侄子性情温和,并不是公开对抗的那种孩子,所以屁股保存得基本完好。待到他自己当爹带孩子的时候,却觉得对付儿子最管用的利器还是打屁股,小家伙也晓得爸爸的这招厉害,总是想尽一切办法躲着。
中国人从祖辈往下传的就是:孩子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对于打孩子从未产生过对还是不对这样的疑问。直到今天,在国家各种法律已经非常健全的情况下,也没有听说把谁家打孩子的家长绳之于法。只要不是那种虐待式、疯狂式地打得皮开肉绽,社会是非常宽容的,家庭其他成员也可以接受,包括被打屁股的孩子本人也只能忍气吞声。以至于这种严家法延伸到学校,上课时先生会手持戒尺,哪个学生调皮捣蛋,不用功学习,就用戒尺抽手心。过去老人有这样的说法,看孩子上学用不用功,回家拿着他的手一看便知。不用功的孩子手上留着被先生的戒尺抽打的痕迹,用功的孩子手上干干净净。
当然,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候家里孩子多,家长顾不过来,对孩子的成长看得比较懈怠,只要壮壮实实长大就算成人了。现如今世事剧变,孩子成了家里的掌上明珠,家人以及整个社会对待孩子的态度大转,动不得,成为一种超越家庭的社会共识。再就是国家开放,社会进步,人们的观念意识慢慢松动,开始接受来自不同文化的家庭生活方式,最具有震撼和说服力的理念就是国外的家长不能打孩子一说。但是就像前面提到的我侄子说的“不能乱打”,然而乱与不乱的界限在哪里,怎么打就是“乱打”,怎么打就不是“乱打”,实在难以掌握。
在中国农村有一个谚语,“下雨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也有叫做“下雨打孩子没事找事”的。下雨的时候农民无法下地干活,在家里又无事可干,在娱乐奇缺的乡下只能靠打孩子打发无聊的下雨时光。这个有点残忍的谚语,反映出的是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于打孩子这件事的认识,孩子不仅可以打,下雨阴天闲着的空挡还可以打孩子以取乐,打发无聊的时光。毫无疑问,这就是典型的“乱打”,而这个“乱打”又似乎不同于法国的“不能乱打”。
其实,中国人打孩子也并非“乱打”,每一次对孩子下狠手都是一次心绞痛的过程。我们都是为父子为子父之人,从孩子长成孩子他爸,既经历了被打的痛楚,也有打孩子的痛苦。年过半百回头体味,被家长打屁股竟成了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很多事如果没有被打屁股就可能记不住,就会半途而废,可能一事无成。但是对于自己曾经打过孩子的事,时过几年依然心存悔意,每每想起总是对自己的过于冲动而深感不安。
我曾经跟父亲开玩笑说,那年因为我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学写毛笔字的作业,被罚跪长达二十分钟。本想性格刚强坚毅从不流露悔意的父親会说,你活该,谁让你不听话完不成作业呢。但是,八十岁的老人却为此流露出了让我想不到的难为情,竟说出“不好意思”的话。父亲还叮嘱,不要太为难孩子,尤其不能动不动出手打孩子,那样会很后悔的。显然,父亲一直记着这件事,而且深藏心窝,只是没有机会或勇气表达出自己的悔意。我赶紧解围,多亏那次罚跪,虽然没有成长为书法家之类的人物,至少字写得还能拿出手来,不至于让人看了倒胃口。听了这话,老父才露出笑容,也许就是这次的父与子的玩笑,解开了父亲装在心里七十多年的心结和遗憾。
由此可见,打孩子并不是中国人发自内心的嗜好,而是出自对孩子的深爱、望子成龙的期望、恨铁不成钢的一时急躁。为什么在打完了孩子以后,家长都是懊恼不已,下决心不再以“暴力手段”与孩子“交流”?为什么在自己长大成人之后,又把小时候被家长打屁股的事当成一种美好的回忆?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我们把打孩子视作一种教育手段,一种方式,而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去考量,更没有把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并且与社会文明、人类进步考虑进来。我的孩子我愿意怎么教育就怎么教育,孩子被家长狭隘地视为私有财产,社会不得干预,法律与之无关,可能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简单而粗线条的祖传基因。很多长大出息了的孩子,成长过程中始终与家长的训斥、打屁股相伴。如今已经在钢琴界非常有名的郎朗,学琴的时候不知被严厉的父亲打了多少次,郎朗回忆说,那可不只是打屁股,急了逮着哪打哪,连弹钢琴最需要保护的手也难逃被打的厄运。这也成为钢琴家痛苦的回忆。
即便没有政府颁布的“禁打孩子屁股”法规,我也相信外国的家长不打孩子或者少打孩子,这与中外不同的教育观和对孩子的培养路径有关。如前所说,我们的家长更加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出人头地,做人上人。最主要的是忽略了孩子也是独立的人,势必导致行为方式的激进,以至于粗暴。假如有一天我们的家长对孩子的要求放低了,不再给孩子更多的压力,那么,打孩子屁股的事就会自然而然的少了,什么法律法规统统作废。
相较于中国家长对孩子的无限希冀,国外家长对孩子的要求更随意一些,给孩子自主选择人生道路的权利更大。郎朗是在父亲手掌之下出息的钢琴家,是父亲违背了儿子的意志打出来的钢琴家,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
实际上,世界各国在这个问题上认识和做法并不一致,新加坡明文规定不仅家长可以自行管理孩子,老师还能体罚学生,鞭刑都可以用。美国也有一些州提倡和支持家长对孩子施以“暴力”,包括老师对学生的体罚。截止到法国在2016年底发布“禁打屁股法规”,欧洲对此做出明令规定的国家为17个。被称为世界上最绅士的国家英国,就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立法机构和相关教育部门已经多次拒绝了有关在家和学校禁止对孩子进行体罚的建议,只是规定家长在惩戒孩子的时候不能留下皮外伤、淤肿。说起来够狠的,有打孩子传统的中国家长出手也是高举轻打,一打二吓唬,真的打出皮外伤、淤肿之类的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听了我的询问,侄子认真地学习了一下法国的“禁打屁股法规”。他告诉我这是一项包裹在“平等及公民权”法案修正案中的“法中法”,不是一款专门的法律法规。其中明文规定禁止一切对孩子的残酷、羞辱式对待,包括一切形式的肢体暴力。法规实行之后,无论是打孩子的手心、打屁股、抽耳光、拉耳朵、不给饭吃、摔打孩子、室外罚站,都是被禁止的。在法国有很多家长以体罚和打屁股的形式管理孩子,就是有了这样的法规也很难取证,抓不着家长的把柄。但法规具有象征性意义,通過此项法规,让更多的家长了解体罚孩子无助他的成长,甚至会起反作用。
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其实也有“禁打屁股”及一切部位的规定,只是法律和“民俗”还有一定的落差。就在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我的同事在微信发了两张孩子哭的照片,还配了几句话:调皮挨揍也不哭,哭得伤心是委屈。哭着睡吧……
的确,在打还是不打孩子这个世界性问题上,我也充满了矛盾,可又想不出万全之策。如此之说,我更赞成侄子的做法:不能“乱打”。至于什么是“乱打”,什么是不“乱打”,家长自己掌握吧,反正孩子都是亲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