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抓“质量”抓“安全”提升建管水平
2017-03-02
□(本刊记者)
洛阳:抓“质量”抓“安全”提升建管水平
□李乐乐(本刊记者)
九朝古都洛阳,人杰地灵,华夏神往。静静流淌的洛河水,如同一泓甘泉,滋润着水北人民;如同一曲长歌,唱和着古城五千年的历史。
一方水土育一方人,如同洛河的厚重与朴实般,这里的人们尤其是水利人也在细微之处,用一丝不苟的精神建设为民造福的水利工程。
近年来,洛阳市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2016年共实施重点水利项目27项,项目总投资37亿元。在工程建设中,各类项目建管人员坚持质量是生命、安全是保障的理念,齐心协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以培训宣传提高认识
2016年初,洛阳市即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每月由市水务局班子成员带队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和调研。每季度,定期开展质量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形势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始终做到对质量安全知责、明责、重责、尽责。
抓好业务素质的培训。2016年,针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监督体系建设等,开展6次培训,参训人员达到500余人次,做到全市水利系统全覆盖。
抓好经验交流学习。既注重横向联系,又注重纵向交流,全年组织质量安全管理交流座谈会4次。组织参加省、市等相关部门各种会议、培训200余人次。
抓好日常宣传引导。各个水利项目均建立了“五牌一图”制度,方便群众监督;在“世界水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水利质量安全知识咨询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关注质量安全、关注水利工作。
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
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洛阳市建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在制度完善方面,围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完善了质量监管制度、竣工验收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质量控告投诉制度等;围绕质量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了质量监督考核机制、检测机构市场准入机制和第三方检测等制度。围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了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如何保证制度落实?洛阳市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措施。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市水务局职能科室与分管领导、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责任人员与责任单位等层层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具体单位、具体领导、具体人员。
二是加强技术保障。由洛阳市水务局总工室牵头,计划、建设、工管、水保、农水等业务科室,以及水利设计单位专家组成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对质量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难题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2016年,共开展专项技术咨询服务30余场次,及时解决了一批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难题。
以督导检查促进实效
洛阳市将督导检查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强化日常监督。2016年初,洛阳市水务局制定了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计划,按照工作程序对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有32个项目列入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并对9个县(市)开展抽检工作。
同时,对原材料管理、混凝土质量控制、施工质量管控、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存放和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严把各个关键环节,严管各个重点部位,严查各种不良行为。
在水利部、省水利厅对洛阳市开展稽察工作时,积极配合高度重视水利稽察“检查、反馈、整改、提高”的作用,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项目法人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不断提高基层建设管理水平。
2016年,洛阳市水利建设质量被河南省水利厅评为A级,汝阳县南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接受水利部质量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多项工作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
“下一步,要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程序,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在新近召开的洛阳市2016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要用新思维面对新形势,树立看齐意识,在工程项目推进、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上要勇于担当,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编辑:彭可)
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