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利与自治的疏导点模式探讨
2017-03-01巫芊桦王文雯胡骥远郑超锴
巫芊桦+王文雯+胡骥远+郑超锴
摘 要 流动摊贩的治理一直是我国城市管理的难题,疏导点是解决流动摊贩问题的创新模式。深圳市宝安区盐田街疏导点存在十年之久,效果显著,本文通过对疏导点摊贩、周边店铺、消费者、协管员和管理方进行访谈交流和问卷调查,了解盐田街的基本情况和管理方式,分析得出盐田街不同于其他疏导点的成功因素——互利与自治,这对其他和未来疏导点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流动摊贩 疏导点 城市管理
基金项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项目编号pdjh2016b0433。
作者简介:巫芊桦、王文雯、胡骥远、郑超锴,深圳大学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092
流动商贩活跃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已经成为城市难以分割的一个角色。流动摊贩提供的廉价服务能够很好地弥补部分消费阶层的日常需求。流动摊贩的经营者大多数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把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流动摊贩经营作为谋生的主要手段。这种生存方式不仅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弱势群体的“谋生难”社会问题,也给市民提供了便利。但实质上流动经营在带来正面效益的同时,也滋生了新的问题,如流动摊贩经营不合法不正规、阻塞交通、环境污染、影响市容等。深圳市各级政府部门多次采取大规模运动式执法活动进行流动摊贩管理,但收效甚微。在此背景下,采用设置疏导点治理流动摊贩的措施应运而出,疏导点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在辖区特定地点,划定区域作为流动商贩的固定摆卖地点,并对入驻商贩进行资格审核,定期收取一定的入驻费用,并对商贩进行统一管理的新的流動商贩治理模式。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村疏导点自2006年设置,迄今为止已有10年发展时间,是深圳市范围内经营时间较长,影响范围较大的具有相当代表性的疏导点。其位于深圳市城乡结合地带,也属于“城中村”范围内,外来人口杂居,社会环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该疏导点在这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发展得比较成熟。籍此,我们选择了该疏导点作为调研方向,通过对疏导点摊贩、周边店铺、消费者、协管员和管理方进行访谈交流,对消费者进行调查问卷,以期能够总结疏导点的一般经验,填补深圳市疏导点的理论空白,探索城市综合治理的新兴模式。
一、盐田街疏导点的概况与管理方式
(一)盐田街疏导点的概况
1.周边环境:
盐田街疏导点位于盐田村,具体坐落于金海路与银田路间,即盐田街的下半段,全长约300米。盐田街两侧分别为上三村、新三村和下三村小区,周围还有许多工业区,例如银田工业区、共和工业区、老兵工业区等。
2.形成过程:
盐田街疏导点于2005年设立,2006年正式投入使用。在2005年以前盐田街的乱摆卖现象非常的严重,给盐田村带来极大的困扰,城管局“劝退,罚款,没收摊点”种种执法手段多管并下,仍未能有效遏制此种现象,使城管局和盐田街的管理者头疼不已。2005年盐田村书记在德国考察中得知了疏导点这一模式,回国后便结合国外的做法与盐田村的实际情况,在每日16点至次日凌晨1点封锁盐田街下半段路,禁止车辆通行,将盐田村流动摊贩集中于此经营,盐田街疏导点由此形成。
3.经营情况:
盐田街疏导点形成至今已有十年之久,现有172个摊位,每个摊位的长宽均为3米,面积为9平方米。整条盐田街一分为二,上三村与下三村间的道路摆生活用品摊档,新三村与下三村间的道路摆食品摊档,其中生活用品摊有99个,食品摊有73个;生活用品摊每月租金为750元,食品摊每月租金为1050元。但并非每个摊位都是一家摊贩经营,整个疏导点实际有156家摊位经营者,共计211人,只有50.6%的摊位是一家摊贩经营,约38.9%的摊档一家摊贩同时经营两个甚至三个摊位,余下10.5%的摊位则是由两家摊贩搭伙经营以分摊租赁费用。
(二)盐田街疏导点的管理方式
盐田街疏导点摊档的管理由盐田村的村委负责,因为盐田街所有权归村委所有。
1.进入管理:
盐田街疏导点摊档的第一批摊贩是在2006年进入的,首先摊贩自愿报名,报名时提供居住证、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然后村委对每个摊贩做相应人员备案,并与当地公安局合作,核实摊贩证件真伪与有无前科与犯罪记录,有则不允许进入疏导点经营,以及核实摊贩现住地址;最后报名摊档名额满额后由村委统一抽签决定摊贩的摊档位置。
此后摊贩进入则由摊贩私下协商转让后,再由原摊主带新摊主到村委办手续,进行摊档转让。同样的,新摊贩也要提供自身身份证、居住证、健康证等证件,以及进行核实备案。此外,新摊贩需要交纳该摊档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改名费,即现在一个生活用品摊需交纳750元,食品摊需交纳1050元。而中间的摊档转让过程村委不会做任何管理及管制,完全是一个市场化的运作,由摊贩们自行协商,产生的转让费用亦不会经手村委,村委只对最后的进入进行管理。
2.日常管理:
(1)明确摊档物资标准。村委在摊贩进入之前就明确规定摊档相关物资标准。一方面,针对所有摊档,摊档帐篷必须一律为蓝色,每个摊档必须配置一个消防灭火器。另一方面,针对食品摊档,每个摊档必须配有垃圾桶、风扇和地垫,每个摊贩必须穿戴统一的围裙经营,地垫为统一颜色和厚度的油毡布,煤气罐规格也统一为5千克,对会产生油烟的食品摊档还必须配置抽油烟机。以上所有物资均由摊档摊贩自己通过正规途径出资购买配置,其中油毡布和围裙则由村委联系厂家,厂家给出报价,摊贩能够接受报价后,自行找村委登记购买,最后由厂家与摊贩直接在村委监督下进行交易,由此既确保统一规格,又减少村委寻租空间,保证摊贩利益。
(2)现场监管与服务。村委在监管摊贩的同时,也提供不同的服务,为摊贩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村委安排了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盐田街疏导点,每日有5名治安人员在现场管理疏导点与维护疏导点治安,有2名清洁人员负责疏导点卫生,还有1名电工负责维护疏导点电力供应。
第一,治安人员的职责如下。首先,5名治安人员在每日16点整在盐田街道设置路障与警示牌,防止车辆继续进入疏导点;同时对停放在盐田街内的车辆进行疏离,让其尽快离开疏导点,若无法联系到车主则会致电交管部门,由交管部门派人来此登记车牌及处理。然后,在天黑之前,治安人员会完成电线拉设,每个摊档都有自己的排插,而电的来源是疏导点两旁的居民区的电表,由此确保疏导点摊档用电正常。最后,在完成准备工作后,5名治安人员,一人坐于入口处,一人坐于出口处,一人坐于食品摊档与非食品摊档中间,其余两人则巡逻于疏导点间,采取轮流巡逻制度。在巡逻过程中,治安人员除了警惕小偷小摸,处理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维护疏导点治安外,日常更多的是监督摊贩是否符合规范经营,其权责尚包括:检查摊档有无灭火器,以及灭火器是否过期,若无灭火器或者灭火器过期,便口头警告摊贩尽快购买;检查食品摊档使用的煤气和食用油是否正规,对存在疑问的摊档,则可要求摊贩出示购买煤气或食用油的票据,并与卖方核实;食品摊档摊贩是否穿戴围裙,若无穿戴围裙,便要求摊贩穿戴围裙,若摊贩围裙丢失或损坏,则让其重新购买;食品摊档是否铺设地垫,若无则要求摊贩尽快摆上,若地垫丢失或损坏,则让其重新购买。此外,治安人员起到上传下达,联系村委与摊贩的作用,将村委要求告知各个摊档,督促摊贩落实,同时将摊贩需求和意见反馈村委,改进村委管理。
第二,清洁人员负责疏导点公共领域的卫生。每日16点整清洁人员便会在疏导点中间每间隔10米摆上一个公共垃圾桶;在疏导点营业过程中则在疏導点来回清扫地上的垃圾,以保持公共领域的干净;在疏导点营业结束后,负责清理残余垃圾和收拾公共垃圾桶。
第三,电工负责维护疏导点用电。电工平时无须到疏导点,在出现疏导点电力供应不足和断电的情况时,电工需第一时间到达疏导点进行维修。此外,电工还需不定时维修疏导点的供电电线与插座。
(3)收费管理。盐田街疏导点摊贩只需缴纳两个费用。一是摊档管理费,亦称摊档租金。每个生活用品摊收费750元/月,每个食品摊收费1050元/月。二是摊档电费。电费以每个摊档使用的电器为依据,每条灯管收费35元/月,若有其他电器则根据该电器的电功率来收取电费,如一家炒饭炒面的食品摊档,有一个电风扇、一个抽油烟机、一条光管,每月收140元电费。摊档主每月将租金与电费交予村委处,无须交其他任何押金,同时若不交租金则视为退出疏导点。
(4)惩处措施。一是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摊档,如帐篷不符合要求,缺失灭火器、油毡布、围裙等,首先是由治安人员对摊档主进行口头警告,要求摊贩尽快整改,做到符合要求。若多次警告后仍不配合整改,不服从要求,则取消其在疏导点的经营权,收回其摊档。二是若发现食品摊档使用黑煤气和地沟油,一经发现直接收回该摊档,取消该摊贩摊档经营权。三是若摊贩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出现殴打辱骂工作人员情况,同样直接取消该摊贩摊档经营权。鉴于严格的惩处措施,盐田街疏导点建立至今只发生一起摊贩与工作人员争执事件。
(5)应对突发情况。一是若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小偷抢劫等人为事件,巡逻治安人员会立刻联系疏导点周围社区其他巡逻人员一同制止打架斗殴人员或捕捉小偷等,力求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伤害,防止事件恶化,保护摊贩及消费者安全,一般同时间段巡逻人员有三个班共15人。在制止的同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与警察合作将闹事或犯罪人员送往派出所立案调查协调等。二是若出现火灾、食物中毒等事件,同样由5治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控制。火灾则众力灭火,联系消防员;食品中毒则由治安员将伤员送至医院,具体医疗费用在未明责任人前由村委出资。所有突发事件后,均由村委与相关部门一起查明具体原因,查清事件责任人,若是摊贩需承担主要责任,则免去该摊贩的摊档经营权,并付清相关赔偿。
3.退出管理:
摊贩退出疏导点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与进入相同,摊贩自愿退出疏导点,这也是退出的主要形式,摊贩自愿在村委处解除摊档经营权,而摊贩在自愿退出的同时往往引进新的摊贩进入。二是摊贩未按时缴纳摊档管理费,在治安人员多次提醒下,仍未去村委缴纳,则视为自动解除摊档经营关系,由村委免去该摊贩的摊档经营权,退出疏导点。三是摊贩在疏导点经营过程中引发严重的财产人身损害事件,导致疏导点总体利益受损,以及摊贩不服从村委管理,此类摊贩由村委直接免去摊档经营权,直接赶出疏导点。
二、互利: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疏导与满足
(一)疏导点的多元利益主体多向受益
盐田街疏导点的相关利益主体主要有:摊贩、村委、周边店铺和周边居民。在盐田街这四者有着良好的关系,成立至今极少发生冲突事件,现形成互惠互利的局面:
1.摊贩方面:
第一,稳定的经营场所,降低了经营风险。盐田街疏导点由盐田村委主办,盐田村委是西乡街道下辖的基层自治组织,对村集体所属的土地有着经营运作的权力,这对于建立疏导点,为流动摊贩摆摊提供了最基本的也是最必要的根本保障,摊贩无须像以前一样四处躲避城管,降低了经营风险。
第二,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了摊档发展。盐田街内有固定的治安人员维护秩序,降低了恶性社会事件的影响;有专门的清洁人员打扫卫生保证卫生条件;疏导点也有电力供应;帐篷也降低了风吹、雨淋等天气因素的影响。在良好的经营环境下,盐田街摊档由原来的就地摆卖,发展成如今的展架柜台摆卖,逐渐将盐田街疏导点做大做强,乃至形成规模效应。
第三,有益的外部指导,提高了发展预期。盐田村委作为管理方,常组织工作人员到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在疏导点设置方面具备先进经验城市和地区进行考察,并从中学习借鉴有用经验,以规则方式落实整改。对于未来,李主任说:“我们现在就是想提升这个夜市街的品质,不可能老是停留在劳务工的阶段吧。就像台湾,台湾的夜市街就是有档次有品牌的,不能说卖一件什么衣服都是杂牌的,没有品牌,你可以真的搞一个名牌来做。像小吃方面,你就可以把各个省份有名有特色的小吃搞起来。只停留在劳务工的阶段是不行的,因为周边的产业结构消费者都在发生变化。”(20160729L,管理人员)将疏导点建设成为台湾地区“夜市街”那样高度融合自洽的流动摊贩体系,迎合了消费者的需求,也有利于提高摊贩的收入与未来预期。
2.村委方面:
第一,流动摊贩的固定,改善了村内环境。疏导点的建立,将盐田村内的流动摊贩都固定在盐田街内,既方便了村委对摊贩的管理,更改善了城市市容市貌,极大的减少了流动摊贩带来的阻塞交通、环境污染等问题。
第二,摊位费用的收取,产生了丰厚收入。经过多年的发展,村委对疏导点的管理也已经走上正轨,每个月除了收取租金和日常的管理以外,不需要花费过多精力,使得村委也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我们的主要管理人员就只有5个协管员,他们的工资是我们日常的主要支出,其他的费用基本上都很低。”(201607 29L,管理人员)现盐田街每个摊位都在使用状态,按照99个生活用品摊和73个食品摊计算,一年能给村里带来收入181万元的收益。
3.周边店铺方面:
第一,盐田街客流量的增加,带动了周边店铺发展。疏导点的建立,形成了摊贩的聚集,“摊贩的集聚也有利于在某些方面产生规模效应,同类集聚给行人更多的选择和更大吸引力。” 由此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前来,从而带动了盐田街周边店铺的出现和发展。“这边夜市人很多,两边门面也蹭蹭的往上涨,以前这两边的门面都没人租的,没有这个夜市这房价没人租。” (20160723A,周边店铺)现有店主们也往往在开店前,通过对周围地段,人流量大等因素的甄选后,才决定在此开店。
第二,摊档突出了周围店铺的性价比与安全性的优点。周边店铺主要以食品餐饮类为主,总体价格比摊档稍高,但基本都在10元以内,而周边店铺的就餐环境体验远好于摊档,饮食质量也更让人放心。在走访中某奶茶店店主表示,自家饮品价格实际比摊档贩卖饮品价格只贵了4至5元,“(客人一开始)来我店里会说‘你的那么贵,其他(摊档)就6块钱一杯,你要十块钱。我说‘那你喝一下,如果不好喝你就退。结果客人喝了就一直在这喝。” (20160723A,周边店铺)摊档在无形中突显了周边的高性价比和安全性,满足了来疏导点的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4.周边居民方面:
第一,提供了便利的消费和休闲场所。近7成的消费者表示来疏导点消费的主要原因是疏导点“距离自己居住和工作的地方近,消费方便”;还有20%的消费者则是下班或回家后自己“无处消遣,随便逛逛”。可见,周边居民是疏导点的消费主力军,疏导点也是他们下班后或平时休闲消费的最佳选择之一,而廉价的食品摊是最大的吸引力之一。此外,疏导点商品类型多样,价格实惠,为消费者提供了高性价比商品。55.56%的消费者表示“贩卖商品种类丰富,满足日常需求”与 “价格便宜,性价比高”。
第二,带动了周边住房的出租,提高了原住村民的收入。疏导点的摊贩多居住于盐田街周边城中村,主要居住于上三村、下三村和新三村,而且疏导点摊贩会同时租住自己所住房屋的一楼,以存放贩卖商品、出摊展架、桌椅、柜台等。同时,盐田街一樓商铺租金随着疏导点的发展逐渐涨价,某周边店铺店主告诉我们:“我们这店租一个月4500,刚在这做的时候是3000,然后3500,4000,现在4500,明年5000,5500这样子,签合同的时候说好每年涨500。”(20160723A,周边店铺)周边店铺的租金现每月基本在5000元左右。这些都为房屋业主带来了极大的收益。
(二)互利局面形成的促成条件
1.选址得当:
疏导点所在盐田街两侧坐落着上三村、下三村和新三村三个城中村,直径五百米内有金港华庭小区和共乐华民小区,还有许多工业区和写字楼区。这样的地理位置决定了盐田街疏导点有着密集的人流和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消费者,这与疏导点自身的定位相符合,摊贩们提供廉价实惠的商品,满足中低消费群体的日常生活需求。其次,疏导点所在盐田街连通金海路与银田路两干道,即使经营期间将盐田街封闭,车辆仍能从银田支一路和宝安大道通行,并不会引起交通堵塞。所处路段的便利性和灵活性,不仅方便消费者找到疏导点,前来消费,还方便了村委对疏导点的管理。
选址的得当,方便消费者前来消费,确保足够的消费者,从而保证了摊档日常销量,疏导了摊贩们的利益需求。
2.规模效应:
盐田街疏导点共有172个摊位,贩卖商品丰富,有服饰、鞋类、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饰品等,食品种类丰富,集结全国各地特色小吃美食。“同类商品摊贩的空间聚集,虽然聚集产生的竞争会影响销量,但是集聚效益可以超过竞争导致的损失” ,这种聚集效益便是规模效益。由于规模效益的带动,加强了消费吸引力,很多消费者慕名而来,摊主们基本都能将自己摊点维持在盈利的状态,消费者和流动商贩都愿意前往疏导点购买和销售,再加上摊贩们以其良心的经营,提供较为廉价便民的服务,十年间将疏导点做大做强,名声远扬。
规模的效应,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带动了周边店铺的发展,提高了摊贩们的收入,为疏导点带来名气与良好的自循环,促进疏导点的长远发展,最终满足每个主体利益。
3.矛盾协调:
疏导点各方利益的满足,离不开管理方对各利益主体矛盾的协调,关系的处理。
第一,摊贩与周边店铺之间的主要矛盾在于经营问题。摊贩存在占用周边店铺通道以及对周边商铺的日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冲击的问题。“矛盾都是有的,一开始也有人投诉,所以我们就划分经营范围,商铺与档口之间要保留五六十公分的距离,档口与档口之间也有空隙,能让在夜市街逛街的人能以正常通过,去购买商铺的商品。”(20160729L,管理人员)面对此种现象,村委从中进行协调,较为严格的规划了摊贩与周边店铺的各自经营范围,并在档口之间保留一定的空隙,让消费者能够在摊贩与商铺之间通行,故而使的后排商铺的营业额得到了一定保证。而由大量摊贩聚集而形成的规模效益,使的沿街商铺也有利所得,最终淡化了对摊贩的敌意。“经济互补与关系建立是商户宽容摊贩的重要原因。”
第二,摊贩与周边居民的矛盾有噪音,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针对此种情况,村委要求摊贩在夜间20点后禁止公放音乐,减少噪音;自带油毡布和垃圾桶,处理自己摊位垃圾,减少环境污染;摊点必须使用合格的煤气,抽油烟机,食用油,灭火器等,减少安全隐患。“只要居民跟我们投诉,我们都会去进行管理的。”(20160729L,管理人员)村委一步步解决扰民问题,让周边居民接受疏导点的存在。故而当主要矛盾得到了化解,而疏导点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居民日常所需,摊贩与居民间便可以和谐共存。
三、自治:管理主体与摊贩间的适应性关系
(一)放权与不干预下的摊贩自律行为
盐田街疏导点在形成之初,在与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沟通时,“工商部门说你最好不要告诉我,因为这些明明就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不合法,你告诉我了我就要管,但是如果我管了,乱摆卖的情况这么严重,城管根本没办法杜绝这个现象。”(20160729L,管理人员)由此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对疏导点设立是采取了一种默许的态度,放权于基层,由基层组织自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设疏导点,管理疏导点摊贩。
在盐田街疏导点成立之后,村委并没有成文的管理条例,也没有与摊贩们签订合同,而是在这十年间形成一种惯例管理和口头约定。村委在疏导点的管理中,不干预摊贩的日常经营,不干预不干预摊贩们的共同租赁,不干预摊位的转让转租,更没有故意限制进入以抬高管理费,没有留存无人档口以谋私利,没有垄断经营某种商品获取暴利,等等。管理者表示:“一条夜市街,啤酒,夏天是不是买的特别好,我要垄断它,你们卖的啤酒都必须从我这里来进,别的都不许卖,我要百威就百威,我要青岛就青岛,这就很简单啊,一个晚上涉及到多少钱啊,因为一个桌子三五瓶半打啤酒很简单啊,随随便便,一个桌子一下子就喝完了。所以,如果我有私心,我要搞点利益,我是不是能这样做,那这样这条夜市街一下子就完蛋了,煤气我也要垄断它,啤酒也要垄断,水电也要垄断。这样你敢出声吗,你敢出声的话你不要做了。”(201607 29L,管理人员)由此可见盐田街疏导点管理者在管理中最大化的秉承“不干预”的原则,宽松的管理环境,管理简单透明。
在政府放权与村委不干预的情况下,盐田街疏导点的摊贩们在日常经营中都能做到自觉遵守默认的规则,例如:自觉购买统一规格的帐篷、煤气、灭火器、油毡布等;自觉收铺油毡布和倒垃圾,保持地面清洁;自觉为周边商铺留出适当过道,在20点后停止播放音乐,与周边店铺和居民保持良好关系;积极主动配合协管员工作等。疏导点成立至今只发生过一起摊贩与协管员的冲突事件,几乎所有摊贩都能够进行自我管理,甚至互相监督,在疏导点与各方保持友好关系,由此促进了疏导点的可持续发展。
(二)摊贩自治的促成条件
1.违规成本高:
盐田街疏导点虽无成文规定,但这十年时间管理方和摊贩都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一整套“潜规则”,从疏导点所有摊档的划分标准到每种摊档的物资要求,从摊贩的进入到退出,从日常管理到突发事件处理,都有相应的规则与约定。若有摊贩破壞这些规则,首先协管员会对摊贩提出警告,若不在下次检查前修正,协管员会勒令其停业整改一个星期,更甚者则会被取消其经营权,收回摊位。疏导点的协管员认为在日常工作中:“基本没有困难,商贩相对都比较遵守规则,这也与村委和商贩的特殊关系有关,因为铺租相对较低,商贩若不守规则,他就会被赶出这条街。”(2016 0806Z,协管员)相较起被赶出疏导点,在疏导点外被城管追赶处罚,以及居无定所的经营,摊贩们会更愿意选择自主自觉的遵守这些规则,配合疏导点管理的日常工作,在疏导点内获得稳定的收入,避免由小过失所导致的巨大损失。
违规成本的高昂,使摊贩在自我利益的驱动下,权衡利弊,做出取舍,从而自觉遵守疏导点规则,最终潜移默化中推动所有摊贩自治。
2.管理者权威性高:
盐田村委作为疏导点管理者,对疏导点有最大的话语权,在十年间逐渐成为最高权威。由于没有成文管理规章,也没有与摊贩们签订合同,所以在出现任何纠纷和矛盾时,村委对疏导点内的纠纷有“最高解释权”,可直接决定“谁对谁错”及如何改正。摊贩们表示“他(村委)不让我们做,我只有走,你有什么办法。”(20160727B,食品摊),自己进入或退出疏导点都是村委一句话的事,所以绝大多数摊贩们都不会违抗村委的规定,更会主动响应村委新的要求,由此共同改进疏导点,推动疏导点的发展。
四、结语
2012年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坚持严格执法与疏导相结合,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划定适当区域允许小商贩在规定时间、地点内进行摆卖。2013年10月制定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6条更是提出了管理与疏导、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思路。 深圳市在全市各区各街道进行疏导点建设,所有疏导点建设都进行统一规划,设有专人管理,考虑区位因素,但仍有许多疏导点“风风火火开始,马马虎虎结尾”,并没有达到像盐田街疏导点一样的效果。
盐田街疏导点之所以能历久十年不衰,除了得益于有效的管理,更重要的是疏导点的存在使得各利益主体获得比以往更多的收益,为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离不开正确的选址、均衡的供需和矛盾的协调。而在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利益驱动下,摊贩们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逐渐自治,形成良性循环。
治理流动摊贩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疏导点模式将流动摊贩固定住,将非法活动合法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创新。为更好的推广和规划疏导点,还需要对成功疏导点案例进行深入研究,提供更科学的参考。
注释:
庞宇琦、 薛德升、王德.流动商贩的分布特征及营业空间界面影响分析——以广州中山大道西路段为例.人文地理.2012 (2).56-61.
黄耿志、薛德升、金利霞.城市流动摊贩的微区位选择机制——基于广州市200个摊贩访谈的实证研究.人文地理.2016,147(1).57-64.
黄淳.深圳城管设立“临时疏导点”小贩缴费可摆摊做生意.深圳商报.201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