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灯下黑”
2017-03-01安华玉秀
安华+玉秀
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批示,在“两学一做”中要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所谓“灯下黑”,即燈具下面的阴暗区域,现在多用于某些领导机关,要求别人去做的事,自己不做或做不好,因此成了推进工作落实的死角。
工作中之所以会产生“灯下黑”现象,是由于一些同志就像手电筒一样,只去照别人,自己却不被照亮;对别人要求特别高,对自己却马马虎虎、稀里糊涂;对别人是马列主义,对自己却是自由主义。说透了,这是一种作风和品行上的问题,是欺上瞒下、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人”做派,是一种“衙门化”“官本位”的机关病。
做好任何一项工作,思想品行和方法都是前提,而实事求是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如果思想发生偏离,出了问题,那就是在根本上出了问题。“灯下黑”现象不是一时的、一会儿的,之所以形成这种现象,是长期以来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思想出发点不正确而造成的结果。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群众装在心里,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做任何事都要为了人民。只要思想出发点正确,有了公心,做任何工作和事情就不会偏离方向,也就不会出现背离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众所周知,作风和品行是分不开的。好的作风不是一时形成的,而是长期养成的。一个部门、一个集体,形成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作风,需要长期坚持学习,不断进行自我修正,还要形成制度。我们党历来重视“传帮带”的作用,许多部门都有自己的一些好传统,通过以老带新,把好的作风、好的做法代代传承。
防止“灯下黑”,须端正思想作风,形成一种好的部门和机关文化。首先要坚持学习,结合工作学,向党中央看齐,不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思想行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注重理论学习,学会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中找到做人做事的方法。其次,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要改造自身存在的有悖于党的先进性、有悖于公心的一切思想,改造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一切作风、做派。再次,须坚持立党为公,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领导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把自己作为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要求自己,时常反躬自省,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不搞多重标准。
没有铁的决心,要想彻底解决“灯下黑”的问题是极其困难的。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肯定是小不了的。因此,必须大力破除诸如裙带关系、小团体、帮派等各种弊端和阻碍,否则,医病不断根,今天治好的“病”,明天又会“旧病复发”。
路漫漫其修远兮,防止“灯下黑”非朝夕而就。要充分认清自己,把自己置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大熔炉”中,更要把握学习教育的节奏,推进其常态化、制度化,切不可抽身于外,造成“灯下黑”的恶果。只有敢于直面问题,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坚持知行合一、内外兼修,才能永葆本质,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