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试点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2017-02-28
当代农村财经 2016年12期
重庆市丰都县今年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工作。具有该县户籍无固定用工单位、或在重庆市外有固定用工单位但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自愿缴存公积金的农民工,由县政府指定丰都县国投集团所属子公司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办理缴存登记,缴存比例为5%,单位及个人部分均由个人缴存,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乘以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为做好试点工作,该县成立了专门机构、落实专人,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進。一是坚持对象自愿、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确保对象缴存资格合规合法。二是建立科学完备的考核体系,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力争用一年时间的探索,完成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工作,形成一套可借鉴、能推广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