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下消费金融发展前景探究
2017-02-28段亚敏
段亚敏
[摘要]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机构,正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的经济形势也要求我们着眼于拉动中国内需,促进中国消费升级。文章主要以传统银行为依托,论述消费金融公司对中国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的必要性,目前的发展业务情况以及发展的挑战,并提出了一些切实的改善路径。
[关键词]消费金融;发展挑战;改善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2.030
1 消费金融在供给侧改革中的必要性
出口、消费和投资一直是带动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改革开放后我国高速的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大量的出口投资,目前随着国外经济市场的疲软,一直被忽略的国内消费需求正成为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方向。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消费信贷只占整体信贷市场规模不及美国消费信贷的一半,从2015年开始,消费信贷的规模也以高于20%的比例增长,可见我国的消费信贷规模仍有很大的发展前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未达到弱势有效,不成熟的市场也促使高储蓄率转化为高投资率,长久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但是国外需求总是有限的,过度的投资也会导致证券市场资金过剩,目前的经济形势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改革经济结构,即供给侧改革。
目前政策大力倡导供给侧改革,在供给方面,需要发挥创新的优势,以创新带动经济的发展,另外在消费方面,需要大力发挥国民消费的潜力,以国内消费需求倒逼供给升级。消费金融因此应运而生,从消费的角度拉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以消费端促进经济升级和转型,以经济的转型引导產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以消费需求创造经济新的活力。
2 消费金融的法律关系梳理
消费金融所涉及的核心产业链主体包括金融机构,主要功能在于提供资金,并承担信用风险;消费企业作为发展消费金融产品的关键场景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并收取贷款;消费者则作为产品的消费方和还款方。传统银行在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综合其原有的成本控制模式、风险控制和信息优势,结合“互联网+”的时代背景,结合线上和线下的业务,扩宽其贷款的渠道和服务群体,发展新的服务模式。
以兴业消费金融公司为例,其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业务类型:场景类。消费场景是与特约商户合作,在兴业银行借记卡支付的终端上放进商户的产品,客户根据需求申请贷款,经兴业银行审批后直接将所需消费款向对应商户支付,客户在收到所购产品后于一定期限内通过兴业银行账户向消费金融公司还款。还款没有免息期,利率是和期限相对应,1年期利率比较低,期限越长利率越高。
第二种业务类型:现金类。即通过线上互联网入口或者线下团队开拓对创新企业、信用度比较高的优质企业的所述员工以及针对在兴业银行开户的客户,根据消费需求和资信状况直接提供现金类贷款。
在法律关系方面,消费企业和消费之间是买卖关系,消费金融公司和消费者之间是借贷关系,场景模式下消费企业和消费金融公司之间是向第三人履行,即消费金融公司代消费者向消费企业付款。
另外一类主要以电商平台为依托,依靠互联网渠道发展消费金融。例如京东白条、分期乐、趣分期。两类在业务类型上都是类似的,都是办理客户的信贷业务。但是在成立基础和监管规则方面有很大差异。
3 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挑战
3.1 传统金融机构角度
首先,传统金融企业主要从事大中型企业贷款和经营性贷款,其风控模式也主要依赖于质押、抵押和担保等传统担保形式,这依然是其主要业务,因此其在发展个人消费金融等短期信用贷款方面没有动力。
其次,功能定位不明确。消费金融公司介于个贷和信用卡,难以清晰界定自己的业务。消费信贷领域定位不明确,变相、重复性地针对汽车、住房等商品的贷款和信用卡透支消费,[1]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多为银行的按揭业务,而只是降低了申请门槛,其余发展的业务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也已基本能代替。所以在业务方面与银行无多大创新。
最后,传统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模式主要针对的是金额较大的长期贷款,对新型的小额大量和高频率的小额消费信用贷款而言成本过高。
3.2 消费金融公司角度
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其自身的金融业务和管理经营模式都在不断发展,目前涉及的业务品种就比较少,相对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业务类型的有限性进一步限制了消费金融的发展。加之我国目前社会诚信缺失,消费金融机构在开发和扩大无抵押、无担保的产品压力和风险也很大,综合导致消费金融机构的发展,从而限制了消费者对消费金融产品的需求。
另一方面,消费金融主要针对中低收入群体,为其提供一个简易快捷的贷款消费渠道,无担保性作为其最大的特点备受大众欢迎,却也是其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消费金融公司本质上作为一个盈利性金融机构,要有效控制放贷的经营风险,并抵消消费贷款在无抵押情况下的信用风险及违约损失,所以消费金融公司产品利率较高,导致发展受限。
3.3 宏观经济社会背景
第一,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消费金融的核心是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但是我国信用体系很不健全,主要依赖于央行征信系统所记录的商业银行的信贷记录,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可以进行全社会的跨平台的信息整合和分享,加之国内信用风险较高,降低了金融企业参与的意愿。第二,市场参与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在普通的消费金融场景中,三方的信息较难实现互通。一方面,消费企业无法快速而准确地获取消费者的贷款需求、真实的还款能力及其实际的违约成本;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地把控贷出资金的流向,加大了风险控制的成本。
4 我国消费金融的未来之路
消费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也是金融风险越趋上升的过程,在传统金融机构动力不足,定位不清;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有限,资本成本过高;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又将如何发展呢?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4.1 传统金融机构——准确定位,产品创新
消费金融作为新的业务开发领域,需要传统银行不断地进行市场调研,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创新消费贷款产品和服务,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完善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满足不同阶层不同水平的消费群体的需求。同时消费金融还可以和电商平台更好地结合起来,完善产品的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4.2 消费金融公司——结合资产证券化,降低风险
一方面,控制经营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通过提高对消费贷款申请人的评估标准、降低贷款申请通过率等方式,选择优质客户,减少不良贷款,降低坏账率。另一方面,可以和资产证券化结合起来,将消费金融小额分散的资产作为ABS的基础资产。
通常来说,标的资产越丰富、风险越分散,越适合。从这点来说,消费金融的资产,更能吸引机构投资者的兴趣。这样既能解决消费金融公司融资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2]
4.3 加强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在当前的个人征信系统中,只能查询到个人信用卡信息,有关不动产的登记等,但是对于日常个人消费信息却没有明确的记录,消费金融公司在放贷时着重需要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以确定其违约的风险,并采取对应的利率和催收的措施。个人信息缺失是阻碍消费金融发展的关键障碍。完善和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并涵盖个人消费记录、还贷记录和涉诉情况等全面的信息记录,有利于消费金融公司信用评级和放贷环节容易操作,对整个社会信用的发展也至关重要。
4.4 建立健全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
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消费信贷法律体系,不仅要规范消费信贷经营主体的行为,更需要规范借款人、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机构等以及与各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重点是制定与个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各种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护消费者的金融权益不受侵害。
参考文献:
[1]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研究[J].黑龙江科学,2014(12).
[2]王祥君.美国消费金融创新制度对我国消费制度立法设计的启示[J].法制博览,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