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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辩论教育体系”初议

2017-02-27陈思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49期
关键词:辩论高校体系

陈思

摘要:辩论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目前对如何在高校中构建“辩论教育体系”的研究很少,具体的辩论教育实践也处于较为零散的状态。因此,这需要我们研究高校中学生对辩论教育的需求状况和辩论教育的实现途径,整合教育资源,使之系统化。通过对普通大学生接受辩论教育的意愿、状态的调查分析,从数据入手,本文提出了在高校中将“社团训练比赛”、“辩论知识讲座”、“公共辩论课程”结合起来,构建合理的、有层次的“辩论教育体系”,以服务于学生和专业教学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辩论;教育;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9-0012-05

辩论,是发生于个体内部或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对于意义的协商和建构的过程。[1]它自正式诞生以来,一直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方式和启迪智慧的手段。我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辩论热”兴起以来,广大教师也在教学中不断思索如何将这一教学手段与自己的教学任务有机结合,提升教学效果。通过辩论教育,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引导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建立和提高。所以,在实践素质教育,提倡创新精神的今天,研究如何在高校中开展辩论教育活动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大学中辩论的功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辩论能够提升大学生个人素养,促进大学生职业发展

辩论能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大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能锻炼大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培育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大学生之间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研究表明,有丰富辩论活动经历的大学生,其素质在很多方面要优于没有辩论活动经历的大学生。例如,大学生优秀辩手的非形式推理能力就显著优于普通大学生。[2]

辩论在提升学生个人素质的同时,无疑也为他们未来的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参加过美国顶级辩论联赛的学生中,30%的学生最终成为大学教育工作者,15%最终成为公司高管,10%最终成为政府行政高层或司法部门高层,而超过80%的美国国会议员都曾参加过学校的辩论队。

(二)辩论是重要的大学教育手段,能够辅助教师教学,促进学生学业进步

辩论作为一种教育手段,能够将“教”、“学”与“用”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学”高度互动。学生在其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因而这种手段能够提高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和学习效率。这一过程不仅拓宽了学生们的知识面,也加深了他们对整个世界的认知。当前,很多专业都将辩论作为本专业重要的教学手段。例如我国高校中的法学专业开设的模拟法庭、模拟联合国(模联)等;英语相关专业开设的“英语演讲与辩论”等课程。

可见,在大学里,无论是对于学生这个教育的受众,还是对于教学这个教育的主要手段,辩论的教育都应该受到重视。但是如何将辩论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虑和安排,却是很多高校所忽视的。具体表现在:各专业辩论教学相互之间没有衔接;课堂内辩论教育与课堂外辩论教育脱节;现有的高校辩论教育资源没有有效的规划和整合。从学生的需求出发,探讨普通院校的辩论教育体系的合理构架以及该体系如何运行,将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一、调查取样

为了解学生对于高校辩论教育的需求,探索高校辩论教育的理想体系模式,笔者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对象分为普通学生组和熟练辩手组。普通学生组以武汉市某二本院校的低年级学生为主。调查采用委托的方式,共调查来自15个不同的专业的9904人。为回避专业对学生兴趣趋向的影响,没有调查法律专业学生。扣除回馈数据不可靠的605人,实际采纳样本数9299人。主要调查这些学生参与辩论教育的意愿和他们愿意采用的教育方式。

熟练辩手组调查对象为有辩论经历的湖北省普通高校的辩论选手,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调查来自湖北省9所不同大学的26人。其中包括“IDEA”华中地区赛一等奖获得者三人,二等奖获得者两人,“藏龙杯”金牌辩手两人,“文华杯”八校联赛冠军两人,“文华杯”八校联赛最佳辩手一人,“捭阖杯”湖北赛区亚军一人(含重复获得以上奖励者)。主要调查这些学生对辩论教育实践的相关建议。问卷中的多選项按照被调查对象认为的重要程度填列,统计时取前两项进行统计。

二、调查结果

在高校,除了在课堂上接受专业辩论实践课程教育,偶尔接受媒体的相关宣传和自己自学以外,普通学生能够接受辩论教育的方式主要有加入辩论社团组织,听取辩论知识讲座和开设专门的辩论课程这样三种。加入辩论社团的学生又可以被划分为愿意参加辩论比赛的参赛选手或潜在参赛选手,愿意进行大密度训练的积极活动份子和不太愿意进行大密度训练的普通成员三个层次。

调查显示:普通组9299名学生中,对辩论有兴趣的学生人数1532人,占16.47%。愿意参加相关组织,进行辩论培训的学生人数847人,占9.11%;愿意进行较大密度训练的学生245人,占2.63%;愿意代表所在集体对外进行比赛的193人,占2.08%;愿意听取辩论知识讲座的483人,占5.19%,愿意上正式的辩论教育课程的319人,占3.43%。在表1中,表示有部分学生愿意同时接受多种方式的辩论教育。(表1)

排除体育专业学生507人后,其余学生按照文科和理工科分别统计,文科院系组A、B项均大于理科院系组,表明文科类专业学生对于辩论教育的兴趣更浓。例如文科类院系学生对辩论感兴趣的学生人数比例约为理科类学生的两倍(25.86%对12.13%)。我们还可以看到,表2文科组中1111A2,;而表3理工科组中

从以上三表我们可以看出,学生对于“加入辩论社团组织进行训练和比赛”、“听取辩论知识讲座”、“开设专门的面对全校学生的辩论课程”这样三种辩论教育方式都有需求。如果取表3理工类学生参加辩论教育的意愿比率为下限,取表1学生参加辩论教育的意愿比率为上限进行保守的估计,一个大一、大二学生总数为一万人的高校,希望参加以上三种辩论教育的学生人数区间分别为:474-911人、177-519人、144-343人。这一数字区间,可以作为我们规划高校的辩论教育体系的出发点。

1.愿意加入辩论社团组织进行训练和比赛的学生数量最多。这种教育形式较为灵活,限制较少,学生本身自主性较强。几乎所有的熟练辩手都认为,进行真正的辩论比赛活动,是对普通大学生传授辩论知识的最佳方式(见表4)。比赛带有明显的竞争性,对选手的自主性要求最高,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最佳的综合教育效果。所以在辩论社团的日常训练中,大部分活动时间也应该用来进行练习和比赛。

目前这种辩论教育方式面临着众多学生参与的热情和有限的训练、比赛(含练习赛)资源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能够提供的训练和比赛数量较少,难以满足每位学生的需求。我们熟知的典型辩论方式有:新加坡华语辩论(华辩)、政策辩论(Policy Debate)、林肯-道格拉斯辩论(Lincoln-Douglas Debate)、公开论坛式辩论(Public Forum Debate)、议会制式辩论(BP)等。以典型的2005国际大专辩论赛的规则为例,一次完整的比赛就需要近半个小时的时间,指导老师还需要进行点评,选手和观众还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总结。可见,辩论比赛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一般来讲,一次集合训练最多只能安排两场16人参加。

在比赛中,不同的位置对选手素质的锻炼各不相同。例如在BP比赛中,“首相”注重表述的严密性;“副首相”注重逻辑思维能力;“下院领袖”要善于创新;“党鞭”要展现总结、对比的能力。所以,理想的训练方式是让每个成员都能够尝试所有的辩论位置,这样才有利于每位选手素质的全面发展。按照这种理想的状态,一个8名成员的辩论社团,要让每名成员都在一种辩论形式中的每个位置上至少锻炼一次,就需要8次训练。若取上文中愿意采用这种社团训练比赛辩论教育方式的学生数下限474人的话,他们参加的辩论社团要达到上述目标(每人在各个不同的辩位都至少参赛一次,合计每人参加8次比赛),就需要进行480次比赛。即使只考虑表1中愿意参加辩论比赛的参赛选手或潜在参赛选手,也有208人的基数,需要进行208场比赛。现实中,武汉大学的秦幕席同学一年一个人就打了50场比赛。[3]如果前面数百名愿意进行社团辩论教育的同学都按照这个标准来培养的话,这个学校的辩论社团举办的比赛数量将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在现实中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从学生负担的角度上来看,要达到提升自我素质的效果,辩论的准备阶段就要查阅大量的资料,进行认真的思考。很多熟练辩手认为准备一场辩论赛的任务量不亚于撰写毕业论文。带着几公斤的打印资料外出参赛在辩论选手看来也是很平常的事情。学生平时还有重要的学习任务,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为自己的兴趣投入这么多的资源。表1中N4项和N5项之间巨大的差距也是普通学生理性的选择表现。

从社團指导教师的角度上来看,目前各高校的辩论指导老师都是兼职。他们的指导活动绝大部分属于免费的“义务劳动”。调查表明,对大部分指导教师来说,每月能够参加一次辩论社团集体活动就很不错了。笔者连续几年坚持参加学生每周的训练活动,消耗了大量的时间,结果引起了家庭的矛盾。所以,面对数量巨大的训练比赛,指导教师的指导只能“少而精”,有所取舍。

社团中的辩论,无论是台上的选手还是台下的点评者、讨论者,都是一个整体,一个团队。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说,团队人数如果太多,交流时就会有障碍,难以顺利开展工作,难以形成凝聚力、忠诚度和相互信赖感。理想团队的人数是5至15人。所以每次集中活动都变成太多人参与“大聚会”,是不便于有效管理的。

所以在社团中进行训练、比赛的教育方式只适合针对特定群体的学生在小范围开展。训练量巨大,学生的投入程度有差异,指导老师又不可能全部顾及,更不能搞“大会堂”式的训练方式,要满足广大学生在这个方面的需求,就必须做好社团结构和任务的设计工作。

2.绝大部分有经验的辩论选手认为,普通学生对辩论的了解非常肤浅。而辩论知识讲座的优点在于可以针对于普通学生的认识状况,用辩证的方式,更系统、充分地深入阐述某个社会问题。这种方式有利于提高学生对辩论认识的深度,纠正他们的误解。在讲座中,可以采用现场模拟比赛或者视频展示的方式,给广大学生以感性认识。精心安排的讲座趣味性较强,如果和学校媒体紧密合作,就能够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所以说,开展面对全校学生的辩论教育讲座,将成为在普通学生中普及辩论知识,提升他们兴趣的合理方式。

但是,讲座的次数不可能很多,在辩论知识介绍的系统性上不如辩论课程,在强度上不如社团训练比赛。讲座也不可能给听众多少辩论实践的机会。如果讲座的设计不合理,不但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反而会导致更多的误解甚至不满。

3.熟练选手们认为,辩论的历史、类别、规则等是最难以通过非辩论专门教育获得的知识。这类知识庞杂而枯燥。把它们放在讲座里介绍不一定合适;全放在辩论社团活动中介绍又太占用时间。我们可以开设辩论教育课程来满足学生的需要。我们所说的辩论课程教育,不同于前面所提到如“英语演讲与辩论”这样的各专业自己的辩论课程。它应该是面向全校学生的公共课程。目前,只有在极少数学校开设了辩论的相关公共课。例如,在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就曾经有龚培老师主讲的“辩论术”课程,一学期大概18个学时,1个学分。这类课程,根据开设者的意愿,有的旨在选拔辩论人才,让学生积累辩论实战经验;有的旨在探索辩论理论,传播辩论文化;还有的是为校内外辩论赛提供一个平台,主要目的各不相同。所以我们应该在体系中对其性质和任务进行准确的定位。

上文中144-343人的学生估计数量表明,将辩论教育设为一门公共选修课是合适的。从教育内容上看,辩论课既是一门“理论——技能”课,也应该是一门“工具”课。这门课程应该介绍辩论的历史、类别、规则等相关知识;也应该展现典型辩论流程;还应该提供学生进行实践的机会。所以,它是一门结合了理论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另一方面,它应该和本学校的其他专业教学对于辩论的需求结合起来,让辩论成为学生能够掌握的学习工具,为以后的专业学习打好基础。

例如英语专业的“英语演讲与辩论”课程,因为需要学生具有较高的英语能力,只能安排在大三或者大四进行。授课教师每年都要面对在辩论方面几乎一无所知的新学生。他们要年复一年的重新讲授相关的规则、注意要点,甚至还要跟学生补充基本的逻辑常识。而学校的公共辩论课程至少能提供部分对辩论有所了解,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种子”学员,无论是对于“英语演讲与辩论”课程上理论知识的掌握还是顺利安排学生进行演示,都能有所帮助。这样有利于授课老师将有限的教学时间更多的用于学生的实践锻炼环节,增强教学效果。

三、对建立合理的高校辩论教育体系的建议

依据我们上面的分析,我认为应该在高校中构建包含“社团训练比赛”、“辩论知识讲座”、“公共辩论课程”三种方式的三级辩论教育的体系。这里的“等级”划分并不是依据其所涵盖的受教育者人数,而是依据其教育内容的专业深度。学校指导教师指导下的社团训练比赛专业性最强;辩论知识讲座次之;公共辩论课程教育内容专业程度较浅。

(一)“公共辩论课程”是这个教育体系的基础

该课程推荐作为公共选修课安排,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对辩论感兴趣的学生初步了解辩论,并为其他课程运用辩论教学方法提供支持。选修该课程的应该是大学低年级学生,最好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在内容上除了一般性的辩论知识以外,一定要结合本学校情况,介绍学生在未来专业学习中会遇到的辩论教学类型。课程应该以讲授为主,但是也应该尽力为每位学生安排至少一次以上的实践机会。考虑到实践环节所要消耗的时间,这门课程应该采用小班教学的模式。

(二)“辩论知识讲座”是在高校中面对普通学生宣传、推广辩论知识的有力方式

理想的讲座应该系列化、常态化。讲座的内容应该由学校辩论指导教师认真规划。根据以往比赛经验,一个辩手除了对于辩论的历史、种类、规则等方面的了解以外,还应该涉猎的知识有: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史学、美学、物理学、人类学、法学、文学等等。讲座应力求将上述知识与某一专题结合起来,论述通彻、全面,启发听者兴趣,引导学生自己在课余去大量阅读、整理和融会贯通相关知识。讲座应该由辩论指导老师或者邀请相关专业的顾问老师来宣讲。每次講座都应该安排现场的辩论展示和互动环节,还要做好和校级媒体的沟通合作。

(三)“社团训练比赛”是高校辩论教育中专业性最强的部分

较大的学校都应该考虑采用校和院系两级辩论社团体制。愿意参与高密度辩论训练的学生应该成为各院系社团的骨干,对辩论感兴趣但是暂时没有进行大密度训练意愿的学生构成各院系社团的外围。各院系社团在校总社团的指导和规划下开展活动。院系社团教育偏重于对成员进行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在内的辩论基本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还应该指导社团成员进行广泛阅读。日常应该积极开展院系内辩论活动和院系间比赛交流,优先保证骨干成员能够全面、广泛的参与辩论比赛实践。通过比赛,院系社团应该尽早帮助潜在参赛选手确立最适合其素质发展的辨位并固定下来,这有利于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减少训练比赛数量。

校社团成员人数总数不宜超过15人,成员来自在院系社团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校社团应该重点锻炼成员的自我学习能力,使之能够快速搜集、整理、重构信息;帮助他们构架严密的世界观、价值观。对内,校社团成员应该指导院系社团开展工作,在校辩论指导老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大密度的辩论训练,研究和训练辩论技巧,使辩论在成员身上达到艺术化的境地;对外组成校队参与对外比赛交流。只有在指导老师领导下采用这样的统一分层教育方式,一年数百场次的训练比赛任务才能够分散到各院系完成,学生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才能够基本满足。

以上三级体制在实际中的运用并不是机械的,而是应该根据所在高校的具体情况来施行。千人以下的小学院和万人以上的巨型大学在体系构架上当然应该有所区别。可以参考表6来设置各自学校的辩论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1]杨玉芹,阮全友.辩论干预应用于科学素养培养的综述研究[J].远程教育杂志,2012,(1):52-61.

[2]张奇.大学生优秀辩手与非辩手的非形式推理能力比较[J].心理发展与教育,2009,(4):50-56

[3]秦幕席.名校辩论队是如何训练的[EB\OL].[2014-11-5].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647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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