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我的修养要则》
2017-02-27张秋兵
张秋兵
1943年3月18日,是周恩来的农历45岁生日。在重庆红岩村,中共南方局的同志们为他准备了茶点祝寿。但周恩来没有出席,而是简单地吃了一碗面条,就回到办公室,撰写《我的修养要则》。
《我的修养要则》是周恩来写给自己的生日箴言,更是写给党员干部的修养准则。
《我的修养要则》共217个字,分为七条。
学习是前提。《要则》的第一条就是:“加紧学习。”后面六条谈了工作、生活、为人等方面,但“加紧学习”是诸方面的前提。
学习改变了周恩来的人生轨迹,是其人生“转变的关键”。1910年,周恩来离家到东北继而到天津接受新式教育,逐渐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正如周恩来在1946年所说:“我在铁岭入了小学,六个月后又去沈阳入学,念了两年书。从受封建教育转到受西方教育,从封建家庭转到学校环境,开始读革命书籍,这便是我转变的关键”,“没有这一次离家,我的一生一定也是无所成就,和留在家里的兄弟辈一样,走向悲剧的下场”。1914年,周恩来在南开中学写了一篇作文《一生之计在于勤论》,其中提到:“欲筹一生之计划,舍求学其无从。然学而不勤,则又何贵乎学。是故求学贵勤,勤则一生之计足矣。”1924年,周恩来在26岁时就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也得益于1920年到1924年在欧洲的求学经历。黄埔军校时期,周恩来曾说:“一个人对于世界万事万物,对于人生各种问题,要想看得透,就得志于学、勤于问、敢于闯。”
学习的方法。《要则》第一条还指出:“宁精勿杂,宁专勿多。”四个月后,周恩来回到延安参加整风运动时,又作了强调:“必须从专而精入手。宁可做一件事,不要包揽许多。宁可做完一件事,再做其他,不要浅尝即止。宁有所舍,才能有所取。”
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要则》第二条才谈工作,反映出的是:在工作与学习两者之间,学习在先,工作在后。1950年7月26日,周恩来曾为李银桥的妻子、当时在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工作的韩桂馨题词:“努力学习,好做工作。”
两者结合。《要则》第三条强调:“习作合一。”学习与工作要相结合、相统一,要学以致用。“要注意检讨和整理,要有发现和创造”。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创造”,促进工作实践的新发现、新创新、新创造。只有与学习相结合的工作,才能是有所發现的工作;只有与学习相结合的工作,才能是有所创造的工作。
向谁学。《要则》第六条提出:“永远不与群众隔离,向群众学习。”
1943年4月22日,周恩来在重庆向中共南方局机关干部作整风报告,写了《怎样做一个好的领导者》,更加细致地讲述了为何要向群众学习,如何向群众学习:“不仅要教育群众,还要向群众学习。因为领导者本身知识还不完全,经验还不够,领导地位并不能使你得到知识和经验,所以面向群众,汲取群众经验,十分必要。我们要求同志们:(1)与群众接近和联系,在某种程度上要与他们打成一片;(2)倾听群众意见;(3)向群众学习;(4)教育群众,不做群众的尾巴。”
学习的物质基础。《要则》第七条说学习的物质基础是“健全自己的身体”。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日理万机,但也没忘记锻炼身体。西花厅周恩来办公室的隔壁就是乒乓球室。
1963年7月22日,周恩来说:“人不是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中国这句古话很有道理。我们现在要更进一步,要活到老、学到老、改到老。学然后知不足,越学就越感到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知道的东西太少了。”“活到老、学到老”就是所谓的“终身学习”。1972年尼克松访華,全世界人都看到了周恩来的风度和魅力。但很少人知道,周恩来为了中美首脑会谈的成功所付出的艰辛,这其中包括大量的学习研究。74岁的周恩来对尼克松的个人性格、政治观点、家庭生活习惯等都做了深入研究,观看了尼克松所喜欢的电影,还仔细阅读了尼克松所写的《六次危机》一书。
《要则》第四条:“要与自己的他人的一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做原则上坚决的斗争。”这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则》第五条:“适当地发扬自己的长处,具体地纠正自己的短处。”周恩来在“发扬自己的长处”前加了个状语“适当的”,意思是:发扬长处一定要适当、适合、适可。一个人,没有长处,是庸才;不适当地发扬自己的长处,是蠢才;只有适当地发扬长处,才是英才。
周恩来撰写的这份《我的修养要则》,到今天,党员干部仍可以之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一面镜子、衡量自己的一把尺子。
(邱宝珊荐自《党史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