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会不均等分析:贫穷是因为不努力吗?
2017-02-27宋扬
宋扬
我国的收入差距在过去十年一直居高不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3年以来中国居民年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在0.47以上,收入差距持续过大的问题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中国的收入差距究竟是由人们面临的机会不均等导致,还是由机会均等下市场竞争所造成?对于这个问题,已有文献尚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笔者依据2012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测量了中国的机会不均等程度,并探究造成机会不均等的本质原因以及机会集合中包含的环境因素内容。
低学历群体的机会不均等程度更高 大学及以上学历更易掌握命运
研究发现,由机会不均等导致的收入差距占我国总的收入差距27%以上。这一比例与世界上不平等程度最高的拉美地区类似,超过了绝大多数OECD国家,说明中国持续高位的收入差距中有相当比例是不合理的。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测量包含了几乎所有可能的环境因素,但是由于数据中含有的变量有限,不可能囊括个人无法控制的所有因素。也就是说,我们所测量的机会不均等程度实际是真正机会不均等程度的下限。
我们还对不同人群的机会不均等程度进行了进一步分析。首先,从年龄分组看,年轻人面临的机会不均等程度相对小一些,只占到总体收入差距的13%。也就是说,尽管年轻人内部的收入差距很大,但是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努力程度不同带来的,与性别、家庭背景的因素关系较小,这说明中国近些年的劳动力市场化改革在某种程度上确实降低了机会不均等。与此相比,35岁以上的年龄组的机会不均等程度依然很大,占比达到37%。
其次,从学历维度看,低学历群体内部的机会不均等程度更高,达到34%。也就是说,对于学历在高中以下的群体来说,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的,包括性别、家庭背景等因素。相反,对于大学及以上学历的群体来说,收入差距绝大部分都是由个人努力差异导致的。
该发现有两层含义。第一,只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大学的学历,命运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由自己控制,人与人的收入差距主要由努力程度的差异导致,与外在环境因素关系很小。第二,对于低学历的群体而言,命运在很大程度上不受自己控制。这会导致低学历、低收入群体面临更大的心理落差,使他们看不到希望。因此,低学历群体面临的机会不均等更应该引起政策制定者的重视。
劳动力市场歧视、教育代际固化以及家庭背景影响是中国机会不均等的来源
在定量测量中国机会不均等程度的基础上,我们验证了机会不均等对收入不平等影响路径的三个假设:劳动力市场歧视、教育代际固化以及家庭背景的影响。结果发现,这三种渠道都是中国机会不均等的来源。
首先,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是目前男女劳动者收入差距的主因。绝大部分的性别收入差距都是由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导致的。有些女性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生产率甚至比男性更高,而她们的收入却低于男性,说明歧视现象很严重。
其次,教育代际固化现象明显,说明不同家庭背景的人面临的教育机会存在差异,这种教育机会的不均等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通常来说,教育代际固化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是高教育水平的父母往往收入更高,可以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从而子女有比较好的物质基础来获得更多教育;二是父母教育水平反映了父母的能力水平,能够获得高学历的父母可能拥有更强的智力水平和学习能力,这些能力水平通过遗传渠道传递给子女。工具变量分析的结果发现,即使不考虑遗传因素,教育的代际固化效应依然明显。
最后,良好的家庭背景不僅可以使得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还可以通过社会关系帮助子女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收入。为了验证这一假设,我们在控制个体的教育水平后考察了父母教育对收入的影响。由于数据变量的限制,我们采用父母教育背景作为家庭背景的代理变量。结果显示,即使在控制了个体教育、工作年限等个人因素后,父母教育水平仍然对个体收入有直接的影响。这说明很多高收入部门在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上仍然存在着不透明、不合理的情况,“关系”的作用依然明显。
降低机会不均等程度、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建议
机会均等化改革不仅关乎公平,也关乎效率,因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至关重要,对于处在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中国来说就更为重要。现有资料一般认为,机会均等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干预收入获取能力的形成,主要是通过公共资源的再分配,为环境变量处于劣势的个人提供更多人力资本,二是对已经形成的收入格局进行再分配,主要手段是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的方式消除环境差异带来的那部分收入差距。因此,笔者建议中国采用如下的针对性更强的均等化政策来降低机会不均等程度、缩小收入差距。
首先,通过立法规范劳动力市场行为,尽可能消除劳动力市场歧视,特别是性别歧视,使得相同生产率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平等的待遇。近年来实施的“全面二孩”政策从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加剧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劣势地位。因此,需要加强对就业歧视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缩小性别间的收入差距。
其次,促进公共教育资源的均等化,降低教育代际固化现象。教育能够为低收入阶层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而不公平的教育会降低代际收入流动性。目前的教育代际固化不仅是遗传因素的结果,更重要的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导致的。这就需要政府提高对低收入家庭的教育补贴,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教育均等化程度。
再次,通过反腐败等手段进一步规范高收入部门,特别是国有部门的用人机制,降低“关系”在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真正做到任人唯贤,把家庭背景这一个人无法控制因素对收入的影响降到最低。
最后,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的方式消除环境差异带来的那部分收入差距。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环境差异不仅是个人无法控制的,也是社会无法控制的。就家庭背景的因素而言,理论上讲,社会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尽量使得家庭背景不同的人获取相同受教育以及工作的机会,进而减小由机会不均等导致的收入差距,但是由于父母可以通过遗传基因对每个人智商、性格等产生影响,而这些差异是无法消除的。所以,需要运用再分配政策,降低在最终收入分配中由于环境因素带来的收入差距。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Ravallion和Lokshin曾提出一个概念“隧道效应”,比如那些在隧道中等火车的人们,也许这班车没赶上,但是相信自己能赶上下一班列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下,让更多人有机会上车,对中国来说,至关重要。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