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才公寓”筑优人才“栖息”之家
2017-02-27刘远标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 2017年3期
刘远标
渠县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消除引进人才后顾之忧。坚持项目化实施。将“人才公寓”建设纳入全县公租房建设项目,按照每套50平方米和“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标准,择优规划建设230套高优人才公寓,并配套建设食堂、超市、休闲活动室等设施。坚持标准化打造。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17万元,对公寓进行集中装修,统一配齐空调、热水器、沙发、床被、衣柜、厨具等生活用品。坚持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渠县“人才公寓”管理辦法》,按照“公开公平、经济实惠、轮候补租、只租不售”的原则,对申请程序、租金补贴、使用管理、退出条件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实施租赁和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