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7-02-27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 2017年3期
最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这标志着,我省全面启动河长制。根据规划,2018年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十条大江大河、上千条河流将迎来自己的“父母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責编:廉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