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安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7-02-27
(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安阳 455000)
浅析安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石永杰
(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安阳 455000)
1 现状
1.1 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
目前,安阳市规模化以上生猪养殖场882个,均按要求建立了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中万头养殖场(小区)建设运作29个,生猪屠宰场(点)建设运作12个。2014年8月份,林州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用化制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建立了日处理能力达到10吨的林州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2016年,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被列入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项目规划2016年-2020年全市建设运营5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8个病死畜禽收集点。目前林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营,内黄县、安阳县正在积极筹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均有自己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大部分采用了深埋、生化发酵和焚烧的无害化处理方式。
1.2 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
林州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思路,实行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根据饲养量科学测算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的头只、区域、范围,合理设立收储点。收储点有冷库,有专门管理人员,有专门的消毒设施及小型运输车。收储点须经各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对收集病死动物全部密封打包,建立档案,与无害化处理厂登记相对应,防止流失,规划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线路,保证病死畜禽全部运送到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按照《林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州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政府80元补助资金实施分段、分类补贴。80元补助资金按以下分配:养殖户每头给予20元补贴;收集运输环节每头给予10元补贴;无害化处理中心每头给予50元补贴。
2 问题及对策
2.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因为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个别领导不够重视,故一些地方随意丢弃病害畜禽现象屡禁不止,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及当地的生态危害极大。因此一要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切实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2.2 加大财政投入,认真落实政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建设,依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但目前运作过程中暴露政府投入不够,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市场运作成本高等问题。政府对每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80元相对于饲养及无害化处理成本都偏低,且补贴发放不及时,挫伤了养殖户及无害化处理厂的积极性。政府应依据投入成本,加大财政投入。一是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二是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地方配套资金,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三是对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予以保障。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可以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四是认真落实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肉鸡等保险政策,落实保险保费补贴地方配套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保险机构参与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3 政府主导,积极完善收储体系
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依靠市场运作,这样一方面加大了相关投资方的运作成本,另一方面市场运作初期的无序性,造成收储点不合理的布局导致病死畜禽不能及时就近收集,出现了养殖户找不到收集点,处理厂收处病死畜禽不到位的现象。对此,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属地原则,政府应以乡(镇、区)为单位根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科学测算辐射范围,依托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确保所有的规模养殖专场(区)都能纳入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鼓励跨行政区域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完善防疫设施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医疗垃圾处理厂等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2.4 加强执法建设,因势利导均衡发展
目前,各县(市、区)虽然都积极开展了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但各地开展不均衡,部分县、区无害化处理数量与饲养保有量还不相称。各县(市、区)都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日常执法监管上力不从心。各地应结合自身条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因地制宜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各地应按照农业部印发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要按照就近处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种无害化处理方法优缺点等因素,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等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政府要支持研究新型、高效、环保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装备。对因一类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结核等重点动物疫病死亡的动物,要实施工厂化焚烧处理。
2.5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调查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案件时,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查扣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在固定证据后,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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