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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北斗 经纬天地
—— 交通运输行业推动北斗系统应用深入发展纪实

2017-02-25刘玉

数字通信世界 2017年2期
关键词:信息中心导航系统北斗

纵横北斗 经纬天地
—— 交通运输行业推动北斗系统应用深入发展纪实

2016年12月29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在行业推广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交通运输各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简称北斗系统)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应用环境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北斗系统国际化取得显著成果等工作目标。

交通运输行业是北斗系统最大的民用行业用户,对北斗系统有着巨大应用需求。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对行业自身升级发展和推动北斗系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背景与意义

应时而生,进入应用关键阶段。《指导意见》的发布,在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交通运输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思义看来,是应时而生的行业大事。

无论是研发攻关、开展应用,还是参与起草《指导意见》等行业政策标准,这些年来,部内各相关单位做了大量工作,支撑点来自于“北斗系统是我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通过多种渠道,大家也不断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北斗系统发展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在《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应推动北斗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

“北斗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紧密关联、相互促进的,做好北斗系统民用应用,能够推动北斗系统产业化发展,有效支持北斗系统的建设,提升系统服务能力。”彭思义介绍,交通运输行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和移动的特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是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新常态下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交通运输和北斗系统双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部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对在交通运输行业内推广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以‘十二五’为例,行业内开展了一系列北斗系统应用相关工作,在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船舶监控、遇险搜救、北斗系统国际化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北斗系统应用与行业信息化建设结合日益紧密。”彭思义表示,“当然,行业北斗系统应用仍有较大潜力亟待挖掘,相关工作仍有深入开展的空间。”

进入“十三五”,北斗系统迎来了全球系统建设的重要时期,交通运输行业也进入了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阶段。在深入总结行业北斗系统应用经验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结合北斗系统发展趋势和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指导意见》。

彭思义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再次体现了交通运输部对做好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国家北斗系统相关政策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角度明确了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的基本理念和思路。“作为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针对性强、任务明确,对抓住‘十三五’机遇期,拓展行业北斗系统应用深度和广度,推进行业北斗系统应用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

2 思路与目标

结合实际,推进行业应用。在彭思义看来,《指导意见》是从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角度出发,从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实际情况着手,围绕强化行业北斗系统应用这一主体方向,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阶段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北斗系统建设与应用相关部署,结合行业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在行业各领域全面推动北斗系统应用工作。同时提出“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有序升级”“示范引领,注重实效”三项基本原则,注重顶层设计,结合行业实际,发挥示范作用,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沟通协作,采取多种手段推进行业应用。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交通运输各领域北斗系统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应用标准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定位导航服务能力和业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北斗系统国际化取得显著成果,基于北斗系统的定位、导航、通信、授时和短报文通信服务体系基本成型。

“应该说,《指导意见》的发布,进一步展现了交通运输部通过做好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支持北斗系统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决心,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指引。”彭思义表示。

3 重点任务

行业应用向规模化深入化发展。《指导意见》从扩大应用范围、拓展应用模式、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形成行业北斗增强及应用体系、推进国际化工作五个主要方面,提出了若干项重点任务,同时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3.1 持续扩大行业北斗系统应用范围

交通运输行业对北斗系统的需求量大、应用点多,北斗系统在行业内多个领域均有着良好的应用潜力。“十三五”前,行业内北斗系统应用在运输过程监管领域较为成熟,在其他领域则处于发展阶段。

“针对这一现状,《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北斗系统应用规模、拓宽北斗系统应用范围作为首个重点任务。”彭思义说,《指导意见》提出促进北斗系统在运输过程监管及服务、路网运行监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健康监测、安全应急、物流等多领域的应用,基本涵盖了行业内对定位导航存在需求的各个领域。

此外,《指导意见》还充分考虑到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提出探索北斗系统在车道级监控管理、无人驾驶等前沿领域的应用。

3.2 深入拓展行业北斗系统应用模式

在不断加深对北斗系统的认识后,大家意识到,北斗系统作为一种基础的信息化支撑手段,其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仅仅依靠系统自身提供的定位导航等基础服务“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它需要的是与交通运输行业的融合发展,是与其他信息技术的共同应用,是多种业务模式下的创新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应加强北斗系统与卫星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其他信息技术协同应用,利用多种技术融合发展,共同服务行业。同时推动行业内形成基于北斗系统的位置数据共享机制,以北斗系统应用为契机,加强行业内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形成创新应用模式。

“《指导意见》中还特别提出,要加强北斗系统授时功能在行业的应用,提高行业时频精确性和统一性。”彭思义“划”起重点。

3.3 推进行业北斗系统应用标准化建设

做好行业北斗系统应用,离不开行业标准的规范辅助,只有通过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搭建好应用环境,才能保障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从标准的制定和落实两个方面着手,提出推动行业重点领域的北斗系统应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行业北斗系统应用标准体系,推进行业北斗系统应用标准化建设。同时,提出应加强标准的宣贯和落实,并完善与标准规范相配套的检验检测和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北斗系统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相关产品质量。

3.4 打造行业北斗增强和高精度应用体系

“十三五”时期,智慧交通的发展进入关键阶段,而高精度的定位导航服务则是建设智慧交通的关键支撑手段,为了实现高精度服务,就需要开展增强系统建设。

彭思义表示,《指导意见》充分关注了这一趋势,提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行业自身发展需要,促进行业北斗增强系统发展。同时,提出与北斗增强系统建设同步开展北斗及增强系统服务性能监测,为北斗及增强系统服务质量改善提供支持,并提出加强对北斗增强系统相关基础设施的管理,完善行业高精度位置应用环境。

3.5 助力推动北斗系统国际化进程

交通运输行业具有较高的国际化水平,长期以来致力于通过自身国际影响力推动北斗系统“走出去”,促进北斗系统国际化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指导意见》将继续推动北斗国际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应继续推进北斗系统进入国际组织和相关国际标准体系,提升北斗系统国际地位,同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等重要战略实施,在跨国交通运输合作领域探索北斗系统应用,并促进北斗系统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的合作应用,加强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通过多种手段推动北斗系统国际化进程。

“为了使相关任务得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还从统筹协调、示范引领、市场驱动、人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彭思义补充道。

4 应用情况

示范工程成效显著,国际化进展顺利。作为北斗系统民用用户代表,交通运输部在内部成立了北斗系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北斗系统建设和应用各个环节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部北斗系统领导小组的建立对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的意义非常大。”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简称通信信息中心)主任、交通运输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曹德胜介绍,“在领导小组的平台下,部内各个司局、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共同推进行业北斗系统应用,部综合规划司、科技司、运输服务司、海事局和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都在各自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

曹德胜进一步举例道:“比如‘北斗二号’系统建设初期,交通运输部在道路运输、船舶监控、基础设施监测、港口调度等领域对北斗系统进行了应用验证,这项工作就是在综合规划司指导下,由通信信息中心牵头,部内多个单位协作开展的。”单位推动下,北斗系统正式成为全球无线电导航系统的组成部分,取得了面向海事应用的国际合法地位,使北斗系统国际化迈出关键一步。2016年,中俄两国又对利用北斗及格洛纳斯系统开展跨境道路运输达成共识。“这些成绩都是交通运输行业为提升北斗国际地位、促进北斗系统国际化应用所做工作的具体体现。”曹德胜说。

5 未来方向

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的一个显著成果,就是成功实施了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规划的系列民用应用示范工程。2011年,交通运输部与总装备部联合启动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的第一个民用应用示范工程——“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在全国9个示范省的道路营运车辆上推广应用北斗系统。这是北斗系统首次在民用领域大规模开展应用。在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军地双方紧密协同,共同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示范工程启动、建设、管理模式,为后续其他领域示范工程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经验,被称为“示范中的示范”。

“这一示范工程的成功实施,有赖于部运输服务司和各示范省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大力支持。”曹德胜介绍,“在示范工程的带动下,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超过400万辆营运车辆安装应用了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货运平台及联网联控平台,形成了全球最大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在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北斗终端和系统平台的应用,道路运输领域已形成了一整套包含测试、审查、数据接入、管理、考核等内容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体系。

示范工程的实施也带动了一大批企业进入北斗产业领域,促进北斗模块、终端等设备价格降低、性能提升,有力推动了北斗产业化进程。在道路运输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领域,已经形成了北斗兼容定位对纯GPS定位模式的市场替代,道路运输领域成为北斗系统应用规模最大、应用效果最好、应用体系最为完善的领域之一。

在“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成功实施的基础上,2014年,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在交通运输行业的第二个应用示范工程——“基于北斗的中国海上搜救信息系统示范工程”启动建设,这一示范工程将北斗系统应用领域从道路运输扩展至海上搜救领域,注重发挥北斗系统所特有的短报文功能在海上搜救领域的作用,打造出基于北斗的我国自主的海上遇险报警和搜救体系。

“除了开展应用示范之外,交通运输行业也一直致力于通过自身力量推动北斗系统国际化进程,”曹德胜说。2014年11月,在交通运输部相关

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支持国家重要战略。谈及北斗系统的未来发展,曹德胜充满期待:“《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应用迈上了新的台阶。今后,行业仍会将北斗系统应用推广与智慧交通建设紧密贴合,将北斗系统与行业业务模式有机结合,让北斗系统融入交通运输业务体系当中,促进北斗系统和具体行业的融合应用,推动北斗系统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将在国家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工作基础上,针对行业自身特点,开展行业北斗增强系统及性能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实现高精度数据的共享共用,为全行业提供权威、稳定、高效、精准的定位导航服务。

曹德胜表示,下一步,部计划建设“北斗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信息资源中心”,生成面向综合交通的专业卫星导航增强服务信息,相关项目已经列入《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与此同时,着眼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部将推动北斗内河示范应用和长江沿线地基增强系统建设,提升内河航运信息化水平;针对“一带一路”战略,则将开展北斗系统在中俄跨境运输领域的应用,促进中俄交通运输和卫星导航领域的合作。

“此外,部也会继续推动北斗系统国际化。”曹德胜介绍,“十三五”期间,通信信息中心将与相关单位配合,推动北斗系统卫星搭载搜救载荷及地面配套系统建设等工作,继续推进北斗系统进入国际搜救卫星组织等国际组织,推动北斗系统与交通运输行业共同“走出去”。

6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北斗工作大事记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为交通运输部北斗系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自北斗系统建设初期即代表行业深入参与了系统建设与应用,始终站在行业北斗系统应用工作的第一线,持续开展研究论证、重点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北斗国际化进程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6.1 2004年9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北斗二号”)启动建设

2005年7月,交通部成立“北斗二号卫星导航系统领导小组”,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5年11月,国防科工委启动“北斗二号民用市场开发与产业化项目”,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牵头,交通部内多个单位参与了该项目建设,在道路运输、船舶监控、基础设施监测、港口调度等领域对北斗应用进行了实际验证,取得了宝贵的实际应用经验。

2009年,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受部委托,参与编制了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并获批通过,实施方案在交通运输行业规划了7个北斗应用示范工程。

2011年3月,交通运输部与总装备部联合启动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第一个民用应用示范工程“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该工程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承担建设,在道路运输领域率先进行北斗系统大规模应用。

2011年10月,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开展了“北斗应用评价测试工作”,通过大量实际环境下的应用测试,获取了北斗系统在实际应用环境下的各项指标,为北斗系统宣布对外服务提供了支撑。

6.2 2012年12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提供区域服务

2013年8月,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完成北斗系统民用需求分析与使用要求深化论证课题,调研分析了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公安、电力、测绘等民用行业对北斗系统的应用需求和发展趋势。

2013年9月,北斗二号卫星工程总结大会召开,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荣获“北斗二号卫星工程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奖。

2014年4月,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承担建设的“基于北斗的中国海上搜救信息系统示范工程”启动。该示范工程将北斗应用示范扩展至水上领域。

2014年11月,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的合作推动下,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认可的航行安全通函,标志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取得了面向海事应用的国际合法地位。

6.3 2015年3月,首颗新一代北斗导航卫星发射成功

2015年12月,“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通过总装备部验收,该示范工程第一个启动、第一个验收,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应用超过400万套北斗终端,有力推动了北斗产业化进程,被誉为“示范中的示范”。

2016年8月,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运输合作分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介绍了北斗系统在道路运输领域应用情况和相关研究成果,获得俄方高度评价,为中俄两国就利用北斗及格洛纳斯系统服务两国跨境运输达成共识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6年9月,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参与论证形成的《北斗中轨卫星参与国际搜救卫星系统论证报告》等成果获得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承担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分系统”完成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

2016年12月,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参与起草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在行业推广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本刊记者/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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