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简讯
2017-02-25
省内简讯
我省推动教育资源向县城集中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提出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提升县城建设质量水平为目标,以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为导向,以实施公共设施补短板、产城教融合化、环境容貌整洁化、建设改造精品化(一补三化)为重点,着力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承载能力,打造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征明显、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河北特色中小城市。
《方案》提出攻坚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承载功能明显提升”、“集聚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容貌明显改观”“风貌特色明显改善”。在“集聚能力明显增强”方面,《方案》提出,2017年每个县(市)建成或改造提升1个高标准的产业园区,有条件的启动教育园区规划建设,县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建设1个集产业、教育、居住、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城区,以使各类产业和教育资源布局得到不断优化。
《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在“产城教融合化”方面,《方案》提出,推动教育资源向县城集中。符合城镇布局调整规划的高中和职业教育逐步集中到县城或产业园区,人口数量小于30万或县域面积小于500平方公里的县(市),原则上高中学校设在县城,有条件的县(市)加快高标准教育园区建设。按照县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趋势,优化县城初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建设规模,尽快解决县城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鼓励多种方式兴办幼儿园。
我省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
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5月份开始,在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的12个山区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这12个山区县具体包括:石家庄市的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承德市的滦平县、兴隆县;张家口市的赤城县、崇礼县、涿鹿县;秦皇岛市的青龙满族自治县;邢台市的临城县、内丘县。补助标准依照冀教财〔2014〕37号文件规定执行,按在岗7个工作月补助。
通知要求,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着力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边远困难地区长期从教,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启动实施的12个贫困山区县要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有关市要加强协调监督,指导县制定实施办法。
石家庄:94所学校试点新学区改革
今年,石家庄市将在原有试点学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学区管理制改革,新增12个试点学区,涉及学校31所,“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学校增加到94所。
为深入推进试点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主城区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学区校长教师交流的意见》,对校长教师交流的对象、数量、交流形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学区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不少于学区专任教师数的10%至15%,其中长期交流人数不少于学区专任教师数的3%至5%。校长、教师交流采取长短期相结合的形式,包括管理理念交流、学科送教交流、跟岗学习交流等。同时,从2017年起,各学区内交流的校长、教师,优先列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三支队伍”培训对象,适当增加培训机会;学区内校长、教师交流满一年以上视为具有异校交流经历。各学区在年度考核、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时,也要将异校交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评分项目。
邯郸海淀南开搭建基础教育一体化培训平台
3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河北省邯郸市教育局分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三地将通过合作交流,共同搭建京津冀基础教育一体化培训平台。通过名校办分校、优质课程资源共同开发、师资管理干部培训、联合教研、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一体化、实验实训基地共建、校际之间的“手拉手”、名师工作站建设等途径,实现三地干部教师的统一发展、统一培训、统一提高;突出信息化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实现三地网络课程相互开放、干部教师培训课程网络资源共享以及三地合作共建课堂教学优秀视频课件、优秀课堂教学设计等教师教育资源库的共享。
此外,邯郸市教育局还将与南开区教育局共同推进双方所属学校结成友好学校,在中学、小学、职校等领域内通过建立盟校、设立分校、实验校等方式开展合作办学,在教学科研、课程建设、师生互访等方面开展积极富有成效的合作。
沧州:确保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日前,沧州市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开展辍学留守儿童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今年春季学期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沧州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1.1万人,占全市农村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8.8%。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旨在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等未成年人的帮扶,行动将持续到2017年底。
除做好返校复学工作外,沧州市还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切实无法陪伴子女的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或监护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监护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衡水:与河北工大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3月23日,衡水市人民政府与河北工业大学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衡水与工大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发挥衡水市区域资源优势和工大人才技术优势,通过共建科技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合作等方式,加快推进衡水市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建设,全面推进工大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石家庄:民办学校招生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严格落实“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责任制,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之中,统一推进、统一规范、统一监管。要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开始时间不得早于6月1日。
通知强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一是合理确定招生对象。主城区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主城区学生;其他县(市、区)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二是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工作要求,民办学校要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在每班不超过56人的班额原则基础上,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计划中应根据学校寄宿条件,明确列出招收非主城区(或非本县区)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