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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小衔接期儿童安全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2-25寇文亮田策

河北教育(综合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幼小幼儿园家长

■寇文亮田策

幼小衔接期儿童安全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寇文亮田策

课题简介

本文为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幼儿安全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及其实施”的部分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寇文亮,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系讲师。课题主要负责人田策,河北师范大学第一幼儿园教师。

幼儿期是人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孩子缺少社会和生活经验,辨别是非能力差,又具有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等心理特点,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同时,他们好模仿、求知欲强、喜欢游戏,也是最易接受教育的群体。2001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幼儿园必须要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放在工作的首位”。2006年教育部、公安部、文化部等制定并颁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八条到第四十六条专门为一章,阐述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因此,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和提高幼儿自护能力,不仅是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一、幼小衔接期儿童的身心特点

幼小衔接是指儿童由幼儿园生活向小学生活的过渡,该时期儿童的心理和理智尚不成熟,其适应能力还相对较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身体更加灵活,做动作更加迅速。在这一阶段,幼儿的基本活动习惯已经初步形成,并能够自理,动作呈现协调性和稳定性,基本掌握了全身运动。他们愿意尝试比较复杂的运动技巧,如跳绳、翻单杠、爬树等。另外,这一时期的男孩子大部分比较顽皮,对危险的预见意识差,自控和防范能力都比较弱,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二)自我意识增强,对抗意识明显。这一时期的幼儿进入人生成长过程中的第一个“叛逆期”,不再完全相信成人说的话,甚至出现成人让干什么偏不干的现象。他们在幼儿园学习比较轻松,有更多的机会与伙伴玩耍,一旦有人率先体验有趣的事情,其他的就会盲目跟从。

(三)抽象思维能力增强。该阶段的幼儿具备了明显的抽象思维,不但能理解具体的事物,而且具备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他们愿意学习一些安全知识和技巧。所以,成人不仅要教会幼儿应急,还应当引导他们主动远离危险,并掌握一些必要的自护手段。

二、幼小衔接期儿童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幼儿园安全教育是根据幼儿动作发展、认知发展以及生活经验等方面的特点,加强幼儿对周围环境中潜在危险的认识,提高其预见性和保护技能,减少意外伤害发生的教育。近年来,幼儿园安全问题不断发生,如2014年3月,陕西、吉林、湖北等地曝出幼儿园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其中,西安枫韵幼儿园和鸿基新城幼儿园喂药事件尤为引人关注。安全事件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意外伤害事故已成为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杀手。

(一)幼儿教师的安全知识储备不足,安全意识缺乏。一些教师的课堂教学主要集中在阅读与书写准备、数学认知两个方面;在家园合作方面,也只是强调幼儿园与家长共同培养幼儿对小学学习的兴趣,了解小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等。部分教师的安全知识储备主要是摔伤碰上的预防,交通安全、应对陌生人、防火防电、防中毒的理解,对于溺水或自然灾害的教育几乎是空白,最终的结果是教师的安全意识薄弱,对幼儿的危险行为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和制止,事故发生了,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二)家长对幼儿安全教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父母将幼小衔接简单定义为小学知识的提前学习,比如学拼音、写字、计算等,幼儿园组织的一些亲子活动也不愿意参加,过分限制孩子的活动。还有一些家长只负责孩子吃饱穿暖,很少和孩子沟通,一旦孩子出了事故,家长就束手无策。

(三)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内容片面,形式单一。一方面,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幼儿园被随意设置在居民住宅内,造成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欠缺、电气线路陈旧老化、不便管理等现象。另一方面,迫于社会以及家长的压力,幼儿园不得不将智力发展和知识储备列为幼儿首要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基本都是数学、语文、英语、美术、音乐等,忽视了幼小衔接中对幼儿安全教育的内容。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幼儿教师的安全教育形式也只是口头的提醒,比如,过马路注意安全、遇到危险打110求救电话等,没有把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日常的学习教育当中。

三、幼小衔接期儿童安全教育对策

(一)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法律制度。在幼儿安全事故频发的同时,为了确保幼儿安全教育的实施,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学前教育纳入学制系统,《幼儿教育指导纲要(200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章第23条)》都作出了相关安全规定,然而数量少、法规涵盖安全方面粗糙、责任人不明确等问题是现行幼儿安全教育法规存在的重要问题。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幼儿园的设施等方面的安全评估和审核,明确政府、幼儿园园长、教师、幼儿园后勤职工、家长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各责任相关者应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工作写入法条之中,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安全教育实效。笔者认为幼儿安全教育最重要的是依托课程,只有开展适合本园幼儿不同阶段的活动,才能真正提高幼儿自护能力。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幼儿园可以在整个幼小衔接各科教育内容的基础上,补充符合该阶段儿童特点的安全教育知识,为适应小学做准备。例如,在绘本教学设计时,以消防安全为例,可以让幼儿充当消防员,然后以社会的角度参观消防队,进而认识消防的目的,提高幼儿对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其次,在区域或游戏活动中渗透安全教育。例如在“文明游戏,安全课间”主题活动时,教师纪提醒幼儿不在走廊追跑哄闹,防止撞到人或摔跤,不到危险的角落玩耍;鼓励幼儿遵守游戏规则,发生矛盾时要冷静处理,不冲动,不说脏话,不动手打人等。最后,组织安全情景演练。例如,有幼儿园组织了一次“不跟陌生人走”的情景模拟安全演练活动,数名家长志愿者,谎称是幼儿父母的同事或朋友,进入班级去接幼儿回家,对全班幼儿通过言语哄骗,用糖果玩具作诱惑,最终半数以上幼儿轻易相信了“陌生人”的话,在玩具和糖果面前没有了安全底线,被“陌生人”成功骗出。

(三)家园合作共育,提高幼儿安全防范能力。在幼小衔接期,对幼儿安全教育的很多内容存在于家庭教育之中,需要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如教育孩子不随便跟陌生人开门,不玩火玩电等危险物品。幼儿园要做好家长的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家长对幼儿安全的责任。一方面,幼儿园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讲故事、表演、游戏等形式向家长普及一些安全教育知识,提升家长的安全认知水平和教育能力。另一方面,幼儿园也可以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调查幼儿在家中有哪些不安全行为,共同寻找解决方案。比如当幼儿带尖锐物品到幼儿园时,教师要及时告知家长,并提醒家长下次来园前检测幼儿的口袋。

(四)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为幼儿安全提供保障。一方面,幼儿园可以建立一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经费。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各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另一方面,幼儿园应加大对教师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掌握必备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建立日常的安全考核制度,并能够独立应对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常提醒、常跟踪,为幼儿成长创设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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