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方差分析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效果研究

2017-02-25任好年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收购价格主产区省份

任好年

(南京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基于方差分析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效果研究

任好年

(南京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实施前后作为两个条件处理,采用方差分析的统计方法研究政策实施效果。由于不同省份与不同品种之间可能存在差异,故分省份分品种进行方差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品种之间政策效果差异不显著;小麦执行省份较非执行省份而言效果显著;稻谷执行省份之间政策效果存在差异。

方差分析;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区域差异

0 引言

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是对粮食市场价格的调控,是对农户利益的保障,是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国家委托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以最低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当粮食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则以市场收购价格为收购价格。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自2005年开始实施,十多年来,该政策对于农户种植粮食面积是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众多学者对其褒贬不一。

在政策实施期间,众多学者对于最低收购价格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1)以最低收购价格为解释变量,验证政策是否有利于提高农户种粮的积极性。黄青青、胡亚光认为,今年来,最低收购价政策效应趋于弱化,不利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1]。张爽通过实证分析认为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是影响主产区农户粮食供给的主要因素之一[2]。兰录平通过实证分析认为粮食最低收购政策的实施影响到农民种粮的积极性[3]。(2)利用经济学原理,对最低收购价政策进行本质性的阐述。刘睿利用供求关系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进行效应评述,认为该政策具有非效率性的缺陷[4];杨光焰通过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正效应与负效应分析,提出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纳入粮食价格保护体系,以使政策更有效率的保障农户利益[5]。

综上,对于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研究多集中于政策自身意义与农户行为研究,而在实施期间,对于水稻与小麦均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省份而言,关于其中一种粮食种植面积会对政策作何反应之类的研究较少。方差分析则是较为简单易操作的差异比较分析方法,利用方差分析研究政策效果更为准确可靠。

1 方差分析理论

方差分析是用于两个及两个以上样本均数差别的显著性检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研究所得的数据呈现波动状,造成波动的原因一是不可控的随机因素,一是研究中施加的对结果形成影响的可控因素。统计学家Fisher于1923年提出F统计量方法,他的基本思想是把资料的总变异平方和分解为各种试验因素效应和随机误差所引起的变异平方和,由此构造出方差分析的F检验统计量,通过分析研究不同来源的变异对总变异的贡献大小,从而确定可控因素对研究结果影响力的大小。

(1)

其中,xij是Ai的第j次观察,μ是Ai的指标真值μi的均值,αi为A的主效应,表示为A的真值与其真值平均值的差值,εij是随机误差项,在该模型中假设服从期望为0的正态分布。

该模型要检验的假设为:H0:α1=α2=…=αa=0,HA:αi不全为0。如果HA被接受,即表明至少有两组处理间存在显著差异,则进行多重比较以分析各处理间差异情况。本文采用的是LSD方法,即最小显著差法,它是t检验的一个简单变形,在标准误差的计算上充分利用了样本信息,为所有组的均数统一估计出了更为稳健的标准误差。

Fisher方差分析思想认为引起数据总变异的原因只有A的各效应和各次试验的随机误差,其大小用总平方和度量,并将其分解:

(2)

SST=SSA+SSe

(3)

构造检验统计量F

其中,fA为SSA的自由度,fe为SSe的自由度;则MSA与MSe称为对应的均方差。

以上是方差分析要满足的可加性假定及方差分析理论方法。除此之外,还要满足同质性、正态性假定。正态性可保证均值与随机误差相互独立。

本文中主要分析的是政策实施效果,即实施前后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无发生改变。利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的思想,分析政策实施前后各地区农民粮食种植面积有无显著性差异。

2 政策效果差异的方差分析

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包括13个省:辽宁、河北、山东、吉林、内蒙古、江西、湖南、四川、河南、湖北、江苏、安徽、黑龙江。本文选取河南、四川、湖北、湖南作为研究省份。其中河南、湖北、四川为小麦主产区,四川、湖南、湖北为水稻主产区;河南、湖北为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省份,河南、湖南、湖北、四川为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执行省份。而河南与四川均为早籼稻最低价格收购政策执行省份,湖北、湖南为早籼稻与中晚稻最低价格收购政策执行省份。故选取四川、河南作为研究小麦政策效果的省份,选取湖北、湖南作为研究水稻政策效果的省份。

政策效果的最直接反映即农民粮食种植面积的增加,可能存在粮食作物的品种以及政策执行区域与非执行区域之间的差异。利用统计年鉴中1995-2014年小麦与水稻种植面积数据。小麦的市场最低限价政策于2006年开始实行,水稻市场最低限价政策于2005年开始实行;选取小麦主产区中执行省份河南与非执行省份四川,以两省政策实施前后小麦种植面积的改变来反映政策在执行省份与非执行省份之间的差异。选取水稻主产区中执行省份湖北、湖南,以两省政策实施前后水稻种植面积的变化来反映政策在执行省份之间的差异。

2.1 不同品种的政策效果方差分析

首先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将小麦主产区的河南、四川的数据2006年之前标注为1,2006年之后标注为2;将水稻主产区的湖北、湖南的数据2005年之前标注为3,2005年之后标注为4。即将数据分为四组:小麦主产区政策前、小麦主产区政策后、水稻主产区政策前、水稻主产区政策后。将这四组作为四个条件处理,利用方差分析,分析不同品种的政策效果是否有显著差异。

Levene统计量是进行方差齐次性检验的有效途径,在此利用该统计量的显著性值判断数据是否通过检验,如表1所示。方差齐性检验的显著性水平为0.2,大于0.05,故各组间方差差别不大,满足方差齐性的条件。

表1 不同品种的方差齐性检验

表2 不同品种的单因素方差分析

由表2可知,由F值的显著性水平均大于0.05可知各组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即小麦政策前后与水稻政策前后不因为品种不同而出现明显的差异。

各个处理间均无显著性差异,可能是因为对品种差异的处理,忽略了各自执行省份与非执行省份的差异,下面对小麦与水稻分别进行方差分析。

2.2 不同区域政策效果的方差分析

考虑到粮食最低限价在全国部分省份执行,故执行省份与非执行省份的差异即可反映政策效果;而执行省份之间的差异则反映政策效果的区域性。在此分别对小麦主产区执行省份与非执行省份、水稻主产区政策执行省份进行方差分析,以此来剔除品种不同对结果的影响。

2.2.1 执行省份与非执行省份政策效果分析

首先对数据进行处理,将小麦主产区执行省份河南的小麦种植面积2006年之前标注为1,2006年之后

标注为2;将小麦主产区非执行省份四川的小麦种植面积2006年之前标注为3,2006年之后标注为4。即将数据作为四个条件处理,利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来研究小麦不同区域政策效果差异。

表3 不同小麦主产区的方差齐性检验

表3的方差齐性检验其P值为0.1,大于0.05,表明处理之间方差差异不大,满足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理论条件。

表4 不同小麦主产区的单因素方差分析

由表4可知,F的显著性均为0,表明处理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即小麦政策前后以及执行省份与非执行省份之间均存在差异,进行多重比较得到处理间的关系。

表5 不同小麦主产区的多重比较

由表5可知,处理1与处理2、3、4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处理2与处理1、3、4存在显著性差异,处理3与处理4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执行省份河南政策实施前后其农民积极性提高,存在显著性差异,且与非执行省份四川处理前后有显著性差异,说明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是有效的,提高了小麦主产区执行省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非执行省份四川,在政策实施前后其小麦种植面积没有发生显著性的变化,说明其未受到政策执行省份的辐射影响作用。

综上得到,在小麦的最低限价政策实施效果中执行省份与非执行省份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执行省份产生明显的效果而非执行省份没有什么影响。在执行省份最低限价能够提高小麦市场收购价格提高农民收益,所以农民种粮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种植面积增加显著。四川是粮食主产区,也是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省份,所以小麦的种植面积在政策实施前后未发生变化。

2.2.2 执行省份之间的政策分析

首先对数据进行处理,将水稻主产区的政策执行省份湖北水稻种植面积2005年之前标注为1,2005年之后标注为2;将水稻主产区执行省份湖南水稻种植面积2005年之前标注为3,2005年之后标注为4。即为四个条件处理,利用方差分析研究水稻不同区域政策效果的差异。

表6 不同水稻主产区的方差齐性检验

表6的方差齐性检验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得到各处理间方差无显著性差异,即方差齐性,满足单因素方差分析的条件。

表7 不同水稻主产区的单因素方差分析

表7的单因素方差分析得到处理间具有显著性差异,具体处理间存在怎样的相关性,进行多重比较,见表8。

表8 不同水稻主产区的多重比较

由表8可知,处理1与处理3、处理4存在显著性差异;处理2与处理3、处理4存在显著性差异;处理3与处理4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省份的湖北省与湖南省,其政策效果存在显著性差异,即湖北在政策实施前后水稻种植面积没有显著变化,而湖南省却发生显著变化。

综上得到,在水稻的最低限价政策实施效果中执行省份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湖南省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收到显著效果,而湖北省没有显著变化。主要原因是湖北省既是水稻最低价格收购政策执行省份,也是小麦最低价格收购政策执行省份,所以在两种粮食作物种植上对政策反映不明显。而湖南省只是水稻最低价格收购政策执行省份,其水稻的种植面积因政策的实施而显著增加。

3 结语

不同省份执行不同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效果存在差异。河南省执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效果显著,而作为对照组的四川省则没有显著变化;湖南省执行水稻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效果显著,而作为对照组的湖南省则没有显著变化。

[1] 黄青青,胡亚光.基于农户视角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效应研究——以江西为例[J].价格月刊,2016(8):29-33.

[2] 张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主产区农户供给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济评论,2013,199(1):130-136.

[3] 兰录平.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效应的实证分析[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2):45-49,118.

[4] 刘睿.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经济学分析和效应评述[J].粮食科技与经济,2009,34(1):13-14.

[5] 杨光焰.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效应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6(6):35-36.

[6] 王士海,李先德.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市效应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12(4):105-111.

[7] 茹意鑫,母金荣,马志宏.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6,36(11):132-134.

[8] 周俊.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效应分析[J].财政监督,2008(13):45-46.

[责任编辑、校对:周 千]

Study on the Effect of Crop's Minimum Purchase Price Policy Based on Variance Analysis

RENHao-nian

(School of Economics,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jing 210023,China)

The effects of crop's minimum purchase price policy are studied with the statistic method of variance analysis under two conditions,namely before and after policy implementation.With a view to possible differences among different provinces and different regions,variance analysis is carried out in terms of province and breed,and conclusions are made as follows:policy effects vary insignificantly among different breeds;the effect is more remarkable in provinces where sheat policies were implemented than in those where rice policies were implemented.

variance analysis;crop's minimum purchase price;regional difference

2016-11-25

任好年(1993-),女,河南三门峡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经济与人口统计研究。

F326.11;F224

A

1008-9233(2017)01-0086-05

猜你喜欢

收购价格主产区省份
主产区小麦收购进度过七成
印度农业部将国内小麦收购价格调高2.6%
谁说小龙虾不赚钱?跨越四省份,暴走万里路,只为寻找最会养虾的您
全国麦收进度过半 主产区机收率超98%
关于支持主产区发展专用粮食生产的建议
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下调对化肥市场有何影响?
因地制宜地稳妥推进留地安置——基于对10余省份留地安置的调研
河南省粮食主产区科技支撑战略研究
湖北2009年8月14日企业生猪收购价格
2008年年底国内各地子棉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