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学角度论音乐与情感的关系
2017-02-24张茂川
张茂川
摘 要:在音乐的世界里,只要一个音符,一个节奏的变换,我们就能够体会,情感的交流在音乐中也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了。正是因为不同音乐在其表现喜怒哀乐等不同的情感,是有着相似的同构关系,使得音乐成为了人类的共同语言。情感和音乐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好比一部交响曲或者一首歌没有了情感,只有一堆靠着某种音乐模式堆积起来的音符,只剩下冷漠的演奏,只有声音机械式前进的轨迹,就没有了任何精神世界的演绎,何谈灵动的感受。别林斯基说“不管是哪一种音乐,都要反映一种情感,只要有情感,机械表达的可怕和单调的印象就没有了。” 音乐的美,就在于其能够反应人们的内心世界,进行情感的交流,在音乐中感受世界跳动的脉搏。
关键词:音乐;情感;美学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02-0105-01
乐的民族性与时代性,使得音乐无论从组织形式上还是从乐曲所要表达的情感上,都存在其独立于彼此的特性,黑格尔说“音乐所处理的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内心生活,而是由具体的内容充实起来的内心生活,这种具体和具体的情感密切的结合在一起的根据的不同的标准,表现在本质上出现必然的一些差异。”这句话也就体现出了音乐所具有的独立的个性。但是,音乐的各种特性并没有阻碍人们对于乐曲的接受、认识、欣赏以及感悟,反而让我们接受了更加多元化的思想,更加豐富的内心世界。
19世纪爱德华?汉斯利克在其《论音乐的美》一书中指出“音乐不能表现情感,音乐的情感就是音乐的运动形式,音乐只能表现音乐的力度,以音乐的运动来模仿情感的运动。” 汉斯力克反对把情感的表现看作是音乐的内容,他认为情感的表现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根本上来说无法表现情感的。最终他得出结论是:音乐的内容,音乐的形式,音乐的美与任何陌生的、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都没有关系——即自律论。情感是内在、主观的,一首乐曲其本身并不是某种情感的体现,音乐不像现性绘画那样关联于世界,也不是如语言艺术那样表达思想,它是一种人文主义艺术,体现、表达、象征了人类的情感、态度、感觉等心理状态。一部音乐作品,是作曲家自身生存状态的外射,是对现实世界与心理现状的抽象表达。在创作中,作曲家试图以多种方式、不同层次地表达自我的生命体验,引导听者在自我意识中重新体验他人的体验的过程,而在这种情感的引导体验过程中则需要一些能与听者产生共鸣的东西。假设有力与流畅代表了愉悦和热情,那么乐曲本身便是一种媒介,透过这种具有代表性的特征引导听者对作曲家的体验进行重现。
在我们日常的观念里,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是完全不同的,内容可以是表现爱情、忧伤、欢乐等等,而形式则是不同风格的音乐,比方说流行乐、交响乐之类的。汉斯立克认为,音乐的内容不在于它表现什么感情,而在于它是如何组合而成的,是一个又一个音符的排列顺序构成了音乐的内容,也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他用玫瑰和森林做比方,玫瑰发出芳香,它表现芳香,但你不能说芳香就是玫瑰吧?森林阴凉,表现出阴凉的摸样,但你不会以“阴凉”来作为森林的内容吧?玫瑰的内容是玫瑰这支花,而森林的内容是一棵棵树木及它们构成的空间。这就很形象地表达了他的观点“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的运动形式。”说的也就是每个人会根据不同的经历和感受来体会艺术,而这些体会不是艺术的内容,只是一厢情愿的牵强附会。从一个纯粹的角度看艺术,也是汉斯立克提倡的。他提倡的音乐美欣赏的关键不在于其中的情感,那是外在主观的东西,他提倡的是音乐的本质,乐音的运动形式。
《论音乐的美》自面世以来便饱受争议,大多数研究者对文章的观点持批判态度,认为汉斯力克的自律论存在缺陷和自相矛盾的地方。首先他没有考虑到与文学因素的关联。而是将他们忽略不计。他不仅故意不讨论这些填了歌词的音乐作品,而且故意把标题音乐和那些具有特定标题的音乐作品排斥在讨论范围之外,仅仅认为器乐曲才是纯粹的,真正意义上的音乐。这就是他的理论不仅仅局限于音乐,还局限于纯粹的器乐曲。其次,汉斯立克他支持狭隘的“德奥音乐中心论”,其最高的优越感,使他对其他民族音乐价值予以否定。“音乐不表现情感”这一观点否定了音乐中包含任何音乐之外的内容,排除音乐同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有任何关系,把音乐看成是绝对自律的,这样就从根本上割断了作为精神、思维现象的音乐同客观存在的现实之间的关系。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它只能来源于人的主观精神的创造,而不依赖于音乐之外的客观现实。
就拿古筝来说,古筝曲《枫桥夜泊》来说,演奏家们在演奏《枫桥夜泊》时,不仅在古筝上展示了其精湛的表演技巧,而且将所有情感都投入到乐曲的表演中,动听的音乐与动人的情感,在演奏中相辅相成、互不可少。,脱离了情感的音乐,也就失去了它存在价值。在《枫桥夜泊》中,演奏家并不仅仅有着高超技术的支持,更有着情感艺术的表现,真正做到二者的完美统一,演奏基本处于一种惆怅、忧伤的状态中,这充分表现了演奏家们在表演时投入了自己的情感,并且把这种情感与音乐作品的情感融为一体,音乐悲表演者也悲。巴赫曾说过:“音乐家除非自己也受感动,否则就不能感动别人。”
参考文献:
[1]刘健.论音乐与情感[J].艺海,2007(02).
[2]王国良.浅谈音乐与情感的表达[J].许昌学院学报,2007(04).
[3]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文艺研究,1987(04).